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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掌柜正要打发人去送药,结果,呼啦啦从外面涌进来一大队人。
“郎中!郎中”他们用门板抬进来两个哎哟哟直叫唤的大汉。
十来个人淋得跟落汤鸡一样,瞬间将前堂挤得满满当当的。
秦郎中连忙上前查看病人:“哦,都摔着腿了?”
为首的人飞快的点头:“是的呢。从山尖上滚下来摔的。”
来了这么多人,又有两个病患,大江他们顿时忙得团团转。
吴掌柜见状,不得不喊了个粗使婆子去后头库房唤沈云出来帮忙:“云哥儿,麻烦你出去送一趟汤药。”说着,将药罐,还有地址和账单一并交给他,“云哥儿,你看,这也是没办法。店里完全抽不出人手。”
他心里很过意不去:要是人手够,也不至于落雨的天,叫一个半大小子出门送药;更重要的是,云哥儿是良民身份。而玉春院又是什么地方?省城第一妓馆又如何?那也是【创建和谐家园】之地。先前,玉春院派人重金来请秦先生出诊。后者看着不菲的诊金之上,出了诊,但也冲他嘀咕了一句“大清早的”,脸色臭臭的。
“是,掌柜的。”沈云扫了一眼地址,二话不说,满口应下。
吴掌柜望着他消失在雨帘中的背影,悄悄的松了一口气:云哥儿,真是难得!
沈云一手撑伞,一手将药罐护在怀里,急急的赶往玉春院。
只隔着两条街,半刻多钟后,他按地址上所写,敲开了玉春院的右角门。
一个穿着蓝粗布大褂子的老婆婆打开门,冲他“啊啊”的比划着。
是个哑婆婆?沈云愣了愣,将怀里的药罐送到她跟前,说道:“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药。”
哑婆婆看到药罐“哦哦”的连连点头,冲他招手,示意他进去。
“谢谢婆婆。”沈云收了伞进门。
老婆婆咧开嘴,无声的笑了笑。露出一张空洞洞的嘴。
沈云素来眼尖,发现她竟然没有舌头,只觉得背后寒气立起可怜的女人,到底经历了什么,竟然被活生生的拔了舌头!
哑婆婆关上门,伸手接过他手里雨伞,竖立在墙角,又冲他“啊啊”的招招手,转身径直往里走。
这是给我带路的意思?沈云挑了挑眉,双手端着药罐,跟了上去。
玉春院很大。沈云跟在哑婆婆身后,先是穿过了一个象大杂院的破落院子,然后,又过了一道绿漆小门。接下来,象是换了一个天地,四周花团锦簇,雕梁画栋,令人眼前一亮。
接连穿过了两条精美的长廊,最后,哑婆婆在一座假山停了下来。
她转身,无声的冲沈云指了指左前方的一栋二层小楼。
“婆婆,胭脂姑娘住在那栋楼里,对不对?”沈云看向精致的小楼,小声问道。他看出来了,哑婆婆是因为被拔了舌头才不能说话。她的听力是正常的,完全没有问题。
哑婆婆使劲的点头。
“谢谢啊,婆婆。”沈云再次道了谢。
哑婆婆摆摆手,飞也似的跑掉了。
假山的旁边有一条两尺多宽的青石板路,通往小楼。这里没有长廊遮雨,沈云将药罐护在怀里,小跑过去。
然而,还不等他跑到楼下,从右边的树影里突然闪出一道黑色的身影:“小子,你是谁?”
来人身着一身黑色短打,白袜黑鞋。因为是雨天,头上戴着一顶大竹笠,遮住了整张脸。声音冷冷的,不带半点温度,跟透着厚厚的冰层传出来的一样。
沈云心头大震仅隔着两三步远,他居然一直没有发觉这人藏在树后!
“哦,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汤药。”他垂眸应道。
黑衣人身形一晃,又消失在树影里。跟他刚才出现时一样,也是悄无声音,形如鬼魅。
轻功?好俊的身法!沈云心中暗赞。
跑到小楼的门廊下面时,“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约摸十一二岁,梳着两个抓髻的小姑娘走了出来。一照面,便是抱怨连连:“怎么才来?我家姑娘都等了好久了。”
沈云没有理会,问道:“请问,胭脂姑娘用过午饭了吗?”
“还没。”小姑娘应道。
“哦,秦先生吩过了,用过饭,过一刻钟,才能用药。”沈云说道。
“知道了。”小姑娘撇撇嘴,伸过手哼哼,“姑娘的花楼不是谁都能进得的。行了,你在这里等着,把药给我,我送上去。”
“多谢。”沈云是头次来这种地方,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只能模糊应着。
小姑娘有些意外,瞅了他一眼,抱着药罐转身进去了。
不一会儿,她折了回来,脸色比先前好看多了。除了归还空药罐,她还塞给沈云一个淡绿色的荷包:“喂,我家姑娘说,你把药护得很好,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第八十四章 掌柜的,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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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住!”
沈云离开小楼,在青石板路上没跑几步远,又被那个黑衣人拦住了。
同样,还是冷冰冰的声音,身同鬼魅。
沈云依然没有察觉到他的气息!
“是。”沈云乖乖的站在雨中。
嗖
一道劲风袭来。
沈云只觉得手里一轻,药罐和来不及塞进怀里的荷包,齐齐没了影踪。
他愕然的抬眼一看,发现两样都在黑衣人手里。
后者仔细的检查过,随手一扬。
两样东西象插上翅膀一样,轻飘飘的飞到了他的面前。
神!简直太神了!
就连师父的飞花越柳也做不到这一境!
沈云呆若木鸡!
黑衣人没理他,又象鬼魅一样,转眼没了影踪。
象是悬浮在那儿的药罐和荷包双双坠落。
“啪!”
药罐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沈云骤然惊醒。他打了个哆嗦,从雨水里捡起荷包,紧紧攥在手里,掉头跑开。
高人!这个人绝对是比师父还要厉害的高人!
怪不得师父生前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诫他:武无第一,强中自有强中手。在外头行走,轻易莫与人争长短。
回到药铺里,先前那伙人已经走了。暂时没有别的病人,秦先生不知道去了哪里,前堂里只有吴掌柜和大江他们三个在抹桌椅和药柜。
沈云到柜台前,跟吴掌柜把这一趟的药款结了。
阿明笑道:“云哥儿,胭脂姑娘长得漂亮吗?”
“没见着她。我只把药送到门廊上。里头出来一个小姑娘接了药。”沈云如实答道。
阿明一脸的遗憾:“太可惜了。胭脂姑娘可是省城的头牌!一般的人,花了大把的银子也不一定能见上她一面。象她们这样的姑娘,打赏向来是极其大方的。”
大江瞅了吴掌柜一眼,哼道:“你要是眼馋,晚上的药,你去送呗。”
阿明等的就是这句话,当即笑嘻嘻的看向吴掌柜:“掌柜的,晚上那一趟,便宜了我。叫我开开眼,好不好?”
大江和郭子都没有想到,他真的张得了这口在妙手堂,伙计外出送药有个不成的规矩。第一回派了谁送,那么,除非病人自己提出来要换人,剩下的几剂药仍然归谁送。
吴掌柜本来充耳不闻,只管埋头“啪啪”的扒拉算盘珠子做账。闻言,他抬头啐了一口:“就你名堂多!”
竟是同意了!
阿明大喜,夸张的一揖到底:“多谢掌柜的!”又对其他人说道,“等我瞧见了美人儿,得了厚赏,一定请哥几个吃老罗记的绿豆汁。”
老罗记是街对面的一家小饭馆。他们店里的绿豆汁用料真、味道浓,一海碗才两个大钱,很得街坊们的喜爱。平素,大家若是有什么好事,通常会去对面叫一大碗绿豆汁过来分给大家喝。
“得了,哥,你悠着点吧。”郭子眼红得很,酸不拉叽的说道,“别象中午那两位一样,钱没赚着,还把腿给摔断了。”
“你就胡说吧。”阿明得了大实惠,心情好得很,不跟他一般见识,只是张嘴驳了一句,“大街上的,哪来的白毛怪!”
沈云听得稀里糊涂,好奇的问身边的大江:“什么白毛怪?”
后者一脸八卦的解释道:“中午不是有两个人从山上滚下来,摔断了腿么?下雨天,西山顶的山石上会长出不少雷公菜。那两人本来是想去挖雷公菜,拿到市集换钱。挖了一半,雨越下越大,没法挖了。他们俩到附近的一个山洞去躲雨。不想,还没走到洞口,远远的看到一只白毛怪蹦蹦跳跳的从洞里窜出来。可把他们俩吓得要死。两人抱头往山下跑。可能是吓得掉了魂儿,也可能是雨天路太滑。总之,平常闭着眼也能走的路,这回,没跑几步,他们俩就摔倒了,稀里糊涂的滚下了山。一个断了左大腿骨,另一个更惨,两条腿都给摔断了。”
“蹦蹦跳跳的白毛怪从山洞里窜出来?”沈云笑道,“该不是兔子吧?”
“听他们俩说,不是的呢。”阿明也凑过来,双手比划道,“两个都一口咬定,那白毛怪看着象是人形,有头,有胳膊有腿的,个头不比郭子矮”
“呸呸呸!”郭子色变,呼的朝阿明扔出手里的抹布,尖叫道,“你才是白毛怪!”
在柜台后面做账的吴掌柜适时清咳一声。
三个伙计立刻散了,接着各自做事。
沈云没把什么白毛怪放在心上,回了后头库房。因为送药,他今天还没练字和扎马步呢。
下午的时候,雨渐渐小了。吃过晚饭,雨完全停了。阿明真道自己好运气。他特意回屋重新梳了头发,换上店里新近发下来的夏衫,收拾利落后,乐滋滋的出门送药。
走之前,他还不忘冲今晚值夜的郭子呲牙笑了一个:“郭子,今晚就不要给我留门了。”
郭子冲他的背影“呸”了一口,小声嘀咕道:“德性!”然后,凑到沈云跟前,竖起大拇哥,啧啧赞道,“云哥儿,不愧是高门大院里出来的”
话还没说完,吴掌柜的一记“眼刀”已然飞到。
他悻悻的收回手,缩头继续收拾饭桌。
沈云知道郭子想挑拨什么。胭脂姑娘的打赏也不过是一个一钱重的银裸子。他身上又不缺银钱,怎么可能放在心上?
佯装没听懂,他和往常一样,回屋小憩这就是在库房里做事的好处之一。晚饭点一到,意味着他可以下工了。不象前堂,要等到宵禁的前一刻钟,才能打烊收工。
第二天早上,沈云去前堂用早饭,恰好碰到郭子在吴掌柜面前哼哼唧唧的告状:“掌柜的,阿明哥到现在还没回来呢。今天早上,轮到他开店门。他没回来,是我和大江哥开的门。”
吴掌柜的皱眉,神色甚是不悦:“不象话!”
郭子闻言,心满意足的去摆碗筷。
吃饭的时候,他时不时的瞅一眼大门外面,眼里尽是幸灾乐祸。
然而,直到他们用完早饭,阿明还不见回来。
“不对啊!”郭子偷偷的瞥了一眼吴掌柜,象是自言自语的嘀咕着,“阿明哥从来没有误过饭点”
吴掌柜的脸色更难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