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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第4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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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由得脱口而出——想要用寻衅滋事的治安拘留来吓唬吓唬苏白。

      可是他的本意不是这样想的。

      如果他真的以寻衅滋事,对一名知名律师进行治安拘留。

      那.…

      可能要不了几天,这个消息就会冲上热搜。

      再有。

      对方是律师,而且是知名律师,知道法律怎么运用。

      他今天气愤之下,把对方拘留了,明天对方提起行政复议。

      倒霉的还是自己.…

      苏白继续开口:

      “要以寻衅滋事拘留吗?”

      “来!”

      “我接受对我的寻衅滋事的拘留,但是你要出具详细的说明和要有相应的执法记录。”

      “再提起行政复议的时候,免得麻烦。”

      方明没有说话,只是摆了摆手,催促着苏白离开。

      这一次脱口而出的话,算是自己狠狠打自己的脸了。

      同时,其实在心里也不想与苏白起太大的矛盾和冲突。

      毕竟.…

      他心里面知道自己这么说,是他不对。

      见到对方沉默,并且没有再继续开口反驳。

      苏白并没有多说什么。

      对方只是扬言要对自己进行治安管理条例中的寻衅滋事。

      没有真的进行。

      “可惜了.…”

      苏白默念一声,如果真的对他治安管理,寻衅滋事,进行拘留。

      那么这件事情就好办多了。

      .

      ….

      等到走出执法部门,李雪珍小声开口:“苏律师.…”

      “这一次,咱们在执法部门中得到的线索和证据都有限.…”

      “这个应该怎么办呀.…”

      “如果在立案环节不能够确认相关证据,那这个案子推进不了呀!”

      “而且.…”

      “苏律师,你看刚才那个执法人员的态度.…完全不想让我们再继续调查这个案子。”

      “或者说.…”

      “不想对这个案子进行继续的审查。”

      “这个.…苏律师,咱们怎么办啊?”

      在以往的案子中,一般情况下,在立案方面已经得到了相关的推进。

      只是打庭审。

      这样一来,案件就简单了。

      不过这一次.…由于涉及到的是几年前的老案子。

      需要进行立案推荐,公诉和开庭审理等一系列阶段。

      难免在处理起来有些复杂。

      对于李雪珍的询问,苏白轻呼了口气。

      这种涉及到刑事责任,执法部门立案并且拖延的。

      少见。

      针对这种情况.…

      显然有问题啊!

      先不说当时为什么进行立案,而后又将吴昊给放走。

      就算是现在在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下。

      也还是有证据能够表明吴昊有着强迫他人发生意愿。

      并且强迫其出台的犯罪行为。

      有证据能够表明,那么执法方就应该实行着立案的责任。

      先对吴昊进行抓捕。

      能不能有完整的证据链,那是调查的问题。

      可是立案不进展,那就是执法方的问题。

      理清思路。

      苏白笑着开口:“这个地方的检察部门,你摸清了吗?”

      李雪珍眼睛一亮:“摸清了!”

      “那就去一趟.…”

      “好的!”

      .

      ….

      相关的规定当中,执法方对于立案或其他事项进行拖延。

      若涉及到刑事责任,那么,可以由检察院对于本案进行相应的查实。

      然后进行督察。

      确保相应的补充侦查,和相关的立案活动。

      这个案子苏白了解过。

      案件一直没有得到推进,是因为张翠不知道向检察部门提出申诉。

      一直都是在执法部门进行管理。

      如果在当时.…执法部门拖延相关的立案情况,不推进。

      张翠直接选择到检察部门进行申诉。

      那么这个案子可能就会引来很大的转机。

      .

      ….

      从检察部门填写完申诉书,苏白轻呼口气。

      这个案子.…

      进度到这一步,只需要等待着检察部门督察执法部门进行立案和侦查了。

      或者.…

      依靠检察官的调查,进行相应的【创建和谐家园】。

      不过.…

      怎么说呢,过去那么长时间了.…

      现在执法部门的行为依旧有些迷惑。

      所以.…

      这个案子还是需要舆论监督司法。

      苏白让李雪珍在白君律师事务所的短视频,和他的个人短视频下发布了这个案子的相关案件信息情况。

      发布不久。

      评论区下方就出现了少量的评论。

      “这个案件是真的吗?怎么还会有这种【创建和谐家园】存在?”

      “小女孩抑郁【创建和谐家园】好可怜,这个案子过去了那么多年,该不会找不到证据了吧?”

      “不清楚.…但是我现在好奇的是,当时为什么没有对那个什么男同学提起公诉?”

      “难道是因为没有证据?”

      “怎么可能是因为没有证据?如果没有证据的话,也不会出现羁押的情况了!”

      “我的个人看法是这个案子绝对有一定的问题。”

      “的确,有没有人能够说一下,苏律师正在委托的这个案子?”

      “为什么当时出现羁押,而后又宣布无罪释放?”

      “这一点如果不是当事人的话,都不清楚为什么会被无罪释放。”

      “不过可以看的出来,当时对于这个男同学进行了羁押,执法方肯定是认为其有罪的。”

      “侵犯妇女权利一般来说是口供罪,就算是没有相关证据,

      但是后面一条强迫其出台行为,也构成了组织淫秽。”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属于公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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