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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第5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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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白不了解,但是对李雪珍说出来的这个案子,接不接?

      肯定是要接的,当即答应了下来。

      紧接着,张玉娟就带着其表妹林文慧。

      来到了律所详细的陈述了这个案子的关键问题。

      经过林文慧的描述,苏白也更进一步的了解到了情况。

      林文慧在当天,一直在图书馆学习到了晚上大概十点半左右,从学校小道返回宿舍。

      原本认为在学校里面是非常安全的,没有什么事情,可是却被一个喝醉酒的外籍男生。

      拉到了学校一旁的隐蔽角落,侮辱侵犯。

      走小道的学生本来就少,尤其当天还是周一,没人经过。

      在回到宿舍后,林文慧的室友看出来了林文慧的不对劲,问出来了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给了导员。

      导员急忙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学校里的管理层副院长。

      因为林文慧所在的学校是分校,所以由院长组织管理。

      在院领导得知了这件事的第一时间就联系到了林文慧。

      要求绝对不要把这件事情说出去。

      避免影响到了学校的声誉,并且保证,在其他方面给予林文慧一定的补偿。

      但是林文慧一旦进行报案,或者是影响到了学校的声誉。

      那么学校就会对林文慧进行开除。

      在了解完整个事情,苏白开口询问了一些细节。

      紧接着询问林文慧是否要走司法途径。

      林文慧表情紧张,多次欲言又止,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林文慧心里面还是担忧的。

      毕竟作为一个学生,肯定担心会被开除。

      如果真的被开除了.…

      还有想起院领导对自己的警告,林文慧不禁开口询问:

      “苏律师.…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想立案,但是又不敢。”

      “我们那个院领导和我说侵犯我的是外国学生,有什么外事条款.…”

      “说我打官司也打不赢.…还说我不是真正的被侵犯。”

      “如果我真的报警【创建和谐家园】,就会把我开除了。”

      “我想问一下苏律师,如果真的打官司,会不会和我那个老师说的一样?”

      ???

      外事条款?

      应该是涉外条款。

      不过涉外条款一般来说是在民事方面有着一定的其他情况。

      可是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外国人的刑事责任追究问题。

      该追究追究,该调查调查。

      至于什么涉外问题,在法律上并不形成任何的宽恕。

      再有。

      开除学生,是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第54条》

      在相关规定中,规定学生如果有任何的违法乱纪行为或者是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违反学校的管理秩序等其他恶劣情况。

      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的权利。

      但是在这个案子中,林文慧并没有任何的违规【创建和谐家园】和违反学校管理秩序等其他恶劣的情况。

      学校根本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开除。

      苏白缓了几秒:“这个案子涉及的问题是,你是受害者。”

      “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外国人在国内触犯了刑事犯罪,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本案当中,你没有违反学校的任何管理规定。”

      “学校是没有权利去开除你的。”

      “你们院领导大概率是想吓唬你,要求你和解。”

      “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不用理睬他们。”

      “如果他们开除你,你这边完全可以对学校进行【创建和谐家园】。”

      “并且这种刑事案件可以不通过学校,直接进行相关的立案准备。”

      “不用担心这方面的,可以全权授权给我们律所,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嗯嗯,好,谢谢苏律师。”

      林文慧连连点头,签订了委托协议书。

      在送走了林文慧,苏白又根据刚才对林文慧询问的记载进行了总结。

      怎么说呢.…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情况是——院领导威胁被侵害的女生向外国学籍的学生低头认错。

      嘴上说着为了学生的名誉和学校的声誉。

      可是却将学生的法定权益置之不顾。

      说实话,这种学校领导,根本没有为学生考虑过。

      再有。

      这胳膊肘不能往外拐吧?

      你胳膊肘往外拐是怎么回事?

      .

      ….

      PS:求求月票~

      (本章完)

      ------------

      第315章 侵犯不算事?呸!什么东西!

      林文慧的这个案子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讲。

      都能够胜诉。

      并且,院里面领导的威胁,基本上不存在。

      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其他的角度来讲,都不存在具有威胁的可能性。

      这个案子本身就是在南都发生的案子。

      南都的情况,苏白也已经很熟了,带着李雪珍。

      并且让李雪珍叫上了张玉娟和林文慧,直接来到了派出所报案。

      工作执勤人员一听到案件的信息,眉毛拧了拧:“这个学校还不让报案?”

      “先把案子的详细信息填一填吧。”

      说着,递给了林文慧一张表格。

      林文慧望着表格中的内容,开口询问:“苏律师,我是填什么罪?猥亵还是..”

      “填强迫妇女【创建和谐家园】未遂。”

      苏白望着林文慧开口。

      这个案子,那名外籍学生在醉酒的情况和林文慧的强烈反抗中并没有实施真正的【创建和谐家园】。

      但是!

      的确是实施了侵害的行为。

      有着很明显的侵害动作,已经不属于猥亵行为,属于未遂的行为。

      .

      ….

      等到林文慧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毕。

      执勤人员已经打了电话,通知其他人有刑事类报案,让来几个人去办案调查。

      把犯罪嫌疑人先给带走调查!

      说白了。

      就是先将犯罪嫌疑人羁押拘留起来,免得犯罪嫌疑人出现跑路的行为。

      .

      ….

      南都工商大学,分院。

      副院长办公室内。

      此时张涛作为工商大学,分院的副院长。

      在得知了学院内原本犯事的外籍学生被带走调查,脸上不免有些着急。

      说实话.…

      他着急的不是别的,而是这件事的影响太不好了。

      怎么说呢,学校在国际上的排名有留学生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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