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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龙战天-第145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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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里的意思是,先成亲后立业。我娘更是把话说透了,只要给她生了大胖孙子,我爱上哪里呆着,就上哪里呆着去,不会再管我。”洪天宝敛了笑,包子脸皱出了好几道褶,“估计没有个三两年,我回不来。兄弟啊,这几年,我这宅子,还有他们几个,就全都托给你了。他们都很好养活的。每人每顿至少要保证三碗米饭的量。也不要天天都大鱼大肉,记得隔三岔五让阿花姐煮一大锅红烧肉就行”

      “扑哧”,台阶下,一个穿着大红罗裙的胖大姐当场破了功。

      象是开了个头,其他人都跟着笑了起来。

      洪天宝望下去,一本正经的说道:“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哪次吃红烧肉,家里没有煮一大锅的?还有,阿花姐,每次你都挑最肥的吃。一吃还要吃一大碗。我喊都喊不住。你还好笑。再这样吃下去,我看你怎么找婆家”

      “哎呀,爷,谁要嫁人了?除了咱家,这一带哪家的下人能大碗的白米饭、大块的红烧肉管够?”长着三层下巴的阿花姐急了眼,“奴家饭量大,爷又不是不知道。爷把奴家嫁出去,奴家会饿死的。”

      “不把你嫁出去,爷会被你吃穷的!”

      洪天宝瞪了她一眼:“爷不要把奴家嫁出去,好不好?大不了,以后吃红烧肉的时候,奴家把那些又肥又糯,入口即化的五花肉分一半给爷。”阿花姐象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不行,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结果,爷的口水都快流干了,你总共才给了我三块。”洪天宝苦大仇深的伸出了三根胖手指。

      “爷,那是丁叔说,您回去要娶亲,太胖了,不好相亲。”阿花姐笑眯了眼,“奴家也是为了您着想。”

      “冤枉啊,爷!”门房丁叔连忙大呼,“我绝对没有说您太胖。我是说,您不能再胖了”

      洪天宝咬牙,果断黑脸:“有什么两样吗?”

      “哈哈哈”沈云再也忍不住,在一旁捧腹大笑。

      洪天宝使劲的吞了一口口水,凶巴巴的向阿花姐放话:“中午的红烧肉,我碗里要是没有四块巴掌大的五花肉,下午就叫你老子、娘喊媒婆来。”

      阿花姐翻了个白眼:“爷,早上您出门前交待了的,说要是接到了沈爷,中午就不在家里吃。红烧肉早就炖上了,这会儿都差不多快要好了。奴家没有做您的那一份”说着,她“哎呀”大叫,一拍大腿,“出来时走得急,忘了撤掉一半的柴伙,红烧肉莫不是要烧糊了吧!”于是,她转身提着裙角,呼哧呼哧的跑了。

      真的是就这样跑了!

      别看她长得跟个圆桶似的,跑起来可快了。

      好一个灵活的大胖子

      沈云愣了眼天宝兄这是请的厨娘吗?

      洪天宝挠了挠头:“没办法,阿花姐烧得菜实在是太好吃了。有真本事的人,脾气难免会大一些。”说着,他摸了摸鼻子,“我这院里的人,个个都是有一把绝活的,脾气也都不小”

      “哄”,台阶下又爆出笑声。

      门房丁叔笑嘻嘻的逗洪天宝:“爷,你再说下去,就会把沈爷吓跑喽。”

      后者抹了一把脸,快活的拍着沈云的肩膀:“爷这兄弟的本事也不小哩。不过,我云弟人极好,脾气比爷还要好。你们跟着我云弟,那是从糠箩里掉进了米缸里,有福喽。”

      好吧,沈云看出来了,洪天宝与这些人的关系极为融洽,名为主仆,实则是跟家人一样相处的。老实说,时隔三年,洪天宝真是令他刮目相看,光是这份仁义,就令他佩服不已。他连忙摆手:“天宝兄过奖了。”

      “一点儿也没过奖。我们几个兄弟里,你年纪最小,却是武功最好的那一个。还有,我们几个加起来,也没有你一个人读得书多。”洪天宝复又拉住他的手,正色道,“我们是小打小闹,你才是真正有大见识的人呢。”

      沈云脸上飞红,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好在洪天宝没有再接着夸他,而是向他介绍起台阶下的人:“门房的丁叔,先前已经跟你介绍过了。这位是老罗,你也见过的。怎么样,他的车赶得好吧?”

      车夫老罗上前一步,向沈云打拱:“见过沈爷。”

      洪天宝没有把他们当仆人看待,是以,沈云抱拳回了一礼。

      “这位是罗婶。他们俩膝下只有一女,就是阿花姐。罗婶管着我这院里的花花草草,另外,还在厨房给阿花姐打打下手。”洪天宝接着介绍。

      被点到的罗婶是个乌发如云、肤白貌美的中年妇人。她上前一步,曲膝行了个福礼:“奴家见过沈爷。”

      沈云微微侧身,让了半礼,心中惊讶不已老花威武,花婶美貌又优雅,他们竟然生出了阿花姐那样的女儿

      台阶下还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他们的年岁比罗氏夫妇要大一些。男的又黑又壮,跟个树墩似的;女的虎背熊腰,强悍得很。不用说,他们俩是“两家半”里的另一家人。阿花姐其实更象是他们俩的女儿。

      洪天宝最后介绍他们俩:“管家齐伯,还有他婆娘齐妈。这两年,我能吃嘛嘛香,头一挨着枕头就打呼噜,全是因为齐伯把家里打点得井井有条,不用【创建和谐家园】一点点的心;齐妈更是厉害,针线活在我们这一带是出了名的好。我们身上穿的衣,头上戴的帽,脚下蹬的鞋,全是齐妈的针线。”

      夫妇俩双双上前行礼。沈云也一样的还了礼,心道:这正是应了那句老话“人不可貌相”。

      介绍完后,洪天宝又对沈云说道:“我知道你好清静,所以,把东厢房给你收拾出来了。要是缺什么,有什么不合意的,只管找齐伯就是。”

      “知道,我不会客气的。”沈云爽朗的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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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一三章 人靠衣裳马靠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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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沈云介绍给众人后,洪天宝挥手:“都散了吧。”

      “是。”齐伯等人都各忙各的去了。

      “你先去屋里歇一歇。过会儿,我再来喊你。”洪天宝搓着双手,从心底里笑了出来,“中午我们出去吃牛全席,为你接风洗尘。”

      看他这副样子,明明是自个儿馋了。沈云笑着应好。

      等洪天宝离开后,他推开东厢房的门,顿时,一股裹着腊梅香味儿的暖流扑面而来。

      啊,屋里竟然烧了地龙。沈云有些意外,站在门口,环视屋内。

      屋子宽敞明亮,分为内外两间,收拾得纤尘不染。

      外间的正中央摆着一张竹制的八仙桌,四张高背竹圈椅围在其四边。每一张圈椅的上面都摆着厚实的秋香色弹墨靠背、坐褥;

      绿漆木格子窗上的窗户纸全是新糊上去的,白生生的,透着米浆的香味儿;

      窗下摆着一张黑色长条案。案头房四宝俱全,还有一只小小的三足镂空铜香炉。屋子里的腊梅香味儿便是从这香炉里发散出来的。

      长案的后面也有一张一样的高背竹圈椅。后面的墙上挂有三只八宝大葫芦。

      内门上挂着猩猩红毡帘。沈云走过去,撩起门帘。

      里间和外间差不多大。没有床,窗下砌得的是火炕。

      炕上铺着厚实的石青色棉褥子。火炕一边挨着墙摆着一个崭新的朱漆矮虎腿五斗柜。柜子的上面叠了三床锦被。

      火坑的正中摆着一张同色的小桌子。桌上的那只大包裹甚是眼熟。沈云定睛细看,原来是他的行囊。不用说,肯定是赶车的罗叔早早的送了进来。

      屋子的里边摆了一张喜鹊登梅的大绣屏。

      沈云有些纳闷:我一个爷们,屋里摆张女里女气的大绣屏做甚?

      他走到屏风后面一看,忍不住摸着绣屏的木框笑了:在这里,红漆马桶、洗漱用的铜盆、大澡盆、雪白的澡巾子等,皆是一水的新物什,摆放得井井有条。

      原来屏风的后面是洗漱区。这样的布置,既方便又精致。再观整个屋子,无一处不是如此。可见洪天宝他们是用了不少心思。

      看到那个大大的柏木大澡盆,沈云有些心动,伸手去贴胸口挂着的百宝囊这次出来,他无意之中发现了百宝囊的另一个好处。出发前,他烧了开水放在百宝囊的一只大瓦缸里。不想,接下来的五天里,他都是用的滚烫的水,跟刚烧开的没什么两样。自那以后,只要缸里的水用完了,他都会再烧满满的一大缸。这一路上,也多亏了有百宝囊伴身,即便是在冰天雪地里,他也随时能用上热开水。

      现在,百宝囊里还有一小半缸热水,刚好可以用来泡个澡。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齐伯的声音:“沈爷,小的送热水来了。”

      沈云连忙从里间出来,打开外间的门。

      齐伯挑着满满一担热气腾腾的热水站在门廊的台阶下面,仰头笑道:“沈爷长途奔波,想来是累了。小的挑担热水过来,给沈爷解解乏儿。”

      “有劳。”沈云向他道了谢,下了台阶帮忙提水。

      齐伯赶紧的让了一下。然而,他的反应哪里比得过沈云?只觉得两个肩头骤然轻松了。他定睛一看,就这么眨眼的工夫,沈爷已经从两个铁钩上解下来了两桶水,一手提着一只,上了门廊!

      好一双快手!回过神来,他啧啧的伸出了一双拇指:“沈爷,厉害!”

      沈云回头冲他笑了笑,提着两桶水进了屋。过了一会儿,他又出来了,将两只空桶还给齐伯,问道:“齐伯,你也是这样给天宝兄送热水的吗?”

      齐伯闻言,笑意淌了一脸:“爷惯着小的们,和小的们一样,也是自己去厨房打水的。”

      果然如此。沈云点头:“那以后我也一样。你只要告诉我厨房在哪里就行。”

      齐伯伸手指了指对面西厢房方向:“沈爷您看,就是那边的后罩屋。”顿了顿,问道,“沈爷,现在离吃晌午饭还有一两个时辰呢。厨房里,阿花新做了点心,要不要给您送些过来?”

      沈云摆手:“不用了。来的时候,与天宝兄在路上喝了一壶茶,现在还不饿。齐伯,需要什么,我会跟你说的。”

      “是。您尽管吩咐就是。”齐伯这才挑着两只空桶子往厨房方向走了。

      沈云回到屋里,关上门,自去里间洗澡。

      半个时辰之后,洪天宝过来敲门。沈云已经收拾得妥妥当当,连头发都擦干,重新梳了起来。

      “我就知道你没有准备大毛的衣服。”洪天宝见他穿着一身半旧的青布夹棉袍,得意的将手里抱着的镶银鼠毛的黑色羊皮大麾和一顶同色的羊皮帽塞给他,“这是我才来的那一年冬天置办的。不是什么好皮子。后两年置办的,皮子要好一些,却大了好多,你穿太肥。这两样,你先凑合着穿。吃过午饭,我陪你去新做几样。”

      “我又不冷。”沈云抱在手里掂了掂,“死沉死沉的,我穿不惯。还是棉袍穿得舒服自在。”

      洪天宝哼了一声:“我也知道棉袍穿着舒服些啊。在家里,我也是怎么舒服怎么穿的。但去外面,这样不行啊。在仙都,你穿个半旧不新的棉袍出去吃饭,小二连坐都不给你看。”说着,指了指他手里的羊皮大麾和帽子,“这两样也是寻常货色,去吃个牛全席勉强还行,要是穿着去衙门找钱师尊的那位老友,那里的门房都不会给你通传。”

      “都这么势利?”沈云讶然。

      洪天宝呵呵:“这叫人靠衣装马靠鞍。”

      好吧,他所说的一点儿夸大的成分也没有。

      沈云换上皮大麾和皮帽子后,在屋里走了几步。

      天,又热又觉,难受死了!

      最后,洪天宝拗不过他,只得任他脱了下来,换回了原来的青布夹棉袍。

      接着,两人依旧坐了老罗的马车,穿过小半个东城区去吃牛全席。

      在那饭庄里,沈云都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靠衣装马靠鞍”因为洪天宝穿戴不俗,腰带上还别着有功名的人才能佩戴的玉饰,再加上长得虎背熊腰,油光水亮,所以,跑堂的伙计竟然将他当成了洪天宝的长随,刚开始时,只顾着满脸堆笑的向洪天宝点头哈腰,却连个正眼也没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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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一四章 太贵了

      仙都的东西真不是一般的贵!

      牛全席好吃,十个菜,样子也甚是好看、精巧,席面上所用的碗碟杯盏都是一全套儿,上面描的连枝牡丹青花跟活的一样。在包厢里伺候的小二也殷勤得很。

      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份量太小了。看着是碗碗碟碟摆满了一桌子,然而,沈云和洪天宝吃得刚好饱。

      见洪天宝放下筷子,用茶水漱了口。旁边的小二转了个身,从他身后的那只朱漆大匣子里取出一块叠得整整齐齐、冒着热气的白色棉巾子,双手奉上。

      沈云坐在对面,见了心里直嘀咕:在仙都,上饭庄里吃完饭后,还要洗个脸吗?

      只见洪天宝接过来,用棉巾子轻轻的揩了揩两个嘴角,然后,随手撂在他漱口的那只茶碗边上。

      很快,小二又奉上了第二块热棉巾子。

      这回,洪天宝接过去是擦手。也是稍微擦了擦,又撂下了。

      还没有完!小二转了个背,麻利的端上来一只青花大盖碗。

      洪天宝端起来,拿起碗盖抹了抹汤面上的浮沫,轻轻喝了一小口便放下了。

      这时,沈云也吃完了。入乡随俗,他也端起手边的茶碗漱了口。小二照样也奉上了热棉巾子、热茶等。

      待沈云也放下了茶碗,洪天宝对小二说道:“小二哥,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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