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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亲爱的丝黛拉,你傻站在门口干什么?噢,我知道了,你又忘了带钥匙。”
“嘻嘻,妈咪好笨。”
身后传来一大一小两道揶揄的笑声,丝黛拉惊喜的回头,就见她的丈夫兰斯带着儿子乔治站在庭院门口,手上还提着各色购物袋,显然是刚从超市采购回来。
再帅也是个混球
兰斯掏出钥匙开门,丝黛拉连忙接过他手中的购物袋,又牵起乔治的小手,一家三口进了门。
晚饭很快煮好,餐桌上,兰斯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起身去接。
回来后,他一脸愤怒:“丝黛拉,我刚才听美术馆的员工说,今天有个黑发黑眼,身材高大,长得像亚洲电影明星一样帅的流氓骚扰你,是真的吗?”
“你一定要加这么多前缀吗?”
丝黛拉翻着白眼吐槽,“我看你是老毛病又犯了,一听说有帅哥就浑身鸡冻,可他再帅也是个混球,而且是个脑子不好的混球,轻易就能被几个【创建和谐家园】耍得团团转,光一张脸好看有什么用?”
兰斯咦道:“怎么听你口气,好像跟他很熟似的?”
丝黛拉拿着刀叉的手一顿。
哼,当然熟了,毕竟十五年前就认识了。
现在的丝黛拉,正是当年的江眠月。
五年前,她孤身来到欧洲,当一个走走停停的流浪画家,在梵蒂冈落脚时,遇到了Eden美术馆的主人兰斯,一个棕发碧眼的欧洲男人。
兰斯看到她给路人画的肖像,对她的才华大加赞叹,认为她的作品只流传在街头巷尾太埋没了,便全力支持她,为她办了画展,没想到一炮而红,让她成为新锐女画家。
而右手的残疾,来自东方的身份,不为人知的过往,更为她的传奇增添了几分励志和神秘。
渐渐的,她越来越红,开办的画展越来越多,作品遍布欧洲各个美术馆。
找她合作的人甚至不再局限于艺术界,连各大时装厂商也纷纷找上门来,争抢着要和她共同设计联名款服饰。
如今,她的艺名Stellar,在欧洲文艺界已是无人不晓。
一年前,她事业正当红的时候,兰斯身上却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
他相恋多年的男友维利去世了。
没错,兰斯是个男同,天生只对美男感兴趣。
维利一家都有严重的家族遗传病,父母很早就去世,他这一死,整个家族便只剩下一个六岁的幼弟乔治。
兰斯怜惜乔治孤苦无依,念着和维利多年的感情,想收养他。
但当地法律对收养的门槛很高,要求收养人至少得有个家庭,兰斯一个单身汉,自然不符合收养条件,无情的被拒了。
为了报答兰斯的知遇之恩,丝黛拉嫁给了他,同他形婚,一起收养了乔治,两人表面上是夫妻,私底下却以朋友相称。
一家三口,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和爱情,却神奇的组合在一起,相处融洽,生活平静而温馨。
兰斯是个绅士,除了爱情给不了丝黛拉之外,给了她一个妻子应有的全部尊重和体面。
也许是上天注定的缘分,乔治这孩子的眉眼,竟有几分肖似整容后的丝黛拉,而且他的祖上是欧亚混血,所以他也遗传了亚洲人的黑眼睛。
更巧的是,他头发的颜色也恰好跟兰斯一样,都是棕色。
一个棕发黑眼的混血儿,任谁看了,都会误以为这是他们的亲生孩子。
对于如今的丝黛拉来说,她事业有成,家人在侧,属于江眠月这个名字的爱恨纠葛,都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若非今天叶景城的突然出现,她的生活会一直平静而幸福下去。
可现在他来了,还隐隐认出了她,虽然她没承认,但她知道这个男人不会轻易罢休,迟早会再来找她。
她不得不开始烦恼,后面这段时间,是不是得暂停工作,出去躲一下?
……
叶景城连夜坐飞机回国。
第一件事,就是让手下调查丝黛拉的过往。
第二件事,就是把叶思央的毛囊和江眠月的骨灰拿去化验。
没多久,调查结果就呈到了他手上。
丝黛拉,中文名江星灿,32岁,华裔,五年前出国,在欧洲当流浪画家,四年前定居梵蒂冈,同年办画展,一夜成名。
之后以艺名Stellar行走欧洲艺术界,频频跨界与服装厂商合作推出联名款,是时装周的常客。
一年前与当初挖掘她的Eden美术馆馆长兰斯结婚,两人共同抚育了一个孩子。
叶景城皱眉问:“怎么只有出国以后的事,她的过往呢?”
手下尴尬的道:“这,还没查到,江星灿这个名字的过往,在国内一片空白,仿佛被人抹去了一样。”
被人抹去……
叶景城蓦地想到什么,沉声道:“去查查牧遥,看五年前他有没有送过什么人出国。”
她光芒万丈
这件事不难查到,很快手下就回报:“叶先生,查到了,太太去世之后第三个月,牧警官送了一个远房亲戚出国,可据我们追查,他那个远房亲戚早死了。”
五年前,关于车祸案的一切都尘埃落定后,叶景城就命人把江眠月的牌位供奉上了叶家祠堂,以她丈夫的身份自居,将她视作自己亡妻,让庄园上下都称她为叶太太。
与此同时,化验结果也送来了。
DNA报告上显示,从江眠月骨灰中提出的细胞质,与叶思央的毛囊化验后,鉴定两者为非亲生关系。
也就是说,骨灰坛里的那个,根本就不是江眠月。
三重铁证摆着,叶景城这下几乎能够百分百肯定,江眠月没有死了。
他二话不说,立即准备动身前去找牧遥算账。
却没想到,牧遥竟已自己送上门来了,带了大包小包的礼物,要看望叶思央。
“他来得正好!”
叶景城冷笑一声,活动了一下筋骨,便起身去迎接。
庄园大门前,牧遥一脸微笑的想着等下见到叶思央要如何逗弄她,哪知门刚打开,脸上就挨了一拳,疼得他眼冒金星,差点摔倒。
“喂,姓叶的你发什么疯?小心我判你【创建和谐家园】,让你再吃几年牢饭!”
叶景城皮笑肉不笑:“行啊,不如这次判我个流放,把我远远发配欧罗巴,送我和江眠月团聚呗!”
牧遥一愣:“你都知道了?”
叶景城嘲讽的道:“想不到吧,五年前你煞费苦心把我和她分开,结果五年后一幅画,又让我和她相遇了,这就叫做缘分天注定。”
牧遥反唇相讥:“瞧你这话说的,搞得我好像是王母,要棒打你们这对牛郎织女似的。我告诉你,你俩顶多是嫦娥后羿,她要奔月甩了你,而我就是那颗仙丹,助她梦想成真而已。”
叶景城懒得跟他耍嘴皮子威风:“我问你,她在国外结婚了的事,你知不知道?”
牧遥淡定的点头:“知道啊,怎么了?”
这五年来,他一直跟江眠月保持着联系,她有大大小小的事都会跟他说。
这下叶景城不解了,像看神经病一样看他:“你知道?那你还不阻止?你不是喜欢她吗,她跟别人结婚,你都不嫉妒?”
牧遥瞪大眼睛:“我喜欢她?我怎么不知道?我和她是纯洁的校园友谊,无关半点男女之情,你可别瞎说,败我名声。”
他惊诧的神情不似作伪,叶景城不由迷惑了。
难道,真的是他想岔了,这家伙这么无私的帮助江眠月,不是因为爱恋,只是单纯的因为他是一个热血圣父?
敢情,他白白把他当成了五年的假想敌!
叶景城顿时一阵懊恼无语,再没有找牧遥麻烦的兴致,直接让佣人把他关在门外,兀自转身回庄园,让手下给他准备出国事宜。
这一次,他要做好万全准备,务必求得江眠月的原谅,哪怕三跪九叩,也要将她请回来。
而且,还要带上他的神助攻,叶思央!
……
一周后,准备得万事妥当的叶景城,带着叶思央和几名手下出了国,但到了梵蒂冈才知,江眠月已经去了巴黎,据说是要参加一个时装周。
叶思央坐了大半天飞机,小脸有些疲惫,叶景城怕她继续奔波会受不住,便将她留在梵蒂冈,让手下照料她,自己独自飞去了法国。
时装周需要邀请,但这难不倒叶景城,他轻而易举便弄到了邀请函,坐进了看秀的宾客里,而且还是头排。
这场大秀是在卢浮宫举行,名字也很特别,叫“卢浮宫在逃名画”。
随着悠扬轻缓的女声吟唱响起,T台尽头翩翩走来一队模特,衣香鬓影,摇曳多姿。
她们身上穿着的与其说是衣裳,不如说是一张张画布,被画家放肆的挥洒泼墨,线条不拘一格,色彩明艳大胆,极富视觉冲击力。
最奇妙的是,她们每个人都顶着一副巨大的画框出场,从头顶到脚下,整个人都被装在画框里,纤细的胳膊扶着画框两侧,踏着优雅的步子缓缓行来,如同从古典油画里走出的贵族女郎。
一眼望去,仿佛卢浮宫里的名画集体成了精,于十二点钟声响起的午夜齐齐出逃,在T台上演一幕华美瑰丽的梦境。
这场视觉盛宴,令看台下的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忘记了言语。
终于,秀场谢幕,一身希腊女神式长裙的丝黛拉,在设计师的携手下,双双登场致辞,言笑晏晏,妙语连珠。
台下的叶景城,遥望着她光芒万丈,自信飞扬的样子,目不转睛。
这就是江眠月本初的模样吗?
如果不是因为那场车祸,她应该早就绽放光华了,而不是白白蹉跎了十几载。
这一刻,他几乎有些怀疑,来的这一趟是不是个错误?
或许,他应该从她的世界里消失,再也别来打扰她的生活。
我爱了你十五年
然而随着大秀的结束,许多人起身去采访和要签名,叶景城被周围的人群裹挟着,身不由己的来到了后台。
看到他,丝黛拉一愣,随即板起脸,用英语怒斥:“又是你,居然跟踪我到巴黎来了,真是阴魂不散!”
说着就要喊保安把他请出去。
叶景城贪恋的望着她的眉眼,用中文道:“别装了,月月,我知道是你,牧遥全都交待了。”
丝黛拉僵了僵,随即不再伪装,冷笑道:“是我又怎样?你这么执着揪出我的身份,莫非是还想报复我?害死你哥的真凶,我以为你应该已经很清楚了。”
她语气一转,作恍然大悟状,“哦,差点忘了,仔细算来,当年叶倾年的车祸总共有四重原因,一是他飙车,二是阿建肇事,三是白幼如弄坏刹车,四是我抢方向盘,所以我还是要负四分之一的责任,难怪你紧追不舍,这一回,你打算怎么报复我,嗯?”
面对她嘲弄的目光,叶景城心中万分难受,苦涩道:“月月,对不起,我知道错怪了你,我这次来,是为了向你赎罪……”
“别叫我月月!”
丝黛拉猛地打断他,眉宇间满是厌恶,“我讨厌那个名字,它会让我想起一些恶心的回忆。我现在的名字,叫做江星灿,英文名丝黛拉,请称呼我一声丝黛拉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