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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马小健,也不知是撞上哪一路横财?自打他昨天从镇上回来,整个老马家一扫颓势,就像老话常说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焕发出勃勃生机。
“宝根哥,还是你们家小健有本事啊!你和春华嫂子以后有福享咯。”
“宝根和春华两口子清贫了大半辈子,该享享清福,小健这孩子脑子好用,又懂得孝顺父母,不像我们家大龙,整天待在家里游手好闲像个废物一样,气死人了。”
“对了宝根哥,你们家小健今年二十了吧?我娘家有个小侄女,今年刚满十八,模样长得可俊俏,念过高中的,介绍给你们家小健认识认识?”
桃花村的乡亲们看见马小健驾驶着插秧机在水田里高效劳作,围在马宝根和郑春华跟前,你一言我一语,各种羡慕、眼红,还有几个平时喜欢给人牵红线的女人,开始琢磨着给马小健介绍对象。
马宝根抽着烟,笑呵呵的看着几位热心肠介绍对象的女人,咂咂嘴道:“我们家小健,长相,人品,脑子方方面面都很还算过得去,不过他的婚姻大事,我和春华已经商量过了,只提意见不加干涉,让孩子自己做主。”
众人听了,嘿嘿一笑,马小健是啥样人,大家都清楚。马宝根这态度,却让有心人猜测: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婚姻大事,都不替他上心,当初马大壮娶媳妇的时候,马宝根和郑春华可是费尽心思。
“哟,宝根叔,你这想法很开明嘛!”
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一个夜莺般婉转的声音,抬眼瞅了瞅,原来是村西头林全贵的媳妇张秀云。
张秀云长相一般,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身材很好,尤其是那高耸的地方就像高山雪峰,让人看一眼就挪不开眼珠子,而且她在桃花村是出了名的能干,老公赵全贵在外打工,一年到头才回来一次。
张秀云一个女人带着孩子,照顾赵家的两个老人,还要兼顾家里的农活,一天到晚忙里忙外,俱都料理得妥妥当当。
她手里拿着一包没开封的利群香烟,笑吟吟的走了过来,把烟给了马宝根。
“秀云,你这是啥意思?”马宝很没有接张秀云递来的香烟,笑着问道。
“我是来请小健帮我们家插秧的,这两年种田请人工太贵不划算,正好你家小健弄了台插秧机,我那十亩水田,想请他帮个忙,价钱好商量。”
张秀云含笑把烟放进马宝根的口袋,脆生生道:“我知道你们家小健不抽烟,这包烟您收着吧。”
“好说好说,小健下田前有交代,要是哪个乡亲需要帮忙,他是一百个乐意,价钱方面是这样定的,地势平坦的田,一亩八十元,偏僻点的一百元,山里头的田没辙,插秧机下不去。”马宝根憨厚一笑,很诚恳的说道。
“这价格真是实惠。”张秀云抬手掩了下樱唇,像是捡了大便宜似的,笑呵呵的说道:“宝根叔,您应该清楚,我那十亩水田都在马路边上,插秧机很容易下去。”
说完,张秀云从衣服内袋里掏出几张红票子,塞在马宝根的手上道:“这三百是定金,余下的干完活结清,中午饭和晚饭上我那吃。”
“好好,我跟小健说一声。”马宝根收了钱,连连点头,笑得都合不拢嘴。
张秀云开了个头,周围的乡亲们也都蠢蠢欲动,农村人日子过得紧,大伙都会精打细算,心里仔细盘算一下,请马小健用插秧机给自家插秧,远比自己下田省事,能够给自己节约好几天的时间,最重要的是价格便宜,省下的时间完全可以去镇上或者进城赚钱弥补回来。
总的来说,请马小健的插秧机下田插秧,给自己省工省事,价钱还很公道,比自己下田或者花钱雇人划算多了。
这种占便宜的想法一旦产生,就像燎原之火似的蔓延,乡亲们个个不甘人后,就像交学费一样,纷纷掏钱在马宝根这预定名额,请马小健安排时间帮忙插秧。
片刻功夫,马宝根收了近三千的定金,幸好今天出门前马小健预先提醒他带上笔和本,逐一记录下来,不然就乱了。
马宝根坐在田头,左手掐着几十张红票子,右手吧啦吧啦的点钱,脸上乐开了花,郑春华蹲在一旁,眉眼里也满是笑意。
几分钟后,马小健驾驶着插秧机爬上田头,和胡桂兰一起跳下来,
“小健,今天收获不小!”马宝根站起身,把钱递给马小健,脸上依旧难掩激动。
“爸,这些钱你拿着就行。”马小健咧嘴一笑。
“行,那我先替你收起来,等你需要的时候再拿给你。”马宝根把钱揣好,然后把刚才做登记用的小本子递给马小健,交代道:“这里面都记好了,你一会先到张秀云的田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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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健答应一声。
很快,他便开着插秧机,来到了张秀云家的水田。
PS:十二章与十四章是无缝连接的,序列号出了点问题,13这个序列没了,大家正常往下看就可以。
第13章 替张秀云插秧
张秀云嫁的是桃花村的大户老赵家,这一家子分到的田地,在整个村都算头一份的良田。
只不过,如今这年头,村里的青壮基本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农村的除了一家老小,很多良田都荒废了。
没办法,农村太穷了,如果种田有奔头,谁愿意抛下老婆孩子热炕头,跑到外面打工呢?
此刻,马小健站在田头打眼望去,只见地势平坦的一大片水田,面上波光粼粼,底下是松软的黑松露千层蛋糕似的土壤,整个看起来就像北方的平原沃野一样,非常适合机械化插秧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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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马小健干活很方便,开着插秧机一直干到正午时分,完活收工,准备往家走,却听见张秀云站在门口扯起嗓子喊他:“小健,上我家吃饭。”
这是农村的规矩,请人做事,除了给工钱外,至少要请吃一顿中午饭,客气些的东家,还会在下午的时候安排茶水和点心。
“好,这就来了!”马小健答应一声,在不远处的溪流间洗了洗手,迈步走向张秀云家门。
张秀云准备了一桌好菜,看起来是为了招待马小健而特地准备的,香喷喷的粉蒸排骨,香芋烧牛肉,一条红烧鱼,还有几个家常炒青菜。
“小健,喝酒吗?”进屋后,张秀云出来掩了大门,然后把马小健请上座,开了一瓶白酒,笑吟吟的问道。
“喝不了,下午还有活,我吃饭就行。”马小健笑着摇头。
“那行,我给你盛饭。”张秀云主动上前,拿过马小健跟前的瓷碗,俯身给他盛了满满一碗饭,道:“给嫂子干活辛苦了,要吃饱一些。”
“不辛苦,不辛苦。”马小健接过张秀云递来的饭碗,有些局促道:“秀云嫂,这一大桌菜,就咱俩吃?”
“孩子跟他爷爷奶奶去镇上了。”张秀云站起身,靠在马小健身边坐下了,提起筷子往马小健碗里夹了一大块红烧肉道:“小健,别拘谨哈,就当是自己家,想吃什么夹什么。”
“好。”马小健点点头,埋头吃饭。张秀云坐在他旁边,左手端着白酒,右手举着杯,自饮自酌,喝白酒就像喝白开水一样。
马小健不时抬头看她一眼,叹服之余,也是有些心惊肉跳:“秀云嫂,白酒伤身,你少喝一点。”
张秀云摇摇头,带着淡淡的醉意笑着问道:“小健,嫂子做的菜好吃吗?”
“好吃,这一桌子菜,每一道都很美味。”马小健很满意的点头。张秀云做的这一桌菜,色香味俱全,口感极佳,厨艺都快赶上开饭店的何婉君了,尤其是这碗红烧肉,香软糯滑,油而不腻,入口即化,做得实在地道,惹得马小健食欲大开,吃得非常畅快。
咚咚咚咚!
张秀云正准备说些什么,外面就传来一阵敲门声。
“谁啊,大中午不在家吃饭,跑我们家来敲门,跟擂鼓似得,行了行了,别敲了!”张秀云没好气的跑出去开了门。
张秀云开门后,看见外面站着马宝根,脸色立即由阴转晴,笑着招呼:“宝根叔,您怎么来了,吃饭了吗?没吃的话正好进屋一块吃吧。”
“吃过了,秀云,我家小健是在你这吧?”马宝根道。
“嗯,在吃饭呢。”张秀云点点头。
这时候,马小健放下碗筷已经走了出来。
“小健,你嫂子又晕倒了,情况比上回还严重……”马小健一出来,就从马宝根口中得到一个不好的消息。
“什么?”
马小健瞪了瞪眼,听到胡桂兰晕倒病情严重的消息,当即跟张秀云打了个招呼:“不好意思,秀云嫂子,我得立刻回去一趟。”
“这么急吗,好歹把饭吃完再……”
张秀云下意识的挽留,可马小健这时候哪里还顾得上吃饭,大步流星的往家赶去,马宝根紧随其后,却是跟都跟不上。
“嫂子刚才跟我下田的时候还好端端的,怎会突然又晕倒了?难道是下田的时候受了风寒?”
马小健忧心如焚,揣着疑惑和自责一路飞奔着回到家里。
迈进胡桂兰的闺房,马小健目光一扫,见她躺在床上,面色苍白如纸,脸上看不出丝毫血色,双眸紧闭,浑身看不出什么生机。
胡桂兰眼下这情况,给人的感觉,就好像生命垂危,即将撒手人寰一样,令马小健的心蓦地一紧。
此刻,母亲郑春华坐在床边守着她,握着胡桂兰的手,一脸的不知所措,急得眼泪直打转。
除了郑春华,屋里还站着一人,中年微胖,穿着一身白大褂,戴着听诊器,正是桃花村的村医马三元。
马三元原本是村里的兽医,后来苦于当兽医赚不到钱,就半途改行学了西医。
说起来可笑,偌大的桃花村,几十年间一直没出个正经医学院毕业的医生,所以马三元学了点皮毛后,便在村里的卫生站挂了牌,成了桃花村唯一的村医。
身为村医,职责自然是给村里人看病,通常来说,村里人有个发烧感冒,或者打预防针什么的,都会让他出手治疗,偶遇突发疾病,也会上村卫生站请他给诊治一下。
然而,这马三元的医学水平实在有限,给人治病的手段,除了打吊瓶就是打吊瓶,好像一切病痛都可以用吊瓶解决,打个吊瓶就能包治百病。
此刻,他正在一旁准备着药水,准备给胡桂兰打吊瓶。
“等等,马三元,你用的是什么药水?”
马小健进屋后,盯着马三元看了一眼,出声质疑道。
第14章 双针渡穴
马三元回头瞪了马小健一眼,却是理都懒得理他,提着吊瓶来到床前,准备挂上去。
“居然是,生理盐水。”马小健迈步上前,看了眼瓶身,眉头顿时皱起,冷喝道:“马三元,你诊断过病情了吗?”
“你个毛孩子懂什么?叫叫嚷嚷的,有没有规矩,滚出去!”马三元大手一挥,直接呵斥马小健。
马三元医术不精,脾气却很大。
这些年来,马三元身为桃花村唯一的村医,始终把自己当作村里医学领域的权威,容不得半点质疑。
马小健盯着马三元,目光灼灼的直视他,丝毫不退让道:“医学这方面,我懂得比你多!生理盐水对我嫂子这情况起不到任何作用!我问你,你知道她患的是什么病吗?”
“你懂得比我多?呵呵,她的病很严重,情况非常紧急,你站在这里影响我,耽误了病情后果自负!”
马三元瞪一眼马小健,余光瞥向马宝根和郑春华不怒自威:“马宝根,郑春华,你们两夫妻怎就教出这种孩子,小小年纪不懂装懂,还喜欢跟大人犟嘴,以后年纪大一点还不得上天?”
“小健,你消停会吧,桂兰这情况很危险,你别跟马医生争了,他是医生,咱得听他的。”郑春华站起身来,拉住马小健的手,劝说道。
“妈,我不想跟他争辩什么,我只是不希望他害了嫂子!他连嫂子患的什么病都不清楚,就随便给她吊个盐水针,这不是治病,是在害人!”马小健一脸严肃。
马小健真的很不明白,嫂子的病症如此严重,家里人怎会如此糊涂,请马三元过来诊治?
“小健,住口!不要乱说话!”
这时,马宝根走了进来,脸色生冷地把马小健从屋里拉了出来,语重心长地说道:“爸知道你也懂医,但你毕竟是自学的,功力太浅。马医生行医治病二十多年,无论是专业程度还是经验都比你丰富,我把你叫回来,也是想让你跟人学着点。”
“爸,你让我跟他学?”
马小健忍不住叹气道:“这个马三元,根本就是个庸医,他连嫂子什么情况都不清楚,就胡乱用药,我跟他学什么?”
“好了!你跟我也敢犟嘴?学了点本事就自以为很厉害,没什么可学的了?!”马宝根声音拔高几分,一脸威严道。
“爸,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要学的还有很多,但马三元这半吊子西医,我还真看不上!”马小健脾气也倔,直言不讳道。
父子俩争论中,马三元已经给胡桂兰挂上了生理盐水。
几分钟后,昏迷中的胡桂兰睁开了双眼。
“宝根,小健,你们快来!桂兰醒了。”
屋里传出郑春华的声音。
马小健和马宝根停止争论,走了进去,马三元背着双手,一脸自傲的看着这一家子。
“嫂子,你感觉怎么样?”马小健进了屋,握着胡桂兰的手道。
“小健,我很不舒服,肚子疼,疼得要命。”胡桂兰紧紧攥着马小健的掌心,咬着唇,一脸痛苦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