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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独家】活该-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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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之甚深的却知道,他生来傲岸,喜好独处,朋友虽多,却无人能接近他内心。

      其实他是什么样子,他自己也未必知晓。

      只是天生寡情,不爱这世间的纷纷扰扰,总想着去哪个道观清清静静过一生的好,直到那日在夜场遇见她,才猛然觉悟,原来他也是有情的,六根并不清净。

      他还记得,那是个华丽又聒噪的夜晚。

      会所富丽堂皇,热闹非凡,为了庆祝周年纪念,老板特地请了一位当红歌星压阵。

      那歌星是个极美的女人,身着闪闪亮亮的银色吊带裙,胸开得很低,隐约露出事业线,蓬松的头发用一只蓝蝴蝶夹住,妩媚又神秘,吸引了全场男性的目光。

      只有龙岩,他的关注点穿过女星柔滑的香肩,落在她背后唱demo的女孩身上。

      那女孩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二十来岁,披肩长发,四肢修长,肤色红润,穿一件浅黄色格子衬衫,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脚上是最老式的回力球鞋。

      她之所以吸引他,不是因为她好看,恰好是因为她太不起眼。

      在这种姹紫嫣红的场合,她不施粉黛,素面朝天,仿佛刻意将自己隐藏在繁华的角落,这点和他颇为相似。

      他也是这么个人,不喜闹热,却又置身闹热,因着含了金汤匙出生的身份,永远摆脱不掉别人的关注与奉承,于是他乐意将自己隐藏起来,藏到最远的地方,做个隐士,以最安静的视角去看这滚滚红尘。

      有生之年,他从没想过爱情这回事,因为像他这样的人,要触心弦太难。

      中学时代,曾有不少女孩主动向他示爱,而他无动于衷,伤了不少芳心。

      他也没为任何女孩动过心,少年维特那种烦恼他从未有过,他的青春期是没有萌动的青春期,说来有点荒凉。

      母亲一度怀疑他的性取向,但他告诉她,他至今也没碰到让他动心的同性,母亲遂放下心来。

      他其实也一度觉得自己的人生有点苍白,为什么他就是对人提不起那股兴致呢,但在看到她的一刹那,苍白突然就被浅黄点亮,像是阳光的色彩,甚至有点炫目。

      自此以后,他锁定了她,每晚必来捧她场。

      若哪天她没出现在台上,他便觉得惆怅,甚至有些焦躁。

      但他也没想过主动去认识她,就这么隔着一段距离看她。

      每当他被俗务搞缠得头痛时,她的目光就像一潭汪汪的泉,清凉着他的视线,抚慰他的心绪,让他多日以来的烦闷有一种自然的舒展。

      当然,这些她都不知道,因为,她从没看过他一眼。

      如果她那天没有被人调戏,也许他永远不会靠近她。

      夜场的丑陋在于,它是一个不守规矩的地方,在这里,女性是绝对的弱者,没人会相信这样的地方能有什么良家妇女,但显然,他们都错了。

      她,一个守规矩的女人,靠一把吉他,一副嗓子供养自己,但偏偏有人要干扰这种简单的行事,挑衅她的准则。

      当看到粗鲁的男人将手放在她清秀的面颊上,甚至搭在她瘦弱的肩膀上时,他怒了。

      而他的愤怒是无声的。

      场子老板亲自料理这事儿,当场给了那挑事的一耳刮子,龙岩觉得不够,又有人自告奋勇废了那人一条手,警告他带着他的团团伙伙,有多远滚多远。

      因着这件事,她对这里产生了恐惧,被动失业了。

      对她来说,这是一件糟糕的事。可对龙岩来说,却是再天时地利人和不过。

      他主动找到她,问她愿不愿意去银河驻唱。

      银河是一间高档酒吧,地点靠近金融驻地,出入皆是有品位有风度的都市精英,她不会再遭遇这样的恶心事,但她觉得自己没那个本事讨那些精英喜欢,毕竟她水平有限,别说什么法语西班牙语,就是英语歌她会的也不多,那些精英个个留洋回来,未必买她一个土妞的账。

      他当时就笑了,说精英们可没那么矫情,走在楼里是安迪丽萨,回了老家谁知道是翠花还是二丫。

      她当时就被他给逗笑了,欣然同意了他的邀请,他瞬间乐开了花,说他特别喜欢她唱《楼下那个女人》,有种特别的忧郁气质。

      她却扑哧笑了,说有人说她唱那歌像拉二胡的阿炳。

      他笑着说,阿炳多伟大,落寞的灵魂,瘦弱的身躯,演奏出世间最纯净的旋律,连小泽征尔都在听到他的二胡曲后感动得跪地痛哭,阿炳的音乐是一种宗教。

      她仿佛遇见知音,与他聊了不少音乐话题。

      天知道那次搭讪,他调整了多少次呼吸,也许他是真的爱上她了吧,不然何以解释,当晚的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第二天,他抛却建筑师身份,摇身一变成了酒吧经理,让酒吧老板林佩惊掉了下巴,甚至夸张的伸手去摸他的额头,以确定他体温正常,无发烧症状。

      从此,他能在最近的距离听她唱歌,注视她的每一个表情。

      实际上,她唱歌也算不上多么出色,她的声音属于比较干净的那一种,带点微微的沙哑,歌声进入他的耳朵,像是夜莺在啼,他比谁都痴迷。

      她有时候唱完歌,会在吧台喝一杯,他的视线总是不经意地落在她清秀的面庞,高跷的鼻子上,谨慎的流连,生怕她发现什么。

      他也常在她每天必经的那条林荫道上与她不期而遇,骗她只是巧合顺路而已,她傻傻的从不质疑。

      那一段路有他最美好的记忆,每当晴天,他总是透过树叶零星缝隙洒下的点点日光,凝望她的眼睛,总觉得里头盛满星光,晃得他眼晕。

      也许,暗恋是这世上最熬人的一种情感。

      最初,它像一杯绿茶,淡淡的,有股若有似无的清香,倒不至于让人沉醉。

      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可能变成一杯酒,越来越烈,以至于让人沉溺。

      一开始,他只要每天看到她就好,他能睡得很安稳。

      可不知从哪一天起,他已经不满足于这种旁观,他心生邪念,他想彻底占有她,将她永远禁锢在身边,日夜相对。

      但他是个含蓄的人,对于捅破窗户纸这种事不是特别擅长,好不容易才选定了三十岁生日那天,鼓起勇气跟她告白。

      那是一场毫无准备的仗,他根本就不了解她,他不知道她的喜好,也不知道她的想法,仅仅知道她从哪里来,住在哪里这种最表面的东西。

      所以,他的告白以收到一张好人卡告终。

      在他三十年的生命里,从未尝试过失败的滋味,再难的东西于他而言也不过唾手而已,偏偏第一次对人付出热烈的情感,败得简易直白。

      讲真,他相当相当受挫,也再难鼓起第二次勇气。

      是林佩看出了他的心事,问他何以闷闷不乐。

      他原本打死不说,但拗不过林佩的死缠烂打,告诉了他原因。

      没想林佩哈哈大笑,说被拒是因为他撒了谎,没告诉人家他的真实底细,人家想钓金龟婿,不愿采个打工仔。

      他不认同林佩这个说法,他知道她不是那种贪慕虚荣的人,可到底为什么她会那样干脆的拒绝他,甚至不说考虑考虑这样的客套话。

      很快,他就有了答案。

      原来,她心里早就住进了别人,而且令他极其郁闷的是,那个别人竟然是个有妇之夫。

      他觉得自己输得太惨了,竟然输给如此不堪的一段感情。

      他尝试提醒她悬崖勒马,可她不听,与那人陷入昏天黑地的恋爱中。

      天知道他分分秒秒受着怎样的煎熬,后来实在受不了,便选择一走了之,企图逃到西西里去,用海滩阳光忘记她,忘记这段差点把他烧成灰的单相思。

      光阴如梭,他以为时间可以削弱一切,但很快就发现,在这件事上,在他这个人身上,时间毫无作用,距离只让他的思念与日俱增,他觉得自己想她快想疯了。

      表妹朱丽叶说他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别人的感情看着热闹,却远没他来得浓烈,他一个人都快把自己烧化了,偏偏他心仪那个人什么都不知道,简直是世上最倒霉的人。

      可不是吗,每个人的一生都应该有一次燃烧全身能量,在某个刹那发热发亮,就算葬身火海也在所不惜的恋爱,如此才算真正年轻过狂热过,不枉此生。

      他说她喜欢别人,心里没有给他留位置。

      朱丽叶恨铁不成钢,说他做得远远不够,他应该去找她,只要她还没结婚,他便有追求她的权利。他是龙岩,他凭什么要输给那个有妇之夫,凭什么让她在一段无望的感情中挥霍青春。

      于是,他决定回去找她,巧合就在这当儿发生了。他在岛上遇见了她。

      她一个人,穿着当地的花布长裙和人字拖,却意外的清新动人,当然情人眼里出西施,无论真实的她什么样,在他眼里她就是绝世美女。

      那天也许是他有生以来最幸福的一天,从日出到日落,她都和他在一起,听他说西西里的美丽传说,跟她去朋友的葡萄酒庄品酒,跟他到海边吹风烤海鲜。

      日子从未那样舒坦过,那一刻他就决定,无论她最后和谁在一起,他都要参与这场竞争,像朱丽叶说的,为自己的幸福搏一搏。

      然而事情的走向大大出乎意料,他本以为有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对手是在她心里住了二十几年的人,却没想到,战争还未开始,他似乎就已经胜利。

      是的,她跟那人分手了。

      很彻底的那种,并不是情人之间的闹别扭。

      她很伤心,她把自己封闭起来,这让他有同样的情绪,就像歌里唱的,爱我的人对我痴心不悔,我却为我爱的人甘心一生伤悲……

      然而世事难测,比“爱不得”更残酷的是“爱将逝”。

      她病了,病得很重。

      他不懂,她不过二十五岁,花一样的年纪,怎么说枯萎就枯萎。

      他找了全城最好的专家为她诊断,专家十分无奈的告诉他,她恐怕活不过这个冬季。

      那时正值秋天,每一片落叶都在渲染伤感。他的心在那一瞬被抽离,他不相信医生的话,把她的资料发给了谢医生,谢医生是这方面的权威,世界级的大拿,颇受信赖。

      但很遗憾,谢医生的判断与国内专家出奇一致,都认为她病入膏肓,命不久矣。

      他迷茫极了,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会面对如此棘手的事情。

      世间残酷千千万万,唯有这种让人度日如年,一日胜过一日的煎熬,看着心爱之人渐渐枯萎凋零散落尘土,这种痛楚如何承载?

      “你且放松,态度自然一些,别让她起疑,安心陪她度过最后的日子。”

      他记得,医生是这么安慰他的,似乎还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一刻,他感到自己一米八的身躯几乎承担不起那点压力,仿佛千钧重量。

      他回到她身边,告诉她只是一点小毛病,没什么大不了。

      显然她是不信的,她落了许多头发,那不是正常现象,她又不笨,她隐约猜到了结果,却也没多说。

      不好的话题点到即可。

      她许多天没好好吃东西了,他想带她去曦宴,那家餐厅的粤菜掌勺曾在都灵米其林,他们很熟,他做的粥别具一格,送粥小菜也十分别致,他想带她去尝尝。

      没想到会在路上碰见那个有妇之夫。

      虽然他不知道那人具体做了些什么伤她的事情,但那人让她伤心了,就该死。

      那是他回国这么多年来,动过最大的一次干戈,把那人揍了个半死,说真的,他当时特别想杀了他,不止因为他欺负她,更因为他自己的悲伤无处释放。

      他不懂,为什么老天要夺其所爱,让他的希望随着她的生命凋谢而泯灭。

      那段不长不短的路,他背着她,走得很慢很慢,仿佛这样就能延长时间,逃避厄运一般。

      在路尽头,他让她跟他回都灵去,那儿有更好的条件,可以让她的生命得到哪怕多一天的延续。

      她不同意,说想回家。

      其实他也挺想跟她回去瞧一瞧,看看大西北的壮美,看看是怎样的土地孕育了如此多情又可爱的姑娘。

      但他们都没时间了,他一天也不想放开她,他想牵着她的手,带她去见他的家人,见他最敬爱的爷爷。

      他相信,他的家人会接纳她,善待她。

      最后,他如愿了。

      她跟他回了都灵,他们去看教堂,去看剧院,去看那些拍过电影的纪念地,去大学,去图书馆,去音乐厅,用最短的时间去感受这个世界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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