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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黎小麦再回拨的时候,得,占线了。
看昨天林肯离开那架势,好像要和她老死不相往来似的,才一天就给自己打电话,这不科学啊!
更不科学的是,之后再拨几次,林肯的电话都没打通,而全体师生举行军训告别仪式的时候,也没在队列里看到他。
之后黎小麦也顾不上这茬了,因为告别仪式结束之后新生们就要返校了,教官整队【创建和谐家园】,向他们行军礼,目送学生们离开。
不管之前插科打诨也好,咬牙切齿也好,真到了分别的时候,大家的心情都有些沉重和不舍,人非草木,将近三个星期的朝夕相处,还是让这群年轻人之间产生了离别之情。
阳光下的洗礼,青春的汗水,大学开始的第一课,对每个人来说都将会是难忘的回忆,回忆里这些人、这些事有的浓墨重彩,有的只是点缀,随着时光的流逝会被修改,淡化或美化甚至部分遗忘,但此刻它就那么鲜活地、真实地立在那里,主宰着你的情绪。
载着学生的大巴车一辆接着一辆陆续开出军训基地,教官们组成的方队在窗外慢慢远去,等车开出大门,一个转弯,便彻底瞧不见了。
同学们过于年轻,还没有适应人和人之间的缘分聚散,心情都有些低落,车上的气氛远不如来的时候轻松愉快。
黎小麦也是,和王童几个人都各自安静地坐在位置上,不想讲话,就在这种惆怅中回到学校。
然而等回到宿舍,大家痛快洗了澡,点了顿豪华版外卖吃完躺在床上,就着洗衣机转动的声音一边吃零食一边看美剧,早先那点惆怅不舍便被抛到九霄云外了——跟军营里苦行僧一样的生活相比,还是校园里更舒适啊,教官什么的……还是彼此遥遥道一声珍重吧!
军训结束之后并没有马上开始上课,开完班会,领完课本,办理好各种选课手续,国庆长假便到了,家在本地的学生比如王童,就包袱款款准备回家了,还盛情邀请黎小麦去她家做客。
“我妈做饭贼好吃,并且特别喜欢吃货,就你的食量和吃相,你们肯定一见如故,她能当场认你当干闺女。”王童信誓旦旦地保证。
说得黎小麦相当动心,国庆假期长达七天,管冰有亲戚在首都,被邀请过去度假,冯佳玉有同学来京,准备一起出去玩。
只有她还没来得及做安排,在回家一趟看看外公外婆和去王童家吃吃喝喝之间来回摇摆。
然而上天并没有让她犹豫太久,黎小麦这边刚把积攒多日的衣服都洗完晾在阳台上,手机里便宜叔叔就打来电话。
“小麦军训完了吧?我让司机过去接你回家,你现在下楼,家里什么都有,随便带点贴身衣物就可以。”李念南还是一贯的强势作风。
黎小麦很想摔电话,这便宜叔叔和林坏水一样,你有事的时候永远联系不上,没事的时候就窜出来给你添麻烦。
但心里有太多疑问没解开,现在林肯又联系不上,她也想赶紧把李家这些事弄清楚,几番考虑,还是拒绝了王童的邀约,收拾东西奔赴鸿门宴——还可能不止一场,让她带衣服,这应该是留宿的意思吧。
黎小麦长这么大就没学会过“怕”,就算这些便宜亲戚不熟悉吧,也不觉得他们能拿她怎样,去就去,在哪儿蹭饭不是蹭啊,她对李家和疑似为林坏水青梅竹马的李安妮,还真有点好奇,更好奇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本着大无畏的精神,黎小麦忍痛拒绝了王童,抓了个背包随便装两身衣服,下了楼。
穿着制服戴着白手套的司机,规规矩矩将一辆劳斯莱斯停在路边,人站在外面等着给她开门,一身运动服,背着双肩包,梳着马尾辫的黎小麦,和这车这司机组合起来都有些违和,一出现就引起了路人的侧目。
“黎小麦?”黎小麦扭头一看,居然还碰到了熟人,只见陆茹叶和李美琪一人捧了一杯奶茶,正好路过。
她们看看车,再看看黎小麦,显得很意外,陆茹叶忍不住开口问:“小麦你家不是外地的吗?”
黎小麦闻言便暂缓上车,点点头回到:“是啊。”见二人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马上反应过来解释:“有亲戚在本地,请我去做客。”
和二人告别上车后,五十多岁的司机大叔,一边开车一边带着善意的笑容从后视镜看向黎小麦:“小麦小姐可不是亲戚,你是正经的李家大小姐。”说完还感叹:“一晃京辉少爷去南边二十多年了,不过小麦小姐和他长得真像。”
司机大叔竟然是认识爸爸的,年近五十的老爸居然还是什么“少爷”,黎小麦瞬间有种穿越时空的感觉,也来了谈兴,兴致勃勃地问道:“叔叔您贵姓,和我爸爸熟吗?他年轻的时候什么样子啊,听说他也在A大读过书,后来中途退学了,您知道为什么吗?”
司机被她一连串的话问得愣了愣,先回答了最简单的“我姓刘,小麦小姐叫我老刘就可以。”
缓了片刻才斟酌着回答下面的。
“京辉少爷从小在南方长大,十多岁的时候前面夫人去世,他被老爷子接回来,那时候我就给老爷子开车了,所以见过他,但他回到首都后就读高中住校了,我和他接触的不多,只知道京辉少爷读书很厉害,连跳好几级,十五岁就上了A大,林董事长比他大几岁,但两人是高中同学,只不过林董读了经济,京辉少爷学的物理,后来也不能说是退学,而是跟着导师钱老去南方基地做研究,至于再后来发生什么,我就不大清楚了。”
“钱老?”黎小麦有些惊讶“是我知道的那个钱老吗?”
老刘笑了:“应该是的,就是物理学界最出名的那个。”
好吧,黎小麦有点蔫儿了,爸爸可比她厉害多了,人家是钱老的【创建和谐家园】,钱老可是上个世纪国内物理学界第一人,现在物理学院的大楼前还矗立着他的铜像。
就现在物理学院牛哄哄的邢季礼副院长,在钱老的时代都还只是个实验室打杂的。
老爹也真是的,这么好的资源不充分利用,天天躲在深山挖石头,就算能把挖的石头变得贵比黄金,也不如当钱老的【创建和谐家园】风光啊!
自己不求上进也就罢了,也不支持她发愤图强,她想来A大读书都推三阻四,要不是她坚持,现在可能就去省大随便学个什么万金油专业当二世祖了,就和林肯那帮纨绔小弟一样,招猫逗狗,为非作歹,欺男霸女……
想的有点多,黎小麦赶紧收回发散的思维,继续和刘大叔打听:“刘叔叔,李安妮是李叔叔的女儿吗?她是不是林肯的女朋友?”
本来是想用“套取”这个词的,可是不好意思,黎小麦从小到大都没学会迂回说话,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卖蠢了,直接问了出来。
好在或许是年龄足够大,见得足够多,刘叔并不介意的样子,仍然很和蔼地回答她的问题“安妮小姐是李总的长女,和小麦小姐差不多大,听老爷子说,应该是安妮小姐小几个月,算是小麦小姐的堂妹,她和林肯少爷一起长大,不过林少爷性子比较独,不怎么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所以两人相处的也不多。”
听着刘叔的话,黎小麦总觉得他在刻意强调什么,不过不用他强调,黎小麦也能想象,以林肯那货的作风,会有女孩子愿意和他玩才见鬼。
欺负她这种孤身离家在外的也就罢了,李安妮有父母爷爷在身边撑腰,才不会惯着他!
这种感觉在见到李安妮本人时就更加强烈。
那是一个看起来娇艳明丽的女孩子,比黎小麦略矮,165的样子,不同于黎小麦略圆润的鹅蛋脸,女孩是瓜子脸,一字眉,大眼睛,白皮肤,有点像现在流行的网红长相,但眉梢眼角又多了丝顾盼生辉和傲气从容,很漂亮,且一看就很娇贵,不是好惹的主儿。
女孩身着奶白色蕾丝小裙子,裸色高跟鞋,身上宝光闪闪,从头发丝到手指甲都精致到一丝不苟。
黎小麦和司机刘叔进门的时候,女孩正从旋转楼梯上往下走,一眼看到黎小麦,女孩停住脚步,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才扭头冲身后喊道“妈你快下楼,顶缸的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flag不能随便立,临时加了活,不仅没能及早更新,字数还比预期的少,呜呜,明天继续努力。
注:李安妮不是反派女配,作者菌不喜欢姐妹抢男人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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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小麦停住脚步, 看着面前的女孩, 眉毛高高扬起,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女孩身后又走出一个女人, 女人身姿轻盈, 面目姣好,是那种看不出年龄的贵妇范儿,但既然眼前的女孩喊她喊妈, 实际上肯定年轻不到哪儿去了。
应该就是李念南的老婆和女儿了。
只见那女人先是嗔了女孩一眼:“安妮别胡说,这是你姐姐。”
接着便越过李安妮下楼,一边走一边露出友善的笑容招呼黎小麦:“小麦是吧, 我是你婶婶, 早就听你叔叔说起过你,没想到长这么俊,你叔叔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今晚我们一起去爷爷那里,你从学校赶过来累了吧?快坐下来休息一下。”说完便有穿着制服的女佣过来招呼黎小麦落座,端上茶水果盘招呼她。
等落座后,又拉着黎小麦的手感叹:“我和你叔叔早就想把你接回家里住, 谁知道你们刚报到就被关起来军训, A大的军训可是有名的辛苦, 在家这几天我让香嫂多做点好吃的给你补补。”
接着便又介绍李安妮:“这是你妹妹安妮,还有个弟弟家骏从学校直接去老宅了,晚上就能见到。”
伸手不打笑脸人, 黎小麦过来是探听消息的,不是来掐架的,既然李念南的老婆这么客气,她本来没有打算跟李安妮计较,然而李安妮却不是一个甘心被忽视的人,终于等她妈妈的寒暄和关心告一段落,立刻接过话来问黎小麦:“不是说你去军训了吗?怎么还没晒黑,还这么白?”
黎小麦看了她一眼,笑了笑没理她,而是转过头来问吴丝丝,也就是李念南的老婆:“阿姨,顶缸是什么意思啊?”
吴丝丝脸上僵硬了片刻,不着痕迹地给了自己女儿一个警告的眼神,对黎小麦带些歉意,十分真诚地道:“你妹妹被我和你叔叔宠坏了,不懂事,小麦不要跟她一般见识。”
黎小麦笑着摇头:“哪有,我妈也说我被她宠坏了,说不定比安妮妹妹更不懂事,如果有什么说错了做错了,阿姨和叔叔也不要跟我计较,不然她和爸爸说不定要大老远赶过来替我道歉。”
吴丝丝闻言脸上的笑容再次滞了滞,看向黎小麦的眼神就增加了一些沉思和审视,黎小麦迎着她的目光,不躲不闪,依然是一片天真赤诚:“所以,阿姨还没告诉我顶缸什么意思呢?”
“噗嗤”一声,倒是李安妮又笑了出来,无视她妈妈的阻止和警告,笑嘻嘻地看着黎小麦道:“顶缸就是有一件事我做不成,看你力气大,要把重任交给你。”
黎小麦也笑着道:“原来是这样,不过我力气虽然是不小,顶着一口大缸的事却挺无趣的,不见得喜欢做呢。”
吴丝丝脸上再也无法维持平静,拉了女儿一把:“好了,第一次见你姐姐,胡说八道什么。”接着又向黎小麦道:“别听你妹妹这些不着调的话,她就是个傻的,我们都是一家人,以后相处的机会多了,慢慢会互相了解的。”
正在这时,门外传出停车的声音,不多时,李念南进了屋,看见黎小麦后脸上严肃的表情一松,露出个微笑:“小麦过来了,军训辛不辛苦?”
黎小麦点点头:“还好。”说话间,李念南已经到了近前,将随身的包和外衣交给迎上来的佣人放好,坐在黎小麦对面,上下打量了她一眼,转头跟自己老婆说:“带小麦上楼换身衣服。”
吴丝丝点头:“刚要去呢,安妮新订的一套礼服还没来得及上身……”
话还没说完,只见李念南摆摆手,后面司机便捧了个盒子过来打开,黎小麦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李安妮已经惊呼了起来:“D家的秋冬新款!”扭头看向黎小麦,带些酸意地道:“我爸可真疼你。”
李念南凌厉的目光看过来,李安妮立刻便缩了缩,往吴丝丝身后躲,显见李念南这个父亲在她眼中比母亲威严得多。
经历过室友们的调/教,黎小麦也明白自己的衣品和主流审美有一定差距,近来的穿戴已经逐渐简化,今天过来是打探消息的,并没有准备什么盛装,没想到李念南和他老婆反而都替她考虑到了。
也罢,既来之则安之,单单看到李安妮嫉妒又带些不甘的眼神,也值得她折腾一回换身衣服。
佣人香嫂带黎小麦来到给她准备好的房间,一边走一边解释:“太太几天前就让我们开始准备了,房间就在安妮小姐隔壁,里面的格局和布置也是一模一样。”
推开门,果然是一间带着浓浓华丽公主风的少女闺房,房间有独立卫浴,里面一应用品俱全,连睡衣和浴巾都准备了全新的。
黎小麦点点头,香嫂注重观察她的表情,见她神态平常自然,并没有露出什么惊讶和局促的样子,便轻声催促她换衣服,毕竟时间紧迫,李家三口还在楼下等着。
黎小麦也不多耽搁,任由香嫂帮她换上了那套很适合年轻少女的小裙子,还帮她把头发打理了一下,等再下楼的时候,李家的三人已经整装待发。
只是三个人在看到黎小麦下来的那一瞬间,都怔了一怔,只见少女原本活泼的马尾辫放了下来,一头乌黑秀发松松披在身后,额前刘海轻轻往后拢,束成俏丽端庄的公主头,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
女孩脖颈修长,戴了一条细链,在精致的锁骨间若隐若现,藏蓝色收腰及膝裙,衬得皮肤牛奶一样瓷白细嫩,略深的颜色修饰了少女原本那一丝跳脱的气质,添些沉稳庄重,但在腰间一侧的大蝴蝶结,又巧妙地中和了这种沉稳,让少女的娇俏动人并没有被压制。
如果王童在这里,一定会对李念南的品味表达充分的肯定,人靠衣装,原本相貌就极其出众无可挑剔的黎小麦,不过换了身衣服,都没怎么化妆,便有艳光四射夺人眼球的感觉扑面而来。
李念南还好,不过是恍了下神,接着脸上便露出一丝欣赏和欣慰,吴丝丝是成年人,善于掩饰自己的真实心情,因此表情也不过复杂了那么一瞬便恢复如常。
只有李安妮,如果说她之前看到爸爸把自己看上的衣服买下来送给黎小麦,只是出于身为独生女的不适感的话,现在她是真的开始嫉妒了。
李安妮也不惮于表达这种嫉妒,因为做错了事被父亲责骂不敢直接向他开火,便把矛头指向疼爱自己的母亲:“妈,你看看,那件衣服上次在米兰看完秀,我就觉得很适合东方年轻女孩,让你买下来,结果你说有人先定下了,合着是我爸啊,别跟我说你抢不过他!”
李安妮虽然近来因为做了一件严重的错事,在老爸那里动辄得咎,不得不暂时夹着尾巴做人,但父母感情很好,父亲一直都很尊重母亲,而母亲则一向无底线地疼爱她,因此她也没怎么把父亲的怒意当回事,觉得哄回来只是时间的问题,现在的收敛也不过是表现出个知错的姿态。
但今天看到黎小麦惊艳众人的打扮,女孩子心里那份小心思就冒了头——这乡下来的土妞儿,穿上大牌衣服竟然丝毫不违和,气质也完全压得住,更别说她再酸再不甘心,也不得不承认黎小麦的外形条件比她更优越,这让一开始处于俯视状态的李安妮怎么受得了。
没办法埋怨爹妈生的样子,只能埋怨他们不给女儿买衣服!
却没想到,原本一直纵着她的母亲,在听到她这句话时非但没有像往常一样哄她,反而冷冷地看她一眼:“我抢得过衣服有什么用?”眼睛里满是责怪和恨铁不成钢的复杂情绪。
李安妮愣了愣,嘴唇动了动,到底没敢再说什么,慢慢低下头去——妈妈一般情况下脾气都很好,可她真正生气的时候,家里是没人敢惹的。
黎小麦却没注意到李家这几人的眉眼官司,她不经常穿高跟鞋,原本的运动背包换成手上和衣服配套的手包,她还担心漏了重要东西,最后再检查一遍之后才抬头向李念南夫妇道谢:“谢谢叔叔阿姨,我都准备好了。”
原本是要叫婶婶的,但那都是男性为主导的称呼,黎小麦叫阿姨,吴丝丝倒也不介意,李念南不在乎这些细节,黎小麦便没有改口。
四人上了另外一辆加长版的豪车,司机也换了一位,通过交谈黎小麦才知道刘叔是专门给老爷子开车的,本来想直接带她去老宅,但老爷子临时有事外出,才让李念南先接她回家休整。
李念南家在城东新建的别墅区,老宅则在城西的老城区,说是老宅,其实就是李老爷子一个人的住所,按照级别由国家分配的,除了李老爷子本人,只有司机和保姆陪同,孙子李家骏偶尔过去小住,李家年轻一辈都嫌那里戒备森严出入不便,且距离各种娱乐场所较远,除非老爷子召唤,并不经常过去。
秋日阳光灿烂,空气晴朗,车穿行在一片林荫道上,道旁种植的是清一色的银杏树,此刻叶子尚带着绿意,等到深秋银杏叶变成金黄落在地上,环卫工人刻意保留一段时间不打扫,便形成了京城有名的景观——银杏大道,是浪漫男女和摄影爱好者极其钟爱的地方。
车子穿过银杏大道,再越过层层岗哨,最后缓缓停在一栋二层小楼的楼下。
令黎小麦没想到的是,他们下车后最先见到的竟然不是李老爷子,也不是李家的任何人,而是林肯,他旁边还有一位鹤发童颜的老人,正由他扶着散步。
见到黎小麦,林肯似乎不怎么意外,只是从头到脚打量了她一番,黎小麦正要质问他为什么电话打不通,察觉到他的眼神,也意识到今晚打扮的不同,莫名地居然有些不自在,刚要说些什么掩饰,李念南已经先开口打招呼:“林伯父好,阿肯赶紧扶你爷爷进去,我爸回来了吗?”后半句却是对着出来迎接客人的刘叔说的。
刘叔先回答了李念南的问题:“老爷子也刚到家,正在楼上换衣服,大家先进屋。”说完连忙走上来和林肯一起扶着林老爷子,也就是那个鹤发童颜的老人。
老人却驻足下来,目光停留在黎小麦身上,微微笑着问:“这就是京辉的女儿,叫小麦的那个?”
作者有话要说: 林肯:谁是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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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小麦也忍不住看向这小老头, 也就是林肯的爷爷, 看他满头银发,似乎比李老爷子年纪大,但奇特的是脸上并没有什么皱纹, 并且面庞红润, 丝毫不显老态。
身材却不像李老爷子那样板正,他整个人显得很放松,一笑起来, 眼睛便弯弯的,丝毫没有老年人的迟滞和浑浊,反而显出些不符合他身份和年龄的淘气。
并且林老爷子不仅看起来和气, 相貌也十分俊雅, 一个少说也有七八十岁的老人,还能用俊雅来形容,其年轻时的颜值可见一斑,可以说,林老爷子是黎小麦见过的最好看的小老头儿了,很多年轻时惊艳屏幕的老牌男明星,在他这个岁数都没有他的风采和颜值。
看了眼旁边剑眉星目面庞和爷爷依稀相似的林肯, 心想如果林坏水五六十年后长成这样, 老天爷也太厚待他了!
说来和林肯也不过几天没见, 之前两人也算一起爬过墙的交情,可这厮再见她竟然像不认识一样,目不斜视, 只和李念南夫妇点头打了招呼,对她和李安妮都视而不见。
面对着好看的人,总是更容易放下心防,黎小麦见他问到自己,当下也甜甜笑了下:“我是黎小麦,林爷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