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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归开玩笑,两名丫鬟办事的速度却不慢。半晌之后,两人已经回来,毕恭毕敬地向凌雨诗禀告,说饭食已经摆好了。
凌雨诗刚刚帮程立把衣服收拾妥当,听到禀告后,便笑着牵起他的手,带他出去饭厅。
饭厅之内,早已经被浓郁的饭菜香气所充斥。程立目光一扫,只见饭厅的八仙桌上,满满当当,摆了二、三十个盘子。里面都是食物。
凌雨诗嫣然向他逐一介绍。这个是锅包肉、尖椒干豆腐、大棒骨、白肉血肠、酸菜排骨。那个是小鸡炖蘑菇、花椒嫩醉鸡、鸳鸯戏飞龙、红烧肘子、还有五香牛肉、熘花胗……林林种种,应有尽有。
此外,还有一大锅羊肉冬瓜汤,以及一大桶洁白如珍珠的香米饭。所有食物,全部色香味俱全。也不用真正下筷子,但看那模样,已经教人胃口大开了。
这里几十盘菜,按道理说,即使胃口再大,也吃不了那么多。偏偏盘子数量不少,但里面的菜肴分量却都不大,顶多就能夹两三筷子。这样一来,便既可以品尝更多品种的菜肴,也不怕会吃撑了。
当然。厨师做菜的时候,不可能就做这么两、三筷子份量。比方说那个锅包肉,还有那个酸菜排骨。每次至少也得使上一、两斤猪肉才成。但到最后,端上来的却只有这么一点。其余大部分,其实都倒掉了。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可是夏家家大业大,并不在乎这种浪费。哪怕天天早午晚三餐饭,外加夜宵和下午茶都这么吃,坚持吃上一百年,对夏家而言,只不过九牛一毛罢了。
看见饭菜已经摆好,程立便在桌边坐下,拿起了筷子。凌雨诗坐在他旁边,虽然也跟着动筷子,却多半是把菜肴夹到他碗里。又细心地替他把鱼肉挑去刺,鸡鸭剔去骨。看见饭碗空了,赶紧替他添饭,俨然就像妻子对待丈夫一样,服侍得无微不至。
至于凌雨诗自己,则顶多意思意思,拿筷子沾沾嘴唇而已。
对于曾经在贫瘠荒野中,度过了童年和大部分少年时代的程立来说,食物是非常难以得到的贵重物品。吃过了这一顿,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下一顿。
所以无论任何时刻,程立都只会以最专心的态度,去对待吃饭这件事。在饭桌上闲谈聊天,程立是从来都不干的。所以尽管对凌雨诗这样服侍自己,同样觉得十分诧异。但程立依然没有追问。
默默过了约莫小半个时辰,程立率先放下了饭碗和筷子。凌雨诗也随之挥挥手,让人把桌子上那些空碗空碟都撤下。同时也忍不住暗暗心惊,下意识就向程立小腹偷看过去,
虽然这里每盘菜肴,都只有两、三筷子的份量。但架不住种类太多。全部加起来,也足够让三、四名大汉吃得走不动道了。
可是现在,桌上的盘碗都已经空空如也。至少十分之九都进了程立肚子。偏偏程立的小腹,就连丝毫鼓起都没有。更没有什么吃撑了的表情。也不知道他究竟把这些食物都吃到哪里去了。
事实上,劫者不但身体素质过人,消化能力也同样非常人所能及。食物下肚,迅速被消化完毕。剩余那微不足道的一点残渣,则渗入汗水,从毛孔中向外排出。绝不会在体内长久积累的。
没有残渣,也就避免了很多种对人体有害的毒素,在人体内部积累。要知道,人体大部分的疾病,都来源于这些毒素。故此劫者的寿命,往往远远超越常人。
程立只是第二次觉醒,在这方面的优势,还不算太突出。如果是第三次觉醒的强者,研究结果甚至表示,其理论上的寿命,足足达到了八百岁。
也就是说,第三次觉醒的劫者,只要没有遭遇什么不测(比方说在战斗中被杀)的话,那么他可以拥有整整八个世纪的悠长寿命。
人类平均寿命,不过短暂数十年。
八百年!在很多人眼中,这和“永生”相比,也已经没有太大差别了。
36:百万大劫镖
撤去残席,沏上香茶。凌雨诗举杯道:“立弟,尝尝这个?是正宗的西湖明前龙井呢。”
程立不知道西湖这个湖在哪里,更不知道什么是明前龙井。他随手端起茶杯,两口喝下。口感似乎有些古怪,却也说不上究竟古怪在哪里。
程立也不在意。放下茶杯,顺口问道:“凌雨诗……”
“就叫我的名字雨诗吧。”
凌雨诗打断了他的话,道:“其实,以前他……们,都是那样叫我的。”
这个“们”字,其实是凌雨诗临时加上去。事实上,自从来到夏家之后,会这样称呼她的人,便只有一个。那就是她五年前去世的丈夫,夏家长子夏无私。
程立虽然是劫者,却并没有觉醒得到精神方面的能力。所以凌雨诗怎么想,他肯定不会知道。既然她这么要求了,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答应了也无所谓。当下点头道:“雨诗。我休养的这几天,妳还顺利吧?”
凌雨诗颌首道:“还可以。夏家的死者,都已经安葬了。城里的局势,目前也大致掌握好。驻扎在城外的绵州卫兵马司指挥使,同样和我谈好了。咱们把半成的生意让给他,之后彼此关系便一如以往,不会有什么改变。”
程立凝声道:“这算是好消息了。那么接下来,肯定还有坏消息的,对吧?”
凌雨诗叹口气,道:“坏消息确实有,而且还不少。阴司鬼府杀了夏无忌、夏无畏,还有夏无私。铁马门和参帮现在已经脱离夏家掌握,准备自立门户了。”
程立毫不在意,问道:“那又怎么样?”
凌雨诗认真想了想,苦笑道:“认真说来,其实也不怎么样。顶多让夏家的收入减少几成而已。可是有绵州城的各种产业支持,收入再怎么减少,也吃不垮咱们。可是……”
看着凌雨诗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程立知道肯定是遇上非常棘手的问题了。开口问道:“怎么回事?”
凌雨诗叹了口气:“绵州城里,只有一家镖局,就是福临镖局。镖局的总镖头,就是夏家二少爷,夏无忌。也是由他挑头,关外十七家镖局实现了联营。关外所有商号的所有货物,都由联营镖局负责运送。”
程立想了想,点头道:“我明白了。那又怎么样?”
凌雨诗道:“最近联营镖局接了笔大生意,要把一批货物运往东边的珍珠岛。这批货物关系重大,所以货主出了重金。”
程立问道:“有多重?”
凌雨诗道:“白银十万两。相当于那批货物十分之一的价值。”
程立原本所归属的那个世界,早已经没有实物货币的生存余地。流落到这个世界之后,他又一直在荒野中活动。
即使偶尔进入些小镇,他也从来没看过有人使用白银购买物品。所有买卖,都只需要使用铜钱,便已经足够。所以对于“白银十万两”究竟代表了什么,程立根本毫无概念。
凌雨诗察颜观色,已经知道程立不明白了。她解释道:“白银一两,相当于一千文铜钱。”像小凝和小初,她们两个的月例银子,就是三两。方师爷的话,月例银子则是三百两。”
程立有点明白了。之前他在那处小镇上吃面。一大碗烂肉面不过十六文。每天三顿,一个月三十天,花费大概在一两半银子左右。这样算算……十万两白银,足够他吃上几辈子了。
程立问道:“所以,现在货物出了问题?”
凌雨诗叹道:“被劫走了。押镖的二十七位镖头无一幸免,全被杀害。
出了这么大事,夏二爷作为总镖头,本来应该由他负责的。可现在人都死了,他当然没能力再去负责。
我们在被劫镖的地方仔细找了好久,也没找到什么蛛丝马迹。货主又催得紧。虽说暂时还能敷衍过去,但纸始终包不住火的。”
程立皱眉道:“把报酬退回去不行吗?”
凌雨诗苦笑道:“不行。按照镖行规矩,货物被劫走之后,镖行要么全价赔偿,要么就去把货物找回来,没有第三条路。”
这下子,连程立都有些发呆了。全价赔偿的话,那就是一百万两白银。简直是个单单想象一下,都能令人头晕的天文数字。
夏家即使再怎么家大业大,要一次性拿出一百万两白银,怎么都觉得不可能。即使能够拿得出,夏家也绝对伤筋动骨,弄不好直接就破产了。
其实夏家破产不破产,和程立关系也不太大。不过自己刚刚当上家主,就直接让夏家破产了,总让程立感觉心里很有些不舒服。
再且,劫力的本质,就是战斗与毁灭。程立虽然不喜欢杀人,但作为劫者,渴望进行更加激烈的战斗,渴望壮大劫力从而得到更多觉醒,却是铭刻在灵魂深处的本能。
能够一次击杀二十七名镖头,把价值百万两白银的货物尽数劫走。这种事情,绝不是普通人能够办得到的。幕后主使者绝对不简单,说不定还是位不下于楚江王的高手。这样的话,走上一趟也不算什么。
念头转动,程立几乎是立刻便做出了决定。他站起来,道:“给我准备匹好马,再找个人带路。我去被劫镖的地方看看再说。”
凌雨诗也站起来,点头道:“好,我去安排。明天一大早,就能出发了。不过,这件事能办得成,自然最好。如果办不成,立弟你也别勉强。大不了……”
凌雨诗用力咬咬牙,道:“大不了就照价赔偿。一百万两白银,夏家勉强还能拿得出来。”
程立摇摇头:“放心,我有分寸的。对了,货主那边,有多少时间?”
凌雨诗皱眉想了想,道:“按照原本的计划,十天之后就是交货日期。期限之前,事情还能瞒得住。但假如超过十天,那就肯定没办法了。”
程立颌首道:“十天足够了。那就这样吧。我先准备一下。”
凌雨诗知道。程立身上有很多秘密,肯定不愿意随便让人知道的。当下让程立早点休息,自己转身离开。
程立也回到卧室,关好大门,然后随手一挥。无声无息之间,床铺上已经琳琅满目,摆满了不下十几件各式枪械。
他伸手拿起其中一件,光滑坚硬的手感当中,俨然隐隐带着丝丝火烫。就仿佛这件武器已经知道,即将轮到自己大显身手,所以正在迫不及待地欢呼雀跃一般。
37:不祥的预兆
寒风吹拂,镖旗飞扬。
旗面之上,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蝙蝠。
蝙蝠原本是青色的。但现在,却已经变成了红色。
让它变成红色的,不是什么染料,而是人血。
以福临镖局为主,再加上振威、安远、永宁、长青、安丰等五家镖局,合共二十七位镖头与镖师,八十四名趟子手,还有十八名车夫,合计过百人份量的鲜血,把镖旗染成一片殷红。
程立伸出右手,把这面斜插在泥土里的镖旗拔起,凑到鼻端,用力嗅了嗅。
虽然现在距离被劫镖,已经过去了整整六天。但鲜血的气味,赫然浓郁依旧。
程立放下镖旗,回首向四周张望。只见这里是一片山坡地,四周全是杂草乱石。山坡东南侧,就是一条平坦笔直的夯土大路。道路两侧,分别连接着绵州城和珍珠岛。
“公子,这里就是狼獾岭了。岭上这片地方,既干爽又能避风,距离水源也近。再加上方圆百里之内,并没有其他村镇。所以来往绵州城和珍珠岛两地之间的客商,都会选择在这里露营。
说话的人叫做白胜,身材瘦削,一对小眼睛却极亮,显得十分精干。他是福临镖局的一名镖师,武功只是马马虎虎。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八面玲珑,很能来事。更兼熟悉地理,所以被派过来充当程立的向导。
程立点点头,问道:“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强盗山贼之类的家伙?”
白胜略带自豪地道:“要说绺子,咱们关外这地方,不管走到哪儿,都肯定少不得他们。通天亮、过三刀、撞塌天、草上飞、一股风……等等等等,多得数不清。
但自从联营大镖局开张以来,镖旗所向,不管什么绺子,也只有望风而逃的份。尤其绵州城到珍珠岛这一路上,所有绺子要么逃了,要么全被剿灭了。所以安全得很。”
顿了顿,白胜又叹气道:“不瞒公子,这条道,我也跟着走过不下十七八遍了,从来平平安安,没出过什么意外。万万没想到,这次居然就……唉~”
程立淡然道:“那是你的运气。要是这次你跟着一起走了,你肯定也要死。”
这是实在话,所以白胜根本无法反驳。他只有苦笑,暗地里则大觉庆幸。
程立也没有再说什么。他再度跪下来,几乎整个人伏在泥土上,仔仔细细,一寸一寸地勘察着现场。白胜虽然觉得这只是浪费时间,但也无可奈何,只能站在旁边,陪着一起喝北风。
也不知道究竟过去多久,就在白胜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快被冻成冰棍的时候,忽然,程立轻噫一声,然后就用双手为工具,在地面处挖掘起来。
关外大地一到冬季,在北风吹拂之下,气温骤降。泥土里的水分也同时被冻结起来,形成了极坚硬的冻土。一般情况下,别说以双手挖掘,哪怕用铁钎来凿,铁铲来挖,往往也凿不开更挖不动。更不要说,现场还下过好几场雪。冰雪层层堆叠,让泥土益发变得坚硬如钢。
所以关外这片地方,无论要建房修路,都必须赶在冬季之前开工。假如完成不了,那就只能等到明年春暖花开时候,才能再继续了。
可是此时此刻,程立这双手,却仿佛是什么神兵利器一样。一下子挖下去,同时混和了冰雪的坚固冻土,立刻就被他挖起来一大块。仿佛那根本不是冻土,只是豆腐。
片刻之间,地面上已经被挖出一个大土坑。土坑里面,赫然埋着只被砍断的人手。
这只断手呈灰白色,已经完全干瘪了。断手的拇指上,还戴着枚玉扳指。五根手指向掌心收拢,死死抓住某样东西,当真名副其实,死不放手。
看见这只断手,白胜面色立刻变了。他失声惊叫道:“是郑镖头的手!公子,你太厉害了。居然这样也找得出来!”
程立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困难的。虽然这只手已经被砍下来好几天,而且又埋在泥土里。但那种尸臭混合人血的古怪气味,却十分特殊。即使气味再淡,程立也同样嗅得出来。
捡起这只断手,仔细端详了一阵。程立抬头问道:“郑镖头是谁?你怎么认出来这是他的手?”
白胜不假思索道:“郑镖头也是我们福临镖局的人。这次押镖,他也有份。郑镖头最擅长箭术,百步穿杨,百发百中。这枚扳指,也是他的心爱之物。咱们都看得熟了,不会有错的。”
程立点点头。再用力扳开断手的手指。赫然看见被断手捏在掌心处的,是半块扭曲变形的铜牌。铜牌之上还刻有图案。却是一个马头。
程立随手一抛,把这半块铜牌抛给白胜。问道:“能不能看出来点什么?”
白胜诚惶诚恐地接过铜牌看了老半天,越看下去,就越是满头大汗,面色发白,嘴唇颤抖,哆哆嗦嗦地,老半天也说不出半句话。
程立伸手在他肩膀上一拍,问道:“怎么样?”
白胜颤声道:“这个……说不好啊。可能……只是我认错了而已。”
程立道:“认错了也没关系,说。”
白胜愁眉苦脸道:“那……那我真说啦?”喉结艰难地上下滑动了一下,这才涩声道:“这块铜牌……好像是……铁马门的身份铭牌啊。”
“铁马门?”
程立一下子怔住了。他可真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居然会得到这样一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