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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袍人首当其冲,被炸成了碎片。
巨大的气浪腾起。倒霉的道士当即被打了个正着,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便象个失控的大风筝一般,重重的往下扎。
还没有完!
飞沙走石之中,竟然裹着数不清的绣花针与三角尖锥!
嗖嗖嗖
转眼,道士被扎成了刺猬没有被扎成马蜂窝,是因为他还有两把刷子,身法与反应皆不凡。转眼间竟然已逃出四五丈远。三角尖锥是符法所化,隔着那么远,已然消散。而绣花针的威力也大打折扣,只是扎在道士身上,未能造成更大的伤害。
气浪散开之后,道士象个破麻袋一样,“叭”的一声,重重的跌在坑底也不知道那苇席卷里包了多少爆破符,这一炸,可以说是,地动山摇,整个山坡都塌了,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地坑。
碎石与泥沙俱下,沙沙的,转眼,在他身上盖了厚厚的一层。一块巴掌大的黑布飘呀飘,轻轻的落在他的一只手边
荒山野岭的,方圆数十里之内,皆无人烟。又是寒气深重的半夜,是以,巨大的爆破声未能引来人。
第二天清晨,道士幽幽醒转。手一动,摸到了一角熟悉的布料。
“啊,师兄”他尖叫着翻身爬坐起来。
哪里还有什么师兄?
他低头看着手里抓着的黑碎布,恨得浑身直打颤。
师兄,没了!被炸得粉碎,总共就只给他剩下了一块巴掌大的黑布。
而这块黑面来自于他给傀儡穿在外面的寻常布袍。它是干净的!上面不带一星半点的尸毒!
可恨呐,什么都没有了!
一具上佳的傀儡!
师兄用近二十年炼化的尸毒,也荡然无存!
更让他愤怒的是,没有尸毒为引,他连报仇都不知道要找谁!
“是谁?到底是谁!”
阴测测的咆哮声震得四面的沙石扑扑的直往下掉。
同一时刻,数千里之外,仙都,北城门。
离开城门还差一些时间。但是,城门外的雪地里已经站了黑压压的一大片人。
沈云就在其中。
和周边的人们一样,他也不住的跺着冻得发麻的双脚,“呵呵”的向发僵的双手吹着热气。
太冷了,这里冬天的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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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零九章 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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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想连累钱师尊,所以,那天,沈云借口要回赶回玉溪镇收拾行囊,早早的与钱师尊作别。
但是,离开福顺来之后,他没有立刻赶回玉溪镇。而是回了投宿的客栈。
思来想去,他也觉得钱师尊的提议极为明智。
他连武宗都不是,肯定不是那两个死而复生的邪修的对手。所以,留在玉溪镇,不走的话,万一他们俩寻上门来,他只有死路一条。呃,不对,按钱师尊所言,以邪修的手段,到时,他要是能痛痛快快的死了,倒也是一大幸事。
没有谁想死。他也一样。
既然留不得,就只有走了。
去哪里呢?
回武馆,他是真不愿意。
钱师尊提议,要他去仙都。理由也很有说服力。他被说得动了心。
但是,就这么逃走,他极不心甘。怎么的,也该给那两个邪修留点“惊喜”,才算对得起自己吧!
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剜肉除毒的苦,岂能白受?
想了一夜,他想出了一个法子。如果那两个邪修不来则罢,只要他们敢以尸毒为引,找上门来,他这个法子定叫他们俩吃不了,兜着走。
钱师尊反复叮嘱他,与那两个邪修交手那天,他身上穿的、戴的,从里到外,都万万留不得,必须一把火烧掉。
他偏不!
首先,他从市集里买来一只死猪,剥掉外皮。
先前他从自己身上剜下来的那些腐坏的血肉,一直被他用小瓷罐密封着,收在百宝囊里。
他将那罐子拿出来,用长长的筷子夹着腐肉,沾上血水,在猪尸上细细的抹了一层。
接着,他将那些衣服好好的,一件件的套在猪尸身上。
最后,往猪头上套了一把从市集里买来的长发,外面用一场苇席裹住,装扮成人尸的样子,密封在一口大瓦罐里,暂时放进百宝囊里。
第一步,完成。
计划的第二步,他要在周边寻找一处合适的地方。
尸毒太过邪恶、霸道。是以,他要找的这个地方,至少周边数里之内,要既没有人烟,也没有水源。
花费了十天的时间,沈云走遍了周边数十里的群山。终于叫他寻到了一处中意之地在一座石头山的山顶,有一块小小的沙石地。这里是个鸟不拉屎的偏僻所在,他特意守在周边盯了五天。期间,一直没有人在这一带出现过。
最后一步是,深埋猪尸,立一座假坟。
这里头,沈云做了不少手脚:
比如,他从符阵一书中得知,如何画下品爆炸符,以及用下品爆炸符布设初级爆破阵。
于是,除去寻找合适的地方,他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用来了画爆炸。十来天之后,他终于凑齐了布阵所需的三百七十枚爆炸符。
他巧妙的利用捆绑苇席的麻布条做遮掩,将初级爆破符布设在苇席的表面。
据书上说,如此布设出来的符法初级爆破阵,有效期长达五年。在五年里,只要那两个邪修只要一动苇席,便会立刻触发爆破阵。
又比如,为了增强爆破阵的威力,他把猪尸的内腹掏空,用火药、大量的绣花针和尖锥符填实之后,再将猪尸的肚皮缝合起来。
万事俱备,只欠那两个邪修!
五年之内,俩邪修不来则已。一旦他们俩真的生了挖坟刨尸的歹毒心思呵呵,炸不死他们,也定要叫他们脱层皮!
至于五年之后,我沈云也不是吃素的,谁强谁弱,两说哩!
沈云布置完毕,又仔细的检查了一番,确定无误,方才满意的离去。
事不宜迟。他先是回了玉溪镇,挖出埋在院子里的朱漆盒子,退租,买马,北上仙都。
因为不知道那俩邪修还能不能追踪到自己,所以,他诸事不管,唯避开人群,夜以继日,一路疾行。
一直都很顺利,没有碰到什么麻烦。只是离仙都还有一百多里时,他被一队全副武装的仙符兵拦住了。
他们先是搜沈云的行囊。看到钱师尊写的那封信上有“都尉大人”四个字,这伙人的态度略有收敛。没有动行囊里的那十余两散碎银子,他们扣下了马:“小子,前方平叛战事吃紧,急需战马。你的马被征用了。”
狗屁的“前方平叛战事吃紧”!这里离贝大帅与叛军的交战之地隔了数千里远。沈云一路走来,也不见贝大帅征用战马。反倒是你们这些离得远远的,连叛军的影子也见不着的家伙们“急需战马”!
依着沈云以前的性子,早就一拳打过去,叫这帮废物满地找牙去。
可是,这里离仙都只有一百多里远,不算仙帝脚下,也是到了仙帝的脚边了。之前,钱师尊千叮咛、万嘱咐:仙都里,仙者如云,当谨言慎行,免得招来无妄之灾。
再者,他此行来仙都的目的有二,一是避祸,二是游学。这两样都不好行事太过张扬。
是以,沈云在棉衣袖子里握了握拳头,生生的忍下了这口恶气。
“臭小子,爷爷们征用你的破马,那是看得起你。还杵在这里做什么?滚!”
“哎呀,你跟一个乡下小子较什么真。走了!”
“哈哈哈,这小子没见过世面,怕是给吓傻了。”
那些仙符兵嘻嘻哈哈的牵走了他的马。
待他们消失在白雪皑皑的官道尽头,沈云收回目光,叹了一口气。他本以为仙都这边的仙符兵会通人性一些,不想,也是一帮畜牲。
真不知道,这样的仙庭有什么好!让他来说,这仙庭叫叛军反掉了,那才叫好呢。贝大帅为了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与叛军僵持了三年多了,值得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亲眼所见,叛军也不能算什么好东西。如果叫他们得了势,于凡夫俗子来说,那叫换汤不换药,没多大的区别。怪不得师父生前对他们失望到彻底死了心。
好在这里离仙都只有一百多里,虽然天寒地冻的,官道上积了半尺来深的雪,但他有真气护体,也还行动自如。
三天之后的清晨,沈云赶到了仙都的北城门。
城门还没有开,外面的雪地里,已经等了不少人。其中,不乏遮得严严实实的车马。
沈云紧了紧背上的行囊,不动声色的走了过去,与众人一道等着开城门。
第二一零章 天宝兄,发大财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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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是生平头一次来仙都。不过,他对仙都并不陌生。
最初,他是从师父的口中知道仙都的存在。那时,师父告诉他:“去他的仙都!那就是一个大贼窝!”
不过,尽管师父对仙都充满了偏见,但还是不得不承认,仙都很大,很繁华。
后来,他在武馆,机缘巧合的见到了紫瑛真君的一缕元神。从她那里,沈云得知了仙都的来历在仙庭成立以前,世上是没有仙都的。仙庭成立之后,异族的王城变成了所谓的仙都。天神宗里,数不清的奇珍异宝,被打包装车,送往仙都。运送的车队连绵不绝,竟然压坏了前往仙道的官道。
而他对仙都的最新认识来自于洪天宝。
后者在仙都游学三年,期间,他们一直有书信往来。在书信里,洪天宝时常提及仙都的人与事。
用洪天宝的话说,仙都是他见过的最繁华、最富庶的城池,同时,也是有名的销金窟。
三年游学期满,洪天宝本来计划于上个月离开仙都,返乡的。得知他要过来,便推迟了行程,在仙都等他。
不想,他在官道上被抢了马,行程耽搁了整整两天。
也不知道天宝有没有着急。他往合拢双手,往十个指尖呵了一口热气。
终于,前面传来“轰隆”巨响。
“啊,开城门了!”人群象潮水一般往前涌。
沈云闻声望过去。数十步远之外,巨大的朱色城门缓缓打开。
因为与洪天宝约好了在北城门外碰头,所以,他没有紧随人潮跟上去,而是站在原地,引颈长望城门那边。
过了半刻钟,一只行走的“大毛球”往这边“滚”了过来,抓住了沈云的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