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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第5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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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只是脱口而出,并没有付出实际的行动。

      女方报案。

      有了后续的情况。

      从整体的情景来讲。

      无论是依照着法理还是依照着情理,都不符合法律的逻辑。

      在苏白了解完这个案子后,当即决定接下这个案子。

      并且让罗大翔通知一下亲属委托人,签订一下委托协议书,也好继续走相关的流程。

      .

      ….

      这个案子过来接洽的是当事人的父亲方友?

      被判了一年六个月【创建和谐家园】的是当事人方如风。

      签订委托的过程很快,没有什么其他的问题。

      原本这个案件就是罗大翔介绍的。

      所以方友和方如风都接受了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委托。

      在得到委托后。

      苏白带着相关的材料来到了立案的地点,沙都临近的一个县区。

      临沙县看守所。

      这个案件是由临沙县基础【创建和谐家园】进行的宣判案件。

      现当事人方如风,被羁押在临沙县看守所内暂时没有移交监狱。

      .

      ….

      看守所内。

      方如风详细的对整个过程进行了描述,并且不停的抱怨:

      “当时她出轨了,还一直不停的【创建和谐家园】我,说我是个窝囊废,说我挣不了钱,我活该被戴绿帽子。”

      “这我肯定忍不了啊!”

      “我就说了一句,我想弄死她!”

      “然后就被立案了,我都不知道这件事情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被立案.…”

      “我又没动手,我什么都没干,这就被立案了?”

      “判了我一年六个月【创建和谐家园】.…我根本接受不了。”

      “并且最重要的是,那个女的现在正在【创建和谐家园】离婚。”

      “说我有杀她的倾向,说我有犯罪行为,要求我净身出户补偿她的精神损失费。”

      “我爸妈和她提和解,她还要我爸妈的养老费,这不妥妥的想吃掉我家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吗?”

      “凭啥?”

      苏白示意方如风先缓平一下情绪:

      “这个案件的判决的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不过咱们现在首先要做的是理清这个案件。”

      “好的律师.…”

      方如风点了点头,将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

      紧接着,苏白又询问了几个关键的问题。

      等到走出看守所,苏白轻呼了口气。

      这个案子怎么说呢,了解的差不多了。

      总体来说.…罗大翔之所以说这个案子会受到最高检的重视。

      是因为这个案子的判决非常的不合理。

      罪名不合适。

      罪名的判决并不适用犯罪的情景。

      是否犯罪是需要依照事实。

      没有犯罪事实,以犯罪预备进行判决,可是并不符合犯罪预备的情景。

      基于以上几点,罪名的判定非常的不合理。

      再有就是。

      如果说都按照这种情况去进行判决的话。

      那么可能简单的一句话,就会让人进去蹲局子。

      严重放大了这个罪名的权限,与制定本罪的初意不同。

      如果这个案子舆论性闹大了,至少说如果在法圈内有一定的曝光度。

      那么最高检很有可能会对本罪名进行一个理解和适用的条款。

      就像是当初齐丰的正当防卫案件,写进了刑法书当中。

      .

      ….

      卷宗和判决书苏白都在去和方如风会面的时候看过了判决书和卷宗。

      判决书中对于方如风的认罪证据口供——

      在方如风妻子出轨的情况之下,基于常理而定,作为男方很有可能会实施犯罪意愿。

      所以在方如风脱口而出,我想杀你,这是主观的条件。

      并且在这种情况下方如风有实施犯罪的条件。

      基于以上,以刑法规定第22条犯罪预备,判定方如风故意杀人预备,一年六个月【创建和谐家园】。

      常理?

      狗屁常理!

      一审的判定显然有着一定的问题。

      苏白在接受委托后整理好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法律适用不同。

      向沙都中级【创建和谐家园】提出了二审的请求。

      在此期间,苏白还特意又去了一趟看守所,了解情况,

      并且安慰方如风,这个案子我法律的适用中出现了一定的问题。

      让他耐心等待一些时间,等到中级【创建和谐家园】受理了该案件后,那么就会翻案。

      同时.…

      苏白也在整理着提交二审的诉讼材料以及利于他方的证据。

      在一切准备就绪后,苏白等待着【创建和谐家园】的回复。

      可是等到的却是中院拒绝的回复——

      中院认为,一审【创建和谐家园】的判决合理,罪名合适,不存在其他情况。

      驳回上述请求。

      ???

      驳回了?

      苏白在接到中院的回复后,愣了一下。

      不是.…他申请的证据材料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创建和谐家园】会对该案件进行重新的梳理。

      在这个案件当中,方如风在客观上没有实施犯罪的预备。

      怎么可以用犯罪预备来对方如风进行判决?

      如果这样判决,那是不是逮着一个人就可以说他是有犯罪预备?

      万能罪?!

      中院拒绝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合理是吧?

      行!继续上诉!

      实在不行,捅到最高检也可以!.

      ….

      PS:求求月票~

      (本章完)

      ------------

      第321章 提起申诉,高院:接受!移交管辖

      关于申请二审的请求,直接被中院拒绝。

      对于这一点儿,怎么说呢。

      说实话,很不合理。

      申请上诉的条件是,拥有新的事实依据或者是认为法律解释的判决不合理。

      这一次的案子,在证据方面薄弱,所以苏白也没有提交什么新的证据。

      只是以法律不适用并且法律解释权不足为理由,申请上诉。

      这种上诉。

      说实话,很容易会造成一个情况,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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