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全面升级。您可以访问最新站点。谢谢!
可如果凶手不是他,那还会是谁?
而且,在医院里发现的那块废弃的车牌号,就是属于沈克勤以前的车。
也有目击者证实了,那辆车在那天撞死了一个男人——霍庭根据其表述,知道那死者应该就是他的父亲。
不过,开车的人是不是沈克勤,目击者并没有看见。
已经过去了二十年,很多线索都断了,其他目击者也很难找到。
霍庭刚转业做公安的时候,就查过以前的档案,可几经变革,早就没有任何记录了,查起来实在是太困难了。
二十年的时间,如果真的是沈克勤所为,也足以让他毁掉证据了。
又或许,沈克勤正是因为知道没有留下把柄,所以他才如此有恃无恐?
他会不会是故意做出那副姿态来诱导自己的?
再看看沈华浓,一个心机如此之深之歹毒的女人,会是简单单纯的家庭能够教导出来的吗?
霍庭一路上都在不断的回忆。
回忆当年年幼的他在警察局见到父亲尸体时候的细节,回忆昨天目击者说的证词,回忆方才沈克勤的表情和他说的话。
也在不断的论证,不断的推翻自己的设定。
直到心情开始焦灼起来,他才赶紧打住了。
最近这几天局里发生了一些事,再加上昭昭生病,霍庭也特别的焦躁,有股莫名的又熟悉的情绪在鼓噪,好像要控制不住冲出来。
“沈克勤父子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如果真的是他,不怕没有机会报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谁也别想躲过去!”
默念了几遍,深呼吸了几次,他眼中刚浮气的一抹郁郁之色便褪下去了,人也慢慢的冷静了。
他松开拳头,掌心里已经是一手的汗,就连背后的制服也全部汗湿了。
他一旦受【创建和谐家园】动怒整个人就会变得特别狂躁,心里还迫切的想要做点儿什么来发泄。
这会当着极有可能是杀父仇人的沈克勤,他能做什么?
肯定是将沈克勤当作敌人暴揍一顿。
只是一旦开始了,什么时候会收住手,他自己也无法控制。
就是因为怕控制不住自己,才没有继续跟沈克勤追究下去。
这是一种病,霍庭自己也很清楚。
这是他在军旅生涯中落下来的毛病。
他十六岁入伍,虽然入伍的时候已经解放了,但跟边境国家还是打了大大小小的几场仗,国内各地匪患肆虐,边疆摩擦不断,再加上间谍活动也特别频繁,他的军功真的是切切实实血拼出来的。
敌人真刀真枪的干,霍庭从来都不怕,也没有退缩过。
可很多时候,他面对很多敌人是隐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还狡猾的拿群众当掩护,为了群众的安危,并不能甩开膀子打打杀杀。
正因为这样,在一次霍庭负责的抓捕行动中,让坏人钻了空子,不仅折损了数名战友,敌人还跑进学校引爆了一部分提前私藏的炸药,诈死了不少孩子。
亲眼目睹了战友的牺牲和学校现场的惨烈,霍庭愤怒自责之余,没控制住大开杀戒。
因为怕子弹交火会引爆尚未找到的其他炸药,也担心会走火伤及无辜,他是赤手空拳一路杀过去的,这种肉搏【创建和谐家园】得他热血沸腾过了头。
虽然最后将特务据点给端了,也成功阻止了他们引爆剩下的炸药,拯救了不少人,但,这件事还是在霍庭心中却留下了阴影。
在这件事之前,霍庭见过比这更加惨烈的现场,也不是没有愤怒狂躁过,起初他自己也没有将这点阴影放在心上,只想着跟以前一样时间一久慢慢就会好了,日后他谨慎一些,争取不再让这样的惨事发生。
哪知道,这次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从此他一被激怒,一跟敌人交上手,就会控制不住杀红眼。
上过战场杀过人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儿这种暴力的倾向。
这个年代也没人把这当成是病,甚至还有人当这是男儿血性。
霍庭一开始失控的时候也没有太在意。
可接下来的几次任务,他发现自己越杀越兴奋,最严重的一次,要不是几个战友一起将他打晕,他能够将所有活口都灭了。
霍庭是个很自制的人,这种失控的情况他不能接受。
越不能控制越想要克服,时间长了,这种心理上的压抑最终演变成了生理上的病变。
出汗、焦躁,眼睛发红倒还罢了,严重的时候,霍庭根本就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
听战友说起他有好几次从现场离开之后,就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问他,他自己也不记得。
努力过后,霍庭也不得不面对现实。
战场上需要有血性和勇猛的战士,但是并不需要毫无理智的屠夫和会突然记忆丧失的病患。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转业了。
但还是舍不得行伍生涯,所以选择了工作性质最为接近的公安,当公安也会遇见匪徒,但比之以前应对的种种环境实在是和平太多了。
如今已经三年多了,他也适应了现在的生活,这种症状也慢慢的减轻了,最近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失忆了。
霍庭苦笑,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可以很好的控制情绪,已经在恢复了,可昨天在省城医院意外得到父亲去世的线索,他一激动,然后
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骑着自行车出现在红星公社里了,正好看见他名义上的妻子沈华浓对李保家做的事情。
至于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怎么从省城回来了,为什么跑到小学后面的林子里去了?
他却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他也实在想不通自己居然会混账的抛下不满三岁的女儿,让她独自在异地他乡治病就一个人跑回来了。
昭昭现在虽然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没有他在旁边,会不会害怕会不会哭?会不会不肯乖乖【创建和谐家园】吃药?
想起女儿,霍庭顿时心急如焚,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去。
¡¡¡¡ËûÅ׿ªÄÇЩ·×ÔÓµÄ˼Ð÷£¬ÐÄÎÞÅÔæðµÄ½«×ÔÐгµµÅµÃ·É¿ì¡£
第11章 让给你
从红星公社去市里就只有一条路,霍庭从沈华浓身边擦肩而过,他心里装着事情,哪会在意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
至于沈华浓,她根本就不知道霍庭会回来,是以女主陆柏薇的视角写的,也不是日常事务都事无巨细,霍庭前期戏份并不多,还是跟陆柏薇接触之后,出场才多起来的。
中并未提到过霍庭回来过这一出。
而且沈华浓对霍庭的长相根本没有印象,不过,就算是真的认出了霍庭,她也是懒得跟他打招呼的。
霍庭比沈华浓先到了市里,他直奔汽车站,将自行车交给在汽车站上班的朋友代为看管之后,就以最快的速度买了一张去省城的车票。
在霍庭坐上班车的时候,沈华浓也总算是到了市人民医院。
这会儿她已经手软脚软了,失策没有带水,因为瓶子不够,全部被她装了黄花蒿液了,只能喝了几口臭的要死的汁水,正犯恶心的时候,被门口一个正要下班回家做饭的医生给扶进医院去了。
命运就是这么奇特,明明她出发的时间不算早,而且因为生病导致体力不济,等她到医院的时候都已经是大中午了,而霍麻子一家昨儿个就动身了,居然还是落后她一步。
沈华浓刚在一个圆脸女医生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来,还来不及说话呢,霍麻子一家几口人就抱着霍志高急冲冲的直接破门而入。
“医生,求你救救我孙子,他得了疟疾,昨天天擦黑的时候开始打摆子”
最近像这种病人和病人家属,医生黄玲燕也见得多了,并没有在意,只冲跟在霍麻子一家的护士使了个眼色,然后好脾气的道:
“你们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不过这里是急诊,每一个进来的都是情况危急,现在医院人力有限,出去排队,下一个就轮到你们了。”
霍麻子还不甘心,护士拦他,他也不肯走,只一个劲的哀求。
黄玲燕这才皱了皱眉头:“你们打断秩序妨碍的不仅是我的工作,也会耽误你们自己,我早点看完这个病人,就能早点给你孙子看诊,别人的命也是命。”
“可我孙子他年纪小,他不比大人,大人等一会不碍事,他不行啊,现在已经”
霍麻子满面焦急,待看见沈华浓,他的神色一僵,能看出来是沈华浓,就是感觉有点不一样。明明昨晚不这样啊,难道真的病的不轻?
再看她苍白冷汗直冒,并不比他孙子好多少的脸色,老脸尴尬。
沈华浓已经平复气息了,抬头面无表情的透过发丝间隙跟他对视一眼,但却毫无往日那种即便不言不语也显得咄咄逼人的气势。
那双眼尾上挑黑白并不分明,总是斜眼勾人的不正经狐狸眼,如今被遮掩住了,看不清楚眼神,但那眼周都略带红晕,看着也是格外可怜。
很难跟曾经那个高傲的狐狸精联系起来。
霍麻子一看医生和护士厌恶的表情,心里咯噔一下:怪自己太强势,所以一下子就处于劣势了!
正此时,一个护士跑进来,焦急的道:“黄医生,抗疟疾的药只剩下最后一支了,从邻市调过来的药还没有送来,主任说”
小护士话还没有说完,霍麻子的儿媳妇袁秋分已经“噗通”一声跪下去了,连连给医生磕头。
“黄医生,我儿子年纪小,他已经不能再拖下去了,您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菩萨,您就行行好吧,最后一支药了啊,要是没有这药,我儿子就死定了。”
看到坐在她面前的沈华浓,她指着道:“我们家八辈贫农,根正苗红,她父亲惹了人命官司的坏分子,凭啥跟我们抢药。”
霍国栋垂着脑袋给媳妇做补充:
“主席说过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所有资本家都是我们贫苦大众的敌人,还说革命不是一团和气,我们要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话说到这个程度,就是黄玲燕也无语了。
沈华浓:
哪怕心里直骂娘了,她面上却温温怯怯的。
她扶着椅子把手就站了起来:“黄医生,就先给他们看吧,我还能够忍得住,今天都有再打摆子了,好多了。”
话落,她就抿着唇十分虚弱的摇晃了一下——当然是装的——然后就被站在身侧的护士眼疾手快的给扶住了。
小护士李素梅就朝霍麻子一家嗖嗖丢过去几个眼刀子,比起父亲犯罪被无辜牵连的沈华浓,她更看不上几个大老爷们欺负女人。
沈华浓退开了,霍麻子生怕她会反悔,拿胳膊肘狠狠的拐了霍国栋一下,他才麻溜的将霍志高放在急诊室的病床上了。
黄玲燕看了眼沈华浓。
她垂着脑袋,厚重的刘海耷拉着,遮住了大半脸,只有紧抿的嘴唇泄漏出她的心情。
黄玲燕也没有再磨叽,只简单利索的说了句:“有的疟疾症状是每隔四十八小时就会反复发作一次,两次发作的中间表现正常,也不能大意,你上次病发是什么时候?”
沈华浓是刚穿来的时候发作了一次,“前天夜里。”
黄玲燕跟护士说道:“先去给她注射一只麻黄素,过十五分钟再采血化验。”
沈华浓就被扶出去了,她特意站在门口听了几句。
¡¡¡¡»ÆÁáÑ໳ÒÉ»ôÖ¾¸ßÊǶñÐÔű¼²£¬Ö±ÑÔÒ½ÔºÖ»ÓÐÆÕͨҩÎ¶Ô¶ñÐÔű¼²Ã»ÓÐЧ¹û£¬½¨ÒéËûÃÇËÍÊ¡³Ç¡£
跟原剧情中,原主被霍麻子媳妇张环秀和袁秋分骂的忍无可忍、吵架辩解时候的说辞一样。
原主并未撒谎!
得了结论,沈华浓就去采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