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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得意无尽欢》-第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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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哥,这事真不是我俩干的……”

      不等他俩把话说完,孙凯向旁挥下手,从一旁冲过来四、五名穿着保安制服的青年,围站在孙继云和程非的四周,抡拳便要打。

      孙继云急声说道:“凯哥,这事真的不是我俩做的,如果不信的话,你可以问春生!”

      他说的春生,名叫李春生,是长岛的当地人,现在在船厂里做学徒。

      孙凯扬起眉毛,说道:“问他?”

      “昨晚,春生来找我俩喝酒,我们一直喝到后半夜两点多,根本没时间去库房偷东西啊!”

      孙凯凝视他二人,过了半晌,他向一名保安点点头,说道:“打电话给李春生,向他问个清楚,到底有没有这回事!”

      说着话,他又对孙继云和程非狠声说道:“要是你俩敢骗我,我打断你们的狗腿!”

      那名保安拿出手机,打电话确认。孙凯幽幽说道:“你们在哪喝的酒?”

      “在……在厂房里……”

      “喝完酒呢?”

      “这……”

      “说!”

      “我们……我们当时都有点喝多了,喝完之后,就……就在厂房里睡着了……”

      “妈的!”孙凯怒骂一声,在孙继云和程非身上各踹了一脚,大声喝道:“公司养你们,就让你们来公司喝酒睡觉的吗?”

      “凯哥,我们错了,凯哥……”

      打电话的那名保安拿着手机,走到孙凯近前,小声说道:“李春生说了,昨天晚上,他的确和孙继云、程非喝酒了,他没记清具体喝到几点,到最后,他迷迷糊糊睡着了。”

      孙凯怒视孙继云和程非片刻,对在场的保安说道:“看住他俩,别让他俩跑了!”说完,他走出房间,到了楼外,给高航打去电话,将事情的原委向高航讲述一遍。

      “擅离职守,又【创建和谐家园】,你说你用的都是些什么人?!”高航忍不住在电话中埋怨道。

      “这俩小子可能没说实话,要不我再逼一逼?”孙凯问道。

      “不用了,只他们两个人,也不可能偷得走那么多的铝合金。如果你把人打坏了,我们有理也成没理了,报警吧。”高航无奈地叹口气,说道:“让警察过来调查这件事。”

      孙凯未在多言,憋着一肚子的火气,把电话挂断。

      他回到屋内,对孙继云和程非说道:“现在,你俩要是肯出说实情,还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你们什么都不肯说,那我也救不了你们了,你们就等着进局子吃牢饭吧!”

      孙继云和程非打了个冷颤,鼻涕眼泪一齐流了下来,颤声说道:“凯哥,东西真的不是我们偷的啊……”

      孙凯点点头,对旁边的保安说道:“打电话,报警!”

      第一百二十四章又见

      第一百二十四章又见

      派出所的公安来得很快,只不过把库房里里外外查了一遍,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带走了孙继云和程非,让高航他们等消息。

      失窃的事并没有就此结束,恰恰相反,这只是才刚刚开始而已。

      第二天晚上,孙凯安排四名保安打更,让他们都瞪大眼睛盯着,如果再丢了东西,他拿他们是问。

      翌日早上,孙凯早早地来到船厂,结果看到他安排的那四名保安都躺在仓库门口,个个昏迷不醒,而仓库的大门大敞四开,里面的铝合金又丢了好大一批。

      连续两晚,丢了四十吨多的铝合金,直接损失上百万,这种事,当真是让高航、孙凯等人措手不及。

      把四名昏迷的保安弄醒,四名保安的说词一致,昨晚他们是被人打晕的,至于打晕他们的人都是谁,四人谁都未能看清楚。

      高航无奈,只得再次报警,警察依旧来得很快,但在现场勘查了好大一通,依旧是没有任何的发现,也未能查出线索,最后安抚了他们几句,便收队走人了。

      用真金白银买来的原材料,被人这么偷,这么抢,无论换成谁都受不了。

      第三天晚上,孙凯亲自带着数十名员工守夜。

      他还特意设了个圈套,众人没有守在明面,而是隐藏在许多处让人难以发现的角落里,只要对方再来偷窃,他有信心能把盗贼一网打尽。

      结果和他设想的完全不同,这一宿风平浪静,孙凯等人连个鬼影子都未看见。

      孙凯不甘心,带着工人们一连蹲守了三宿,后面的两宿和第一宿一样,根本未发现盗贼。

      他倒是还想再继续蹲守下去,可是一连三个晚上下来,无论是孙凯还是下面的员工,都受不了了。

      这时候,唐纳德主动请缨,接替孙凯,带着五名精神头还不错的员工继续守夜。

      可守夜的人刚刚减少,又出事了,包括唐纳德在内,六名守夜人员全部被打晕过去。

      翌日人们发现他们的时候,六人的上半身都被套上了麻袋。

      显然,他们是被人家先用麻袋套住,然后又挨了闷棍,被打晕在地的。

      旁人最多只是挨了两三闷棍,而唐纳德因为身强体壮的关系,挨了好几闷棍,脑袋都被打出两个口子,把他从麻袋里面拉出来的时候,满头满脸都是血。

      高航第一时间让人把唐纳德等受伤人员送去长岛医院救治,而后他快步冲入库房里,定睛一瞧,鼻子都快气歪了,库房内的铝合金几乎被偷个精光。

      船厂已经筹备得差不多了,按照正常程序的话,这几天便可以正式开工,但却因为频频失窃的关系,而让船厂的开工变得遥遥无期。

      现在船厂已不敢再购进任何的原材料,没有原材料,没有采购的零部件,又何谈的开工呢?

      对此,高航和孙凯都是一筹莫展,孙凯提出,给欢哥打电话,让欢哥赶回长岛这边处理,高航没有同意,现在高考已经开始,在这么关键的时候,让欢哥分心,那就太不懂事了。

      警察已完全指望不上,可靠他们自己,又拿这群神出鬼没的盗贼全无办法,这时,就连一向足智多谋的高航也没辙了。

      书表两头。

      吴尽欢这边的高考进行得很顺利。

      高考结束的这一天,英语和综合都考完,吴尽欢也长松口气。

      他刚走出考场,等在外面的金便快步走了过来,关切地问道:“欢哥,考得怎么样?”

      吴尽欢撇撇嘴,又摇了摇头。金小心翼翼地问道:“欢哥考得不好?”

      其实高考有多重要,金并没有太深刻的体会,只不过吴尽欢对于高考比较上心,他也跟着关注起来。

      吴尽欢之所以会对高考上心,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证明自己的价值,至于考得好坏,对他而言真的不太重要。

      他向金轻叹口气,说道:“我估计,下午的英语拿满分应该不成问题,但上午的综合,恐怕未必能拿到满分,满分的把握不太大。”

      “……”

      “……”

      听闻他的话,金无语,周围那些等在考场外、满心焦虑的家长们也都统统无语,无不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吴尽欢。

      金干咳一声,拉着吴尽欢的胳膊,说道:“欢哥,我们还是快点走吧。”他担心再留在这里,吴尽欢都有可能引发民愤。

      吴尽欢耸耸肩,跟着金走出人群,到了外面,他笑道:“今晚,我们好好放松一下,先去吃顿好的!”

      “烤肉?”金对海鲜不太感兴趣,但却特别爱吃烤肉,猪肉、牛肉、羊肉,他是来者不拒,没有忌口。

      “好,听你的,今晚我们去吃韩国烤肉!”

      金的肩膀立刻垮了下来。

      吴尽欢立刻又改口道:“吃朝鲜烤肉。”

      金喜笑颜开,连连点头应好。

      吃饭之前,吴尽欢给喻欢打去电话,告示她今天考试很顺利,晚上同学聚会,他得晚点回家,让喻欢不用等他,早点休息。

      吴尽欢和金去到f市一家很不错的朝鲜烤肉店。其实朝鲜烤肉和韩国烤肉没什么区别,连腌制食材的酱料都差不多,只是金比较在乎这个名称,吴尽欢也就随着兄弟了。

      这顿饭,两人都没少吃,还难得的干掉了一整瓶的蛇酒。蛇酒是朝鲜特产,用剧毒的毒蛇(通常是蝮蛇)泡制而成。属高度烈酒,和东北的烧刀子有一拼。

      饭后,吴尽欢又带着金去到饭店附近的夜店。

      这一带是闹市区,夜店里的客人也多,进入其中,舞场内可用人满为患来形容。

      慢摇的动感音乐,时隐时现的激光镭射灯,成群结队的青年男女,舞厅内,纸醉金迷。

      来中国这么久了,金还很少来这种场合,眼睛不停的扫视四周。吴尽欢靠近他的耳边,大声问道:“不太适应?”

      金笑道:“还好。”

      “走,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吴尽欢拉着金,穿过舞场,选了一处无人的雅座,和金双双坐了下来。两人刚落座,便有穿着暴露的女服务生走过来,笑问道:“两位先生喝点什么?”

      “来两瓶啤酒。”

      “先生要什么牌子的啤酒?”

      “你看着上吧。”

      “好的。先生稍等!”女服务生向金抛着媚眼,笑吟吟地走开了。

      吴尽欢向金那边靠了靠,说道:“她对你感兴趣。”

      “啊?”金满脸的莫名。

      吴尽欢今天是去参加高考的,只穿着一套普通的休闲装,一看就是个学生,而金则是西装革履,识货的人都能看得出来,是材质上等、做工精细的名牌,女服务生自然会对他更感兴趣一些。

      “在家乡那边,有女朋友吗?”

      金脸色一红,连连摇头。以前他的生活很枯燥,除了吃饭和睡觉,其余的时间基本都在训练,哪有时间去交女朋友,而且他特殊的身份也不允许他去交女朋友。

      吴尽欢向拿着两瓶酒走过来的那名女服务生努努嘴,笑道:“如果你对她也有兴趣,可以要她的电话!”

      金下意识地看眼女服务生,脸色更红,又是摇头,又是摆手,表示不用。

      吴尽欢被他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

      女服务生送来啤酒,蹲在一旁,和吴尽欢、金又聊了一会,见金没有要和自己搭讪的意思,她便起身离开了,去招呼其它的客人。

      吴尽欢向金摇了摇头,拿起啤酒,喝了一口,说道:“明天我们休息一天,后天动身去长岛。”

      “船厂的事不是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吗,欢哥不用这么急吧?”

      “有些不放心,毕竟格格和凯子都是生手,缺乏磨炼。”

      两人正说着话,吴尽欢突然眯缝起眼睛,目光如炬地盯着不远处吧台。

      金的神经很敏锐,立刻发现吴尽欢的异样,他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位年纪不大姑娘。

      她看起来还未到二十,上身是黑色的皮夹克,下身是黑色的皮短裤,露出一双修长又匀称的大白腿,脚下穿着黑色的短皮靴。

      向脸上看,姑娘画着浓妆,但给人的感觉却很奇特。不是难看,也不是漂亮,而是没特点,没特点到像一张白板,让人看后,完全留不下任何的印象。

      一个人,不管长得再怎么平凡,他的面部肯定有不同于旁人的特征,而这个姑娘的面容,却一点特征都没有,让人看过之后转瞬即忘。

      这种完全掩饰掉面部特征的化妆技巧,金以前也学过。

      这个女人,不简单!金在心理快速做出判断,他小声问道:“欢哥认识她?”

      不愧是特工出身,神经敏锐,观察细微,心思如丝。吴尽欢含笑点点头,说道:“以前有过一面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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