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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那里,笑眯眯地看着他道:“兄台莫激动,我保证打不死你,打死了你我也会有【创建和谐家园】烦。”
已经醒酒的醉汉警惕地道:“你是谁?”
年轻男人道:“我姓陆,名仁甲。我是谁不重要,但你可知道你打的人是谁?”
醉汉扫了那已经被他打得面目全非的红披风公子哥一眼,细细回忆一番,却是不知道那公子哥到底属于哪个武林世家。
他已派人查过,那公子虽姓花,祖上却没有叫花无缺、花满楼的祖宗,只是个城里大商人的儿子,那大商人见了他也只敢爬着来爬着走。
醉汉道:“他是谁?”
年轻男人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但我看他不像坏人,所以我想问问你,为何要打他”
醉汉笑了,道:“我【创建和谐家园】还需要理由么?”
年轻男人也笑了,鼓掌道:“说得好!”
然后他便打出了一拳,这一拳速度并不快,也不是什么精妙的武功,甚至根本全无变化。
醉汉一瞬间就看出这一拳有十八处破绽,他能想出三十七种破解的方法,但下一刻他的鼻子就被打中了,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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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原地转了一圈,捂着挨打的脸颊,听着耳朵里嗡嗡的回音,摔倒在地。
年轻人还不打算放过他,上前一步骑在他身上,一拳砸在他眼角,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红的、黑的、紫的都绽将出来。
这三下打得醉汉面目全非,比那花公子还要凄惨几分,但正如年轻人所说,力道却还不会将醉汉当场打死。
醉汉被压在身下,眼前出现了重影,头晕目眩,咬着碎裂的牙道:“你为何要出手对付我?是万鹏王派你来的?”
年轻人道:“万鹏王是哪路野鸟?我打你还需要理由么?”
醉汉惨笑道:“的确不需要,像你这般身手的人,想打谁便打谁!挨打的人还要感谢你,没一拳要了人命!”
年轻人道:“我是个讲道理的人,便给你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我走路走得开心,忽然见到你在痛打一个我看着顺眼的漂亮男孩子,把那漂亮脸蛋都打烂了,于是看你不顺眼,就替你伯伯教训教训你,这个理由你能接受么?”
醉汉点头道:“很好的理由,这顿打我挨得不亏!”
年轻人也点头道:“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醉汉道:“我会去请天下最好的郎中给那位少爷治伤,然后跪在他面前让他痛打我一顿出气,再送上价值千金的赔礼。”
年轻人满意地站起来,在那醉汉的衣襟上擦了擦拳头上的血,背着手哼着歌走了。
“说走咱就走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歌声传过来,醉汉觉得那歌调子豪迈,听起来有山东、河南、河北地方民歌的曲调,极配得上一个粗豪昂藏的江湖好汉形象。
只是那揍他一顿的年轻人并不粗豪,也不昂藏,整个人给他感觉活像是一头狡诈的狐狸与一头矫健的豹子结合的产物,完全配不上这首歌。
比醉汉还要狡诈的狐狸,他还从未见过,比他还要矫健的豹子,他也闻所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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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却不去想那么多了,他现在只知道,不管那人是谁,他交代的事情必须办到。
他颤颤巍巍地爬起身,走到花公子面前,恭恭敬敬、小心翼翼地将花公子搀扶起来,就好像一个手脚麻利,伺候惯人的小厮。
小蝶站在那里,面对灯火通明的繁华街市。
她身上的穿的红斗篷在灯光的映照下,更加鲜艳,溢彩飞扬,就好像蝴蝶的翅膀。
看着那年轻人哼着歌走向她,她笑了,笑起来很美,就好像一个看到心爱的丈夫回家的小媳妇。
可是她的笑容很快就隐没,就如昙花一现,随着她笑容消散,四周的灯光似乎都暗了下来。
她皱着眉道:“你为何不打死他?”
罗锋无奈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不打死他是为了保卫地球和平,拯救世界。”
那醉汉名字叫律香川,是流星剧情世界的头号反派,一个玩无间道玩出了花的男人。
任务面板上主神警觉度已达到了58,律香川作为头号反派,被罗锋杀掉的话会增加30的主神警觉度,直接进入举世皆敌模式。
若是罗锋为了自保收不住手再杀上一两个有名有姓的剧情人物,主神警觉度达到100,开启灭世一击,或是一颗陨石砸来,或是太阳风暴异常爆发,或是伽马射线潮汐扫过,地球就在一瞬间毁灭掉了。
只不过罗锋骗人的时候别人往往相信,他说实话的时候反而没什么人信了。
小蝶哭了,哭得梨花带雨。
美丽的女孩子在男孩子面前哭泣,男孩子往往会手足无措,不知不觉就会答应女孩子提出的一切要求。
她哭着道:“就算不打死他,你能逼着他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下跪道歉,为什么不逼着他放过我?难道我在你心里,还没有那个漂亮的男孩子重要?”
第三十四章 回家
罗锋静静地站在哭泣的女孩子面前,静静地等她哭完。
这个过程并不难熬,实际上罗锋挺享受,有个美得像花儿一样的女孩为你哭泣,哭起来也是沾着晨露的花蕊般那么好看,这样的美景不是随便就能欣赏到的。
他就那么站着等了很久,等到小蝶的眼泪哭干,递过去一只手帕。
看着她擦干泪痕,罗锋突然道:“你相信一见钟情?”
小蝶眨着有些微微发红的眼睛,想了想点头道:“相信。”
罗锋笑了,指着自己的鼻子问她:“你是不是对我一见钟情了?”
小蝶盯着他的脸看了半天,就好像他的脸上长出来一朵花,那朵花还是一朵奇葩。
但她笑了:“也许你可以请我喝酒,要知道女孩子喝过很多酒之后眼睛会变花,说不定就会对你一见钟情了呢。”
罗锋摇头道:“我见过你喝酒,我知道你喝过很多酒之后只会更清醒,眼睛只会越来越亮。”
小蝶有些意外,她问道:“你倒是挺了解我,还知道我什么呢?”
罗锋道:“你身材很好,皮肤也很滑嫩。”
小蝶瞪他一眼,没有生气反而咯咯地笑了起来。
罗锋也笑了,忽然道:“假如你今夜遇到一个脸色苍白的男孩子,他看起来很自卑,很孤独,总想把身子藏起来,又有些厌世,在河边徘徊的时候旁人看了总觉得他是要跳下去。你会请他去喝酒么?”
罗锋对原剧情中孟星魂和孙小蝶一见钟情的桥段非常之不理解,就孟星魂没被他改造前的那副失魂落魄的吊样子,别说是孙小蝶这样的美女,就是村口李大妈看了也犯膈应啊,他除了花钱买女人之外,想跟美女有交集比现实世界里穿着卡通人物体恤衫,满脸油和青春痘的死肥宅都难。
孙小蝶连个富商家的帅气公子都看不上,眼睁睁看花公子被律香川活活揍死,心中毫无波动,怎么就能看上他?
难道这女人得了没男人会死的病?还是跟天龙八部里的刀白凤一样,为了报复献身乞丐?刀白凤至少能送段正淳一顶绿帽子,孙小蝶早就给律香川戴过绿帽子,再添一顶又有何用?
所以他才忍不住发问,想要弄个清楚。
小蝶又认真想了半天,道:“不会。”
罗锋道:“我知道你生在一个武林世家,家里有很多武功高到不可思议的男人,你虽然不懂武功,但耳濡目染之下,是不是也能看出一个男人武功是强还是弱?”
小蝶点头道:“是的。”
罗锋道:“如果那个要跳河的男孩子你看了突然发现他武功很高呢?”
小蝶的脸色变了,她垂下了头,叹口气道:“也许我会邀请他。”
听孙小蝶如此说,罗锋了然地点了点头,这个疑问算是解开了,孟星魂跟花公子最大的区别就是武功高。
罗锋道:“极西之地有位姓荣的博学之士写了一本书,里面提到了一见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男人心中住着个女人,女人心中也住着个男人,偶尔人在梦中的时候能见到心中住着的男人和女人,只是看不清那人的面孔,但能记住那人给自己的感觉。当你看到一个人,给你的感觉跟梦里那人一样,就会对他一见钟情。”
小蝶思索着道:“你的意思是我一见钟情的不是你,也不是那个要跳河的男孩子,而是梦中的那种感觉?”
能让一女孩子像活在美梦中一样自由而安心,帮她扫清阴霾,驱走噩梦的男孩子,很难不会让那个女孩子一见钟情。
孙小蝶现在最缺乏的并非金钱和帅哥,她极度没有安全感,谁能让她感到安全,她就会对那人充满好感。
小蝶道:“你这人真有趣。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的男人。”
罗锋朝她勾勾手指道:“走吧,去你家,我们聊聊。”
小蝶脚步轻盈地跟在他身后,咯咯地笑着,笑得像个天真的小丫头,仿佛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小花园,在他身边她什么都不需要担心了,一切的烦闷与苦楚都不敢靠近。
靠近了,只要他随手打出三拳,一切妖魔鬼怪都要跪在地上讨饶。
跟这样一个有趣又强大男人一起回家能做很多很多事情。
回到家,也许两人可以喝喝酒,喝喝酒,也许两人可以聊聊天,聊聊天,也许两个人就会抱在一起,抱在一起,也许两个人就会相爱
有些人本来是天南地北各在一方,而且毫无关系,但他们只要一见面就忽然被粘在一起分也分不开,甩也甩不掉。
缘分就是这样奇妙。
可是走着走着,她笑不出来了,她摇着头道:“这不是我家的方向。”
罗锋回头道:“怎么不是?”
小蝶道:“这不是,我们之前不是从这里来的”
罗锋转过头,脚步不停:“你有很多个家,但有家人的家才是真正的家,不是吗?”
小蝶紧紧咬着嘴唇,她再次深深地垂下头,那梦想中的花园美景慢慢飘远,眼前的男人的背影就好想一堵高墙挡住了一切,根本不知道墙后面究竟是花园,还是坟茔。
她有两个家,一个家在绣楼,在那里她与男人们见面,还有一个家是个有花圃的小宅院,里面藏着她的孩子,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宝宝。
藏着孩子的家就连律香川也不知道,眼前之人又是怎么知晓的?
这个神秘男人似乎对她的了解很深,之前被他逼问时,小蝶竟都不敢说出半句谎言,她知道自己说慌那男人一定能看穿,不会像花公子一样被她几句话就哄得晕头转向。
她颤声问道:“你到底是谁?”
罗锋头也没回道:“我姓陆,名仁甲。”
她接着问道:“你想要对我们做什么?”
罗锋转过头来,送她个温暖的笑脸:“到了你就知道了。”
笑容很温柔,就好像情人准备了惊喜的小礼物即将要呈上来似的。
但小蝶的心却已坠入冰窖,这男人会呈上来什么呢?是一颗孩童的头颅还一具美艳的女尸?
老伯在江湖上有很多朋友,同样也有朋友数量两倍以上的敌人。
几乎没有人知道小蝶是老伯的女儿,因为老伯从来没有承认他有一个这么丢人现眼的女儿。能知道老伯有女儿和外孙的人,不是爱老伯爱得发疯,就是恨他恨得入骨。
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为你的敌人永远比你的朋友更了解你。
老伯是杀不死的,他几乎没有任何弱点。
拿他的女儿和外孙,而且是他并不喜欢的女儿和外孙来当做弱点威胁他,能起到几分效果?
只怕半分都没有。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过是弄死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而已,比吃饭喝水都简单的事情,万一有半分效果,那便值得一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