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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窘态更显,挠挠头道:“我是P大医学部的。”
话一出口,轮到我发窘了。
手里的手卷都被他吓掉在盘子里,我直愣愣地看着他,怎么也没想到是这么个前情,讷讷不成言:“合着……你跟我还是校友?”
“同届的。”
我飞快地在脑子回想了一遍本就少的可怜的大学记忆,可惜仍然没能找出他来。
秦一斐无奈:“我们见过的,在新生舞会上,你跟程誉恒跳舞。”
他所说确有其事,可舞会上乱糟糟的,我忙着应付程誉恒跟熟人,遇见新朋友也只是礼貌性的点点头,压根儿没往心里去,因此更觉尴尬。我本意是想从他这儿挖出料来,不料上来就给自己挖了坑。我尴尬地捡起寿司来,老老实实说:“对不起,我不太记得了。”
秦一斐也没生气,只是好脾气地笑笑:“理解,你当初在学校可算是风云人物。”
我连忙摆摆手,“没有,是我记性不好。”
桌上的气氛短暂陷入了沉默。
我啜了一口清酒,面上平静无波,脑内却匆忙思索着怎么套他的话——秦一斐着实耿直纯良,反而让我不知道怎么开口。
他斯斯文文地吃着寿司,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我这边的窘境,可上来第一句话就把我唬住了:“你想问我关于程誉恒的什么?”
意料之中的,我愣住了,他瞥了我一眼,“别藏着掖着了,你叫我来为的不就是这个?”
秦一斐也不是存心叫我难堪,只是性格使然——爽快极了,有什么说什么,没有套话,也听不出话外音,坦荡得极为彻底。
因此我只是叹了口气,“是啊,被你看出来了。”末了,我又抬头冲他笑了一下,“可最主要的,还是为了谢谢你治好我的腿。”
他摆摆手,示意这是小事,不必为此道谢。
又是沉默,我斟酌着如何开口,秦一斐却先有了动作:伸手把我的酒杯和他的酒杯都灌满了,略略想了一想,才说:“程誉恒挺喜欢你的。”
——首一句就石破天惊。
我懵了懵,没想到他会说出这么句话,勉强笑一笑,开玩笑道:“程誉恒一定没想到你把他卖了个底儿掉。”
他不以为然,“还用我卖?你真的一点也不知道吗?”
人有时就是这样,越是习惯的事才越看不出模样来,可一旦有人提了一句,从前看不清的一切都得到了印证,噼里啪啦一串掉到你面前,让你不得不承认事实似乎真是这样。
我沉默半晌,忽然想起什么,说:“不对,你怎么把我拐到这里了;程誉恒是要结婚的,你不知道吗?”
“跟周思静?”
“是呀,如果没出了那么一档子事,我跟程誉恒都是年底完婚的。”我指出他话中的不可靠之处。
秦一斐蹙起眉,似乎是认同我所说的事实,却仍旧不肯放弃自己的判断,“谁说他喜欢你就非得要跟你结婚呢?”
我哭笑不得,“喜欢这两个字可不是能随便说的。”
“也是,”他忽然缓了口气,歪头道,“可他喜欢你这事儿,我真不是随便说的。”
眼前这人有种稚子般的天真与不妥协,他一旦认定了什么事,不会强迫别人相信,可自己却是怎么也不肯轻易改变。
于是我只好说:“他常常跟你提起我吗?”
他给出了肯定的答复,“是啊——嗳,接着吃啊。”
幸亏午餐地点选在日料店,虽然说话的时间极长,却不至于最后变成残羹冷炙,叫人面子上不好看,因此他还在埋头吃着,不时招呼着我。
老实说,此时眼前一黑的不该是我,而是程誉恒。
他应该没有想到他这个大学同学,在今天这顿午饭上,把他从头卖到尾。
“他虽然不是天天跟我说你,可看的出来,你在他心里是极有分量的;我说这话你别不信啊,真的呢,全是实话。”
我自嘲,“我原本以为是因为我是林纪的妹妹。”
他大笑说:“不知道的人以为程誉恒才是你哥哥呢。”
因此我越发觉得不妙,“他都是怎么说我的?”
到这儿他却是闭口不谈了,只模模糊糊的说了一句:“反正都是好话。”
本来就是我忘了,秦一斐是一眼看到底的直肠子,自然也不会说谎话。
这一顿饭吃得食不知味,于半生不熟的人来讲,他显然不是什么好的聊天对象,过分耿直往往也是无趣的同义词。
吃过饭我送他回医院,他临下车还不忘叮嘱我,“你刚拆绷带,少开车,别出什么事故,也不利于伤腿恢复。”
我自然满口答应,连连向他道谢。
他关门前说:“我今天跟你说的,你可别告诉程誉恒。”
“自然了自然了。”心里却想,就今天说的这些,半点干货都没有,你有什么可怕的。
实话讲,我今天约秦一斐出来,很大程度上出自心血来潮——其实我也没有几分把握能从他这儿套出什么话来,只是从他和程誉恒的言语来往之间听出了些许不对劲,由此才动了心思;另一方面,我也确实得感谢他帮我诊腿,虽说是程誉恒的关系,但表不表示却是我的事。
只是这实话听了却没有我想的那么好接受。一时脑子里全部都是秦一斐那句极是肯定的话:“程誉恒挺喜欢你的。”
我脑子里不免乱哄哄的,一脚油门开离了医院。
眼前晃动着的面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换成了程誉恒,他笑的、生气的、嬉皮笑脸的样子,从记事起我就习惯了他的存在,因而从没有真正把他的情绪与感觉放在心上,他同大哥、表哥他们,也根本没什么不同。
可或许在外人看来,从来不是如此呢?
思索的当口,主编的电话却打了进来。
我本来拆了绷带就想告诉他一声,只是骤然被秦一斐打乱了阵脚。如果不是现在他主动打电话进来,这事八成又要被我忘了。
骨折以来就没再听到过主编的声音,现在一听倒是觉得亲切了,很有那么点儿久别重逢的高兴,“主编您找我有事?”
“是啊小林,你怎么样,腿好点儿了没有?”
虽然打电话互相看不到神情,我还是咧开了嘴角,笑着说:“还没来得及告诉您,上午刚去医院拆了绷带,恢复的挺好,明天就能去上班了。”
他“哟”了一声,“用不用再观察几天啊?上班的事儿不着急。”
主编和母亲是挺好的朋友,我在去他的杂志社之前就与他熟稔了,因此也算我的半个长辈,跟他说话一向是七分敬重三分撒娇,“不用,明天我就去找您报到,在家呆着都快发霉了。”
他笑道:“行,那明天见。”
挂了电话,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只是无可避免的想起叶世臻来,这口气末了就变成了叹息。
什么时候我也开始学着用工作来麻痹自己了?"
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再次踏入杂志社,已经是半个月过去了。
我想上次离开杂志社的时候,肯定没有想到我再回来就是孑然一身了。哦,还拖了一条伤腿。
一切都是往常的样子,前台小姑娘见了我依旧爱答不理,只是在叽叽喳喳八卦的空档抬头看了我一眼,说:“林编辑,前台有你的快递,堆好久了,一起收了吧。”
我狐疑停步,心想这半个月也没买什么东西,走过去一看收件人处明明白白写着我的名字,寄件处却是空白。
我低头签收时,有什么念头却冒出来,滚雪球似的越发强烈——这不会是叶世臻寄来的吧?我跟他分手分得十分匆忙,有很多东西都落在他那儿了,以他的个性,想来给我寄回来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而且寄回公司而不是家也像他的做派。
不动声色签好字,我抱着一大箱东西走进熟悉的格子间,小组里依然是一派忙碌景象,见我回来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又低头各忙各的去了。
我的位置还保持着之前的陈设,只是落了一层灰,花瓶里的鲜花也枯了。
一切都在提醒我,有什么早已经变了。
邻桌的小钟看见我回来很雀跃,迎上来接过我手里的箱子,不忘问东问西:“你怎么样啦?腿好点儿没有?”
我给她展示了一下我藏在阔腿裤下面的小腿,“绷带拆掉就没事了。”
“那就好,”她晃了晃手里抱着的箱子,问我,“这是什么?我看堆在前台都快半个月了。”
由此更加坐实了我的猜测,十有【创建和谐家园】便是叶世臻寄来的。
我勉强笑了笑,“不知道,回头拆开看看就知道了。”
她看了看边上忙活着的同事,又看看我,明显是有话要说。
我大概能猜到七八分她要说什么,因此更不想听她说,于是装作没看出来她的欲言又止,道了声谢后就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开电脑,把包裹塞到座位底下,很明显的不愿多说。
她果然讪讪的,却识趣地不再问,也坐回去开始忙自己的。
我松了口气,电脑密码刚输到一半,主编助理过来叫我:“林纾,麻烦来一下主编办公室。”
我估摸着是交接和新专题的事,也没多想就起身离开,进去的时候主编正在忙,听见我敲门也没抬头,“林纾吗?进来吧。”
我走过去坐好后,他接着说:“下个月纪念刊的事情,昨天组里开了选题会,具体的内容和版面安排你可以问小钟,人事分配这方面,我想让你主要负责这次专题。”
我有些意外,下意识拒绝道:“主编,以往我从来没挑大梁负责过,而且这次又休息了半个月,我怕我……”
“哎,小纾,”主编做出了意料之中的反应,“别急着推掉,我先跟你说说具体事项。再说,你进咱们社也快半年了,你的能力我是清楚的,不全是因为你妈妈的缘故。”
他既然这样说,我也知道这专题怕是早晚要落到我头上,再推辞反而显得刻意,于是只好说:“那我尽力。”
我条件反射地想掏出工作笔记来写,却发现自己太久没来上班,连随手拿笔记的习惯都忘了,忙起身说:“不好意思主编,我回去拿个东西。”
他挥挥手示意我去拿。
从办公室出来我汗都快下来了,直骂自己不长脑子,匆匆忙忙回到位置上拿笔记本。
一通翻找却压根儿连影子都没看到,我一边翻着杂物箱,一边下意识回头,“小钟,你看没看到我的笔记本啊。”
座位是空的,电脑开着,人却不知道跑哪去了,我扑了个空不由有点悻悻,转回头的刹那却在她的微信对话栏里看到了我的名字——“林纾不肯说呀,我回头再问问。”
一瞬间汗毛倒竖,翻找东西的动作也停下了,我颇僵硬地站起来,没忍住看了看前后文。
“叶世臻的事你再帮我留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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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快着点儿,我这边还等着出稿子呢。”
备注留的是名字,我模模糊糊忆起是常跟叶世臻新闻的一个娱记。
我直接懵在当场,死死的盯着显示器,抓着椅背的手也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齿冷而发抖。
好巧不巧,拿着手机显然是刚刚打完电话的小钟也在这个当口回来了,一看到我的反应,脸色立刻就是一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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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她声音里的绝望和愧悔太过不加掩饰,小组其他人都停下手里的活计,抬头看着我跟她,表情惊愕。
小说里矫情一点的情节在这几天连续找上我,先是被男朋友劈腿,再是被朋友算计、背叛,我今年也不是本命年啊,怎么倒霉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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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觉得头痛欲裂,本能地挣脱开她的手——她根本没有底气因而一挣便脱,冷笑一声,连笔记本也不想找了,直接走去主编办公室。
我有点后悔今天没有穿高跟鞋,短短一段路都走不出气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