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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第4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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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雪开口:“我有了解。”

      “当初我是和马雪一起出去玩的,我记得在当时,是吴昊非说要送张燕回家,并不是张燕说的不想回家。”

      “其他的呢?”

      “比如说张燕有没有和你说过,她当初被侵犯的事实?”

      马雪思考了一会,然后才开口:“这个倒是没有。”

      “我们当时的年龄都不大,还没有成年。”

      “对于这种事情,张燕肯定不好意思说,因为在当时这种事情是一个很丢人的事情。”

      “但是有其他事情。”

      “我也是后面才想明白的。”

      “在那次的聚会以后,张燕整个人的精神特别的不好。

      经常会出现恍惚,就好像受到了什么很大的伤害一样。

      我后知后觉才明白过来,那是因为张燕遭受到了吴昊的侵害。

      导致了张燕会出现精神恍惚的情况。”

      “那我想请问伱,在当初张燕和你关系要好,她有没有表示过,喜欢什么人之类的?”

      马雪摇头:“这个倒是没有,不过她倒是在先前经常提起到过一个男生。”

      “这个男生是吴昊吗?”

      “不是。”

      “那她提这个男生的表现是什么?”

      “表现..表现就是一种很正常小女生暗恋的表现。

      有时候我们开玩笑,张燕还会语无伦次的反驳。”

      “那么张雪有没有提及过对吴昊的印象?”

      “.我记得只是提过一嘴,说吴昊家里有钱,可人品不太行,她不是太喜欢吴昊这个人。”

      “好的,谢谢你的配合。”

      在询问完马雪这名证人。

      李晓将马雪的回答简单进行了整理,紧接着开口:

      “审判长,基于以上陈述的几点,包括马雪作为证人的回答。”

      “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从客观的事实角度上讲。”

      “张雪对吴昊的印象,处在一个中等的水平,甚至有些偏下。

      而不是吴昊所讲的,喜欢的程度。”

      “从这一点可以看得出来,吴昊刚才在庭审上陈述张燕说过喜欢他,不想回家,这种说辞,存在着一定的说谎可能。”

      “证人证言和物证中,都已经表示了,吴昊的犯罪行为是其个人主观意愿。

      与吴昊【创建和谐家园】,不是张燕的主观意愿。”

      “根据以上,可以看的出来。”

      “【创建和谐家园】并不是张燕的主观行为。”

      “那么由此可以推定吴浩具有一定的强迫行为。”

      “检方申请驳回吴昊刚才的陈述。”

      “.”

      李晓的陈述简单明了。

      说白了..

      就是通过证人证言和张燕的笔记。

      来驳回吴昊刚才说张燕喜欢他这件事情。

      从而判定,吴昊的陈述是假的。

      这么一来,关于吴昊的翻供情况,不能成立。

      继而进行相关的判决判定问题。

      可是在李晓陈述完毕后,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上。

      吴昊的委托律师孙石岩,举手示意进行发言。

      先前被告方的陈述都是吴昊在讲。

      可是这一次,公诉人的询问,以及证物和证人证言的出现。

      需要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才能进行回答。

      一个不小心回答错了,就可能会出现什么其他的情况。

      吴昊没有法律经验,不一定能够回答好。

      再有。

      吴业在这场庭审上出了不少的律师费。

      他也不是那种只拿钱不办事的律师。

      谁给钱,帮谁办事。

      办的好与坏,取决于给多少。

      这个案子他要了那么多的律师费,肯定要出力的。

      在得到审判长的示意后,孙石岩开口:

      “审判长,针对公诉人以上提出的几个问题。”

      “我方想针对以上几个问题提出异议。”

      “首先——”

      “张燕的笔记中记载了事情的发生经过,物证处可以证实笔迹,的确是由张燕进行记载的。”

      “笔记是真实存在的.…”

      “可是谁也不能够证明,笔记中记载的事件是真实发生的。”

      “因为笔记中记载的事情都是由张燕的主观进行叙述的。”

      “是站在张燕的角度上记录下来的,也就是张燕个人的主观行为,不涉及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不能确保是真实发生的事件,笔记上记载的事情,有没有存在污蔑的可能性?”

      “有!”

      “那么张燕的笔记就不可以作为庭审上指控我方当事人吴昊的证据!”

      “因为笔记上的记载是主观证明,而不是客观事实和直接证据。”

      “第二,关于证人证言的问题。”

      “公诉人刚才询问马雪这名证人的问题是偏向于张燕的情感问题。”

      “询问的原因是基于吴昊陈述的——张燕喜欢他,是自愿和他【创建和谐家园】。”

      “到底是不是自愿,这个问题稍后再讲。”

      “从情感问题的角度而言,情感这是一个非常飘渺的问题。”

      “在宿舍能讨论对哪个人有好感,并不代表着喜欢,对哪个人有意见,也并不代表着不喜欢。”

      “在较小的年龄中,存在着一定的口是心非行为。”

      “有时候感情可能是一瞬间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变化很多,影响的因素也有很多。”

      “谁也不能够确认张燕是不是喜欢吴昊,谁能知道她当时内心的真实想法?”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张燕不喜欢吴昊。”

      “也不能够确定吴昊说的是谎话。”

      李晓再次开口:“根据马雪这名证人的陈述,张燕不是非常愿意跟着吴昊走的,而是吴昊要主动送张燕回去。”

      “针对这一点怎么解释?”

      孙石岩笑着开口:“这一点也很好解释。”

      “如果张燕不是非常愿意跟着吴昊,那么吴昊就算是强行要将张燕送回去,其他人会答应吗?”

      “提起这个问题,我倒是想反问证人一个问题。”

      “你在当时,是怎么确定张燕不是非常愿意跟着吴昊走的?”

      “如果你能够确定张燕极其不愿意,你们两个的关系那么好,为什么还要将张燕交到吴昊的手上。”

      “让吴昊把张燕送回去?”

      “这在潜意识中是不是已经认定了,吴昊送张燕回去没有任何的危险?”

      “所以,根据公诉人以上的询问和陈述。

      并不能够对我方当事人吴昊的陈述进行反驳。”

      “因为在刑法上规定:对于没有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证明的事实,依靠着主观去认定的事实,不予采纳。”

      “无论是张燕的笔记,还是马雪的回答,以及公诉人的控告。”

      “都不存在着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而是依靠着主观的行为来进行相关的认证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创建和谐家园】方面,难道还要采纳公诉人提出来的证人证言和证物吗?”

      “我方认为,如果进行采纳,那将是对我方法律权益的不公审判。”

      “所以我想请合议庭能够考虑到综合因素,对于本次庭审进行相关的判定。”

      孙石岩陈述完毕,将手中的诉讼材料放在桌面上。

      目光落在审判台席位上。

      拿钱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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