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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击,胜负立决。
围观的数百人,鸦雀无声。
第十九章 法器动人心
紫宵雷光炮,不施放钢珠时,就变成了单纯的紫宵雷光剑阵。
经过高歌改动过的紫宵雷光剑阵,虽然高歌自认没什么威力,元气值也能达到一万,对于筑基期的修者是压倒性的优势。
紫宵雷光剑阵在高歌手中催发,就是元婴真人令狐智也懵然不觉,何况只有筑基三级的马俊雄。
的确,在过去的将近两年中,沉下心来的马俊雄有着巨大的进步。但高歌同样也是在进步。如果说两年前两者还勉强能比较,现在,完成筑基的高歌,不借用任何法器,也不是马俊雄所能企及的。
高歌,站在筑基的最巅峰。如果使用玄武战天甲,甚至是站在了金丹的巅峰,对上元婴,也未尝不能一战。
对于马俊雄,高歌有无数种方式赢得胜利,并且赢得无可置疑,让马俊雄输的心服口服。但出于种种考虑,高歌选了紫宵雷光剑。
这门法器的霸道,自然不是马俊雄所能抵挡的。同样是雷法变化,他还在集中神识力量控制,高歌却已经完成了攻击。一道剑光就破开了马俊雄的雷光防护网,射在了马俊雄眉心上,终结了他所有气机变化,当场就被震昏了过去。
围观的人在震惊过后,也立即清醒过来。当即就有几个人闪到了马俊雄身边,检查了下,发现马俊雄只是受到气机震荡昏迷了过去,几个人才松了口气。
刚才两人施展都是雷法,对于筑基期的修者来说,最为的霸道。一个控制不好,就是当场毙命的下场。马俊雄浑身上下,也只是眉心那块被烧出了一个小洞,却没有伤及骨头,只能算是皮外伤。
高歌摇头道:“都说了,你挑错对手了。”
人总是同情弱者的,马俊雄都躺在地上昏迷了,高歌还一旁嚣张的说风凉话,这做派确实让不少人看不惯。
有两个老师就站了出来,先吩咐几个学生把马俊雄抬到医务室去。又拦住高歌道:“这位同学,你是学院的吧,为什么和同学私斗呢?”说话的老师也不是没看到整个过程,这时却要以此打击高歌的嚣张气焰。在他们看来,这也是对高歌的一个很好的教育。
高歌无辜道:“你们也看到了,是这个人执意要挑战的,我也是被逼无奈,只能满足他了。”说着又对周围的人道:“大家都看到了,要为我作证啊。”
周围的人一片沉默,这些人或是不喜多事,或是看不惯高歌,或是幸灾乐祸,一时间,竟然没有人站出来。
一个年级较大的老师沉着脸道:“他逼你,你就可以违反学院的条例啊。这件事,我们还要去纪律部说清楚。”另一个年轻的老师道:“好了,跟我们走吧……”
两个人转身走了两步,才发现高歌站在那纹丝不动。两个人这次真的有些怒了,这个学生,太不知好歹了。年轻的老师怒道:“你这个学生,想对抗学院么?”
年轻的老师岁数大概在四十岁左右,还是一个标准的青年人。这么一发怒,表情就有些变形,让本来搭配不太匀称的五官显出了几分狰狞。
高歌不疾不徐的道:“两位老师,既然说起学院的《内部条例》呢,我刚好还知道一些,可以和两位交流交流。内部条例第十七章十三款第二项第三十一条规定,学生在停学期间,一切在学院外的行为都与学院无关。也就是说,刚才的行为呢,我并非是以学院学生的身份来行为的。两位可以去管教马俊雄,我呢,就不麻烦两位了。”
也有人不信高歌所说,当场就翻出记录器,查了下,果然,内部条例上明明白白的写着这一条,而且和高歌说的一个字不差。
那人看完后,禁不住低骂了声:“靠、变态。”这个说法,也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他们都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去专门背诵数百万字的内部条例。
在学院的六年课程,真正要学习的内容,也不过是数百万字而已。虽然这些课程都要加以理解应用,并非背下来就行。可能背下来,就意味着可以应付大半的考试了。
两个老师也只是粗通内部条例,哪能如高歌这般变态,背诵下每一条规定来。被高歌一说,也是顿时无语。
年长的老师教训道:“你虽然停学了,可难道不懂得尊重师长么?”
高歌有些好笑的道:“尊重师长是礼,区分对错是理,此礼非彼理,不宜混为一谈。而且,不论是此礼还是彼理,我都不曾失。”
高歌说的有些绕口,可在场的人却是帝国最有知识的一群人,每个人都明白高歌说的意思。
两个老师气结无语,只能一甩手负气而去。
高歌对着两个人的背影微微点头道:“两位老师慢走……”
听到此话,年轻的那个老师,身体气的直发抖。高歌刻意的礼貌,似乎就是为了和甩手就走的他们进行比较。两厢比较,自然是他们显得既没风度又没礼貌。
高歌对围观的众人摆了摆手道:“好了,热闹也看完了,诸位还不散,难道是等着签名么?还是心生仰慕,想要拜师学艺呢?”高歌态度随意,口带讥讽,让众人大为不爽。可被高歌明锐如剑的目光一逼,也没人敢站出来说什么。更别提像马俊雄那样要求指点道法武功了。
经历这场风波,高歌也不适合再进学院。高歌径直穿过人群,潇洒离去。
高歌虽然来帝都快两年了,却只在玉清景阳学院待了不到一个星期,其他的时间全部在元明文举天的研究所渡过。
对于帝都的印象,还是上学是在校车内匆匆的一览。要想买飞星器,一时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买。
不过玉清景阳学院旁边,就是非常繁华热闹的商业区。毕竟,十万师生的大学院,就算学院内部准备的再充足,也不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应需求而生,以玉清景阳学院为中心,这里也慢慢成了一个大型的聚居点和商业区。
高歌没什么急事,也趁此机会浏览帝都的风情。不过,玉清景阳学院已经是处于郊区了,这里虽然热闹,却和帝都的富丽繁华无法相比。在这里,那些世界著名的商业品牌极少,大多都是各种小型的商户。
但就其整体水平来说,也是高歌的故乡天林市最繁华的商业区所难以比拟的。高歌在这方面,还是一个刚出山沟的穷小子水准。
不过他态度大方自然,身上的金乌战衣是四阶法器,材质不凡,款式华美精致,明眼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不凡来。
玉清景阳学院在开学晚会上的奖品也不过是四阶法器。对于修者来说,练气等级只能使用三阶以下的法器。超过三阶,一般只有修为到了筑基期的修者才能使用。四阶法器,大部分修者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使用四阶法器。
虽然无法准确判断高歌金乌战衣的等阶,但高歌的身家由此可见。纵然高歌问一些简单的常识,他们也都热情的给予回答,丝毫不会觉得麻烦。
在这片商业区内,各种商品种类繁多,一些法器虽然低阶,却制作精巧,很有匠心,让高歌也感到了大开眼界。饶有趣味的转了好一会,也没找到中意的飞星器。
高歌在研究所待了两年,补贴算下来也有小十万了。随后为了制作雷凤戒,在卓文萱那拿了三颗元气结晶,也就是三百万。一下就背负了上了巨债。
不过,再异界的时候,高歌在荣国光那得了三十块元气结晶还有许多珍贵的材料,算起来,价值也在五千万左右。对于高歌来说,这是一笔庞大的巨款。以高歌一级研究员的收入,要干一千年才能拿到手。
紫宵雷光炮的专利,又卖了六千万。这些加起来,高歌也算是个亿万富翁了。哪怕是真把赢祯娶回来,也勉强能够养活的起了。
帝都的平均消费水平,人均每月不到两千元。一亿一千万对于绝大多数平民来说,都是一个梦幻般的数字了。有了这些钱,可以衣食无忧的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还可以给子孙留下一笔可观的遗产。
高歌现在对钱并不太需要,不过既然有了这么多钱,买飞星器当然要买个好的。一旦有了要求,作为神文领域和炼器领域【创建和谐家园】级的人物,高歌自然就挑剔起来。
作为日常用品的飞星器,就难再看上眼。高歌逛了几家店后,都不满意。商家看在他行头不凡的面上,也不敢多说什么。
高歌才出了一家商店的门口,就站住了脚步,对他身后的不远处的两个人道:“你们鬼鬼祟祟的想干什么?”高歌早就察觉两个人在跟踪他,不过懒得理会,两个人却越跟越近,终于让高歌失去了耐心。
两个人都是中年男人,相貌普通,衣饰也很寻常,身上都有种市侩的气息,尤其是为首的那个男人,脸上带着圆滑的笑容,目光灵活,一脸的精明。
两个人被高歌一喊,也不害怕,都站在那微微鞠躬致意,为首的那个男人满脸讨好的笑容道:“这位高先生,您别见怪,我叫贾雨,这位是我的同伴郑均,我们跟着您,是有事想和您商量商量……”贾雨老练圆滑,说话态度卑微,虽然满脸的精明,却不招人讨厌。
高歌强大的神魂力量,却能隐隐感觉到了两人的不怀好意。高歌现在的神魂力量已经远超元婴真人,不让化神仙君,虽然没有经历过雷劫淬炼,高歌的神魂也敏锐无匹,不是这俩个小人物所能抗衡的。
“哦,有什么事?”高歌问道。
见高歌搭茬,贾雨心中暗喜,早在高歌动手时,他们就在一旁围观。高歌手中的法器之强悍,让两个人眼中一亮。这般法器,要是落在他们手里,又该如何威力。
不过,在玉清景阳学院门口,两个人说什么也没胆子动手。可高歌竟然在商业区游逛起来,两个人心中一动,就跟了过来。
贾雨微微低头道:“高先生在学院门口一展神威,当真是让我等目瞪口呆。如此修为,简直不逊金丹强者。我们兄弟不才,有一个小小道场,想请高先生略作指点,不知您意下如何……”贾雨言辞诚恳,态度谦卑,让人很难拒绝。
高歌想了下大模大样的道:“好啊,就去给你们指点指点……”
第二十章 异香
道场,就是私人创立的修行学院。
大型学院虽多,可全帝国的修者,不知道有多少人需要人指点修行。因此私人道场,极为的盛行。但私人的道场,水平参差不齐。
私人道场,都很喜欢聘请修为高深的客卿。像这样邀请修者去指点道场【创建和谐家园】,并不奇怪。对受邀者来说,获得认可,教授技艺,不但是一种荣誉,同时也是一种收入。
不过,两个人虽然表情诚恳,却内怀鬼祟。源自于神魂是虚诈诡变气息,是无法瞒过高歌的感应。两个人,心怀叵测。
高歌行事可能嚣张,但做什么,他都有自己的原则。
不能尽如人意,却可无愧于心。纷繁世事面前,高歌也不敢说自己做每一件事都是对的,但他做事却不会受到外部因素太大的影响,所做的决断,都能合乎本心。
贾雨和郑均两个人,却虚伪做作,图谋不轨。言辞越是恳切,神态越是卑微,高歌心中就越是厌恶。
世界有好人,就有与之相对的坏人。而且,好坏之间,也许还会相互转化。简单的以好坏来区分人,那是小孩的逻辑。
但有那么一些人,却真正的恶入骨髓,完全视同类为猪羊,所作所为,都是骇人听闻,提起来就让人深恶痛绝。
高歌自问没有杀尽天下恶人之力,也无杀尽天下恶人之德。但既然两个人找上门来,高歌到想看看这两个人究竟想做什么。
三个人在打了一辆出租飞梭,上了飞梭后,贾雨就告诉司机去玄武区七星湖。
高歌还没做过飞梭,一上来,就颇为好奇的打量飞梭内的陈设。这种飞梭都是低端飞梭,后面的乘坐空间能容四个人相对而坐。
不论是飞梭内装饰的各种材料,还是空间设计,法阵设计,都显得有些简陋。高歌还摸了摸飞梭的机壳,是黑沙钢的材质,却只有一分厚。这个飞梭,若是在空碰撞,只怕会立即就散架。
好在空中有飞星引导,尤其是繁华的区域,更有各种细致的飞行规定。外地的人,很难在短时间搞明白如此复杂的规定,往往被罚的叫苦不迭。在这种情况下,出租飞梭的生意当然越来越好。
看到高歌好奇的样子,贾雨和郑均视线装作无意的一碰,都露出了欣喜之色。高歌这样个样子,明显是没做过飞梭。
不做飞梭,一是没钱坐不起,二是有更高级的飞行工具。在结合高歌对于生活商品基本常识的缺失,两个人很容易就得出一个结论,高歌是一个没有生活经验的富贵子弟。而他的嚣张态度,更让两个人坚信了自己的判断。
没有经验的富贵子弟,行事嚣张,却头脑简单,身上还揣着威力巨大的法器,而且他的储物法器里也不知道放了多少钱。
这样的肥羊,做上一笔买卖就能吃上几年。两个人也不怕高歌是什么真正权贵的子弟,只看他举止做派的随意,就知道他家里就算有钱,也是个暴发户。
这样的人,帝都不知道有多少。失踪了,也就失踪了,谁还能找到他们。贾雨和郑均都是经验丰富无比,想到即将到手的好处,两个人有种按捺不住的兴奋。
出租飞梭的时速在三百公里左右,从玉清景阳学院到帝都的玄武区七星湖,也不过十多分钟。
七星湖湖水澄澈青碧,占地颇广,湖中心还有一座小岛,上面有一座高数百米的铜塔。是禅宗著名的强者慧能修真之地。到了晚上,在铜塔的法阵作用下,北斗七星会在湖面上形成清楚的星光投影,七星湖也因此而名。
七星湖水两岸,都是垂杨烟柳,湖光水色间,柳青杨翠,也是避暑的好地方。不但湖面上有很多小舟在泛舟游玩,还很多人坐在树荫下悠闲的垂钓。在林荫道剑,更有不少老人在下棋打牌,气氛闲逸轻松。
下了飞梭,三人沿着湖边的柳荫间的大道一直向前。走了几分钟后,高歌有些不耐的道,“怎么还没到啊?”
贾雨赔笑道:“高先生,您别急,这片区域是禁飞区,我们慢慢步行,用不了几分钟就能到了道场的。”
又走了两分钟,三个人转进一片竹林。这里的竹子都是呈现出一种深紫色,连竹叶都是透着一种紫色。
这片竹林极为繁密,走了没几步,就已经看不到人迹,竹林间显得分外的安静起来。贾雨说话的声音,则显得单薄而飘忽。
“高先生出手时若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我老贾在帝国游历了近百年,这等绝技,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真称的上是神妙绝伦……”贾雨见高歌不耐,便在一旁不停的吹捧,还不时用语言测探高歌的来历。
当然,贾雨说的也不是假话,就是因为高歌的法器发动时毫无预兆,攻击如迅雷闪电,这才让两个人动了心思,甘冒大险也要把高歌诳来。这般法器要是落在两个人手里,那用来暗算杀人,当真是无往而不利。
在林间小道转了几个岔道后,三个人最后来到了一个竹亭前。竹亭就地取材,颇为雅致。竹亭中有个穿着粉色短裙的青春少女,正在竹桌上沏茶,茶杯上香气袅袅,溢满竹亭。
看到三个人走过来,粉裙少女轻步走了过来,依照古礼给高歌万福请安。“小红见过先生……”
粉裙少女裙子本就只到膝盖上,微微屈膝蹲下万福时,雪白粉腻的大腿根都露出了出来。上衣的V字领,低头时又显出了幽深的【创建和谐家园】。此女【创建和谐家园】,容貌颇为秀丽,又是一身青春气息,颇能吸引人的目光。
高歌的目光在她胸口、大腿等紧要处稍一流连,就收回了目光。淡然道:“不用客气。”转又对贾雨道:“老贾,到这里是什么意思?”
贾雨有些失望,不过,也在情理之中。毕竟,这等阔少,不知见过多少美女了。一边急忙恭声道:“高先生,寒舍简陋,才请先生在此稍作歇息,小红是我们的最优秀的学员,还请先生稍作指点,其他的学院,随后就到……”
高歌径直走进竹亭坐下,看了眼青瓷杯中翻滚的青绿茶汤,冷然道:“你们已经耽搁我很长的时间了,指点她几句,我就走。”
贾雨和郑均都急忙点头,贾雨满脸感激的道:“不敢多劳烦先生,能指点小红,我们就感激不尽了……”
郑均训斥道:“小红,还不多谢先生……”
小红快步走到高歌身旁,再次万福道:“多谢先生……”
高歌一笑。这个小红,虽然极尽清纯之姿,一举一动都遵循古礼。虽然动作熟练,却没有那种万年传承的古雅神韵。而其骨子里的靡艳,也是难以掩饰的。
如果说赢祯的仕女是盈盈清莲,神秀而骨清,超凡脱俗。小红就是清莲下的一坨烂泥,糜烂入骨,神魂腐朽不堪。她和贾雨、郑均,由于修为过低,修炼的法诀也有问题,神魂腐朽糜烂的气息,根本瞒不过真正的强者。
当然,以他们的层次,也接触不到那种强者,所以,现在还能活蹦乱跳的活着。
高歌的笑容很有些古怪,小红以为高歌在示意什么,顺势走近高歌身边,捧起茶杯道:“还请先生用茶……”小红捧茶而来,整个人几乎要依偎进了高歌怀里,脸上的笑容,不自觉露出一丝妩媚气息。
老实说,高歌这等英姿绝伦的男子,小红一辈子也没见过一个,心里早已经是春情涌动,要不是要做戏,早就坐到高歌怀里去了。
小红距离这么近,身上的那股奇异的香气就直透入高歌的鼻孔。这股香气极浓郁醇香,高歌不太习惯这样浓郁的味道,才要伸手拒绝时,就觉神魂一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