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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第4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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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接着,秦勇继续开口:

      “被告方委托律师能不能够陈述一下你方持无罪辩护的观点?具体的描述一下。”

      这是秦勇第二次开口询问。

      苏白也明白其中的意思,简单来说。

      就是审判长倾向于判定广有志无罪,所以要再进行确认。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苏白心里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开口道:

      “好的,审判长。”

      “审判长.…”

      “我方持无罪辩护的观点和刚才的陈述一样。”

      “广有志在对王强第一次出手的时候,是属于阻止王强的不法侵害,因为王强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过程当中。”

      “在阻止完王强的不法侵害以后,王强当时的态度是非常的气愤,从而对广有志进行了攻击行为。”

      “我方认为在这一点上,需要着重的去分析,并且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广有志对王强第一次出手的时候,是不是阻止王强的不法侵害了?”

      “是!”

      “因为刚才审判长已经判定,判定了广有志的行为是属于见义勇为。”

      “那么就是阻止了王强的不法侵害。”

      “从这一点上来看,广有志对于王强的第一次出手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因为他在主观上并不是故意去伤害王强的,而是去阻拦王强的不法侵害。”

      “第二点,在广有志阻止王强以后,王强进行的攻击是一种什么样的攻击?”

      “是一种在实施不法侵害却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结果后的愤怒,从而转型成为了另外一种不法侵害,那就是对于广有志的攻击。”

      “我方表达的正当防卫是处在王强在实施不法侵害,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结果,从而继续对于阻止他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了不法侵害。”

      “从这一点进行考虑,广有志的继续反击则是正当防卫行为。”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陈述的观点。”

      这一次的陈述,苏白陈述的非常的清楚,把其中的关键点都抛了出来。

      因为他知道这一次审判长不是问他,而是在给自己的倾向性加一个砝码。

      苏白的陈述从法理的角度进行解释,很合理,完全可以通过这方面来判定广有志无罪。

      这一番陈述说白了.…

      就是将刚才的陈述更加清晰的描述了出来,并且囊括进去了王强的心理状态。

      描述清楚后,从而让审判长更能够理解当时的场景。

      .

      …

      在听到苏白的陈述以后,检方席位上的唐亮瞬间有一些坐不住了。

      不等审判长开口,就进行了反驳:

      “那我能不能够请问一下被告方委托律师。”

      “在你的陈述中,认为广有志的行为,在第一次属于见义勇为,去阻止不法侵害的发生。”

      “可是.…”

      “我想请问的是,那么王强在反过来对广有志进行攻击的时候,对于当时的那名女性的不法侵害是不是已经结束了?”

      苏白:“是的。”

      唐亮继续开口:“那好,按照你说的,王强是停止了对于那名女性的不法侵害,转而对于广有志进行不法侵害。”

      “可是在体型和力量上而言,王强身高一米七,体重120,他的攻击对于广有志来说是完全构不成任何的威胁。”

      “所以说广有志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能够阻止王强对他的不法侵害,可是为什么还要下重手致王强重伤?”

      “这难道不可以看成是两人的互殴行为吗?”

      “看成是两人的互殴行为,那么广有志对于王强的伤害就是致人重伤,同样达到了犯罪的行为。”

      苏白:???

      按照这么说,的确没有任何的毛病,可是.…

      公诉人,伱是不是忘了你以什么罪名【创建和谐家园】的?

      你记不记得【创建和谐家园】状上写的什么?

      【创建和谐家园】状上写的是广有志以故意伤害导致王强重伤,触犯了故意伤害罪。

      你现在来个互殴,互殴行为和故意伤害是一样的吗?

      两者的本质都不是一样的!

      “我想再次提醒公诉人,请公诉人注意你的用词。”

      “公诉人所陈述的互殴行为并没有得到执法机关的认证,并且公诉人所阐述的证据链都是基于故意伤害罪去定义的,并不是根据互殴行为去定义的。”

      “如果公诉人想要以我方和王强互殴,造成王强重伤提起公诉行为的话,那么还请公诉人进行撤诉。”

      “再进行立案。”

      在苏白陈述完以后,审判台席位上,秦勇眉头紧皱。

      这名公诉人是想要干嘛?

      不是,他有病吧?

      这场庭审讨论的是,广有志对王强造成的伤害是不是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到现在公诉人突然提起了互殴!

      想要在庭审场上提起互殴,的确可以。

      但那是由控方或者是被告方提出来这种意见,决定是否由【创建和谐家园】进行采纳,要求检方补充其证据。

      可是检方提出来这种说法.…

      ???

      检方提出来这种说法,那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还是狠狠的抽的那种!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这个罪名是由公诉人进行提起的。

      你现在改口说是互殴,你有相关性的证据吗?

      好!

      就算是,以上证据可以当做是互殴的证据。

      可是你忘了【创建和谐家园】状上写的是什么了?

      你作为公诉人连这一点都搞不清楚吗?

      罪名一切依照【创建和谐家园】状上的进行陈述,这一点都不懂吗?

      秦勇看了一眼检方席位,重重的落下法槌:

      “庭审场上还没有到公诉人进行发言。”

      “驳回公诉人的陈述。”

      “同时,对于公诉人进行一次警告!”

      “再有下次,直接驱逐出庭审!”

      “公诉人不得继续发言,不得有异议!”

      秦勇对于公诉人唐亮的警告可谓是特别重。

      毕竟.…

      再让唐亮继续发言下去,那么后果可想而知。

      其他人也没有想到审判长会对公诉人提出这么严厉的警告。

      毕竟在一般的庭审当中.…

      审判长更倾向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和证律依据。

      可是这场庭审.…

      不过这也正常,看看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出来的依据。

      法庭上面提出来的依据,完全违背了公诉的初衷。

      这也难怪审判长会这么生气,并这么严厉的警告唐亮。

      得到警告的唐亮,眉头紧皱,望着审判长席位,还想要说什么,可是却被秦勇一个眼神给憋回去了。

      对于秦勇而言,唐亮开口陈述还不如不开口。

      紧接着,秦勇在警告完唐亮以后,看向了控告方。

      “控告方还有没有什么需要陈述补充的?”

      张硕:.….

      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到现在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已经没有了!

      “审判长,我方没有什么需要继续补充的。”

      咚咚!

      法锤敲响,秦勇继续开口:

      “既然各方都没有什么需要继续补充的,那么现在进行法庭陈述。”

      “请控告方开始法庭陈述。”

      唐亮在听到直接略过检方,让控告方开始法庭陈述的时候愣了一下。

      按照一般的顺序来,都是让检方开始进行法庭陈述或者是出示相关证据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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