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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第4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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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方认为,检方的推荐刑期过重,应当通过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出发,对于我方进行较轻的判决。”

      蔡万强在听到苏白的陈述后,不由得愣了一下。

      较轻的判决?

      举手示意后开口:“那么被告方委托律师认为这个较轻的判决应该是什么呢?死缓?”

      苏白看了一眼诉讼,思考了数秒后开口:“【创建和谐家园】。”

      【创建和谐家园】?

      不是.…致死执法人员,竟然要求【创建和谐家园】方面判决【创建和谐家园】?

      疯了吧?!

      这种诉讼要求怎么可能达成。

      蔡万强当时在脑海中只有这么一个想法。

      .

      ….

      PS:最后一天啦,求求月票~

      (本章完)

      ------------

      第269章 再问一句,凭什么?!

      这一次,苏白在庭审场上提出来的并不是无罪辩护,而是【创建和谐家园】。

      因为在这场庭审中,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和线索来讲。

      当时的何平,是在执法期间与周立产生了冲突。

      基于这一点,以及具体的经过,对周立的判定,肯定是有罪。

      这场庭审无罪辩护是不可能达到的。

      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减刑的辩护,是最有利于当事人的。

      当然了。

      【创建和谐家园】和【创建和谐家园】,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十年是【创建和谐家园】一年判缓,同样是【创建和谐家园】。

      不过.…

      这场判决到底判多长时间,对于这个还需要审判长来决定。

      .

      …

      而苏白提出来的【创建和谐家园】,让公诉人蔡万强觉得,苏白简直是胡说八道!

      TMD就是扯淡!

      为什么.…?

      因为何平在当时是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虽然说有一定的过错,但是在执法的过程中,被相关人员致死。

      一审判决【创建和谐家园】,在蔡文强看来理所应当,就应该这么判。

      这么判,没问题,完全没问题!

      毕竟如果不这么判的话,那么执法者,还怎么维护执法的尊严和权利?

      可是.…

      被告方委托律师,既然直接要求减刑到【创建和谐家园】。

      【创建和谐家园】,【创建和谐家园】,死缓,【创建和谐家园】。

      从【创建和谐家园】到【创建和谐家园】,这中间可是有着巨大的差距和鸿沟!

      蔡万强在听到苏白的陈述后直接开口:“我想请问一下,被告人委托律师。”

      “你方认定这个罪行较轻,是怎么认定的?”

      “有没有什么依据?”

      “检方控告被告人周立【创建和谐家园】,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被告人周立,在城管局人员何平,进行执法期间,利用自己摊位上的水果刀,对于何平的胸前位置,进行了刺穿动作。”

      “导致了何平伤及到了身体的关键部位,造成了最终的死亡结果。”

      “周立在城管局人员的执法期间,对于执法人员进行故意伤害,这种行为是什么行为?”

      “这种行为已经属于严重伤害他人行为,并且是严重伤害执法人员,致执法人员死亡的行为。”

      “说白了!”

      “意思就是,周立在整场过程当中,对抗执法人员,并且有意对执法人员进行暴力行为。”

      “从这一点上来说,周立的故意性,成立!”

      “从结果性上来说,周立造成了执法人员的死亡是结果。”

      “基于以上周立的行为,对抗执法造成执法人员死亡具有故意性质,严重影响社会,违背社会公序,不应该减轻处罚。”

      在蔡万强陈述完毕后,苏白沉默了几秒。

      不是因为别的.…

      只是因为蔡万强的陈述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多!

      从结果上面来说,周立的确导致了何平的死亡,但是那是有原因的。

      并且不是蔡万强所陈述的那样,不是对抗执法。

      就像是蔡万强陈述的,故意性来讲,完全就是瞎扯淡。

      为什么?

      因为在整个过程中,这个案子不是执法,而是两个人的冲突和矛盾引起的。

      按照公诉人陈述的,好像是周立故意对抗执法人员一样。

      但实际上呢?

      实际上是什么情况?

      实际上是周立被数名执法人员围住,起了冲突,最后意外导致了何平的死亡。

      而不是周立一开始就拿着刀上来就干。

      公诉人的陈述完全是站在何平的角度上,去进行陈述的。

      并没有站在客观的事实角度上进行陈述。

      就按照公诉人陈述的一点——周立故意伤害?

      事实上是周立没有办法,是在挨揍的过程中去拿刀,想要反抗,想要保护自身而做出的行为。

      面对公诉人的回应,苏白举手示意:

      “审判长,我不认同公诉方的陈述,我方想请当事人周立,能够描述一下当时现场的具体情况。”

      “有具体的情况才能够了解相关的事实,而不是听某一方进行争执。”

      “基于这一点,我想请周立还原当时具体情况。”

      林友平在听到苏白的申请后点了点头:“同意被告方诉讼律师的申请。”

      “请当事人周立,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况。”

      林友平作为本次庭审的主审判员,对于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倾向性。

      就像是当初的那个齐丰案,他之所以判定齐丰无罪。

      就是因为要推进法治的进步。

      事实上,齐丰案得到了最高院和最高检的指导,现在已经运用到了某些庭审判决当中。

      算是推进了法制的进步。

      不过话说回来,这一次,他对于周立这个案件进行审理。

      同样是苏白进行代理辩护的,他也很好奇并期待,苏白会拿出什么样的观点,来对于周立进行辩护。

      .

      …

      法槌敲响。

      被告人席位上,周立有些紧张不安,看了一眼律师席位上的苏白。

      紧接着抬头看向正前方的审判长,从他的视角开口描述了一下大致的事情经过。

      “审判长,我可以慢慢说吗?”

      “可以。”

      “好的,谢谢审判长。”

      对于林友平的人性化审判,周立鞠了一躬,才继续开口陈述。

      “我们那一片是个小商场,说是小商场,其实就是商场搭建起来的摊位,摊位一个月不少钱,提供给我们这些商贩。”

      “我的那个位置好,还便宜,其实有不少人眼红。”

      “当时说的是可能会有领导对我们那片进行视察,然后要求我们怎么怎么样,要合规合范.…抓的比较严。”

      “.….”

      周立作为一名小商贩,对于某些法律知识点,或者说,对于在庭审上交代的,能够让审判长具有倾向性的法律解释,不是太清楚。

      在陈述的过程当中,一直没有强调案件发生的重点过程。

      现在已经讲了,大概将近十分钟的时间。

      如果再这么下去.…很有可能会影响审判长,对于关键问题的把控。

      于是苏白举手示意,对周立进行提问时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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