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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世枭雄-第35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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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好似一个杀人的世道,去年那场战争,吐谷浑人在金城郡杀死了十万【创建和谐家园】百姓,掳走五万【创建和谐家园】,戈刀部和突厥人在占据了陇西城的那几天时间中杀死了城内一半汉民。事后鱼俱罗下令对戈刀部灭族,战争后期隋军从吐谷浑人手中夺回张掖、武威和西平三郡时,杀死的吐谷浑战士和妇孺牧民数量同样不少于对方杀死的【创建和谐家园】。

      所以,早在去年那场战争中,王君临便认识到这个时代的世界没道理好讲,更没有所谓的人权,杀人就像割草,你割我的,我割你的,公平无比。

      事实上杀戮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千年以后还在继续,只不过杀人杀得更加有效率罢了,等到原.子弹出现,终于消停了,谁也不敢再杀谁了,因为这个时候,杀别人就等于【创建和谐家园】。

      历史就像一个贪心的孩子,趁着还没人管教,就拼命的肆意妄为,吐谷浑和西突厥去年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而隋王朝却要等到十数年后才会付出更加可怕的代价。

      也许这就是宿命。

      王君临的脑海中突然出现“宿命”这两个字,他了解整个封建王朝历史,也知道西域和北方各个游牧民族的历史,知道哪些王朝和哪些民族在什么时候将会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而历史好像是一个长河圆圈的循环,从开始最终又回到开始,循环不休。

      王君临此时仿佛就是站在长河圆圈外面的一只蚂蚁,一只可以看清楚整个循环过程的蚂蚁,他也想过让这个循环圆圈变成一条直线,但他知道这没有任何可能,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断变的强大,让自己势力不断庞大,保证自己永远不会是被别人可以杀的人,而自己想要杀谁的时候,有力量将对方杀死。

      这就是王君临在这大半年中形成的理想和雄心。

      PS:新书急需各种支持和鼓励九孔拜谢各位看客了。

      第七十五章 陷入死境

      王君临很清楚这个时代属于乱世,西域更是乱世中的场,在这里心慈手软的人都会死得很惨,所以他对于发生在慕容氏夫杀妻的人间惨剧没有任何后悔或者犹豫。

      要知道,即使沙州城的各个势力如今与他还没有直接的关系,更与他没有半点仇恨。但只要自己是一名【创建和谐家园】,是大隋在西域方向最前线的边关将领,那就有充足的理由去做这些事情,因为他知道让白兰王占据了沙州城,便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张掖、西平和武威三郡的百姓和隋军会有更多的人死在吐谷浑人手中。

      当然,王君临做这一切,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这是一件大功,他在做之前已经让人将沙州情况报给了鱼俱罗,如今他成功阻止了沙州城被吐谷浑人占领,他相信鱼俱罗会给他向朝廷报功的。

      事情办完之后,王君临便准备尽快离开沙州城,他离开高台城时间太长,消失的时间也太长,他要尽快出现在高台城,掌控他的军队,承受他应该获得的封赏。

      苏静香给王君临亲自做了一桌子菜,还和小鱼儿一起烤了一只羊,她知道王君临要走了,她这是为他践行。

      只是苏静香做的菜味道实在很一般,羊肉也不好吃,除了盐,就没有其他的味道,不过气氛很温馨,苏静香在酒席上还唱了歌,做了一首诗,最后由她弹奏,小鱼儿还跳一个舞蹈助兴,在苏静香和小鱼儿的努力下,王君临喝了很多酒,最后终于喝醉了,是苏静香和小鱼儿将他扶到房子里面脱了他的衣服,甚至苏静香用她冰清玉洁的美丽躯体陪着他睡觉,醉眼朦胧之中,王君临将送到口中的肉吃得畅快淋漓,一次又一次,隔壁小鱼儿听了一晚上,早已春心动荡,但也只能默默忍耐,或许相比苏静香,她才是真正对王君临有一见钟情感觉的那个少女。直到两个人都筋疲力尽为止,这个难忘的春宵才算是结束。

      王君临在后世的时候就是一个佣兵,若是有美女投怀送抱,他绝对不会拒绝,但这个女人若是投怀送抱之后,还想要和他结婚,成为他的妻子,他便极为慎重。

      他知道苏静香是一个有心计的女孩,虽然这些心计在他眼中还有些幼稚,但实际上已经很不错了。他不相信这个女孩几天时间就真的深爱上了他,或者说他若不是大名鼎鼎的毒将,苏静香就真的会将自己身子给了他?

      苏静香若是愿意抛下沙州城的一切,跟着他走,他或许不会拒绝,可惜这个少女也有自己的野心,到现在为止,王君临都不知道中山狼那伙山贼为什么会听她的使唤。

      王君临在努力的让自己成为一个枭雄一般的人物,思考问题都是被理智所支配,为此需要他把自己的心磨练的坚硬无比,这种努力直到他离开沙州城的时候,苏静香红着眼睛深情的看着他的时候,就轰然出现了裂缝。或许有些事情和他想的不一样。

      苏静香好几次都想抛弃父母,跟着王君临就此离去。但最终她没有这样做,因为她的父亲虽然想将嫁给吐谷浑人,但她还爱着她的父母,而她的父亲这时候最需要她的帮助。苏静香虽然有七个兄弟,但都资质平平,难当大任,反而是苏静香做事果断,心智不弱,自三年前苏静香便不止一次听她父亲叹着气说过:若是她是一个男儿身该多好。

      苏静香通红着眼睛把自己亲手缝制的香囊塞给了王君临,然后带着小鱼儿便就扭身骑马跑了。

      王君临骑着大黑马,牵着母黄羊出了城,在城外五里处,遇见了等候在这里的五百隋军。如今他的战马上自然有马鞍,而在马鞍旁边,小鱼儿用牛皮缝制了一个袋子,小猞猁此时便爬在这个牛皮袋子里面,只露出半个脑袋好奇的感受着这种待在袋子里面移动的感觉。

      “拜见将军。”带领五百隋军的是都尉周虎,在王君临距离他们十步时,他便一脸激动的带领五百同样神色激动的骑兵下马,向王君临单膝跪地。

      “上马!”王君临微微一笑,目光扫过众人,将母黄羊的绳子扔给一名士兵,轻喝道。

      “喏!”一千人齐声喊过之后,便起身上了战马。

      “走!”

      王君临抚摸了一下伸着脑袋往外看的小猞猁,一声爆喝,便骑马当先向高台城方向而去。沙州城距离高台城还有八百里,期间没有任何城镇。

      向东走了五十多里,迎面地平线尽头忽然出现了一支驼队,王君临一行骑兵习以为常,这本来就是丝绸之路,一路上碰见商队太常见了,虽然这个驼队的规模稍微大了一些,足有三百多头骆驼。

      但是就在双方相遇的时候,驼队里走出来一个人,用手抚胸施礼大声说:“将军,我们是来自遥远的波斯的商人,我们的驼队是由十三个商队组成,本来是要去大隋张掖郡高台城的,但前面出现一伙很厉害的马贼,他们拦住了去路,我们被迫回转,但如今看见将军,我们想和将军同行。当然为了感谢尊贵的将军帮助,请允许我们一起为您献上我们的礼物,希望尊贵的将军可以同意我们同行。”

      他一说完,身后面有人捧出一个精美的盒子,里面放满了玛瑙、宝石和精美的金银器具。

      王君临仔细打量了此人一眼,又看了一眼驼队,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他转过身看了一眼周虎,后者赶紧说道:“将军,我们来的时候并没有碰见什么马贼,不过马贼来去如风,看我们过来藏起来也很正常。”

      这一盒子宝物价值不菲,即使王君临此时是个有钱人,但也忍不住有些动心,没有过多犹豫,便点头答应。周虎喊过一名士兵将盒子收好,然后王君临便又自顾向前行去,五百骑兵成两骑一列,鱼贯而行。在后面是已经调转方向的驼队。

      半天后,临近傍晚,隋军和驼队终于来到了祁连山下,从这里到高台城,一路上大多都是山谷。而驼队所说的马贼便藏在这一段路上,保险起见,王君临派出去了一火斥候,然后下令在附近寻找宿营地。

      趁这个时间,后面驼队中十三个商队的头领牵着一个骆驼,各自带了一名随从捧着各种礼物跑到前面,给王君临献礼。

      王君临甚至还看见其中一个商队头领后面跟着两个波斯美女,显然这是要送给他的礼物。

      有人热情的送礼,即使是王君临都不好说什么,身边的隋兵让开道路,让这些人上前,一一拜见王君临然后献上他们的礼物。

      只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蹄声如雷,回荡谷中。

      被王君临派出去的一个隋军斥候策马狂奔而来,嘶声大呼:“将军,有马贼埋伏,数量三千。”

      众人无不色变,事实他已经不需要喊了,因为所有人都看见,在这斥候身后五六百步距离,一队骑兵蝗虫一般蜂拥而来,那名斥候看见自己的队伍,一口气儿泄了,顿时身子一软,伏在了马背上,在他后背上,已攒射了十余枝利箭。

      前方列圆阵的隋军让开一条道路,放那匹马进来,未等那斥候下马,几名隋军已经拥上去接住了他。

      “已经死了!”

      一个火长只看清他背上伤势,便惨然道。

      “商队退后,准备迎战!”王君临端坐马上,已经摘下了自己的硬弓,搭了一支可贯三层重甲的狼牙箭上去,一双大眼寒芒四射:“距离五百步时,随我发起冲锋。”

      他们后面是足足有三百只骆驼的驼队,将山谷后路堵得死死的,一时半会想逃走都难,除了向前勇敢的迎上去之外,再无别的办法。这个时候,王君临已经来不及思考,祁连山脉中什么时候出现了一股拥有三千骑兵的马贼队伍。

      然而,就在这时,那十三个各自牵着一个骆驼的商队头领突然疯子一般动了起来,将王君临和他身后的五百骑兵隔开了,这样一来,就剩下王君临独自面对三千马贼。与此同时,五百骑兵身后,一百多名商队护卫和三百多商人突然从骆驼上抽出了他们的刀,神色冷漠的杀向五百骑兵。

      王君临、周虎等人无不脸色大变,王君临猛然转身,看着已经骑在骆驼上面的十三个商队头领和他们的一个随从,脸上露出滔天杀机:“杀光他们。”

      王君临心已经沉到了谷底,他知道自己中了别人的算计,只是至今为止,他都不明白对方是谁。他必须在马贼冲来之前,将挡在他和五百骑兵之间的二十六个人、十三个骆驼杀死,与五百骑兵汇合,然后再杀死挡住他们去路的三百多波斯、大食伤人和他们的护卫,只有这样才有一线生机。

      只是,时间却已经明显来不及了,甚至这些波斯人不反抗,只是挡着路,站在那里任由他们杀,他们也难以在三千马贼冲来之前,将这些人杀完。

      PS:抱歉今天更迟了一些。

      第七十六章 九尸迎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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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这些商人根本就是疯子,他们不畏惧死亡,催动着自己的骆驼,疯狂的冲了上来,不过他们战力太差,基本上全是普通人。

      战争就是你死我活的杀戮场,在这些商人死了一半的时候,王君临身后三千马贼来了,在周虎等五百隋军疯狂的怒吼声中,王君临被三千马贼淹没。

      以王君临如今的实力,即使面对五百马贼,他也有一定的信心逃走,可是面对三千明显极为凶悍的马贼,他根本没有半点生机。所以当他一口气杀了十数个马贼,发现这些马贼并不是想要杀他,而是活捉他的时候,他毫不犹豫便放弃了抵抗,任由这些人将他俘虏,否则他激烈反抗,对方杀红了眼由活捉改成就地斩杀,那可就当场便死翘翘了。

      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三千马贼在俘虏了他之后,根本没有任何要帮助那些商队的打算,直接带着他顺着来路疾驰而去。仿佛特意将这三百多商人留下任由五百隋军杀死。

      周虎带着五百隋军已经拼了全力,但仍然在一刻钟之后才将所有商人杀光。诡异的是,这个过程中这些人即使死到最后一个人,都没有逃跑,更没有求饶投降。周虎本来是想留下活口,拷问一些信息的,因为他们此时已经看不见马贼和自家将军。但留下的活口竟然都在第一时间【创建和谐家园】了。

      不过,这些人只是普通人,没有什么战力,所以这一战,隋军没有战损,只有七名士兵受了轻伤,剩下的隋军在周虎带领下,顺着马贼离去的路线追了上去,然而他们再也没有看见马贼的影子,甚至追到最后马贼留下的痕迹也越来越少。

      三千马贼在离开战场三里路时,便开始分流,一股一股的顺着两边的山沟或者山谷离去,到最后只剩下五百人。这个时候被绑着手脚的王君临发现,这五百人身穿黑色铁甲,脸上除了冷漠,再没有其余任何表情,甚至从头到尾,王君临都没有听见他们发出任何声音,说过任何的话。

      五百名黑甲骑兵带着王君临骑马走了不到十里地,就有马车在等候,王君临连同小猞猁都被塞到了马车里面,傍晚西域的冷风凛冽,但车内温暖如春,有两个娇媚的美丽少女,拜服在地,莺莺燕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还没等王君临发话,就给王君临脱去了靴子,把王君临冰冷的脚塞到自己怀里,丰满的乳丘被脚压得变形,滑滑腻腻的让王君临即使在这种状态下都心中一荡。

      这个时候,王君临的手腕和脚腕依然绑着。

      “美女,我的脚暖的差不多了,现在给我再暖暖双手”王君临知道自己一时半会难以逃走,而对方到底是什么人,想要干什么,都一无所知。便索性彻底放开了,甚至连后世调戏女人的称呼都用上了。

      两个美丽的女子嘻嘻一笑,便索性爬过来,将他夹在中间,用身体开始给他当被子。小猞猁则是爬在王君临的肚子上冲着两个少女龇牙咧嘴做吓唬威胁状,只是它如今太小了,两个少女被它可爱的外表所吸引,伸出手不住的逗它玩,发出阵阵银铃般的嬉笑声,小猞猁没有反抗之力。

      马车转过四座丘陵,穿过一条山谷之后就停了下来,早有仆役跪爬在马车旁边当矮凳,恭候王君临这个贵客下车,这个时候,两个少女已经解开了他手腕和脚腕的绳子,王君临此时脸上却已经看不见丝毫怒色,反而一脸微笑的从马车中钻出,在两个女子轻轻的相扶下,王君临抱着小猞猁毫不犹豫的踩在仆役的背上下了车。

      然而,下一刻,待他看清眼睛情景时,却是目瞪口呆。

      他看到了一座城,一座由骆驼组成的驼城,数千头骆驼跪伏在地上,被绳索连成一个巨大的圆圈,骆驼后面是用骆驼皮构建的城墙,一张张骆驼皮被钉在巨大的圆木上,看起来坚固无比,虽然地处祁连山中某个山谷之中,但这里的山不同于中原和南方的山,上面光秃秃的,根本就没有一棵树,也不知他们从那里找来这么多的圆木。

      即使以王君临的见识,也有些失神,面前的驼城他也是第一次见。

      “尊贵的客人,这是我们主人的一座别宫,有些粗陋,比不得大隋的繁华胜景,让贵客见笑了,不过这座驼城,在这西域荒芜之地到也有几分用处,用来挡风沙堪称绝妙”

      给王君临说话的人长得很英俊,王君临竟然一时看不出他是什么种族,只是感觉像是混血儿,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不是【创建和谐家园】,也不是大食人和波斯人,更不是突厥和吐谷浑人。但此人大隋官话比王君临说的还要好,还不时引经据典的怀念一下大隋各地的胜景,有些名胜美景即使是王君临都只是头一次听说。

      肩舆这种东西,或者说类似于这种东西,王君临在后世泰国的某个旅游景点坐过,却是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再坐一次。

      他坐在上面,四个美丽少女抬着,比后世泰国男子抬的肩舆平稳得多了,感觉不到一点颠簸,只有一种往前飘的感觉,而且一水的美女看着还有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看着眼前这些人,从他们的相貌,头发、眼珠的颜色,王君临突然想到了西域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民族昭武九姓。

      “昭武”一词最早见于汉书中地理志所属的张掖郡昭武县。昭武一词的语源,以康、安、曹、石、米、何、火寻、戊地、史为昭武九姓,而以东安国、毕国、捍、那色波附于其间,曹国又分为东、西、中三国。

      根据隋书,昭武九姓本是月氏人,旧居祁连山北昭武城今甘肃临泽,因被汉时匈奴所破,西逾葱岭,支庶各分王,以昭武为姓。居民主要务农,兼营畜牧业。汉史籍称其原住祁连山北昭武城,被匈奴击走,西迁中亚河中地区,枝庶分王,有康、安、曹、石、米、史、何、穆等九姓,皆氏昭武,故称昭武九姓。

      王君临记得昭武九姓的活动特点使他们在东西方化交流方面起了重要作用。祆教、摩尼教、景教,中亚音乐、舞蹈、历法之传入中原,中国丝绸、造纸技术之传到西方,昭武九姓无疑是重要的媒介。

      他们还在中原四周的游牧汗国的政治、经济、化生活的发展中起很大作用,特别是把粟特字带入突厥、回鹘、吐谷浑等民族。其影响所及,再往后回鹘、蒙古、满均可溯源于粟特字母。

      不过昭武九姓在汉朝时差点被匈奴灭族后,他们的血统就开始混乱了,什么样的头发颜色都有,什么样的眼珠颜色都有,按照遗传学观点来说,混血人种多是男的英俊,女的美丽,这与王君临眼下所见,非常相符。

      但即使猜到这些人的身份,可是王君临依然想不通对方以这种诡异的方式将自己请来是为了什么。

      驼城里的地面是特意被夯实过的,颇为平整,且不见尘土飞扬,更看不见什么杂草。这在后世一个人一台压路机半个小时便可搞定,但在这个时代却是数千人忙数天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

      驼城中间是一顶帐篷,王君临敢发誓,这是他见过最大的帐篷。清一色白牦牛皮精心缝制而成,占地足足两亩大小。这已经是一座帐篷宫殿。

      王君临知道,即使在这个时代,羊除外,白牦牛、白骆驼、白狼,甚至白马,只要是白色的都是族群里面极少数,极为珍贵的。而这样一顶巨型白色帐篷,至少需要两千头白牦牛的皮才能够缝制而成。这显然是另类的一种豪奢。

      刚才的驼城让他吃了一惊,眼前的白牦牛帐篷又让他惊叹不已。

      三百多人的驼队用来送死,三千马贼将他一人掳来,两个绝色妙龄女子以胸暖足,占地五十亩的驼城,镶嵌着宝石的肩舆,两千头白牦牛皮缝制成的帐篷,无不彰显着这里的主人在西域势力庞大不说,非常有钱,足以富可敌国。只是,在王君临知道的历史中,他从没听说昭武九姓有如此势力且如此有钱。

      这个白色巨帐有四个门,王君临被抬到其中一个帐篷门之前,刚在远处没有注意,走近一看,发现地上有九具支架,上面好像绑着什么东西,就在他准备细看时,突然这九个支架竖了起来,王君临看清九个支架上面的东西后不由瞳孔一缩。

      “昭武九姓,九尸迎宾!”王君临喃喃自语,心中却是暗骂此间主人一定是一个疯子。

      尸体王君临见的多了,去年那场战争,他甚至亲眼看过堆放上万具尸体的大尸坑。可是眼前这九具尸体却是有些特殊。

      这九人显然已经死去多时了,身上的血肉开始干瘪腐烂。但是被人刻意的摆出一张诡异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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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七章 西域马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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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具尸体的嘴角被人用利器划开,一直划到耳朵下,白花花的牙齿露在外面的。眼角也被做过手脚,缝着一道红线,把眼角提了起来。就这样硬是把死人做出了一副笑脸,仿佛在笑迎宾客。

      就在这时,王君临突然看见九具尸体动了一下,动的速度很慢,动作也不连贯,就像是提线木偶一样,但就算是这样,也足以让任何人骇然欲绝。

      王君临同样脸色一变,但他突然听到九具尸体下面地下有异响传出,再仔细一看,这九具尸体身上的一些关节部位竟然连着细丝线,细丝线一直延伸到地面,而地面上有一些小孔,显然地下面是空的,里面有人通过这些丝线操控着这九具尸体在动。

      这时,九具尸体又动了一下,他们整齐的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干瘪的下颚一张一合,竟然异口同声的喊道:“九尸迎宾!”

      这当然不是这九具尸体在说话,声音是从九具尸体下面传出的。

      王君临深吸一口气,心想:“这他妈的还真会玩,若是老子不眼尖耳灵,还真被吓坏了。”

      旁边将王君临迎进来的那个混血儿眼见王君临除了刚开始脸色微变之后,便一脸平静,甚至眼睛之中还有淡淡的讥讽,便知道这些把戏多半被贵客给看破了,便解释道:“尊贵的客人,九尸迎宾是九具死法不同的尸体欢迎客人,是我族自春秋时期便传下来的一种最崇高的礼仪。”

      王君临一副大开眼界的表情,点了点头,依然没有说话,随着此人走进了帐篷。

      只是刚走进巨帐篷,便被眼前的一幕又吓了一跳。

      刚进巨帐篷门口摆放着两个大大的案板,上面各自平躺着一位眼少女,两个少女的脸上都戴着金箔面具,王君临看不清他们的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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