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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章
“他啊……”庄亦璇微闭着眼,大脑一片混沌,她努力的回想着,却发现脑子里徒有那个男人清俊的模样和两人相遇时美好的回忆,那些不好的记忆,仿佛也随着他们的孩子般,忽然一起远去了。
“他是一个很好看很好看的人,天下第一好看……”
头顶的破旧电扇仍在慢慢转动着,时不时发出一些轻微的刺耳的声音。
沈南风大汗淋漓,一边给她做手术,一边听着她用仰慕般的孩子气的虚弱语气说着关于那个男人的一切,他的心纠痛不已。
他从不掩饰对她的企图心,哪怕在后来,知道了她是个有夫之妇。
第一次见到她时,他便被她身上那种时而阳光、时而死寂的矛盾气息所吸引。
刚来的时候她皮肤白皙,长得很美,但他想,没有一个花样年华的姑娘无缘无故的会跑来缅甸那种地方当战地志愿者,所以他觉得她有故事。
他想听,二十多年来,他第一次对异性产生了那样浓厚的兴趣。
他迫不及待的想了解更多关于她的一切,可她却轻描淡写的告诉他:她已婚,她恨那个被称为丈夫的男人。
她委婉的拒绝,令他的心头第一次涌起了一股陌生的涩意。
之后,她有意无意的疏远他,直到现在躺在救助站简陋的手术室里,他们之间莫名其妙的‘冷战’才算结束。
沈南风的思绪飘了回来,庄亦璇还在低低的说着,自嘲道:“都说命运弄人,谁又说不是呢?要是姐姐还在,又顺利的跟他结婚了,我的人生轨迹一定不会如此‘精彩’。”
要是没有那场婚礼,她想,她一定会像许许多多普通的女孩那样,大学毕业,时机到了就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然后平稳又寡淡的过一生。
“不过,见多了生离死别,如今自己也在死亡的边缘苦苦徘徊,只觉得从前所有的爱恨情仇都渺小得不值一提,顷刻间都烟消云散了。”
看着这样的她,沈南风忽然道:“知道吗?《圣经》里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尘归尘,土归土,让往生者安宁,让在世者重获解脱。你来了这里,经历了本可以不用经历的一切,那么,原本存在的、不存在的罪孽都已经赎清了,你又为何还不肯放过自己?”
庄亦璇轻喃:“尘归尘,土归土……”
失神间,又听他继续道:“《圣经》里还有句话:我们度尽的岁月,好像一声叹息,我们大多数人一生的年日是七十岁,若是强壮可到【创建和谐家园】十岁,但其中所矜夸的,不过是劳苦愁烦,转眼成空,我们便如飞而去了。”
她失笑,“听你这么说,好像往日度尽的岁月,经历的所有磨难困苦,都可化为一声叹息,尽皆消融于风尘中了?”
那谁来证明这一切曾存在过的痕迹呢?
“你明白的,亦璇,其实你是一个极其通透的女孩子,不该被过往拘着,如此压抑又痛苦地活着,你值得拥有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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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章
庄亦璇又笑了笑,身体明明很虚弱,精神头却开始变好,“你似乎很喜欢圣经里的大道理。”
沈南风笑容淡淡,见着她的精神变好了,从前日常挂在脸上的和煦笑容也渐渐回来了,他自我打趣道:“我在资本主义国家念了七年书,可能脑子被美资熏坏了吧。”
她淡淡的摇头,“不过,你有一句话说得很对,我来了这里,经历了本可以不用经历的一切,那原本存在的、不存在的罪孽也算赎清了,我该放过自己,不该揪住过去不放,应该坦荡又【创建和谐家园】的活着,这样才不枉我辛辛苦苦地逃出来!”
庭筠哥哥,你曾说过,在没有赎清自身罪孽之前,我连死的资格都没有。
今时今日,我想,我终于有了开启新生活的资格了。
沈南风闻言开怀一笑,替她的伤口做着最后的清理包扎。
庄亦璇缓缓地把头转向了窗外,隐约间,一种熟悉的夏日尘土遇水的味道飘了进来,她微微睁大了眼,惊讶道:“南风,这个季节的南苏丹竟然下雨了呢……”
“不喜欢下雨?”
“从前不喜欢呢。”
“那现在呢?”
她微沉吟,“正在试着去克服那种曾被大雨支配的阴影和恐惧。”
术后的她很虚弱,困意袭上心头,迷迷糊糊间,她喃喃道:“南风,我好困,可我还不想睡,你跟我讲讲你的故事吧……”
沈南风眉眼柔和,轻声细语。
“好啊。”
……
故事讲完了,在庄亦璇清浅平缓的语调中,不知不觉间,马里亚的手术也做完了。
在麻药紧张的条件下,马里亚依旧挺了过来,故事听完,他大汗淋漓,却动容地握住庄亦璇的手,“璇,你很坚强,谢谢你的故事。”
庄亦璇笑着摇了摇头,站起身,帮着其他人一起把他抬到临时搭建的病房休息。
沈南风夸赞的声音自头顶响起,“亦璇,你很厉害。”这样子的她,他终于有些相信她是走出来了。
“谢谢你,南风。”
清闲下来,他忽然饶有兴致的挑眉逗她,“口头感谢?真没诚意。”
她露出一抹孩子气的笑容,“那你想怎么样嘛?”
他微微思索,“不如,以身相许?”
她笑骂,“沈南风,我都还没离婚呢!你想我犯重婚罪?”
他忽然一改往日温润斯文的气质,痞气地建议:“嗯……那不如,我们先……暗度陈仓?”
“你不如先去死一死?”
随即室内响起了沈南风爽朗的笑声。
笑闹过后,沈南风忽然握住了她的手,无比认真道:“亦璇,请你一定要好好的、认真的考虑考虑我,我其实是一个挺不错的人……”
她‘噗嗤’一声,忍俊不禁,有这么夸自己的?
他佯装恼怒,咬牙切齿,“庄亦璇,我是认真的!”
庄亦璇敛起笑意,正色了起来,“我知道,但我还没有离婚,况且,我的过去……”
她的过去如此糟糕。
她没有说出口的是,随着那个孩子的逝去,她放下的不仅是从前的恩怨纠缠,还有生命中为数不多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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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章
如今的她,其实有些看淡了爱情。
在生死大义面前,儿女情长、风花雪月简直渺小得不足道也。
颠沛流离的两年岁月,还让她明白了,女人的一生,不只有爱情。
这世间,其实还有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等着她去做。
世界那么大,还有那么多人没有见过,怎么可以只为爱情而活,因此碌碌一生?
沈南风是她患难与共的伙伴,救过她的命,陪她度过了一段难忘而特别的岁月,也是她执迷不悟时期的引路灯。
对他,她可以感激涕零,掏心掏肺,甚至赴汤蹈火,却独独不想谈情。
她对他的那种情谊,也无关风月。
是谁曾说过?男女之间最好的状态不是恋人,而是朋友。
朋友才是保质期最长的一种关系。
若干年后,她希望他们再见时还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见了面仍然可以毫无顾忌的开玩笑,互道一声――好久不见。
然而,沈南风明显不是这么想的,他像个孩子一样,固执的表达自己的心意,“我不介意你的过去,真的,我很愿意陪你一起走出过去,走向未来……”
她无奈极了,“南风……”
沈南风是一个聪明人,知道不能把她逼急了,他长叹一声,妥协道:“亦璇,这里太危险了,回国吧,也是时候回去了,回去把过去的一切收拾妥当,我们一起回去,去我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好不好?”
“你要回去?”她讶然。
“当然要回去。因为我不属于这里,你也是。”
她静默,久久无语。
两年了,她还是第一次听到‘回去’这两个字,一瞬间,只觉得这两个字沉重无比,却又带着淡淡的魔力,把她深藏在心底的某个念头轻易地勾了出来。
回去,回去……
她顺从自己的心意,却如斯告诉自己:是啊,两年了,回去看看菲菲,看看姐姐也好……
忽然间,好像一切都随着那句‘回去’,而变得尘埃落定了。
既然我赎清了过去所有莫须有的罪与孽,也原谅了你……
既然我并不属于这片土地……
既然我颠沛流离、兜兜转转两年,蓦然回首,发现自己还是对那个地方存有一丝挂念……
那就,回去吧。
回去见一见你,就远远的见一见。
家乡的故人,你……还好吗?
……
飞机落地,时隔两年,庄亦璇简装走简装回,再次踏上了这片熟悉的故土,心思微微有些复杂。
这里没有硝烟弥漫的动乱,处处充斥着现代都市的文明气息。
熟悉的空气、熟悉的江城话、熟悉的人潮涌动、熟悉的车水马龙。
“你怎么不先回家?”下飞机后,她无奈地看着身边俊美又孩子气的男人。
“我的家乡就在隔壁霖城,又不远,急什么?”顿了顿,他扯出一抹温和的笑意,“况且,我很想看看生你养你的地方嘛。”
她冷嗤一声,固执的和他拌起了嘴,“哎,都说了多少次了,我十三岁才来了江城,江城并不是生我的地方……”
他无奈的失笑,这个女孩怎么总是能不动声色的化解他的温情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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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章
走出机场,他淡淡的看了一眼天色,转头问身边的女孩,“想先去哪里?坐了这么久的飞机不累?”顿了顿,他又坏笑道:“肯定累了吧?我有一个绝妙的提议,就是不知当讲不当讲……”
她不抱希望地懒懒开口,“说来听听。”
“要不……我们先去酒店?”
她眯着眼,啧啧称奇,“沈南风啊沈南风,我怎么觉得你回国后‘性情大变’呢,这么容易就暴露出本性了?”
谁能告诉她,从前那个温润斯文、风度翩翩的沈医生到底哪去了?
沈南风笑,“我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对你图谋不轨的男人,这不是理所应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