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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得意无尽欢》-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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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喻欢被他的话逗乐了,笑道:“欢欢才多大,找什么老婆?!”

      冯继中笑道:“说起来也快!以前尽欢才这么高,这一转眼,都快赶上我了。”

      喻欢听得咯咯直乐,吴尽欢不耐烦地问道:“还要不要点菜了?”

      “饿了?行,咱们点菜!尽欢,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对了,”冯继中恍然想起什么,从一旁的纸袋里拿出一只盒子,递给吴尽欢,说道:“送你的。”

      吴尽欢接过来一看,惊讶道:“手机!”

      喻欢也看清楚了,是新款的苹果手机。她连忙摆手说道:“不行不行,继中,你怎么能给孩子送这么贵重的礼物呢!”

      冯继中一笑,说道:“以前,尽欢不是一直嚷嚷着要手机吗,那时候我没送给他,是怕他贪玩,耽误了学习,我看现在尽欢可比以前懂事多了,也知道学习了。高中生,基本人人都有手机了,咱尽欢也不比别人差什么,拿着用,用坏了,冯哥以后再给你买。”

      喻欢还是推辞,冯继中只是一个劲的笑,却坚持不肯把手机收回来。

      吴尽欢拿着手机盒,倒也没有推辞,有手机,的确要方便许多。

      重生之前,他几乎没体会过亲情,也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重生之后,他终于体会到了。

      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怕我承担不起。

      看着吴尽欢紧紧拿着手机的盒子,低垂着头,一声不吭,冯继中笑问道:“尽欢,你不是感动的要哭了吧?”

      吴尽欢回神,对冯继中一笑,说道:“冯哥今天这么大方,该不会是升官发财了吧?”

      冯继中眼睛一亮,干咳了两声,特意抬手弹了弹肩章。

      “呦,原来两杠一了。”三级警督啊!

      冯继中嘿嘿一笑,说道:“支队副队长。”

      “恭喜恭喜,我说的嘛,冯哥今天怎么这么大方,果然是升官了。”吴尽欢笑道:“升副队长,冯哥送我个手机,如果升正队长了,冯哥是不是得送我辆车了。”

      冯继中仰面而笑,说道:“成!如果冯哥哪天真升到支队长了,就给你买辆车,贵的咱买不起,qq还是可以有的。”

      这顿饭,宾主尽欢。饭后,喻欢还在向冯继中抱怨,不该给孩子买这么贵的手机,冯继中则是满不在乎,开车把喻欢和吴尽欢送回家。

      到家之后,吴尽欢把手机给了喻欢,说道:“以后你用这个,你现在的手机给我用。”

      喻欢惊讶地看着他,说道:“这是你冯哥给你买的!”

      “我用不上,有个旧手机就可以了。”

      吴尽欢早已过了追求新潮的年龄,手机于他而言,只有两个功能,一是通信,二是武器,确切的说,凡是他身上的东西,哪怕是一张银行卡,都可以当做武器来使用。

      就在他重生前,与追杀他的洪门人搏斗的一刻,他还用手机杀过一人,当时他把手机塞进对方的嘴巴里,一拳打进去,让手机卡在对方的嗓子眼,窒息而死。

      听了他的话,喻欢的心里也说不出来是个什么滋味。以前,她总觉得欢欢太不懂事,太任性,太不知道体谅人,而现在,欢欢则是太懂事了,懂事得都不像是个十七岁大的孩子。

      突然之间,她感觉自己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

      “就这样吧。”吴尽欢放下手机盒,转身回去自己的房间,完全一副不容人拒绝的态度。

      喻欢再次陷入沉思。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母子二人的主导地位在悄然发生改变。

      欢欢和她说话时,语气中常常会不自觉地带着命令的口吻,现在好像他才是家长,而自己倒像是个孩子。

      喻欢摇了摇头,总之,这个假期欢欢的变化太大,甚至让她都有些无法适从。

      翌日,开学的第一天。

      吴尽欢还和往常一样,四点起床,叠好被子,洗漱干净,去到公园的时候刚好四点半。

      八卦掌的招式,他已经全部学会,但光把招式学会没有用,那只是有个花架子而已,想要真正的融会贯通,需要长年的反复练习。

      他先自己练习半个小时的拧旋走转,等到五点,陈家栋到了,他把八卦掌的掌法从头到尾练一遍,老头子在旁看罢,觉得没什么问题,而后两人一起练推手。

      练推手的时候,吴尽欢能清楚地感受到陈家栋身上的暗劲,他得咬着牙挺着,使出浑身的力气,才能勉强在原地站稳桩,不至于被老头子的暗劲弹开。

      又练了半个小时的推手,老头子停下来,问道:“欢欢,今天开学了吧?”

      “嗯。”

      “既然开学了,就要以学业为主,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我也不会再来这里。”

      吴尽欢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倒也没多说什么,点点头,说道:“知道了。”

      “想正式拜我为师,你现在还不够格,至于以后有没有机会,还要看你自己的努力……”

      不等老头子把话说完,吴尽欢打断道:“我没想过要拜你为师啊?八卦掌是你上杆子教我的,我可从来没求着你学。”

      “臭小子。”老头子老脸一红,抬腿就是一脚。

      吴尽欢身形滑得入泥鳅一般,提溜一转,轻松闪过老头子的一脚。练了这么长时间的拧旋走转,他也不是白练的,身法的敏捷比以前要强过很多。

      “今年高三了,报自愿的时候,就报考军校吧。”老头子的语气中透着命令。

      “啥?”

      “俗话说的好,学会文武艺,货卖帝王家。我教你一身功夫,如果你不用在正道,我老头子岂不罪孽深重了?考军校,以你这身功夫,只要以后不荒废,在部队里混出个样来,不难。”

      老头子的语气,不是请求,更像是命令。

      吴尽欢哼笑出声,说道:“打死我,我也不考军校,我宁可去做鬼,也不会去做军人。”

      “你这叫什么话?军人怎么了?”老头子不满地怒声道。

      “我不会去做军人,因为不值得。”吴尽欢的眼神冰冷下来。

      “你,你的思想很有问题。”老头子和吴尽欢相处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在他看来,吴尽欢的年纪不大,但却有超乎年龄的成熟和沉稳。

      可他万万没想到,他对军人会这么排斥,成见会这么大,确切的说,简直已到了厌恶的地步。

      第十二章 开学

      “我认识一个人,他的父亲是名军人,在一次任务中,他父亲所在的连,为了掩护大部队撤退,负责殿后,拖住追击的越军。那场战斗打得很惨烈,全连上下,最后能自己走下战场的人,不超过二十个,他的父亲,也在战斗牺牲了。”

      吴尽欢看了老头子一眼,问道:“你知道,他当时死得有多惨吗?身中数枪,肚子被打烂了,肠子都流出来了,可他硬是爬,爬出了几十米,炸掉越军的一辆装甲车。”

      “他很英勇,是名真正的军人!你就是因为这件事讨厌军人?如果没有这些军人在前线流血牺牲,你现在又哪来的好日子可过?”老头子面沉似水,正色说道。

      “听我把话说完。”吴尽欢说道:“就是这么英勇,这么可歌可泣的一位军人,你知道他的抚恤金有多少吗?五百。一条命,就值五百块钱。最后的结局是,军人的老婆扔下孩子跑了,孩子成了孤儿,在村子里,东家吃一口,西家喝一口,受尽了白眼和欺凌。活不下去了,怎么办,只能靠他自己走出去。可是,他还不到十岁啊。他以后的路,看起来都像是自己选的,可实际上,他根本没得选择。”

      说到这里,他笑了,笑着笑着,眼圈微红,幽幽说道:“中国人太多了,人命太不值钱,做什么都别去做军人。这就是我的理解。”

      老头子陷入沉默,过了许久,问道:“你说的这个人,他现在怎么样?”

      对越反击战的时候不到十岁,现在也应该四十好几了,他很好奇,以吴尽欢的年龄,又怎么会认识这么一个人。

      “死了,死的老惨了。”吴尽欢笑呵呵地说道,自嘲的笑。

      “你是怎么知道……”

      “在网上看到的。”

      “网上的文章,很多都是假的,以后少看这些有的没的。”老头子说道:“以前,部队的待遇是差了一些,但现在已经改善了很多……”

      “晚了。已经造成的伤害,永远都不能弥补,不是吗?希望以后我能改变我自己的看法……”吴尽欢深吸口气,拿出手机,看看时间,说道:“老爷子,我也该走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以后有缘,我想我们还会再见。”

      说完话,他把放在一旁的衣服捡起来,随意地向肩上一搭,冲着陈家栋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走出公园。

      “这个臭小子,比我还洒脱,还绝情。”望着吴尽欢渐行渐远的背影,陈家栋无奈地摇摇头。

      本以为知道自己不再教他后,他会向自己哭求一阵子,结果这臭小子倒干脆,说走就走,毫不留恋。

      回到家中,喻欢已经做好了早饭。

      “欢欢,今天回来得挺早。”

      “要上学嘛!”吴尽欢走进卫生间,简单的冲个凉,洗掉身上的臭汗。

      出来时,桌上的饭菜已经摆好了。他坐下,拿起筷子,大口吃喝起来。

      喻欢恍然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拿出两百块钱,递给吴尽欢,说道:“欢欢,在学校里想吃什么就自己买。”

      她赚钱有多辛苦,吴尽欢心里很清楚,但即便是这样,喻欢也从来没有刻薄过他,几乎是有求必应,他想吃的东西,她下班后一定会买回来。

      吴尽欢把钱推了回去,放下碗筷,起身说道:“我的钱够用了。”

      “你哪来的钱?”

      “上次去医院,冯哥给了我五百块,到现在还没花完呢。”

      “继中还给过你钱?你这孩子,怎么能随便要继中的钱呢?他上班也很辛苦,每天都起早贪黑的。”

      “没事,以后我会加倍还给他的。”吴尽欢笑了笑,满不在乎地说道。

      他回到房中,换上校服。

      以前显小的校服,现在装在身上,已变得肥大不堪。他对着镜子照了照,无所谓地耸耸肩,拿起书包,路过喻欢身边的时候,脚步突然顿了一下。

      看着她消瘦的肩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是很不是滋味。

      他突然弯下腰身,从后面搂住她的脖子,下巴搁在她的肩头,一字一顿地说道:“以后,我养你,不会让你这么一直辛苦下去。”

      喻欢先是一怔,而后倍感窝心,儿子长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对她说这样的话。她笑道:“这孩子,净说傻话,妈现在一点也不辛苦。”

      吴尽欢没有再说话,只是手臂把喻欢搂得更紧。

      他生长的环境,让他对人很难放得下戒心,无论对谁,总是要提防三分。

      喻欢算是第一个能真正走进他内心深处的人。

      她身上有股他说不清楚的气味,不是香水味,而是能让他感到温馨、温暖的气味。

      在他的理解,这,或许就是母亲的气味。

      如果当年他的妈妈也能像喻欢这么坚强,如果他的妈妈没有抛下他,他想,他现在应该会过着完全不一样的生活。

      即便他的心里早已经接受了喻欢,但潜意识里,却执拗的不愿意承认,相处一个多月下来,他还是从来没叫过她一声妈。

      第十一中学。

      不是重点高中,但也不是放羊高中,全学年四个班级,三个理科班(一、三、四班),一个文科班(二班)。

      吴尽欢在四班。

      三年四班的教室在哪,他还是知道的,按照脑中残留的记忆,他轻车熟路地上到三楼,走进三年四班的教室。

      教室里面原本嘈杂的厉害,随着他走进来,诡异地安静了下来,学生们都在大眼瞪小眼地看着他。

      吴尽欢不知道自己在学校里这么受人瞩目,他笑了笑,向教室的里面走去。

      一名短发的高个女生率先开口问道:“同学,你走错教室了吧?”

      “啊?”吴尽欢被她说愣了,他回头瞅瞅教室门,问道:“这不是三年四班吗?”

      “是三年四班,但你不是我们班的学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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