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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路大亨》-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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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这里,这里,天黑之前都必须挖好壕沟,布上鹿角!”松浦信赖对着简易的地图用粗硬的口气下着命令,仿佛根本没有听到毛海峰的话。

      毛海峰的脸色有些尴尬,不过他还是勉强笑了笑:“松浦殿,这些树木——”

      “毛君!”松浦信赖打断了毛海峰的话语:“这是战场,明国的军队随时都可能出现,到处都可能有敌人出现,战场上软弱和懈怠就得死,人是这样,家族也是这样。”松浦信赖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声调:“快,不干完不许休息!”

      “可是这里是大明,不是你们倭国呀!”毛海峰竭力劝说下去:“难道你们松浦家不想要生丝了吗?你把村民的桑园毁了,以后再怎么向他们买生丝呢?”

      “我们松浦家当然要生丝,但更要性命!”松浦信赖伸出自己的右手,他右手没有小指,只有四根手指,食指还少了末端那一节:“你看到我这只手了吗?这就是懈怠大意的下场。我不能让士兵们在没有设防的营地里过夜,而且这些树会成为敌军的屏障,说不定现在就有敌人的探子就隐藏在里面,一定要全部清除掉!”

      毛海峰见松浦信赖态度如此坚决,也只得作罢,不过心中对这倭人说的话还是颇为不以为然。

      胡可行走在灌木丛中,虽然已经是冬天了,幸好江南的植被依旧十分茂盛,足以遮掩行走在其中的人。他弓着腰,呼吸在空气中结霜,为了行动便捷,只穿了一件夹衣,寒风吹在身上,仿佛**着甚至。在前面领路的是他的亲兵,绰号叫菜花蛇,他是个矮瘦汉子,刚过三十,体格比外表上要结实得多,他似乎凭借本能就知道如何下脚,不会踩断树枝,带动灌木,惊动矢仓上的倭寇哨兵,而胡可只有小心的踩在部下的脚印上,咬牙苦熬。

      倭寇们已经在洋塘村外清理出一块大约六七十步宽的空地,对于进攻者来说,这个距离是非常危险的,越过这段距离的时间足够一个靠谱的射手足以用弓箭射击三次到四次,胡可仔细的观察着敌人的工事,暗自庆幸自己没有拖延时间——从倭寇大兴土木的样子,显然是准备拿这里做巢穴了。

      “一共有六个箭楼!”菜花蛇低声道,他的眼力也是胡可的部下里面最好了:“三个在壕沟边,还有三个在稍微后面一点的地方。将主,这些倭寇不好对付呀!”

      胡可没有说话,费力的在暮色昏暗的背景下寻找着箭楼的所在,部下的意思他很明白,寻常盗匪的巢穴会把箭楼在壕沟后面一字排开,以追求最大的火力密度,但这么做有一个坏处,只要突破了一个点,攻下一个箭楼,防线便洞开;正确的做法是将箭楼分作两行,微微错开,这样一来进攻者围攻任何一个箭楼,都会遭到前后左右的夹射,进攻的难度都要高很多。

      菜花蛇见胡可没有说话,笑了起来:“不过这些箭楼是拆掉房屋的材料建起来的,都是些干木头,现在刮的又是东北风,都是往他们那边吹的!”说到这里,他挤了挤眼睛。

      胡可立刻就明白了部下的意思,夜黑纵火,乘势猛攻,十战九胜,这么简单的道理他自然是懂得,只是这么一来洋塘里面的村民自然也就玉石俱焚了,他正犹豫间,突然间宁波知府的那句话闪现过他的心头。

      “兵凶战祸,还请好自为之!”胡可重复了一遍,其中的含有的深意让他脊梁上顿时升起一股凉意来。

      “兵家本就是凶祸之事,也顾不得这么多了!”他咬了咬牙:“火攻便火攻,只要今夜将这股倭寇一鼓荡平了,自然谁也没有什么话说了!”

      海风掠过桅杆的顶部,发出呜呜的声响,将船上所有的帆吹得鼓胀起来,周可成伸手握住帆索,将头探出船舷,看到尖利的船首将迎面而来的海浪劈得粉碎,掌心传来帆索的震动,那是海风在拉扯船帆。

      “快,真是太快了!”

      身后传来杨彻的声音,他的脸上满是狂喜:“这条船比白鸟号还要快,真不敢相信我能造出这么快的船来!”

      “千真万确,这条船便是出自济源号的船台!”周可成笑着把杨彻拉倒船舷边,指着船首桅与船首只见那个巨大的钝角笑道:“这便是空心船首,这个改进能够让新船比白鸟号还要快两到三节!”

      “节?”杨彻被周可成口中冒出的这个新名词弄糊涂了,周可成赶忙解释道:“泰西人的速度单位,大概每个时辰七里吧!”

      “快这么多呀!”杨彻不由得咋舌道,他稍稍屈指一算:“那若是如此,从宁波去东番地用这条船跑岂不是也就七八天了?”

      “差不多吧,如果将来跑的熟了,还能更快些,就是四五天也不难!”周可成稍稍盘算了下,在他的记忆里,近代著名的造船家donaldmackay所建造的flyingcloud号全纵帆飞剪船从纽约沿着美洲海岸线南下,南美洲南端的合恩角,再返回加州,船上满载着成群的矿工、淘金所需的工具、机械、食物,航程17597海里,耗时89天21小时,而宁波到台湾的直线距离不过五百公里,航程也不过580630海里左右,若是以flyingcloud号的速度,最多三天便能跑完这一段,更不要说flyingcloud号的航程要经过南太平洋和南大西洋的高纬度海域,那里的风高浪大,是全球最危险的海域之一,很多时候为了避免被风暴摧毁,无法以全帆航行,跑宁波到台湾这种近海航线只会更快。

      第六十六章运气上

      “前面就是蛟门山了!”周可成看了看前方从地平线上升起来的陆地,对水手下令道:“降帆,抛锚,等一下后面的船!”原来他那天通过张师爷的门路,不但把济源号被官府没收去的那条新式斯库拉纵帆船弄回来,还又从官府手中以五十两银子一条的价格买了条七条双桅大船,倒不是他没有银子了,只是仓促之下他实在是招募不到那么多足够的船员来驾驶更多的船了。启航之后他便将那条新船作为自己的旗舰,白鸟号交给陈四五,值得信任的手下也基本在这两条船上,这样一来即使其他几条船上的人发现情况不对也不怕——反正这些船肯定跑不过自己这两条船,不怕他们玩出什么花样来。

      好不容易整治停当后,周可成才率领着这九条船组成的舰队向东南方向而去,出海后周可成才发现一个新的问题——他这支临时凑起来的船队速度差异太大。白鸟号在满帆顺风可以跑到九节以上,采用了空心船首的新船速度更快,而剩下的七条船虽然是从三十多条船中精心细选出来的,最快的船速也不会超过三节,为了确保船队不脱节,周可成不得不让只升起白鸟号和另外一条快船主桅的船帆,不过在跳小步舞曲(只升起主桅船帆)之前,他决定先满帆跑一段,来测试一下新船的满帆航速。

      “有烟,掌柜的,您看,岸上有地方着火了!”主桅上的瞭望手高声叫喊起来。周可成赶忙向陆地的方向望去,只见岸上不远处升起了一股股烟柱,燃烧的浓烟将晨空染的昏暗,船距离海岸至少还有四五里,这个距离都能看到,岸上的火势肯定小不了。

      “贤弟,这该不会是倭寇上岸抢掠吧?”杨彻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起来,显然他应该是想起了几天前的那场劫难:“我们还是快走吧,要不然让倭寇撵上了就完了!”

      “杨兄不必担心!”周可成看了看:“我们若是升帆走了,陈大哥的那几条船岂不是错开了?不少工匠的家小和工具都在那些船上呢?我们有九条船,四五百人,船上又有武器,即便是遇到倭寇也有自保之力!”

      “那若是其他船还没到就遇上倭寇了呢?”

      “那就升帆跑呗!”周可成笑道:“杨兄自己造的船,难道还跑不过那些倭寇?”

      杨彻一想也是,心神也渐渐定了下来。众人等了一会儿,随着太阳渐渐升起,天空也越发明亮起来。可奇怪的是没有看到倭寇的船只,倒是看到不少木板、碎片、笼箱以及尸体从岸边漂浮了过来,倒像是在入海的河道里刚刚发生了一场大战。

      “看来应该是官军和海贼打了一仗!”杨彻这才松了口气,恨声道:“打得好,一个都莫要放过了。”

      眼见得漂浮过来的各种碎片和尸体越来越多,周可成也下令放下小船,让几个水手去打捞一下,这是当时海上讨生活的人们中流行的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毕竟谁也不知道自己哪天也会落水遇难,救别人便是救自己,顺便也可以看看漂浮物中有没有值钱的东西,可谓是一举两得。

      约莫一刻钟后,海面上传来水手的欢呼声,看来他们颇有收获,依照海上的规矩,这笔意外之财应该依照人头平分——即便是船长也只能拿的和最下等的水手一样多,因为意外之财和赌博一样是凭运气的,既然凭的是运气,那在船长也未必比水手强,自然不能多拿。

      “看来收获不小呀!”周可成笑着拍了拍杨彻的肩膀:“这是个好兆头,不是吗?”

      “是呀,我的霉运应该是走到头了吧!”杨彻笑道。

      “掌柜的,我们捞到了这些东西!”水手笑嘻嘻的指着甲板上的几个**的笼箱:“里面有生丝、有棉布,还有一些金银首饰,器皿都是好东西,可惜都让海水打湿了!”

      “不要紧,过两天上岸取淡水的时候把生丝和棉布洗干净了,再晾干就好了!”周可成笑道:“你们当中推举个公道的,先估个价,然后分给大家吧!”

      “多谢掌柜的!”那水手欠了欠身子:“我们还发现了一个人!”

      “一个人?”

      “没错,还是一个女的,飘在水面上,那女的机灵的很,躲在一个樟木箱里,几个兄弟们还以为里面装的是啥好东西,拉过来一看却是个娘们。”

      “还有个女人?”周可成瞪大了眼睛,在十六世纪的海上,无论中西女人可都稀罕的很,这勾起了他的好奇心:“带上来让我看看!”

      太平嫂竭力把自己的衣衫往下拉,但还是无法将自己那对赤足给遮掩住,她几乎能够感觉到四周投射过来的一道道鄙夷的目光,像针一样扎着她的皮肤,她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旋即又变得如死人一般的惨白。她几乎要仇恨自己求生的**为什么这么强,为何不和其他村民一样烧死在村里或者淹死在河中呢?

      周可成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赤着脚,低着头,脸被头发遮掩着,根本看不清长的什么样子,不过看她浑身颤抖的样子,应该是给冻着了,也难怪,大冬天的被海水打湿了身子被海风一吹,这年头感染了风寒可不是开玩笑的。

      “小七,你去弄件干毯子给她裹上,再拿碗热汤来,冻着了可不得了!”

      刚刚抓住毯子,太平嫂就飞快的把自己的那对赤足遮住,她这才觉得整个人舒坦了下来,她感激的抬起头,看了那个说话的人一眼,又赶忙低下头去。

      周可成看了看那个女人,眉眼长得颇为端正,只是整个人看起来有股说不出的悲戚之意,这时喝了热汤后看上去已经恢复平静了,便问道:“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怎么落到这般田地?”

      第六十七章运气下

      “奴家是个苦命人,夫家本姓谢,大号谢太平,因此旁人都叫奴家太平嫂,是三门洋塘村人。前两年夫家染了时疫丢下奴家和孩子先去了,今年六月又没了孩子,便有村中无赖便撺弄旁人要将奴家赶出家来,想要谋夺家中的桑园。幸好老天庇佑善人,让奴家过了这关,又在外面开了个小酒铺,日子倒也还过得去。却不想飞来横祸,一伙倭寇突然冲入村中,逼迫我等修筑壁垒,想要拿那里当成巢穴。引来官军前来攻打,放火烧村,奴家不得已上了贼船,刚出了河口,却遭遇官军的截击……”

      周可成听那女子叙述,却越听越是耳熟,心中暗想不会这么巧吧?他想了想,小心问道:“敢问一句,贵村在码头旁是不是有一间蚕花娘娘庙?”

      太平嫂一愣,问道:“不错,您怎么知道?”

      “那蚕花庙门前是不是还有一棵老槐树?”

      “正是!”

      “那无赖可是叫谢三?”

      “不错,老爷您怎么知道的?”太平嫂大吃了一惊,惊恐的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汉子,只怕又遇到了什么厄运。

      “呵呵!”周可成干笑了两声,对眼前这妇人的目光和善了不少。自己虽然与眼前这位妇人未曾相识,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对方可以算是自己的贵人了,若非借了蚕花娘娘显灵这个由头,谢三之死也没有那么容易就抹了去,自家发家的第一桶金也没法赚的这么轻松惬意。既然对方今日落得这般田地,自己伸出手帮一把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我是做生丝买卖的,也曾听说过你们洋塘村蚕花娘娘庙十分灵验,还曾显灵惩治恶人,想不到这一次娘娘竟然连自家的神位都保不住!”周可成叹了口气:“小娘子,既然我们在海上相遇,也算的上是有缘。要不这样,我派人用小船送你上岸,你自回家去可好?”

      “回家?”太平嫂苦笑了一声:“整个洋塘村都被烧成了一片白地,桑园也被砍光了,奴家哪里还有家可归?”

      “这个——,那我给你十两银子的盘缠,你自去投奔娘家人可好?”

      太平嫂跪下磕了个头:“奴家若是有娘家人可以倚靠,当初又怎么会被谢三那个泼皮欺压?老爷您好心给银子,可奴家一个弱女子连自己身子都保不住,有银子又有何用?只会被人劫了去。若是老爷真的可怜奴家,便请收下奴家做个仆役便是了,洗洒烹调、奴家也都还做得!”

      “不到旧社会,不知道新社会的伟大呀!”周可成叹了口气,自己在穿越前看冯梦龙的《警世通言》,看到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一段,会很奇怪既然杜十娘有那么多体己首饰,在识破李甲的真面目后为何不带着百宝箱跑路,却与百宝箱一同沉入江中。穿越之后才明白在古代社会一个妇女如果没有丈夫或者家族的庇护下场是无法独立生存的,像杜十娘那样出身妓家,没有家族庇护,寄托了全部希望的丈夫又变心的,就算有百宝箱在身,也已经是无路可走了。

      “也罢,既然如此,你便在船上先呆着吧,等到了目的地,再做决定不迟!”周可成对手下吩咐了几句,让其在底舱和其他妇女一起安排个床位。待到太平嫂退下了,周可成看了看岸上的烟火叹道:“官军打倭寇,却把百姓的村子都一把火烧了,哎,梁园虽好,终非久留之地呀!”

      杭州,巡抚衙门。

      一连两天的阴雨,将屋外的庭院变得湿漉漉的,就连人的心情也变得阴沉起来。项高坐在书房里,百无聊赖的翻着一本《汉书》,班孟坚精彩绝伦的文字也变得索然无味,他忍不住站起身来,推门来到游廊上,看着外间庭院里的老槐树,禁海政策已经执行了两个多月了,怎得还没有捷报传来呢?作为朱纨的心腹,整个禁海政策可以说是他项高一手筹划的,他很清楚禁海政策的政治基础是多么的薄弱,而反对派是多么强大,别看眼下朱纨如何威风,只要战事稍受挫折,浙闽两省的缙绅官吏的弹章就能把他朱纨活埋了。因此他选择了以静制动的策略,即先分兵严守水口,断绝双屿与大陆的联系,这样一来那些外国海商自然无法获得生丝等中国商品,时间一久便会离去,到了那个时候再围攻双屿自然事半功倍。但这种静守不可能是无限期的,作为一个在官场混迹了二十余年的老手,项高很清楚越是位高权重之人,就越缺乏耐心,态度就越是变幻无常,所以要想做成一件事情,就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把事成办成铁案,这样才不会因为朝廷的变卦而导致半途夭折。

      “项兄,项兄!”

      正当项高看着庭院的老槐树,想着自己的心事的时候,外间传来了朱纨的声音。他赶忙整理了一下衣衫,去迎接自己的上司兼好友。

      “子纯兄,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你这么高兴!”

      “项兄,来,你看看这个!”朱纨那张清瘦的脸已经涨的通红,他将一张纸几乎戳到了项高的脸上:“衣冠中人竟然如此无行,简直是斯文败类!”

      项高有些莫名其妙的接过那张纸,看了两遍,脸色大变:“这些都是真的?”

      “十有**,这两名贼首一个是平户的倭人头目,另外一个是汪直的义子,都是贼中的魁首,岂会随便乱说的?再说这上面说的有名有姓,时间、货物的多少也都一清二楚,就算是编造的,哪有编造的这么齐全的!”说到这里,朱纨冷笑了一声:“余姚谢家父为状元阁老,子为探花,一家为宦者十余人,何等名声,想不到背地里竟然是海贼的窝头?不但当窝头,还拖赖货款数十万两,引来海贼讨账,当真是想不到呀想不到!”

      第六十八章山中贼,心中贼

      项高却远不如朱纨这么兴奋,他低头思忖了一会,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已经下令胡千户将这两个人飞马送来,决不能伤了半根毫毛,否则提头来见。”朱纨双眼精光四溢:“两浙官绅无有超过余姚谢家的,有了这个在手,看他们还敢不敢多嘴阻挠朝廷的大计!”

      “万万不可!”项高飞快的摇了摇头:“子纯兄,你若是想拿下双屿岛,就千万不能这么做!”

      “为何这么说?”朱纨看了看老友,怀疑的问道:“莫非你也要为这余姚谢家说项?”

      “子纯兄!”项高顿足道:“我哪里是为了谢家,我是为了你,为了大明呀!你想想,若是你把这件事情捅出去,余姚谢家与你变成了鱼死网破之势,要么你死,要么他亡。”

      “那又如何?我有真凭实据在手,难道还扳不倒一个已经去世的阁老?”

      “可朝廷让你出任这闽浙两省巡抚的目的是啥?是为了海禁还是为了扳倒一个余姚谢家?”项高问道:“再说你手中的证据不过是一个海贼、一个倭人的口供罢了,就凭这两个贼人的几句话,你就要把前朝阁老扳倒了,他的门生故弟岂会和你干休?再说这闽浙两省给海商做窝主的何止一个谢家,你拿了谢家的把柄便这般做,那你攻下双屿之后,有多少人的把柄都给你抓到手里?你觉得这两省的缙绅会蠢到伸出脖子让你砍吗?”

      听了项高这番话,朱纨顿时语塞。正如项高所说的:两浙的缙绅眼看着朱纨大动干戈还暂时隐忍,无非是觉得这不过是一阵风头的事情,棍子也是落在那些海商头上,落不到自己头上,无非是少赚点钱,等风头过了自然有其他人再来做,没必要这个节骨眼上跳出来触霉头。可要是朱纨拿这些把柄去动余姚谢家,那就是另外一个性质的问题了——连余姚谢家都敢动,那其他人又有谁是安全的?说什么也要把朱纨这个不按牌理出牌的家伙赶下台再说。闹到最后会怎么样不知道,但朱纨肯定是死路一条的。

      “那项兄,你觉得应该怎么办的好?”

      “很简单,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这两个人,还有供状你可以扣在手里,不妨还可以透露一点风声出去。让缙绅们知道朝廷只是想严查海禁,只要他们配合,这箭也不会落到他们头上,等拿下双屿之后,不妨将账薄什么都一把火烧了,让他们安心。”

      “项兄你这可是仿效曹操在官渡之战后的故技呀!”朱纨听到这里,笑了起来。

      “不错,正是如此!”项高叹道:“功成而身全,上之上也。你来浙江,厉行海禁之法,也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你行的是朝廷之法,这些人不敢怨朝廷,但却敢怨恨你。千夫所指无疾而死,你得罪的何止千人?若是不行此法,只怕难得善终!”

      “也罢!便照项兄说的做吧!”朱纨从项高手中接过那张纸,小心的折好纳入袖中,叹道:“王阳明言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昔日读到这里还不觉其中深意,今日才明白先贤说的果然是金玉良言!”

      台湾。

      鼓声响起,一下下仿佛敲在人的心上。

      老人走到篝火旁,从巫师的手中接过陶杯,杯中淡绿色的液体散发出刺鼻的气味,老人的手在轻轻的颤抖,液体表面泛起一点波纹。

      “请告诉天上祖先,为了部落的繁荣,卑南人(台湾原住民的一支,属于高山族,以悍勇闻名)又要出发,去征服新的土地了!”透过篝火,巫师的声音变得有些飘忽不定。老人的脸上流露出一丝绝望,旋即被兴奋所掩盖,他将杯中的液体一饮而尽,猛地将陶杯摔碎,高声喊道:“我一定把话带到!”

      饮下的毒液很快就发挥了作用,老人感觉到胃部一阵阵抽搐,意识也渐渐变得模糊起来,他的身体瘫软,倒在地上,发出一阵阵【创建和谐家园】声。围观的族人们随着鼓点高声咏唱,向天上的神灵和祖先祈祷,送别自己的长辈,鼓声和歌声夹杂在一起,很快就将【创建和谐家园】声掩盖过去。

      山脊陡然升起,岩石与砂土组成的陡坡宛如鸡爪。凹陷下去的地方长满了各种树木,而较高处则只有低矮的灌木,顶端则布满岩石,暴露在多云的天空下。

      吴诚头上带着一顶戴着鹿角的帽子,口中含着鹿哨,微微弓着身子,穿过一片树林,他的脚步轻健,斜坡在他的脚下向后退去,鸟儿在头顶上的树丛四散飞离,一边挥舞着爪子,一边扇动翅膀,他能够听见风从树梢吹过,带来松鼠的叫声,无数鲜活的气息环绕着他,簇拥着他,让他觉得越发轻快。

      砂土在他的鞋底飞溅,他敏捷的跳上巨石,站在上面。太阳高悬于顶峰的那颗松树之上,仿佛触手可及。在他身下,森林和山丘连绵不绝,一直延伸到地平线之下,一只山鹰在天空盘旋,仿佛一只风筝。

      这一切都是属于我的!一个声音在他的脑海中回荡,没有人管辖我,森林里什么都有、鹿、麂子、熊、野兔、山鸡,河流里满是鱼,随便自己打,没有千户老爷,没有县太爷,没有举人公,只有森林、鹿还有强弓,还有钢刀,没有人束缚他,可以自由自在的凭自己的意愿生活!

      下方远处,林间有什么东西在移动,他只瞥见灰影一闪,随即便消失不见,随即他又听到两声鹿哨声,他知道那是道卡斯族的猎人们,他们中的某个已经发现了鹿群的踪迹,向同伴发出讯号。他跳下巨石,向鹿群的方向跑去。

      很快他就发现了鹿群的足迹,他放慢脚步,取出一支箭搭在弦上,步履稳健,仿佛有种无形的力量在牵引着他,将他领向目标。

      第六十九章猎鹿与猎人

      目标出现了,那是一头雄壮的公鹿,美丽而又巨大的鹿角,强有力的躯干和脖子,纤长富有弹性的四肢。公鹿正低头啃食灌木丛上的嫩叶和红色的果实,这头机敏的动物突然抬起头,仿佛感觉到了什么。

      箭矢穿透了公鹿的脖子,鲜血从伤口喷射出来,受伤的公鹿从原地跃起,向远处逃去。吴诚赶忙追了上去,这场追逐赛很快就分出了胜负,失血过多的公鹿无力奔逃,倒在地上无力的喘息着,眼睛看着越来越近的猎手。

      土著猎人们围了上来,用一种夹杂着敬佩与羡慕的目光看着吴诚和他手中的强弓,这种目光让吴诚浑身舒坦。他拔出腰间的短刀,走上前去,准备结束公鹿的痛苦,这是射中猎物第一箭人的特权。突然他停住脚步,后退了两步,拔出腰间的倭刀,一手握紧倭刀,一手握紧短刀,低声吼道:“小心,林子里有人!”

      这些道卡斯人原本都是阿坎派来接收上游放下来的柚木排的,不过这些日子早已和吴诚混熟了,听得懂简单的汉语,为首的一个赶忙上前抓住吴诚的胳膊,对着树林里面用土语叫喊了两句。

      林子里的动静停下来了,接着吴诚便看到里面走出五个土人来,**的上半身上满是刺青,手中都拿着石斧和用鹿角制成的长矛,吴诚立即感觉到抓住自己胳膊的那只手在轻轻的颤抖。

      “麻烦了,是高山人,他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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