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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得意无尽欢》-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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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吴尽欢总是嫌他管东管西,见了他就躲,而且也很少会叫他冯哥,大多都是以挖苦的语气叫他‘警官’,今天也不知道这小子吃错了什么药。

      吴尽欢扭头,对他笑呵呵地说道:“现在的我,不会再像以前的‘我’那样了。”

      在市局里有人,这是多好的人脉,有这层关系在,完全能在f市横着膀子晃。

      可惜,这吴尽欢明明手握着一把好牌,却是以最烂的方式把牌打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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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错误,他不会犯,有价值的人脉,他得牢牢把握住。

      冯继中诧异地看着他,问道:“你小子不会又在外面犯了什么事吧?和上回一样……”

      话没说完,他猛然顿住。

      吴尽欢不解地问道:“上回?上回什么?”

      “算了,没事,算我没说。”冯继中显然不愿意就此事多谈。

      吴尽欢耸耸肩,也未多问。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事,都与他无关,现在的他,要过自己全新的生活。

      想到新的生活,他又想到了重生前的事。

      英国有一家老牌的游艇制造公司濒临破产,正在对外出售,价格谈不上便宜,但也不贵,要价二百五十万英镑。

      像这种老牌的又经营不善的公司,英国有很多,真正能卖出去的,屈指可数。

      他对这家游艇公司倒是很感兴趣,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去做了调查和研究。

      这家公司并没有到无药可救的地步,只是发展方向错了,可以说它的实际价值被严重低估。

      他原本已经计划好了,把这家游艇公司买下来,从此以后,做个正经八百的生意人。

      可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没来得及付之行动,就惨死在仇家的手里。

      现在,他仍对这桩生意感兴趣,毕竟在他眼中这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机会难得。

      只是重生之前,二百五十万英镑对他来说,虽不算是个小数目,但也能负担得起。

      而现在的他,一个口袋里只有两块五毛人民币的他,二百五十万英镑当真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天文数字。

      想到这里,他轻轻叹了口气。

      世间万事,有一利就有一弊。

      他从一个恶贯满盈的中间人,变成了一个平凡的学生,从不惑之年,变成十七岁的少年,何其幸运,但同样的,以前拼死拼活累积数十年的积蓄,全部荡然无存。

      正琢磨着,他敏感地察觉到来自于自己身旁的注视。

      他扭头一瞧,正看到冯继中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他微微皱眉,说道:“路在前面,不在我脸上,你看我做什么,看路啊!”

      “我怎么突然感觉你像是变成了个小老头子。”冯继中这话并不是在开玩笑,在吴尽欢的脸上,尤其是在他的眼中,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当真看到了沧桑。

      在重生之前,吴尽欢这大半辈子经历过的事太多太多,在缅甸做过娃娃军,而后到非洲继续做娃娃军,长大之后,又转做佣兵,职业杀手,再后来,他又由杀手转做了中间人,可以说他的心态,比同龄的中年人都要老成,都要沧桑。

      “曾经沧海难为水吧。”说着话,他向后依靠,后脑碰到椅背上,他夸张的嘶了一声,疼得直咧嘴。

      “该!”冯继中狠狠白了他一眼,收回目光。

      路上,冯继中给吴家打了个电话,告诉喻欢,他已经找到吴尽欢,不用再担心。

      到了医院,吴尽欢的后脑勺被缝了两针,伤口不大,但却很深,否则的话,也不会血流不止。

      头上缠着一圈白纱布,吴尽欢跟着冯继中离开医院。

      两人就近去了医院附近的大排档,吴尽欢细嚼慢咽地吃着油条,时不时地喝口豆浆。

      看他那副斯文的样子,冯继中差点被逗乐了。

      感觉一宿不见,这小子好像变得不太一样了,人还是那个人,却比以前成熟了许多,就连他那张胖得变了形的大肥脸,现在看起来都不再那么令人讨厌了。

      喝了一碗豆浆,吃了两根油条,吴尽欢放下碗筷,不再多食。

      冯继中好奇地问道:“饱了?”

      吴尽欢的饭量他还是知道的,两根油条,一碗豆浆,那只够塞他牙缝的。

      “没饱,但也不能再吃了。油炸食品,吃进肚子里,除了能增肥,再有就是能致癌。”他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角。

      冯继中险些把自己口中的豆浆喷出去,一向贪食的吴尽欢,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自己不会是幻听了吧?

      他看了吴尽欢好一会,摇摇头,嘟囔道:“我真怀疑你小子是不是中邪了。”

      吴尽欢眼眸一闪,淡笑未语。

      饭后,冯继中送吴尽欢回家。

      车上。

      吴尽欢问道:“冯哥,有没有能赚钱的工作,介绍介绍。”

      冯继中瞥了他一眼,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摸进口袋里,说道:“你还未成年,现在没地方招童工,你的任务就是学习。”说这话,他把钱夹掏了出来,问道:“要多少?自己拿。”

      吴尽欢看眼他的钱夹,舔了舔嘴唇,老神在在地说道:“两百五十万。”

      冯继中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气道:“你小子逗我玩呢?!”

      “英镑。”吴尽欢又补了一句。

      “还英镑?如果我有两百五十万英镑,那我也不用去上班了,天天坐在家里数钱得了。”

      冯继中从钱夹中抽出五张百元的钞票,塞进吴尽欢的手里,说道:“就这么多,爱要不要。”

      吴尽欢知道冯继中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对自己很照顾。

      他只是一名底层警察,为人又正值,没有灰色收入,一个月也赚不了多少钱,对自己一出手就给五百块,也当真称得上是大方了。

      他刚抬起手,想把钱递回去,冯继中板着脸说道:“别和我撕吧,给你你就拿着,以后,让你妈少操点心,这些年,你妈不容易。”

      喻欢娘家那边有没有亲戚,吴尽欢不清楚,反正从来没见过,吴家这边的亲戚倒是不少,不过有跟没有差不多。

      这些年,喻欢一直未改嫁,基本就是她一个人拉扯着孩子,又当娘又当爹,日子过得的确很辛苦。

      吴尽欢没有再推辞,抬起的手也放了下去,说道:“冯哥,这钱以后我会加倍还你的。”

      从小到大,真正对他好的人不多,也正因为这样,他受人恩惠,哪怕只是一丁点的恩惠,他都会铭记于心。

      冯继中笑道:“你小子好好学习,以后考上大学,找份体面的工作,就算是还我钱了。”

      冯正雄对冯继中说过很多次,他的命,就是用吴明的命换回来的,冯家永远都欠着吴家一份救命之恩,照顾喻欢和吴尽欢,也是冯家的责任。

      第四章 发飙

      吴尽欢耸耸肩,没有接话。

      稳定的工作,平凡的人生,普通的生活,那从来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过得更好。

      他就是个凡人,一个贪图享乐的凡人,想用最好的,想吃最好的,想享受最好的。前世,他也一直在为这个目标而拼命奋斗。

      只不过他走的路很危险,位于悬崖边缘,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摔个粉身碎骨,那么艰难的路,他眼瞅着要走完了,尽头已近在咫尺,结果脚下一滑,还是摔了下去。

      前世,他没得选择,但这一世,他有很多种选择,他不会再重复前一世的老路。

      两百五十万英镑!只要能弄到两百五十万英镑,他便可以完成前世的计划,去做一个身世清白的商人。

      可是,想弄到这么一大笔钱,又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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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行二十多分钟,冯继中把吴尽欢送到吴家的楼下。

      吴尽欢下车后,对车内的冯继中说道:“冯哥,到家里坐坐?”

      看看手表,距离上班还有段时间,冯继中点点头,拔下车钥匙,和吴尽欢一并上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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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尽欢和冯继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约而同的加快脚步。

      吴家在六楼。若是以前,区区的六层楼,他登上去和玩似的,而现在,吴尽欢只爬到四楼,就已经气喘如牛,心脏跳得快从嗓子眼里蹦出来,肺子被挤压的都快爆炸了。

      这副身子骨必须得变强,否则的话,两百五十万的英镑还没赚到,自己就先一命呜呼了。吴尽欢在心理暗暗嘟囔。

      好不容易上到六楼,吴尽欢已累得脸色煞白,双腿打颤,满头满身都是汗。

      他手扶着楼梯把手,举目一瞧,自家的房门大敞四开,门口聚了好多的人,通过人群的缝隙向里面看,一个上了年岁的老太太站在玄关附近,正跳着脚的大喊大叫着。

      吴尽欢下意识地看看身旁的冯继中,后者脸色阴沉,黑得都快滴出水来。

      他眯缝着眼睛,回想一番,从残存的记忆中找到了这个老太太的身份。她是吴尽欢的奶奶,钟桂英。

      吴尽欢的爷爷已经过世,现在吴家最大的长辈,就是这位吴奶奶。

      吴家有五个孩子,三男二女。男的这边,老大吴光,老二吴明,老三吴耀,女的这边,大姐吴兰,小妹吴芳。

      老二吴明因公殉职,吴家的孩子还剩下四个,其中最有能耐的,要属老大吴光,目前在市办公厅担任助理调研员,副处级的干部。

      老三吴耀则是个游手好闲的混混,但也是吴奶奶最宠爱的一个孩子。

      要说以前的吴尽欢,像吴明的地方不太多,反而更像他这位三叔吴耀。

      大姐吴兰嫁得不错,丈夫是搞科研的,收入高,待遇好,只不过长年不在家。至于小妹吴芳,今年已经快三十了,但还没有嫁人。

      “搬走!你们这对扫把星马上给我搬走!”

      老太太尖锐刺耳的叫喊声让吴尽欢回过神来。看着老太太的背影,他皱了皱眉头。

      “妈,你让我和欢欢搬到哪去啊?”房间里,传来柔软又颤抖的话音。

      吴尽欢侧了侧身子,目光越过老太太,终于看到了自己那位年轻的妈妈。

      喻欢的年龄的确不大,二十一岁的时候就生下吴尽欢,现在还没到四十岁,比重生之前的吴尽欢都要小上好几岁。

      不过打眼看过去,喻欢的年龄都像有四、五十岁的样子,脸色暗沉,皮肤粗糙,长年的操劳,再加上从不保养,让她看上去的年纪比实际年纪大上许多。

      吴尽欢打量得仔细,虽说这位吴妈妈满脸的风霜,但仔细看的话,还是能看得出来,底板不错,尤其是那对桃花眼,吴尽欢完全是继承她的,想必,年轻的时候也是位大美人。

      他心中暗道一声可惜,明明是个美人,怎么就喜欢上一个当兵的了,这不是自找苦吃吗?

      吴尽欢不喜欢军人,从来都不喜欢。(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与他的身世有关,后文会详细讲解。)

      “你们爱去哪就去哪,反正给我马上搬出去!”老太太脸红脖子粗,冲着喻欢跳脚大骂:“一个大扫把星,生出个小扫把星,克死我儿子,你们还好意思住在我儿子的房子里?”

      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吴家的事,冯继中本不想插手,但听完老太太的这番话,他再忍不住,大步流星地走进屋子里,沉声说道:“这个房子,是部队照顾烈士,分给烈士家属的,你凭什么让喻姨和尽欢搬出去?他们是烈士的遗孀,就应该住在这里,天经地义!”

      吴老太太认识冯继中,看到他,老太太的嘴都快撇到耳朵根底下。

      同是烈士家属,老太太没看到冯继中来过自家几次,倒是常看到他往喻欢这里跑,谁知道他两人在背地里有什么勾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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