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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
我睁开眼睛时,天已经大亮了。
冬日里难得的晴天,风也不大冷,吹得窗帘一动一动的,连带着地上的影子也忽闪不定。
我打了个哈欠,挠挠头发起身找拖鞋。
手机就在这时响了。
不用看都知道是谁的,“林纾,你睁开眼睛看看几点了,啊?”
我把手机开成外放模式放在口袋里,走下楼去倒水喝,还听见她犹自在絮絮叨叨:“今天什么日子你还记得吧?你打算让我们等你一个人?还不赶紧穿衣服过来?”
【创建和谐家园】着自己的事,心不在焉地听着她说话。我妈就是这样,我不让她说完她就肯定没完,让她说痛快了我才痛快。
我把早餐在桌子上摆好了,才把手机从兜里拿出来,“好的,妈,我知道了。”
她没好气,“知道什么你知道了,你最小还每次都最晚到。”
“程誉恒是不是也还没到呢?”他这人我太了解了,晚饭不开之前永远见不到人影。
我妈一噎,“你能跟人家小恒比吗?小恒有正经事,你就天天在家睡觉。”
“弟妹,别说小纾了,孩子嘛,多睡一会儿就多睡一会儿。”从电话那头传来的女声遥远却清晰,是程誉恒的母亲,我妈最好的朋友。
我舒了口气,果然我妈不忍拂了她的面子,应了一声,不情不愿地匆匆撂下电话,“反正你赶紧快些来,别磨蹭了。”
声音终于彻底消失了,我满意地把手机放在一旁,拿起叉子开始吃早餐。
不到五分钟,手机又亮了,叮铃叮铃地响个不停,我以为又是我妈,却没想到是我们主编:“小林啊。”
今天是年三十,他找我能有什么事?
我拿起手机,再不敢用刚才那种态度对主编说话:“嗯主编,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小林,我们刚争取到一个采访地产界新贵的机会,他时间紧,今晚就要飞澳洲,所以趁这个时间我们辛苦一下加个班,给他做个采访。你先来杂志社整理一下采访资料。”
主编都这么说了,我正好又不愿意去听各位长辈的轮番轰炸,只好给我妈打电话汇报“正经事”。
“你们主编倒是奇怪,大过年的硬要加班不让人消停。行吧,你加完班就快点回来,可得赶在晚饭之前。”
我满口答应,“知道了,您放心吧。”
她忽然又加了一句,“对了,你就不用开车了,采访完给小恒打个电话,他也在外面呢,到时候让他去接你。”
挂完电话,我几口吃完了早餐,跑到楼上冲了个澡,挑了件水红色伞裙穿上,打车赶到杂志社。
我到的时候,大家已经陆续把准备工作都做好了,看我来了,直接带着我下了【创建和谐家园】,坐商务车去这新贵的大厦。
路上我问小钟,“这人谁啊,这么大谱儿?”
小钟压低声音说:“主编只说是地产界新贵,年轻有为,之前的操纵都是他的手下出面,自己从来没在电视上露过脸。这是他第一次接受媒体专访,就给我们杂志社了。”
我咋舌,“连姓什么也不说?”
“主编也不知道抽什么风,非说要保密。不过这人也够逗的,大除夕的飞什么澳大利亚啊。”
这神秘新贵是够奇怪的,但他不是我认识的人里最奇怪的。
要论谁脾气最古怪、行为最难琢磨,非程誉恒莫属。
程大少爷曾经心血来潮,元旦当晚带着女朋友飞到英国本初子午线边上,说是要看最早的日出,并在日出的那一刻和女朋友提了分手。
女朋友哭着上飞机,又哭着下飞机。
程大少爷听她哭了一路,愣是半点都没动摇,把她扔给我,自己开车走了。
我和从前一样,把她扔在后座上,开车绕着五环线一圈圈的转。
她当然不是程誉恒甩掉的第一个女朋友,也不是我收拾的第一个烂摊子。
也许说女朋友还不太恰当。程誉恒从来没有女朋友,他身边来来去去的那些漂亮女人都是他的女伴,因为他绝不会和这些女人结婚。
他的每任女伴都很美,每次分手时都会给一大笔钱,但还是有死心眼不知身份的,哭着闹着不肯分手。这时候他就直接把她们扔给我,对我,她们除了哭一哭也干不了别的。
这任比我从前见过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平静多了,只是自己一个人在后座抽抽嗒嗒地哭,哭了快一个小时,后来可能是自己不好意思了,肿着眼睛说了上车以来的第一句话:“他甩你的时候也给钱了吗?”
我只翻了个白眼。
我回过神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停到了大厦楼下,只听见小钟压着嗓子惊呼:“这么气派的大楼。”
我下车仰头看了半天,到底是太近了,脖子都仰酸了,还是看不见楼顶上的字。
从大厅里走出一个穿着职业装的女孩子,身材高挑,模样说不上多好看,但干净清秀。
“各位随我来吧。”
我看着这女孩,本能的觉得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她。
女孩带着我们一直上了顶层,推开走廊尽头的一扇门,“请吧,总裁在里面等着各位。”
主编一个人走在前面,我们杂志社的几个女孩跟在他后面,走在最后的是我和小钟。
落地窗前是一把浅咖啡色小牛皮转椅,一个男人意态悠闲地坐在转椅里,穿了半休闲半商务的白衬衫,没打领带,袖子松松地挽上小臂。他逆光而坐,看不清楚面容,我却立刻明白了刚才那个女孩我为什么看着面熟。
小钟也没看清脸,凑在我耳边说:“我从没见过谁能把白衬衫穿这么好看。”
我瞥她一眼,她立刻乖觉改口:“除了你家叶世臻。他排第二行了吧。”
趁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那儿,我对着他狠狠翻了个白眼,用口型说:“程誉恒,你找死。”
他不动声色扫了我一眼,站起来跟主编握手,“您好。”
主编受宠若惊,“您好您好,很荣幸这次采访到您。”
他带着我们一行人坐到旁边会客室的小沙发上,甫一坐下,刚才那女孩便捧着茶壶上前来给我们一一倒茶。
我来杂志社的时间最短,自觉坐在沙发最远端。女孩倒了一圈茶,最后才走到我身边,一边倒茶一边低声说:“林小姐,我们程总说请您一会儿去地下【创建和谐家园】等他。”
我抬眼,程誉恒正翘着二郎腿,歪头听主编讲话。
采访过程很顺利,程誉恒自小在那种家庭长大,什么机要人物没见过,说好话的本领一流,何况应付几个小编辑。几个女孩不时被他逗笑,主编更是对他的回答赞不绝口。
两个小时眨眼而过,主编再次跟他握手,满面笑容:“真荣幸能采访到您。”
程誉恒笑容得体,“您很专业。”
除了我,所有人在离开办公室的时候都依依不舍极了,一面叹气一面踏进电梯。
主编由衷赞叹:“怪不得他崛起的这么快,脑子转得快,情商又高,不挣钱才怪呢。”
小钟双手合十,眼睛里就差冒绿光了,“而且真有气质,长得又帅。”
女孩子们纷纷附和。
我在心里嗤笑,多少女人都被他的好皮囊迷昏了头,争先恐后地飞蛾扑火,最后只收获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分手方式。
他的套路连我都摸清了。
电梯门“叮”一声开了,我以要去下洗手间、然后直接打车回家为借口,看着他们上了来时的商务车离开。
我下到地下【创建和谐家园】,一眼就看见了他那辆赤褐色的卡宴。
程誉恒刚考驾照的时候,买的是一辆灰色的兰博基尼,开在街上要多拉风有多拉风。前几年言情小说泛滥,男主角几乎人手一辆兰博基尼,邪魅狷狂得他都要抓狂了,不得已换了这辆卡宴。
他一向爱惜车,这车被他保养的极好,漆面光滑得能照出人影来,我一时玩心乍起,掏出钥匙来,绕着这辆车转圈。
忽然听见有说话声音,我惊了一惊,立刻收起钥匙站好。
不一会儿,程誉恒臂弯里搭着西服,和另外一个男人说着话走出来,几步路就走到我面前。
我虽不认识那人,却还是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那人砸了程誉恒肩膀一拳,“新女朋友?挺漂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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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问我:“你是林纪的妹妹?”
又一个认识我哥的。我有三个哥哥,林纪哥哥是我大伯的儿子,我家的长房长子,交游颇广,认识程誉恒的几乎个个都认识我哥,他又比程誉恒脾气更好,在圈子里更受欢迎。
既然认识我哥,我总不能给他丢脸,于是笑得更灿烂些,“是,林纪是我堂兄。”
那人笑了笑,“过几天让你哥带你来我家玩儿啊。”
我只是笑。
他看我笑的客气而疏远,乖觉地拍了拍程誉恒的肩,“行了,今儿除夕,我先回去了。”
程誉恒“嗯”一声,“替我跟伯伯说过年好。”
看那人走了,我立刻冷下脸,敲了敲窗户,“开车。”
他斜我一眼,没说什么。
开出了【创建和谐家园】,他才开口:“回家之前要去哪儿吗?”
我说:“去机场。”
他噗哧一乐,歪头看我一眼,“你这人怎么记仇啊。”
我没好气,“什么我记仇。要不是你扯谎说什么要飞去澳洲,我们才不用加班呢。”
阳光正好照在他脸上,刺得他微微眯起眼睛,伸手扒拉下遮光板:“我这不是为你着想么。你说你去那么早,听我家老头跟你叨叨?”
我只撇了撇嘴,也把遮阳板放下来,“那倒也是。”
“他最近老找我麻烦,我也不愿意回家去。”
“为什么?”
他看了我一眼,只是笑,“你一个小丫头,说了也不懂。”
我气结,“我不是小丫头。我早都大学毕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