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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节敲在窗户上的声音。
苏妩立刻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听错脚步声,她有些意外,赶紧直起身来凑到墙边,伸手推开了窗户。
窗外的人便也向旁边退了一点,待到她把窗户支起来,从窗内探出目光时,靠在窗边的男人这才微微一笑,举起了手,让小酒罐亮在了她的视野里。
这一幕后来成为了十大电影名场面的盘点常驻之一。
而在彼时的拍摄现场,“苏妩”正在切身的感受着心动。
今夜有月,月色如水。
窗户被支起来时,轻霜一样的月光正落在沈倦身上,他在月光里冲她微笑,手里捧着一个装满花朵的铁罐子。
他把那盆花捧上窗来,送到了她面前。
——这一瞬间的心跳声太大了,让人有些分不清,这到底是属于谁的心跳。
是苏妩的,还是孟摇光的?亦或是两者都有,让她自己都无法分辨。
好在无论是谁的心跳,这一瞬间怔然的表情里所包含的心悸与欢喜都呈现在了镜头之中,足以让余导满意。
“披星戴月,隔窗送花。”
余导打了个响指,盯着镜头一脸享受:“不愧是艺术家手法。”
的确是艺术家手法,浪漫得让人难以招架。
接下来的每一天,水廊乡的人们都能看到那个城里来的帅得不像真人的男人在到处挖土,早春里唯几会开的几样花被他挖了个遍。
而他也不再每天夜里都敲苏妩的窗户了,他只会悄悄地把小铁罐放在她的窗外,这样一夜过后,苏妩醒来开窗时,每天都能看见新的花朵,而旧的铁罐,总会在即将枯萎之前被人悄无声息的拿走,这样一来,她就只会看见新鲜的,仿佛永远不会凋零的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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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澄水淙淙的流水声中,也河流般逝去了。
转眼间半月已过,他们剩下的拍摄时间不多了,剧情终于走到了快要结束的时候,而两位主演,即将迎来他们的最后一场重头戏——一场难度很高的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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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到那段剧情的时候,孟摇光就已经提前几天开始紧张了。因为这一次没有被子遮挡,他们还得席天慕地,虽然导演会提前清场,但她难免还是感到不自在。
剧组的人大约都看出来了,还有人开她玩笑。
“还好小孟已经成年了,否则这段戏都不知道该怎么拍。”
“她不成年我敢让她来演?”余导瞪了说话的人一眼,接着看向孟摇光,安抚道:“你不要紧张,到时候除了必要的摄影师,我一个人都不会留着。”
孟摇光有些僵硬的点头。
坐在不远处的陆凛尧看她一眼,翘着二郎腿,淡淡地说:“你总要经历的。”
孟摇光抬眼看去,男人却没有看回来,只喝了一口啤酒,最近几天在戏里喝得多了,戏外的他居然也慢慢喜欢上这种味道,时不时会开上一罐。
此时带着点微醺的酒气,他嗓音慵懒低哑的道:“演员在拍戏的时候总会面临一些自己不喜欢甚至讨厌的场景,你当然可以选择找替身,但是一旦开始了这条路并且真的想要做好的话,迟早都要学会克服。”
“我当初演温柔的时候还有洁癖。”他握着酒罐子,指节上沾了些湿气,“但有段戏需要我在满是污泥与呕吐物的坑里打滚,我吐了整整两天,边吐边拍,拍完之后洁癖也被治好了。”
“温柔的确拍得好。”一旁的余导忍不住夸赞,“当时我第一次看成片的时候就心想,咱们电影界终于要出紫微星了。”
“当时我和好几个导演都准备好了片子,争先恐后的想邀请你,结果谁知道你一消失就是两年,遗憾得我做梦都在想你……那会儿我们还没见过面呢。”
陆凛尧笑了笑,白而长的手指在铁罐子上敲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声音。
“我去打基础去了。”他似乎是第一次提起那失踪的两年,却也只是一笔带过:“为了追逐我的电影梦。”
谁都不知道他所说的打基础到底是什么意思,可谁都知道他是真正的天才,他作为演员的魅力足以让无数人为之臣服,让从未见面的大导做梦都想要他来拍自己的片子。
而这一刻孟摇光恍惚也感受到了这种魅力。
她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只觉得头顶的灯光都变成了酒气,醺得人昏然欲醉。
这种昏昏然的醉意似乎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
剧组难得的全体休息了一天,余导从前晚上就开始关注天气预报,第二天更是时不时地探头观察着天气。
晚上就该拍那场重头戏了,他们需要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这在冬夜其实是不常见的,但因为澄水足够偏远,空气又好,住这里的半个月他们已经见了不少次那样的夜色,因此并不十分担忧。
不少工作人员都趁着机会难得在房间里睡懒觉,孟摇光却习惯性的早起,在楼下吃了早餐后无所事事地坐了半晌,她干脆起身,打算再去四处转转,好让昨晚被酒气侵蚀的脑子恢复清醒。
时间还早,很多人家都还没起床,于是那些早起开窗的声音便在晨雾里显得尤其清晰,不知道谁家在做早餐,蔬菜粥和肉饼的香气弥漫在空气里。
孟摇光踩过那些湿润的木板桥,在脚底哗啦啦的流水声中走得漫不经心。
大脑在凛冽湿润的空气里一点一点变得清醒,直到最后一丝睡意也彻底散去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到了一个从未来过的地方。
这里已经远离了那条河流,是一座面向着整个村子的小小山坡,由人走出来的道路两旁生长着一些不知名的野花,孟摇光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沈倦送来的花束的其中之一,她下意识地仔细看了一眼,果然发现了几处缺口一般的痕迹,那几个地方的土壤都有被翻动过——似乎想象到陆凛尧在这里挖土的样子,她不由自主地笑了一下。
还没等这个笑意收尽,一阵纸张翻动的声音突兀地响了起来,孟摇光抬头看去,这才发现这里原来早有人到了。
在她视线的前方,山坡的顶端上,有人正架着高高的画板,坐在凳子上画画,而在他面前,是晨光中烟火气与仙气并存的整个澄水乡。
大约听到声音,他转头看来,视线触及孟摇光后先是一愣,随后便笑了:“没想到在这种地方还能遇到这样的美人,老天还真是待我不薄。”
看清他的脸时,孟摇光恍惚还以为他是在说他自己。
那是一张仿佛是从这凛冽晨雾与冰凉河水中提炼出来的面孔,美到极致也冷得彻骨,即便被笑意冲淡,也依旧有种居高不下的优雅贵气,就连眼角的几条细纹,都仿佛只是水墨画上浑然天成的纹理,在表露他年纪的同时,更加赋予了成熟的魅力。
孟摇光对着这张面孔怔了片刻,才礼貌微笑起来:“我没有打扰到你吗?”
男人摇了摇头,握着画笔的手稍稍摊开,做了个邀请的动作:“求之不得。”
他把旁边放画具的小凳子清理出来,孟摇光便走过去坐下了。
“能看一下你的画吗?”
“当然。”
男人把前面已经画好的一页翻过来,孟摇光其实不太懂画画,但是好看与不好看却是直观感受。至少眼前这幅水墨画,在孟摇光眼里简直就是把山下的整个澄水乡都用墨水拓印了一般,连雾气都被具象化了出来,朦胧的笼罩着所有线条清晰的房屋与人影,让整个画面显得世外桃源一般的不真实。
“虽然不懂画,但我觉得很好看。”孟摇光斟酌用词,难得有些笨拙,“感觉好像……很高级?”
男人顿时笑出声来:“你们这些外行,形容词不是好看就是高级,要不是知道我画得好,我恐怕要以为你是在损我了。”
孟摇光:……
这人怎么不太会说话的样子?
男人对她的内心吐槽浑然不觉,反而起了谈兴,放下画笔,将她打量一遍后道:“你一看就不是本地人,是从市里来的吗?”
“从鸦海来的。”
“鸦海?”男人抬了一下眉,有些惊讶,“巧了,我也是从鸦海来的。”
“你是专程过来画画的吗?”
“是啊。”男人敲了敲画板,笑容优雅,“最近几年尤爱这些偏僻地方的风景,澄水是我来过的第十二个贫民窟。”
“……我们国家没有贫民窟这种说法。”
“意思不都一样么。”男人毫不在意,眉眼间的冷淡一闪而过,转而又道:“比澄水乡更穷的地方你见过吗?”
不等孟摇光回答,他说:“我去过,在某个一线城市的郊区,要翻过好几座山才能到的地方,那里是一座山谷,景色比这里还漂亮出尘,可那里的人却不好,又穷又坏,老婆都是拐卖来的童养媳,孩子都是逼女干生下来的孽种。”
他把画纸往前翻了几页,孟摇光看到画上一个浑身伤痕衣不蔽体的少女,她坐在灰色的木门中,眼睛望着外面的蓝天,目光灰败好像一条干枯的河流。
孟摇光眼神黯了下来,她不喜欢这个话题,也不喜欢男人说起此事时冷漠的语气,淡淡道:“这么坏的地方,你揭发他们了吗?”
“揭发了。”男人冷冷淡淡给出了出人意料的答案,语气却并无自得,反而有种事不关己的冷漠,“不过那又如何?只要那里的人还没有死光,就迟早会故态复萌的。”
孟摇光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语气缓和下来:“至少能管用一段时间,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男人看了她一眼,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似在咀嚼其中深意:“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完了他轻轻一笑,不以为然,“过得好的人总是能很轻松的把这种话挂在嘴边,当然,我也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如果不是确定他的语气里没有挑衅,孟摇光几乎要以为这个人是故意想和她吵架。
怎么会有这么自我又随心所欲的人?都不是情商高低的问题,这个人是根本没把这两个字放在心上,只凭着心情说话做事,完全不在意别人的心情。
有些古怪地看了他一眼,孟摇光忍不住问:“你多少岁了?”
男人回看过来,略一挑眉,清冽的眉眼流泻出几分风流之意来:“这种问题可不止对女性来说是一种冒犯,对大龄男性来说也是。”顿了顿,他却还是道,“是可以当你叔叔的年纪。”
他收回视线,姿态冷淡而自带傲慢,一下让孟摇光捕捉到某种熟悉感。
她想起来了,她曾见过这人的,在那家法式餐厅的走廊里,彼时他西装革履,被她碰掉了眼镜,也是这般随意而傲慢的态度,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便走了。
“澄水并不是旅游区,连专业驴友都很少来这里,你是怎么知道这地方的?”男人并没有察觉到她的心不在焉,继续问道,“不会是来走亲戚的吧?”
“不。”孟摇光回过神来,“我是来工作的。”
“来这里工作?”男人似乎有些好奇,却没有探究的意思,话题一转又道,“那想必你来得比我早。”
“你什么时候到的?”
“一天前。”男人笑了笑,“我花了一天半的时间找到这个最佳角度。”
他重新拿起画笔,像拿着测量尺一样平移,由此观察着山下的水乡景色,然后又移动视线,一直移到孟摇光的脸上来。
“……还能偶遇到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做模特,这地方对我来说是个幸运地。”
“我并没有答应要给你当模特。”
孟摇光这么说着,却没有动。
画笔隔着湿润凛冽的空气测量着她的脸,他漆黑的眼睛安静地描绘着她的五官,瞳孔里覆着一层无机质的薄冰一般满是凉意,孟摇光一动不动任由他打量,直到某一刻,男人平静的瞳孔突然泛起了波澜,他个人的情绪从中破水而出,带着一点好奇与困惑地看着她。
“我怎么感觉……我在哪里见过你?”
“Cohen酒店,法国餐厅,我在洗手间外的走廊碰掉了你的眼镜。”孟摇光比了个手势,“那时的你和现在看起来很不一样,但还是能认出来。”
“原来是这样。”男人恍然大悟,却很快变得兴致缺缺,谈兴也淡了许多。
不知道为什么,孟摇光总觉得他突然变得如此冷淡的原因,是因为他以为自己是个有钱人。毕竟能进那个餐厅吃饭的人,即便是在财富如流水的鸦海市,也必定只属于上流阶层——然而她其实并不是,她只是个半吊子罢了,比起那样昂贵又吃法讲究的餐厅,她更喜欢街边巷角里开了很多年的苍蝇馆子,可能不太干净,不够体面,但却好吃,管饱。
从十七岁到现在不过才短短两年,完全不足以改变她在十多年的窘迫与贫困里形成的爱好与习惯,当然,她也并不想改。
眼前的男人已经又开始画画了,流畅而冷淡的侧脸在下着无声的逐客令,孟摇光一向会看脸色,自然不会多留,很快就告辞离开了,走之前两人还互相假惺惺的说了句“下次再见”,然而转头孟摇光就淡了笑脸。
她知道这人也并不想和自己“再见”,而她也是同样的想法。
不过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罢了,他大约把她当成了来体察民情的千金小姐,可对她来说,他又何尝不是个身在富贵叹贫穷的可笑的人呢?去了十几处贫困地,画了很多贫民窟的风景和人,就能与这些人感同身受了?
真是傲慢的城里人。
孟摇光几分玩笑几分讥诮的在心底笑了一声,从山坡上慢慢走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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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旅店的时候,陆凛尧也起了。
晨雾还未散去,他穿着一件灰色薄毛衣坐在饭厅的窗边,正在喝豆浆吃肉包,见她来了也只是懒懒一抬眼,声音里还带些睡意地问:“一大早上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