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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世葬生死入骨》-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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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

      那只发簪一直被锁在柜子里,不是珍贵之物,也是纪念之物。

      江圣雪穿好衣衫,挤出一个苦涩的笑意:“我们走吧,满月!”

      到了大堂,就见皇甫青天和武月贞坐在主位,流星和飞盾坐在他们的位置上。

      其他人均不在内,只有一个黑衣男子,坐在皇甫云的位置上,背对着江圣雪,正在与皇甫青天交谈,武月贞见江圣雪进来,急忙笑道:“圣雪来了!”

      听到江圣雪来了,那穿着黑衣的男子才扭过头来,棱角分明的面容,眉宇间透着傲气,双眸明亮却深邃无比。

      只见他站起身来,身材虽是高大威猛,却仍然有着少年的稚气:“表姐,好久不见!”

      江圣雪惊喜的走到他面前:“常欢,你怎么来了?”常欢从衣襟中取出两条红色的绳带,吊着两颗小巧精致的香袋,那上面绣着两只鸳鸯:“这是姑母绣了一天一夜的相思扣,非要我连夜赶来桃花山庄,千叮咛万嘱咐的要我

      亲眼看见你和你夫君把它戴上,戴上之后便不可摘下,等到一年之后的今天才能取下,然后烧成灰埋在连理树下,方可一生一世。”

      江圣雪笑着接了过来:“想必又是殇婆婆的注意吧!”

      “表姐真聪明,殇婆婆的巫术还是很灵验的,姑母深信不疑,拖着病重的身子为你们绣了这对被施了巫咒的相思扣。”

      “有劳殇婆婆和娘费心了,我娘的身体可好些了?”

      “表姐大可放心,姑母因为你出嫁,这几日都心情大好,看起来精神了不少!”“那就好!”说完,江圣雪便要自己将它戴上,常欢急忙阻止:“你的这一只要由表姐夫为你戴上,而表姐夫的这只要由你亲自戴上,姑母说赶在今日的申时之前务必要戴上

      ,否则就不吉利了!”

      “原来是这样!”

      “可是风少爷在盟主堂啊!”妙儿说道。

      常欢不容置疑的说道:“姑母交代,需要我亲眼看到你们戴上它,她才能安心!”

      皇甫青天见状,急忙笑道:“既然是这样,那我现在就命人把风儿叫回来!”

      武月贞轻轻拍了拍皇甫青天,示意他靠近自己:“老爷,昨晚我们不是商讨过,要让常欢去看看盟主堂吗?”

      皇甫青天这才记起,昨夜自己确实说过,他第一眼见到常欢的时候,就想带他去看看那里,看到常欢,就像看到三十年前的常寒。

      三十年前,自己还是意气风发的少年之时,便相继遇到武月岩,江池,常寒,星天战,从此成为生死与共的江湖兄弟。

      如今,一个已成为武林盟主,风光无限。一个双腿被毁,隐退江湖,专心铸剑。

      一个已成为江家堡的堡主,功名成就。一个隐居世外桃源,不问世事。

      只有他,常寒,当年的仁义剑客,命丧九泉,好不凄凉。

      再一看常欢,突然觉得只有带他进去才是送给他最好的礼物,也是送给常寒夫妇的礼物。武月贞看向常欢:“素闻常欢不爱武艺,却武艺高超,实属难得,老爷,倒不如将常欢和圣雪一并带进盟主堂,一来可以让常欢观赏盟主堂,二来还可以在那里和风儿切磋

      武艺,江湖儿郎,只有切磋过武艺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皇甫青天点点头说道:“夫人说的极有道理,既然如此,常欢,你第一次来桃庄,想必也没见过盟主堂吧,那是江湖中人聚齐商议要事之地,随我去看看也好!”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就这样,皇甫青天带着常欢,江圣雪和满月前往盟主堂。皇甫青天一台轿子走在最前边,流星和飞盾跟在两边,随时保护皇甫青天的安全。而常欢坐着一抬轿子紧跟其后,坐在轿中闭目养神,这是十八年来第一次离开江家堡,

      来到桃花山庄,还蛮有趣的。总听姑父讲他同皇甫青天的往事,听说爹娘生前,也与皇甫青天关系甚好,如今见到皇甫青天,却有种亲人一般的感觉,真是怪哉!

      江圣雪与满月同坐一台轿子,走在最后。

      “小姐,盟主堂只有武功高强的江湖人士才能进入,没想到,满月还能沾着小姐的光,可以一睹盟主堂的真实面目了!”

      “盟主堂确实威严大气,倒也没有传闻中那般阴森严谨!”

      满月突然叹了口气:“夫人让表少爷送来这相思扣,也不知,姑爷肯不肯戴!”江圣雪摊开手掌,看着两只纠缠在一起的相思扣,顿时哀愁起来,以夫君的性子,是不会将这女儿的东西看在眼里的,想必又要费一番口舌了。

      第17章 盟主堂内,赠还金簪

      “风大哥,你可是慢了些,看本姑娘一招击散你的内力!”青衣女子举着一把金色长剑,身形犹如流星之速,定身在皇甫风身后,一剑击中皇甫风的后背软肋,皇甫风一个

      踉跄,向前跌去。青衣女子定住身形,有些不悦的说道:“风大哥,你今日是怎么了?一点都不集中,到底在想什么?如果我的剑是出鞘的剑,你早就没命了,一点都不痛快!没想到第一次

      打败你竟然是在你失神的情况下,传出去比我跟你过招百次却无一次击中都丢人!”皇甫风顺势坐在木椅上,手中的神封刀也搁置在桌子上,脑海里满是江圣雪慌慌张张的裹着衣服,遮挡住身体的画面,我是怎么了?又不是没见过女人的身体,我竟然会

      因为江圣雪而失神!

      见他不说话,青衣女子便站在皇甫风的面前,拿着没有出鞘的剑指着皇甫风:“今日休战,我不跟你打了!跟本姑娘说说,你是不是有心事?”

      皇甫风这才回过神来,目光闪烁着恼怒之色,他看了看青衣女子指向自己的剑,将脸别向了一边。

      青衣女子撇了撇嘴,她知道皇甫风最讨厌别人用剑指着他,换成是别人,恐怕皇甫风早已翻脸。

      将剑收回,别在腰间,金色的剑鞘辉煌无比,此剑的外形也是独一无二,像一根女子戴在头上的金发簪,但熟知此剑的人方可知道,这把剑有着怎样的威力。

      “风大哥,我们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快点快点,让小妹我给你支支招!”

      “百里,如果有一日,你嫁给了一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你是会不顾一切的保护他,还是远离他不让他进入你的江湖纷争?”“百无一用是书生,我百里嫣的男人,一定得是个顶天立地,武功天下第一的大英雄,风大哥,你说的如果根本不会发生的!”青衣女子正是被称为金簪子的百里嫣,也是

      盟主堂里唯一的女剑客。

      皇甫风叹了口气:“我自然知道你最讨厌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但是你必须回答我!”“好吧好吧,如果我真的爱上一个书生,并且要嫁给他,那我一定会护他永生平安,宁可我死,也要他活,我百里嫣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一旦爱上了,便会非他不嫁,永世追随,即使把我的危险带给了他,也会保他安然无恙,因为他是我的,我也是他的,既然不能分开,不能忍痛割爱,就要拼尽全力将他护在身后,直到我死,才肯罢休

      !”皇甫风向来敬重会武之人,尤其是百里嫣这种巾帼女豪,便突然解开心结一般,起身拍了拍百里嫣的肩膀:“知道吗?百里,你的一番话,点醒了梦中人,只是,你不是桃

      花山庄的人,你永远无法了解,身不由己的感觉。”“风大哥,你是盟主的儿子,被职责被正义被伦理缠身,有些身不由己的事,也是必然,不过只要不是违心,便无大碍,放心吧,风大哥,我百里嫣会在你身后一辈子支持

      你的!”如果我也可以像你一样洒脱,百里,我早就抛下一切,带着我娘的棺木离开这里了,可是,我不能,我不能背负不孝之子的骂名,也不能背负抛妻不仁的愧疚,我不爱她

      ,也不想爱她,她弱不禁风,而我又身处江湖,我只会害死她,因为我根本不可能保护她,没有爱,便没有舍身取义。

      我很自私,对吗?

      皇甫风从腰间抽出一支金发簪,递给百里嫣:“还记得吗?”

      百里嫣惊讶的呆住,过了好一会才惊喜的笑道:“五年前,我送你的那根簪子,你竟然还留着!”

      “为什么要丢掉?”

      “它又不是值钱的玩意,风大哥,你若是想要,我可以送你一根新的簪子!”

      皇甫风摇摇头:“那便没有意义了!”

      “意义?”百里嫣不解的说道。

      “我一直记得,你说要成为女侠,要用这个金发簪作为独一无二的武器,惩恶扬善!”“是啊,可是那时我一无所有,什么都做不好,根本不可能拿金簪子做武器。大家都笑我,笑我一介女流之辈,还不如早日嫁人,相夫教子,用金簪子做武器更是做梦,那

      只是女人戴在发鬓上招蜂引蝶的饰物,我气不过,觉得受辱,所以我势必要做金簪子,要做这江湖里唯一使用金簪子做武器的女侠!”百里嫣说完此话,脑海里满是那时的回忆,作为孤儿在这世道流浪,被欺负,被嘲笑,被丢弃,被驱逐,不过都过去了,她的手在腰间的金剑上来回的抚摸着,继续笑道:“直到我遇到你,风大哥,你知道我的心愿,知道我的固执,所以你就去铸剑山庄,求武庄主打造了我现在的这把金簪子形状的剑,我永远不会忘记五年前,你对我说,

      你会成为唯一使用金簪子做武器的侠女。所以我一直都没有放弃,没有辜负你的相信!”

      皇甫风点点头,冰冷的面容有着难得的温柔:“所以为了感谢我,你把你一直当做珍宝的金发簪送给了我!”

      “原来,风大哥,你是因为这个才一直留着它啊!”

      皇甫风没有否认:“它是回忆,是我们的过去!”

      “其实,风大哥,这哪里是金簪子啊,只是涂了一层金漆而已,你瞧,细看之下,都褪色了!”皇甫风将它戴在百里嫣的头上,百里嫣有些愣住了:“五年后,你成为了江湖中独一无二的金簪子百里嫣,这根簪子上,沾满了你的眼泪和汗水,它是属于你的,如今我把

      它赠还与你,是想告诉你,你说会在我身后一辈子支持我,而我皇甫风也会一辈子支持你!”百里嫣的双眼有些湿润,她胡乱的眨了眨眼睛,让那些湿润化作满目柔光,随后她爽朗的大笑道:“风大哥也有这么浪漫的一次,不易啊不易!百里嫣我真是……”她却说不出话来,犹豫了片刻,便一下子扑到了皇甫风的怀里,“再过五年,等你做了盟主,我就做你的【创建和谐家园】,我会好好练武,坐上盟主堂的第一把交椅,做你的左膀右臂,做你的

      红颜知己,做你生死不离的兄弟,就像流星前辈和飞盾前辈那样守护着盟主一样!”

      皇甫风的双手轻轻地覆上百里嫣的后背:“百里,知道我为什么今日把这根簪子赠还与你吗?”

      “不知!”

      “五年前的今天,我赠送你承诺好的金簪剑,五年后的今天,我赠还与你最初的心愿和寄托,是想让你,与我一同进步,一同守护盟主堂。”

      “谢谢你,风大哥,我不会辜负你的!”

      “你们在做什么?”这一声严厉的声音,让气氛从温馨变得严肃起来,皇甫风和百里嫣下意识的分开彼此,但却并无任何慌张之意。

      皇甫风站在原地,唯一的温柔也变作了冷漠和叛逆。而百里嫣依旧英气,急忙拱手道:“百里嫣见过盟主。”

      第18章 相思扣住,怎样长久

      这个青衣女子,不就是上次在盟主堂擦肩而过的姑娘吗?

      “风大哥,这么早就过来练刀,我见刚才那女子从盟主堂走出,感觉不到她任何的内力,可是不会武的女子?”

      “那是江家堡的大小姐!”

      “江家堡的大小姐,不就是昨日你刚刚过门的妻子吗?”

      “别提了,过来,陪我练武!”

      “好啊,我昨夜新研究了一个招式,就跟风大哥你过过招吧!”

      那日对话还清晰的回荡在江圣雪的脑海里。她看着百里嫣,神情不卑不亢,目光恭敬不已,即使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撞见与别人的夫君搂搂抱抱,依然面不改色,满是豪杰之气,这个叫做百里嫣的女子,可真不是

      寻常女子。

      若是寻常女子,岂会出现在盟主堂?若是寻常女子,岂会被皇甫风搂在怀中?

      一身青衣身材消瘦,青衣布质粗劣看起来并不是上等料子,但可以看出百里嫣这种侠女并非习惯绫罗绸缎,粗布麻衣才更加逍遥自在。而她面容并无胭脂水粉,就连弯眉也没有描绘过,双唇泛着粉红竟也是天生唇色,长发挽起凌乱之鬓,并无半点装饰,唯有那一根褪色金簪插在发中,却是绝色佳人,与

      自己相比,岂不是一个麻雀真绝色,一个凤凰假倾城吗?

      那根发簪为何如此熟悉,不正是自己换衣之际,皇甫风回房取走的发簪吗?原来是送给百里嫣的。

      又见他们抱在一起,莫非,皇甫风厌恶自己,是因为心有所属?

      江圣雪不言不语,委屈的咬紧下唇,看着皇甫风哀怨而又难堪。

      常欢抱着双臂,冷峻的面容,那目光像是一把刀子,死死地盯着皇甫风。

      皇甫青天意识到气氛尴尬,干咳几声:“今日无事,百里嫣,还不离开盟主堂?”“盟主,我只是在盟主堂与风大哥切磋武艺,至于刚才之事,百里嫣并不想解释什么。”说完便看向江圣雪,“你就是风大哥的妻子吧?我该叫一声大嫂了,那日在盟主堂与

      大嫂有过一面之缘,我想如果你足够的了解风大哥,该知我与风大哥,情同兄妹,大嫂可莫要误会!”江圣雪笑着走上前去:“妹妹哪里的话!素闻金簪子百里嫣是女中豪杰,向来不会做违背道德内心之事,更不会明知皇甫风已有家室而去谈情,我又有什么可误会的呢?以

      妹妹的性子,本该是不屑于解释的,不过妹妹能跟我解释一番,姐姐真是感动!”

      百里嫣心里暗暗佩服,这个相貌平平的女子,不仅警告自己风大哥已有妻子切勿插足,还显示出她的大度之心,任谁都不会不服!

      “哈哈,大嫂可真是明理之人,妹妹我还有事,就先行告辞了!”说完便转身看着皇甫风,“风大哥,我走了!”对着他调皮的眨了一下眼睛。

      风大哥,接下来的烂摊子你自个收拾吧,百里我先撤了!

      “盟主告辞!”然后百里嫣便离开了盟主堂。

      随着百里嫣的离开,气氛却仍是尴尬不已。江圣雪走到皇甫风的面前,拿出相思扣:“夫君,这是我娘亲自绣的相思扣,常欢表弟连夜送过来的,要我们为彼此戴上,才算吉利,这相思扣是被殇婆婆施了巫咒的,一

      年之后才能摘下,烧成灰埋在连理树下,便会一生一世相敬如宾。”

      皇甫风冷冷的看她一眼,从她身边走过:“迷信!”

      江圣雪尴尬的站在原地,举在空气中的双手有些发抖。

      “风儿,怎么会是迷信?殇老婆子是巫师一族的长老,还从没有出过错,你相信也好,不信也罢,总之,为父命令你,必须戴上!”皇甫青天的面容也变得严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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