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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姨,我知道的,季伯伯一家人对我很好,我知足的,我感恩他们,我会好好对他们的,不会让他们伤心。”叶夏说。
这句话说给薛姨听的同时,也牢牢地铭刻在叶夏的信念中。
这也是她重生回来的意义。
薛姨满含热泪,深感欣慰,“好孩子,你这样想很好,你母亲也会很开心的。”
对,母亲也会很开心的,毕竟母亲是真的很爱季伯伯,爱到连母亲最看重的名分都没要,脸上每天都洋溢着笑容,过得是真的很幸福,反观上一世的叶夏自己,处处都要求个名分,拼命地想要挤进上流圈子,最终获得的下场是被负心人害死。
“薛姨,我好看嘛?黑眼圈重不重?”叶夏换好运动服,走到薛姨面前转了一圈。
薛姨看着眼前的女孩儿,亭亭玉立,娇俏动人,直点头,“嗯。”
叶夏却忽然捂住嘴巴,“哦,对了,还没洗漱呢。”
噌噌地又跑去卫生间一通捣鼓,没一会儿,叶夏看着眼前水水嫩嫩的人儿,忍不住发出赞叹:“哇,年轻就是好,随便洗洗就这么水嫩。”
“咚!”
一楼的大摆钟响了,应该是六点了,不行,她要赶紧下楼。
“薛姨,我去晨跑了,待会儿来吃早餐。”叶夏边跑边说,一溜烟就消失在楼道口。
说时迟,那时快。
等叶夏赶到楼下时,刚好望见季宗跑出去的影子。
身材魁梧,健步如飞,俨然是个运动健将。
比对一下,她此时的细胳膊细腿,这要追上三哥,根本不可能,还不如她先慢跑着,一来热热身,毕竟她十五岁的体质是真的差,先缓冲一下;二来嘛,三哥向来体力好的不得了,一般都是要跑五大圈的,刚好她跑慢点可以让他追上她。
计划打定,叶夏就开始慢跑起来。
季家大别墅坐落在一片独特的老城区,这里的老城区但并不是那种密集老小区,而是经过战火年代留存下来的权贵名流家族的居住区域,这里住着的人大多非富即贵,称得上真正的富人区。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不断发展,不断开发新城区,城区土地越来越值钱,建筑也趋向高密化,而独特老城区里却是环境优美,绿化程度堪比森林的状态。
这里的豪宅基本都是独栋别墅,环湖面山,风景秀丽,去各家聚会必须开车才行,因为距离都是以公里计算的,高质量公路,路上的车也少,偶尔有也都是住在附近的人家。
十年前,附近的一座山被规划成了森林生态园,移植了大量的杉树,挖掘了人工湖泊,非常适合居住,那时这里的房价就已是天价了。
十年后,城中越来越嘈杂,生态污染也越重,便使得这一片老城区更加受人向往,此时这里的房价更是贵不可言。
季宗通常都是沿着车辆稀少的街道往公园跑去,单圈大概是十公里,五圈下来就是五十公里。在上一世,季宗就经常领着叶夏晨跑,从最开始跑下十公里都很艰难,一直到最后能平稳呼吸的跑完五十公里,把她的体质也提升了很多,整个人都健康精神了起来。
跑的这条线路,叶夏已经很清楚了,果不其然,就在她跑完半圈时,季宗跟了上来。
季宗本是和往常一样,边跑边思考,不时地还会看看风景,可今天,远远地就看见一个窈窕纤细的身影,一头长发飘逸,跑起来的姿势动人。
不知为何,他觉得身影有点眼熟,果不其然,当他追上去的时候,看见的正是小脸通红的叶夏。
“叶夏?”他叫住她,“你也来晨跑?”
叶夏看到他,假装惊讶地停了下来,轻柔地叫了声“季宗哥”。
紧接着又气喘吁吁地说:“我觉得自己体质太差,会影响学习,所以想多跑跑步,让我变得聪明点。”
季宗问:“那你跑这么慢,有用吗?”
是呀,都怪她真是体质太差了,慢跑起来都这么费劲,更别提想快一点了,她本以为在三分之二圈才会遇到三哥,没想到才半圈就碰上了,而且她还喘气都喘不匀。
反观季宗,他身上连汗都未出。
不等叶夏回答,季宗已经明白,小丫头怕是累的不轻,他也没想到,昨天才到季家,今天就开始努力向上,这股劲儿倒是难能可贵。
季宗问:“怎么不在健身房跑?”
叶夏喘着气:“吹着空调跑完跑步机,估计没跑完,我就晕了。一边欣赏风景一边跑步更舒服。”
季宗想起她刚刚左看看右看看的样子,格外的滑稽。
又抬头看看天,夏天里白昼越来越长,这会儿天还算亮。
“你跟着我跑吧。”他说完,就径直跑了出去。
“啊?”
难道?
叶夏有些惊讶,但还是慢慢跟上去。
只见季宗一边跑一边给叶夏说道:“你刚来,对这里还不熟,我带着你跑,你也不会那么累,明天你还想晨跑,我们一起。”
“可是,这样会不会耽误你晨跑?”叶夏有些心虚。
“不会,”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以后你就能跑快点了。”
她也没想到,这么容易就和三哥一起跑步了,进度也太快了吧!
而且,三哥的声音怎么那么好听,宛如大提琴一般。
上一世,她是被刚出任务回来的三哥,强拉出来跑步的,当时是傍晚,迎着夕阳晚霞,她跑得很畅快。当时,她就沉醉在三哥的声音里,觉得有个哥哥真好。
后来,他们经常一起跑步,吃饭,打羽毛球,游泳,下棋,很是开心。
直到他有了沈静这个女朋友,也越来越忙,渐渐也就不带她玩了。
再后来,他结婚了,新娘是沈静,一个让她只配仰望的女人,她就再也不敢私下去找他了。
她怕他的妻子用讨厌的眼神看她。
沈静出身名门,是真正的天之骄女,她不会浅显地表露不满,而是让人从骨子里感觉到被蔑视。
叶夏既羡慕沈静,又害怕沈静,从来没有讨厌过沈静。
似乎她从心底里觉得她没有这个资格。
第13章 家庭氛围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周围的路灯也相继关闭,天边的朝霞渐渐升起,高大的杉树,郁郁葱葱。
在夏季的清晨,来生态园晨跑的人很多。大部分人都很默契地朝同一个方向跑,只有个别人反着跑,倒也不会撞上。
前面的身影,随着脚步不断更迭倒换,起起伏伏。
肩膀宽厚有力,运动短袖被汗湿,贴在身上,勾勒出完美的肌肉线条。腰部肌肉紧致,跑动时每一块肌肉的搏动,无不道出这具身体里蕴含的力量,所到之处无不让人侧目。
叶夏已经上气不接下气,小脸都快红透了。
她二十几岁的时候,这样的速度和距离都不算什么。但她明显高估了自己十六岁时的体质。
喉咙似火烧,想咳却咳不出来。
可她想一直跟着那晨光下的人,想一直追随着他。
“还行吗?”季宗回头问,气息依然平稳,半点不喘。
叶夏感受到他的语气中有对她的关心。
可那关心还很淡,就像随意问候一般,但她也心感温暖。
毕竟他们相处的时间不过才一天,感情什么的当然淡了。
叶夏记得,在上一世里,她和三哥一起晨跑比赛,当她到了极限,再也跑不动的时候,他会笑着递水给她,开玩笑地说道:“丫头,不行啊!”
那时候的他们,感情已经很深厚了。
她很想念对她那么好的三哥。
这一世,他还能再一次,把她当亲妹妹一般宠着吗?
心思不停转动,热辣的感觉在体内翻腾,叶夏抬眼看向马路边,却见季宗好整以暇地看着她,似乎看了有一会儿了。
叶夏把头一转,心中羞赧不已。突然一咬牙,发足狂奔,开始冲刺!
她很清楚自己跑步后的脸,此刻肯定是红的像猴子的【创建和谐家园】,丑爆了,三哥以前就笑话过她一次,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季宗哂笑,迈开步子追在她身后。
小丫头,爆发力还行,就是不知道能持续多久。
结果……
呼!呼!呼!
叶夏没跑出几米,就扶着膝盖,弯着腰,痛苦的大口喘气!
不行了,感觉肺要炸了,喉咙也要裂开了!
季宗扶额。
这体质,真是不一般的差啊。
看这细胳膊细腿的,想把身板要练出来,怕是要苦费一番功夫。
不过,那腿……还挺直的。
这腰……似乎也太细了。
总之,这孩子身体瘦弱,身板太单薄了,就是小女生,太瘦了也不好!
季宗并不喜欢那种瘦成白骨精的女人,他从小接受军人教育,也多是接触威武霸气的军人,也看多了阳光健康的美,女人不能太白,会失了气色,不能太瘦,会失了健康,他虽好细腰,纤盈一握的感觉,但首先得要健康才行。
幸好以后就住在季家,好好调理,多多锻炼,总能变健康了。
只是小丫头那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实在好笑,忍不住打趣道:“丫头,不行啊!”
本来已经喘的差不多了的女孩,忽然转头,一颗晶莹划落。
她忽然剧烈的咳嗽起来,咳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季宗一脸无奈。
抽出腰包里的水瓶递给她:“喝口水缓缓。”
叶夏慌乱中接过,喝了一口,又被呛到……
“……”
季宅,餐厅。
桌上四人正安静地吃着早餐。
“昨晚睡得好吗?”季震问道。
“挺好的,”叶夏回道,“就是昨晚有些兴奋,直到1点才睡着。”
说完,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昨晚却是兴奋的不行,不过晚睡是因为逛购物平台忘记了时间,看来,女孩子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喜欢买买买。
“哈哈,”季震又问道。“喜欢跑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