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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痒痒的,说不出的酥麻的感觉立刻传遍全身。就像是被电到了一样。
这次的时间因为过长,慕夕月的喘息连着心跳好久方才停息下来。
此刻她的一张小脸像是被血染红一样,比身上穿着的那袭红衣服还要红。
沈澜风充满磁性的温润嗓音在她耳畔悠悠响起:“要不要再来一次?”
慕夕月立刻举起自己的双手,投降地说道:“我相信、相信你。”
沈澜风微笑着勾起唇,拉住了她的手。
下山的路永远比山上更难走。
因为山路很陡峭,所以沈澜风抓着她的手很紧。
一步一步,他们俩贴在一起,阳光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两个人不说话,就这样静静地挨着,即使山路很难走,他们也觉得很惬意。
走到山下的时候,他们看到有几个小孩子在河边玩耍。
两个小男孩从河里捉起一只青蛙来吓唬身边的小女孩。
小女孩被他们吓得哇哇大叫,他们俩却开心地笑了起来。
这就是熊孩子表示喜欢一个女孩的方式呀!
慕夕月抿着嘴巴笑。
她小时候也被像是这样的方式表白过。
果然小屁孩就是不懂女孩子的心思。
第25章 我喜欢你(2)
沈澜风一直都是一个冷淡疏离的人。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
身旁围着他的女人不少,却没有一个走进他的内心。
如果那日没有在桃花林中遇到慕夕月,他想,他这一辈子或许就会这样独自一人、平淡无波地度过。
她是第一个走进他内心的人,也是唯一一个。
看着慕夕月脸上灿烂的笑容,沈澜风的一颗心不由变得十分柔软。
“唔,以后我们也生几个孩子,那样一定会很开心热闹的。”沈澜风突然道。
呃?
回忆着自己初中时被男生用拉辫子表白的慕夕月,被沈澜风突然讠兑生孩子这个话题给吓了一跳。
“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好不好?”沈澜风说。
慕夕月愣愣地看着他。
“怎么了?”
“我以为你不喜欢小孩儿。”慕夕月说。
毕竟有时候熊孩子确实挺令人讨厌的。
沈澜风突然凑到了慕夕月耳边,唇边勾起的笑容里带着一丝Y.B独家整理暧昧的气息,“和你生的,我当然喜欢。”
慕夕月被他这句话说得红了脸。
墨砚说他家王爷从来都和女人没什么交流,但听他现在说的这些话,就像一个情场高手似的,一点都不像是没有经验的人喵。
慕夕月心中的想法似乎被沈澜风看透了,沈澜风说道:“我是男人,不需要有经验。对着自己喜欢的女人,那些话自然会说出来。”
“是吗?”慕夕月眨了眨眼睛,想到沈澜风在现代,她母亲给她介绍的身份,英俊多金,说不定是在现代积累的经验呢。
“你放心,我在现代,身边是不缺女人,但却一个都没有交往过。”沈澜风道,“你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我的初恋。”
那刚刚的是他的初吻。
当然了,也是她的。
想到这里,慕夕月的心里充满说不出甜蜜。
忽然踮起脚尖来,蜻蜓点水一般吻了下沈澜风的嘴唇,然后将羞红了的脸庞埋在了他的胸膛。
沈澜风伸手轻轻地摸着慕夕月的头发。
摸啊摸,摸啊摸……
“我怎么感觉你是在摸小狗呢?”慕夕月微微抬起脸庞来看他。
“你不觉得自己更像一只小猫吗?”沈澜风唇边挂着一丝宠溺的微笑,温柔地摸着慕夕月。
慕夕月确实像一只小猫,尤其是平常那副懒散的模样。
这一天过得很愉快。
两人本以为从此之后,他们都会这样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
谁知……
昨天醉酒的沈烨早上醒来的时候,看到自己身旁躺着的女人,他愣了一愣之后,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吼道:“谁让你来本王的房间的?还不快滚!”
听到房间里的声音,一直在外面守着的云熙打开门走了进来。
翠缕颤颤巍巍地从沈烨的被窝里出来。
云熙看了她一眼,对她说:“你先出去吧。”
翠缕脸色挂着泪痕,从地上拿上自己的衣服飞快跑了出去。
看着他家王爷怒气冲冲的模样,云熙小声道:“王爷,您昨天晚上喝醉了。是翠缕照顾您的。您似乎将她当成了慕王府的夕月小姐。”
第26章 勾人魂魄(1)
沈烨揉了揉两边的太阳穴,昨晚的意识依稀有些回到了眼前,一片红,像是血一样红艳艳的颜色……
他烦躁地皱了皱眉,从床上起来穿上衣服,连早饭都没吃便出去了。
他一路往慕王府的方向而去,到了的时候却被告知慕夕月一大早便出去了。
他颓丧地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慕明朗走出来时看到他,打趣地说道:“哟,这不是九王爷嘛!一大早的就来我们王府提亲呀!嘻嘻,不过很可惜,夕月那个丫头已经决定要嫁给你七哥了!那丫头一大早便带着你七哥沈澜风到我们父母的坟墓前祭拜去了!”
他怎么会不知道呢?
慕夕月与他七哥就是在皇宫中那个亭子里相识,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事情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而一发不可收拾。
现在她居然还带他七哥去她父母坟墓前祭拜,那就意味着,她这一辈子是认定他这个人了!
沈烨眸光黯然,心里一片灰暗。
他一双手紧紧握住。他无论如何都是不会甘心的。
“说实话,比起你那个冷漠寡言的七哥来,我还是更支持你。”慕明朗在一边叹气道,“哎,可那个丫头呢,也不知道是中了邪还是着了魔,偏偏就认定了人家!”
“所以呀,沈烨,我看你还是放弃吧。”慕明朗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说起来那个丫头也没什么好的!”
沈烨一路上都阴沉着一张脸,风流俊美的面孔上布满了阴沉的气息,让他看起来多了一丝阴郁之美。
街肆上围着他看的一些花痴女人,小声地议论:“你有没有发现九王爷这个样子更美了?”
“嗯嗯。”旁边的女子不跌点头,一双眼睛泛着亮晶晶的光芒。
如果是平时有搭讪他的女人,沈烨还会停下来调笑几句。
但今天,一个女人摇摆着妖娆的风姿向他缓缓地走来时,沈烨仿若没看到,从她身旁大步掠了过去。
“哎!”那女人叹气,喃喃着道,“难道是我今天穿的衣服不够华丽吗?”
她身上穿的那件衣服,又是大花,又是蝴蝶的,华丽得简直能够闪瞎人的双眼。
“喂,那位花蝴蝶,别挡着我们欣赏九王爷的盛世美颜!”
其他爱慕沈烨的女人对站在路中央想要引起沈烨注意却被无视的那个女人喊道。
在西街上有一个号称法术高明的道士。
他可以控制人的魂魄,让被勾魂的人听从他的指挥。
这个道士因为心术不正,被一个正义的江湖侠士教训过之后,不敢明目张胆地做生意。只能在外面摆摊,卖一些跌打损伤的膏药,和没什么用的黄符。
因为没什么生意,他懒洋洋地趴在挂着条幅“神医治病,药到病除”的小摊前打着瞌睡。
“喂,”这时一个低沉的声音忽然在他耳边响起,他眼皮都不抬,懒洋洋地说道,“买药每瓶二十文,黄符一张十文。”
桌子上“砰”的一声响,他不由缓缓抬起了头,当看到那一锭黄橙橙、金灿灿的东西时,一双小眼睛不由得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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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勾人魂魄(2)
“公子,想要买点什么?是治病的药呀,还是驱除鬼怪的黄符?”贾回春眯着一双老鼠一样的黑豆小眼睛满面笑容地问道。
“听说你可以控制人的魂魄,让他听从你的命令行事?”沈烨问。
“原来是这事!”贾回春瞧着桌子上的那锭黄橙橙的东西,不由卖起了关子,“恐怕这……”
“这只是定金,如果你能帮我做到一件事,会有一箱子这样的东西送给你。”沈烨语气淡漠地道。
一箱子?!
那他一辈子都花不完了!
贾回春立刻从桌子前站了起来,对沈烨道:“公子,请跟我来。”
他住的地方离摆摊的地方并不是很远,大概十多分钟便到了。
家里乱七八糟地摆放着一些用朱砂写的各种符咒,有的甚至还没有干透,很显然是他上午刚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