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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龙战天-第144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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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半刻钟,一只行走的“大毛球”往这边“滚”了过来,抓住了沈云的眼球。

      正在犹豫之际,“大毛球”已在他跟前站定。

      “你,你是云弟?”“大毛球”一把扯下毛绒绒的白狐皮帽子,露出一张长着两层下巴的圆润的大脸,“我是洪天宝啊!”

      沈云讶然:“天宝兄,你怎的这般打扮?我都认不出来了。”好吧,他其实是差点脱口说出“你怎么的也胖成这球样了,简直不让扶子兴啊”。话到嘴边,机智的换了词。

      “这里的冬天冷得要死,能把人的耳朵生生冻掉。三年了,我还是没能适应过来。冬天里,不把自己捂住严严实实,不敢出门。”洪天宝快活的说道。一双眼睛本来就胖成了“一线天”,这么一笑,真的变成了两条亮闪闪的细缝儿。

      沈云咋舌。他本来想说,“你是习武之人,也不至于这么畏寒吧?”不过,看到洪天宝的那一身肥膘,又将话咽回了肚子里不用说,这货绝对是荒废了武学,在仙都真的只顾着享用美食了。

      洪天宝看出了他眼里的戏谑,呵呵笑道:“这里的人个个长了一双势利眼。冬天【创建和谐家园】貂,出门就只会招白眼,什么事也办不成。”

      “你怎么晚了两天?路上耽搁了?这两天,我天天都来这里等你。”他戴上毛帽子,伸手去接沈云背上的行囊,换了一个话题,“要是你今天还没出现,我准备去官道上寻你了。”

      “别提了。刚走过兴云镇,在官道上,骑的马被一伙仙符兵要走了,说是平叛战事吃紧,把我的马征去当战马。我只好走路过来,多用了两天。”沈云没有推却,任他接过了行囊。

      洪天宝轻轻摇头,瞥了一眼城门方向,压低声音说道:“常有的事。我才来的时候,仙都这边的仙符兵的吃相比别处都要好一些。这三年,那真的是一年不如一年。尤其是快到年节了的时候,这些家伙公然成群结队的去官道上轮流拦路打劫,还美其名曰排查叛匪。你算运气好,碰上了一伙还有算有点良心的。你一个外乡人,又是孤身一个,他们只抢走了马,没有把你扒得只剩下一条大裤衩给撂雪地里。”

      “哇,冰天雪地的,只给留一条大裤衩,不是存心想冻死人吗?”沈云拧眉,“这么说来,我们省城里的仙符兵真是很厚道了。”

      “那是因为贝大帅在省城余威尚在。”洪天宝指着前面的一辆青篷马车,“天寒地冻的,我坐了车过来。你还没吃早饭吧?走,我们先去馆子里吃点热乎的,填饱肚子。”

      沈云笑道:“刚才等开城门的时候,我吃过干粮了。这会儿,不饿。”

      洪天宝便改口说道:“那就先回家歇一歇。我知道有一个地儿的牛全席不错,中午的时候,我们去那边吃。”

      “牛全席?”沈云以为自己听错了,“在仙都里,能随时吃到牛全席?”

      耕牛对于农家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劳力,宝贵得很。是以,仙庭三令五申,宰杀耕牛,必须先经过当地仙府的同意。寻常人家要想买到牛肉,只能早早的去跟仙府的屠户预订。牛全席更是难得。

      洪天宝笑了:“哪里的仙府都是一样的。那家店子的东家据说是仙府里的捕头的第十七房小妾。牛全席是店里的招牌,随到随吃,就没见仙府的人管过。而周边的店子里连卖碗牛肉汤都马上会招来仙差盘查。”

      洪天宝是一如既往的好享受。从外面望着小马车寻常得很,但是,里头却收拾得极为舒适:铺着厚实的狐皮褥子,一张矮脚小几上摆着一尊红泥小炉。这会儿,炉上的那壶水刚好开了,“咕噜咕噜”的冒着热气。在小几的旁边,挨着车壁摆着一只三层的雕花小柜子。里头整整齐齐的摆着一整套的茶具。

      招呼沈云坐好后,洪天宝在他对面坐下,麻利的从小柜子里拿出一只玉色圆肚小罐:“你在雪地里站了许久吧?先喝口热茶暖暖身子。”

      小罐一打开,茶香溢出,满室飘香。

      沈云看了一眼,竟是上等的雀舌,心中暗自吃惊:这样一辆马车,还有这些精巧的茶具,名贵的茶叶,价值不菲。洪家虽然富裕,但要置办齐全,也非易事。天宝从头到脚的皮货,也全不是寻常货色。他这是在仙都发了大财吗?怎么没见他在信里提过呢?

      洪天宝明显是喝惯了雀舌的。他很娴熟的煮茶,给沈云倒了一碗。

      “好茶。”沈云喝了一口,赞道。

      “仙都这边的人习惯喝雀舌。我以前喝不惯,三年下来,倒离不开它了。”洪天宝笑了笑。

      他家的车夫是个长着一把浓密的络腮胡子的中年大叔。车技不错。路上车水马龙,南来北往的人们熙熙攘攘,热闹得很。而他们的马车一直都是走得又平又稳。

      半个时辰之后,马车停了下来。

      “到家了。”洪天宝先跳下车。

      沈云探身出来,看到眼前的青砖大院,忍不住赞道:“真是阔气。天宝兄,你这是发了大财啊。”

      “一时侥幸。我们屋里细说。”洪天宝的一双眼睛都笑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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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一一章 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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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马车的声音,黑油大门“吱呀”打开来。

      一名约摸四十来岁,头戴狗皮棉帽,身穿厚实的蓝布棉袍的大伯,笑嘻嘻的自门里迎了出来:“爷,回来了。”看到沈云,他更是眉开眼笑,“爷,今儿终于接到了沈爷。”

      洪天宝微微颌首:“去把人都召到东厢房前面去。爷有话要吩咐你们。”

      “是。”大伯应了一声,急急的提着袍角进门去召集其他人。

      沈云注意到,他的左腿是瘸的。

      洪天宝挠了挠头,冲沈云笑道:“我不喜欢那些啰里啰嗦的规矩,所以,他们跟着我,也没规矩惯了。云弟,到了我这里,就跟你自己的家里是一样的。莫要客气。”

      “好啊。”沈云爽朗的应下。

      两人一道进了门。

      院子宽敞得很,收拾得齐齐整整。用青石板铺成的甬道有两尺多宽,打扫得干干净净,连水渍都不曾有,更不用说积雪。

      沈云暗中惊奇:以前一直没看出来,天宝兄有治家大才呢。

      洪天宝指着院子,边走边跟他说:“这院子原本是二进的。我一个人,再加上在这里买的两家半仆人,合起来也不过七口人,哪里住得了这么大的院子?所以,我就把二门砌了起来,再在后院另外开了一道门,租给了一户人家。每年收一千两的房租,贴补些家用。”

      沈云不由好奇:“两家半?哪有半家的?”

      “哦,这可不是我的杜撰。是丁叔自己这么说的。”洪天宝指了指门房方向,“丁叔就是你刚才看到的门房。他是逃荒来的仙都。路上,他家婆娘和儿子都染上了伤寒病死了。他自己也饿得倒在官道边上。那天夜里,我恰好打那里经过,从一群野狗的嘴里救下了他。你看到他的左腿有些瘸,是吧?就是那次被野狗咬的。丁叔醒来后,硬是要跟我签【创建和谐家园】契。我见他孤苦一人,在仙都无依无靠,便留下他做个门房。丁叔是个快活人,常说他家一半阴一半阳。他的妻儿那一半家为阴,他这半家为阳。将来,等他享完了仙都的福,去地下找到妻儿,他们一家便团圆了。半家人的典故就是这么来的。”

      沈云叹了一口气。这样的惨事,不管是从前逃难,还是这次出来游学,他看到的实在是太多了。

      贱民们过得太苦了,任人踩,任人欺,就象路边的泥一样。

      以前,他以为这是因为贱民没有天分,注定成不了强者,所以,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道里,只有受罪的份。

      然而,碰到紫瑛真君之后,他才知道,在这个世道上,从来就没有谁是天生的贱民。

      是那些所谓的强者,出于自私的目的,以上天的名义,正儿八经的给世上大多数的人打上了“废材”的烙印。他们明目张胆的侵占了绝大多数的资源,还不够,还要肆无忌惮的压榨、剥削被他们划分出来的“废材”们。

      而这个所谓的仙庭则更加过分,索性用灵根、武学资质这两条杠杠,将绝大多数的人变成“贱民”,踩在脚下,变本加厉的欺凌、侮辱、奴役。

      去他的贱民!

      仙官也好,良民也罢,在他看来,还不是和绝大多数人一样,都是人!

      同样是人,凭什么要分成三六九等?

      同样是人,谁能规定谁是尊贵的,谁又是低贱的?

      沈云越来越不服当年,他被九姐带出牛头坳村的时候,弱不弱?

      弱!真的很弱!连小猴子这样的小泼皮都能欺负他和九姐两个。九姐至今都是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然而,他一直都是这么弱吗?

      没有。

      小猴子虽不是他亲手所杀,但也差不多是他杀死的。

      田保生,是当年屠村的凶手之一,比小猴子起码要强大一百倍。

      他轻轻松松的斩下了那厮的头。

      “黄大哥”,比田保生又要强大数倍。

      死于他的银针之下。

      石桥坊市外的两个邪修,是比“黄大哥”更强大的存在。按这个仙庭划分出来的三六九等,他们俩就是所谓的仙官大人了。然而,不也是被他杀了一回?

      铁一般的事实证明,他在不断的变强。

      如今的他,完全可以拍着胸脯子说,自己比大多数的所谓良民要强得多。

      而他并非什么天纵之材。他只是一个山里娃,一个最寻常不过的凡夫俗子。

      他能不断的变强,只是因为他侥幸得到了良民的身份,有了许多学习的机会。再加上,他非常珍惜这些学习的机会,肯下苦工夫学习。

      所以,他的经历足以证明,一样的学习机会,学习资源,“贱民”未必会输给良民,甚至仙官大人们!

      但是,仙庭就是不给“贱民”们这样的学习机会和资源。他们打着上天的幌子,愚弄了绝大多数的人。又以律法的名义,强行剥夺了绝大多数人变强的机会和权力。

      原本,这里头有许多人完全可以变成强者。可现在,他们却只能认命,只能逆来顺受,象丁叔这样,苦中作乐。

      而仙庭吹嘘出来的仙官大人,良民,他们占据了绝大多数的资源,他们有与之匹配的能力吗?

      并没有!

      举个例子,仙符兵是良民。但是,沈云敢说,大多数的仙符兵就是酒囊饭袋,是真正的废物!

      他们算哪门子的“强”?凭什么“食弱肉”?

      这不公平!

      沈云表示不服。

      以前,他曾立志,要做一个扶危济世的大侠士。然而,随着年岁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他越来越发现,在这个被所谓的仙庭一手遮天的世道里,做一个大侠,无济于事,救不了几个人。

      看着绝大多数人一直被蒙敝,一直被欺凌,他心里难受啊。

      要怎样做,才能帮到这天下的绝大多数人?沈云从心底里深深的感到无能为力。

      这一切全是因为我的阅历太浅、学识有限得很,不够强大。所以,我只有更努力的学习。

      沈云从丁叔身上收回目光,再一次在心里对自己说道:当我变得更加强大的时候,这个问题,也许我就能想明白了。

      很快,洪天宝将沈云带到了东厢房前。

      那里,丁叔他们几个已经站在了门廊前的台阶下。

      第二一二章 融洽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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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天宝拉着沈云的手,走到门廊上,对台阶下的仆从们说道:“这位就是我的兄弟。以后,你们跟着我兄弟了”

      沈云听着,吓了一大跳,赶紧的抽出手来,打断他道:“天宝兄,使不得。”

      “哎呀,有什么使不得的。”洪天宝笑道,“如果不是要等你,两个月前,我就卖了院子回去了。那时,我头痛得很,不知道要怎么安顿他们几个。还好,你写信来了,说要来仙都。将他们连同这院子一并托付给你,我放心得很。”

      原来是要我帮忙看屋子啊。好吧,使得。只是兄台啊,你能不能把话说得清楚一点点沈云满头黑线。

      “你什么时候回来?”在来的路上,他听洪天宝说了,十天后,跟着一支镖队回乡。但没有听说,会什么时候再回来。冷不丁的多了个看屋子的任务,他很关心这位仁兄的归期问题。

      洪天宝闻言,圆圆的包子脸上竟然泛起可疑的红晕,象打了胭脂一般。

      “呵呵。”他有些扭捏的搓了搓双手,“家里来信催了好几次了,这次回去是要成亲。”

      在省城,良民成亲有一套繁琐的流程。再加上,一去一回,在路上也要费些时日。也就是说,这位准新郎官此一去,少说也要仨月才能打回转。等他回到仙都,春天的花都已经谢了。

      成亲是好事。沈云原本以为扶子兴会是头一个成亲的。结果,扶老板光打雷,不下雨,都嚷嚷两年了,至今还不知道丈母娘是哪一个。倒叫洪天宝不声不响的抢了先。

      “恭喜恭喜。”沈云连忙抱拳打拱祝福。同时,责怪道,“成亲这么大的喜事,也不见你在信里写一句。不然,我先回省城,等吃过了你的喜酒再来仙都也不迟。”

      不料,对方竟然回复道:“哪有那么快,还不知道去哪里相看呢。”

      呃,原来跟扶子兴是一个德性沈云大汗:“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来?”

      “我家里的意思是,先成亲后立业。我娘更是把话说透了,只要给她生了大胖孙子,我爱上哪里呆着,就上哪里呆着去,不会再管我。”洪天宝敛了笑,包子脸皱出了好几道褶,“估计没有个三两年,我回不来。兄弟啊,这几年,我这宅子,还有他们几个,就全都托给你了。他们都很好养活的。每人每顿至少要保证三碗米饭的量。也不要天天都大鱼大肉,记得隔三岔五让阿花姐煮一大锅红烧肉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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