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小说列表 排行榜 搜索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第354页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温馨提醒:系统正在全面升级。您可以访问最新站点。谢谢!

      我方承认我方在当时有非法行为,可是这非法行为违反的是执行规定,执法规定。

      我方愿意接受行政上的处罚。”

      “但是我方不认为,有【创建和谐家园】的行为,我方希望检方能够从这一点进行看待。”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答辩。”

      徐浩听完林深的回答,将目光看向了杜明。

      本次庭审,被告方有三人,也就意味着需要指控三次。

      对于马武的认罪认罚,徐浩表示减轻了不小的工作量。

      只是这个.…执法方的嘴有点硬啊!

      其实在徐浩的认定,以及确定的事实当中,执法方有没有【创建和谐家园】?

      肯定有啊!

      你都跑到别的省,依仗着你的身份,不出示任何身份证明,把人给从省外给带回来了,不是【创建和谐家园】是什么?

      只不过….

      徐浩虽然在个人的观点进行这么认证,但是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和辩诉的完整性,一切以证据性和法律适用性为主要。

      接下来的庭审还是需要看检方如何进行控告。

      “检方请陈述或提交对于方世军和冯向两人的犯罪事实或法律解释。”

      “好的。”

      曹雪点了点头,翻找出关于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的诉讼材料。

      紧接着开口:“我方并不认同被告方辩述律师的发言。”

      “第一点: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是作为执法人员跨省进行抓捕,代表的是执法者的形象。”

      “依照跨省抓捕条例,没有进行任何的通知,在非执法区域进行抓捕,已经是严重的违规行为。”

      “第二点,两人没有按照规范,没有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明进行抓捕,同样违反了抓捕条例。”

      “这两点已经属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并且两人明知是非法行为,还实施非法行为….属于主观上的故意行为。”

      “明知代表着什么身份,代表着什么职能和自身的职权是什么,却依旧不管不顾,知法犯法。”

      “基于以上两点,我方认定,两人【创建和谐家园】。”

      面对检方的质问和提出来的两点,林深立即反驳:“我想请问一下检方。”

      “检方认为,我方【创建和谐家园】的主要因素是违反跨省抓捕,没有通知另外的执法方,并且在抓捕时没有出具自己的身份,违背了抓捕的规范,和相关的事例条例。”

      “可是检方在陈述这些的时候,一直所说的就是我方违背了某某某条例。”

      “这不符合“职权”的属性。”

      “职权是什么?”

      “方世军和冯向的职权是抓捕犯人,抓捕嫌疑人,安药集团针对当时秦宝的违法行为,进行报警行为,执法单位也进行了立案。”

      “所以两人,在这个过程中,进行抓捕,有问题吗?”

      “从这个角度来进行解读的话,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

      “根据检方的陈述,两个人只是违反了相关的管理条例,但是并没有犯罪行为,也没有进行职权的滥用。”

      “毕竟….在检方的陈述当中,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是进行了职权上面的滥用。”

      “但是,抓捕应该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能够叫做职权上面的滥用吗?”

      “我想这不能够吧。”

      “话说回来,检方为什么凭借以上几点,就对我的两位委托人妄加定义,认为他们两人是【创建和谐家园】?”

      “他们两个人收受礼物了吗?”

      “检方的调查,发现两个人有职权滥用的目的吗?”

      “换句话说,检方认为,两个人职权滥用的重要直接证据是什么?”

      “基于以上几点,可以清楚的发现,我方当事人并不是职权上的滥用,而是行为不当,造成了一定的后果,造成了一系列不良的影响。”

      “我想申请,检方撤销对我方的控告,因为检方对我方控告的罪名完全的不成立。”

      .

      ….

      林深的陈述完全围绕着“职权”。

      根据对于职权的定义来阐述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的情况,是不是职权的滥用。

      在这一点上,林深的阐述,不管有没有法律上的效益。

      但是!

      在【创建和谐家园】上的效果非常的好。

      曹雪平静的看着林深,还没来得及说话反驳,苏白就举手示意进行补充。

      法锤敲响,得到了审判长的同意后,苏白开始进行陈述。

      “我不认同被告方委托律师的观点。”

      在苏白看来,林深的阐述,完全是从侧面进行陈述的。

      为什么这么说?

      林深只从职能的观点来阐述,可是并没有从其他方面进行陈述。

      其中最关键的一点也没有讲——是谁让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前往外省的?

      这一点方世军和冯向没有说吧?

      就冲着这一点方世军和冯向没有讲,那么就已经说明了,两人就是这次的主犯。

      安药集团立案了。

      对,没错,是进行立案了。

      但是这和伱的职权有关系吗?

      并没有关系。

      进行立案了,你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执法,这属于正常流程,属于合规行为,这才是属于你的职权。

      但是你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执法,这不是已经超过了你自身的职权吗?

      职权滥用也属于这一方面的定义。

      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在省外有执法权吗?

      没有!

      没有执法权,你凭什么抓人?

      并且你利用的是什么身份去抓人?

      利用的是你执法者的身份吧?

      没有执法权,但利用执法者的身份,去抓捕一个只是进行立案的人员,没有人通知你,让你抓捕。

      协调没有完成,你就急匆匆的跑过去抓人。

      这应该怎么定罪?

      不定职权滥用,那定当众绑架罪?

      再说,林深一直强调的是两个人只是违反了相关的管理条例,并没有触犯职权滥用。

      实际上,两个人不仅仅是违反了相关的管理条例,还触犯了职权滥用!

      苏白继续陈述:“针对被告方委托律师的说法,在这里我只想询问几个问题。”

      “第一:方世军和冯向作为执法人员,为什么没有按照程序去进行执法?”

      “是谁让他们这么做的?”

      “第二:不遵守管理条例,算不算是违背了相关的职权?”

      “第三:两人跨省进行非法抓捕,是谁给他们的权利?他们是以什么身份将秦宝带回安城的?”

      “是以一个执法员的身份,还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

      “第四,检方刚才不是已经陈述的很清楚了?”

      “两人【创建和谐家园】的直接证据就是两人违法使用自身的职权,这已经在职权滥用的范围之内了!”

      “被告方诉讼代理人想要表达的是,两人违法,使用自己的职权,不属于职权滥用吗?”

      苏白简单的将问题进行总结后,目光落在了林深身上。

      林深对于曹雪的反驳,说实话,没有太多法律上的定义。

      只是先前曹雪表述的并不清楚,让林深有了反驳的机会。

      仅此而已。

      面对苏百提出来了几个问题,林深沉默了数秒…

      一旁的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并不太深。

      只是觉得林深刚才表现的非常的具【创建和谐家园】,他们有很大脱罪的可能性。

      两人在被告方席位上,一直将目光落在林深身上,示意其继续讲。

      继续反驳.…继续怼公诉人员。

      但是.…

      林深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自己不过是一个表演型刑事律师。

      准确来说….

      就是在庭审上说的天花乱坠,但是实际上没有太多的法律“效力”。

      要不然的话….也不会被方世军他们请过来担任委托代理人。

      对方的这几个问题问的都非常的关键,可以说直击方世军与冯向两个人的判决要害。

      他能回答吗?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技术支持:近思之  所有书籍
    北京时间:2025/11/21 14: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