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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子很凶》-第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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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凌泉来到汤静煣的院子外,小鸟团子扑腾着翅膀飞到了他的肩膀上,毛茸茸的脑袋磨蹭他的脖颈,爪爪上还抓着一只小甲虫。

        左凌泉有些无奈,摸了摸下团子:“这可是我的灵宠,吃不得,以后出去了给你找些真正的天材地宝吃,乖。”

        说着把小虫虫取了下来,收进了瓷瓶里。

        汤静煣向来起得早,正在厨房里做饭,见左凌泉过来,她端着热粥走出门,打量一眼装扮,好奇道:

        “小左,准备出门吗?”

        左凌泉熟门熟路来到屋里坐下,拿起了递过来的碗筷:

        “回去几天,过些日子就回来了,汤姐要不要一起去南方四郡转转?”

        汤静煣自幼生活在京城,心里挺想出去走走,不过她哪好意思和左凌泉一起回家。

        汤静煣蹙着眉儿,有些没好气地笑道:

        “我又不是你什么人,和你跑回家作甚,被公主殿下晓得,非得把我的家产没收了。”

        左凌泉也只是随口一说罢了,勾起嘴角笑了下,便一起吃起了早饭。

        栖凰谷改头换面,今天惊露台的外派长老会过来,谷内的【创建和谐家园】都待在广场上冒雨迎接,连跑来谋取供奉职位的两个关外散修,都站在大殿外等待,胳膊打着绷带的程九江,在旁边殷勤客套。

        左凌泉吃完了饭,也到广场附近瞧了眼。不过他的伤忽然恢复如初,贸然露面不好解释,只是很低调地在远处旁观。

        左凌泉以前很向往御剑而行,因此特别注意了下两个御剑而来的修士——两个半步幽篁的修士,一男一女,当是一对儿道侣;年纪都比较大了,想来也是境界止步不前,在外面混得不太好的修士。

        两个人随身可见各种物件,显然没有储物袋;男的背着把通体朱红的长剑,造型很漂亮,不过没开锋,想来就是只能用来飞的飞剑;女的倒是比较特别,背的是一张七弦琴,琴首之上雕刻的纹路,和那把飞剑类似,估计也是用来御空而行的东西。

        除此之外,两人腰间都挂着块玉牌,看起来是一对儿,但并非宗门腰牌。

        左凌泉本以为是定情信物之类的东西,可很快就瞧见,男子腰间的玉牌亮了下,然后男子就把玉牌拿了起来,走到正殿一角的空旷处,把玉牌放在耳边:

        “喂……喂?这地方有点偏,荒山把惊露台的天遁塔挡着了,为师听不太清……你入关后沿着江往南走……对对……”

        ??

        左凌泉满头黑线,一时间不知该作何言语,憋了半天,才暗暗说了句:“仙人就这?”

        不过一想到对方只是灵谷八重的修士,便也释然了。

        上次云水剑潭那老祖,隔着万里之遥在天上喊话,估计才算真仙人。

        左凌泉暗暗感慨了片刻后,也没有再久留,牵出了已经快养出肥膘的大黑马,持着伞缓步离开了栖凰谷。

        栖凰谷内部人满为患,外面的栖凰镇自不用说。

        除开来朝圣的底层修士,周边郡县的百姓听说‘神仙下凡’,也跑了过来,在镇子上烧香祈福;甚至还有些乡绅员外,在镇子上盖起了两间祠堂,正在给两个神仙塑金身神像。

        左凌泉虽然对铁镞府的老祖举止不满,但那算是私人恩怨,站在大丹百姓的角度来说,两个老祖都没有伤及无辜,还给大丹降下了大福缘,间接让朝堂稳定、商道打通,带动了周边旅游经济,百姓香火供奉确实受得起。

        左凌泉恩怨分明,自然不会跑去拆人家的金身,打量几眼那金裙女子已经快完成的神像后,便驱马奔向了二十多里外的东华城。

        来时初春二月,归去依旧是满城烟雨。

        白鹿江畔的临河坊,经过一个多月的重建,大半房舍已经复原。崭新的小酒肆又出现在了街边,只可惜上面没挂酒幡子,里面也没了日日抱着胳膊在门口发呆的小酒娘,只有一块左凌泉亲手写的‘汤家酒肆’匾额,挂在了门头上。

        街上人来人往,老张挎着腰刀,走过酒肆时砸吧了下嘴,显然肚子里的酒虫又开始作祟;背后跟着个小捕快,正疑神疑鬼地看着河边,估计听说了前任的惨剧。

        不过随着栖凰谷改头换面,京城周边应该永远也不会再闹凶兽了。

        左凌泉看了几眼梦开始的地方后,持着油纸伞,来到码头边,等待渡人的小船。

        河面上乌篷船很多,一个船公用竹篙把船过来,笑呵呵开口道:

        “公子准备走啦?在京城逛得咋样啊?”

        左凌泉俊朗面容浮现笑意,点头:

        “收获颇丰。”

        “那就好。公子是有大本事的人,心肠也好,其实该往外面走,咱大丹这一亩三分地,说实话也没啥看头。”

        “外面再大,也是外面,家就一个,总是得落叶归根,哪儿能当一辈子游子。”

        “倒也是。”

        ……

        左凌泉闲谈两句,抬步跨上了乌篷船,持伞站在船头。

        乌篷船缓缓离岸,驶向临河坊水门,刚刚走出不远,街边之上却多出了一个身着红裙的女子。

        左凌泉转眼看去,抬手准备让船公靠岸。

        站在岸边的姜怡,刚刚接到吴清婉的消息,连交接的事情都放下,从宫里跑了过来。

        不过这些心思,姜怡自是不会表露出来,见左凌泉要过来,估计是想‘吻别’什么的,她连忙抬手示意:

        “走吧走吧。本宫过来,只是看看临河坊重建得如何,可不是来送你的。”

        依旧是带着些傲娇的小模样。

        左凌泉站在船头之上,露出明朗笑意:

        “明白,公主殿下再见。”

        姜怡表情不苟言笑,似乎真的只是顺路。

        但如杏双眸,却一直放在船头之上,直至那个手撑油纸伞的青衣公子,随波而下,隐入雨幕的尽头……

      第二卷 卧龙吟

      第一章 边城浪子

        铁索横江。

        狂风裹挟黄豆大的雨粒,砸在锈迹斑斑的铁索桥上,桥下浑浊浪涛汹涌,遮掩了桥面的噼啪作响。

        桥的一头是无边荒野,另一端是大燕王朝南方最后的一座小镇——无名岗。

        名为‘无名’,是因为大燕王朝舆图上并没有这处地标,这也是常人不该涉足的地方。

        暴雨之下,有一青衫剑客,缓步走过了铁索桥,来到了道路泥泞不堪的小镇上。

        小镇仅有十余间房舍,其内百十号人,但五脏俱全;有商铺、有医馆、有妓坊、有客栈,和一群饥肠辘辘的饿狼。

        镇上没有人声,无数道目光从老旧的酒楼茶肆里透出,往青衫剑客身上打量。

        青衫剑客手里只有一把剑,看不到一丝值钱的物件,能给他们看的只有一身血迹。

        所以那些目光收了回去。

        青衫剑客对此习以为常,这世道本就是个弱肉强食的莽荒炼狱,只要你能吃人,人家就不敢吃你;原本杀机四伏的无名岗,也能变成野修的温柔乡。

        青衫剑客提着剑,走到镇子中心的客栈,要了一壶酒,在窗口看着铁索桥头。

        客栈之中,摆着四张老旧桌椅,遍布刀剑痕迹,都已经坐了客人;客人和青衫剑客一样,望着雨幕下南方的荒野。

        不过不一样的是,其他人等都是贸然踏入无名岗的雏鸟,青衫剑客只是在告别自己的故乡。

        修行一道,为了长生而修行的人很多,但真正能求得长生的没几个,所以修到最后,大部分人还是被卷入了世俗的爱恨情仇,从‘求长生而护苍生’,变成‘求杀生而肥自身’。

        青衫剑客是其中之一,他本来也向往与世无争的长生大道,但父母横死荒野后,修行的目的就只剩下了血债血偿。

        其实不光是他这样的野修,大燕朝及其周边,仙家宗门无数,除开铁镞府、惊露台、云水剑潭御三家,是正儿八经求长生,余下的宗门,都在求杀生。

        丹药【创建和谐家园】、天材地宝、洞天福地……

        种种机缘,无论野修还是宗门,都趋之若鹜。

        只要能让自己在长生大道上更进一步,那就没有不能杀的人,没有不能做的事,哪怕血流成河、浮尸千里。

        青衫剑客知道这是道走歪了,但身处这么个世道,你不杀人,人会杀你,你又能如何?

        踏踏踏——

        浊酒一坛,尚未见底,铁索桥上,又行来了一人一马。

        马是好马,四肢健壮腰背滚圆,背上套着马鞍,马鞍一侧挂着两把弯刀;马匹背上,则堆满了各种杂物,拂尘、法袍、铜镜等等,甚至还有两只死透了的小兽,远看去就像是个塞外脚商。

        牵马的人,是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身着黑色长袍,头上戴着斗笠,左侧腰间挂着把青皮鞘长剑,右侧则是一枚玉佩,玉佩上刻着一个侠女和一个猪头人共处小街的画像。

        青衫剑客只是看了一眼,便晓得此人是个剑客,但也是一个涉世未深的雏鸟。

        无名岗距离大燕朝南方最后一座仙家渡口‘栓龙港’,仅有三百里。

        从南荒之地过来,想去栓龙港,需要渡过青渎江,正常人不会在这里渡江,因为不远处便有好走的新桥;只有迷路的雏鸟,和刀口舔血不敢走大道的野修,才会走这里,这也使得无名岗,成了雏鸟的乱葬岗。

        青衫剑客端起酒碗抿了口,并未出声提醒,因为这世道便是如此,脚下路太长,走错道的机会却只有一次,等需要被人提醒的时候,就已经来不及回头了。

        踏踏踏——

        年轻人并未停步,牵着骏马,踏上了泥泞不堪的道路。

        酒肆里悄声无息,所有人都看着那一人一马,就好似一群饿狼,在嗅着猎物的味道。

        人影走近,青衫剑客仔细看了眼。

        年轻人年纪最多十七八,境界想来不高;骑马出行,腰间没挂宗门腰牌,不是宗门子弟;衣着质地精良挂着玉佩,说明家底殷实。

        这是最完美的猎物。

        果不其然,酒肆里的几桌客人,都在交换眼神,其中几个武修,把兵刃都从桌上放了下来,避免惊扰到了‘贵客’。

        有人的地方就有规矩,无名岗也是如此,雏鸟进哪家铺子,便归哪家铺子。在外行走遇上城镇,第一个去的地方多半就是客栈,因此客栈里守株待兔的人,数量是最多的。

        年轻人显然和大部分人一样,来到了客栈的大门外。

        酒肆里的群狼,也恢复如初,继续攀谈起琐碎小事。

        小二应勤上前,接过了缰绳:

        “客官,里边请,打尖儿还是住店?”

        “歇个脚,来壶酒。”

        年轻人言语随和,取下两把弯刀,跨入了酒肆大门,抬起斗笠,露出了面容。

        青衫剑客扫了一眼——剑眉如墨,双目如泉,俊得不像是蛮荒之地的人,反倒是像个私自出门云游的富家子。

        年轻人也在看他!

        酒肆里桌子都有客人,每桌留着一两个位置,或许是觉得他比较面善,年轻人走到了他的桌前,露出一个明朗笑容:

        “兄台,客满了,借个地方。”

        说罢,两把刀、一把剑,放在了桌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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