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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再不交稿子,我就曝光你的马甲!
江城素有火炉城市的称呼,一到七月,更是无比炎热。也就是到了傍晚,凉快一些的时候,重度懒癌患者迟初,才乐意从自己的窝里挪出来觅食。
小区对面的公园里,大妈们已经拖着音响跳起来广场舞。另一边,大爷们手里一边摇着蒲扇,一边噼里啪啦的下着象棋。樟树顶上,传来熟悉的蝉鸣声。
不远处的大排档摊位上,飘来了孜然味肉串的香气。勾的迟初往前直走。
邻居王大婶从对面的斑马线过来,见迟初朝外走去,笑着打了声招呼,“初初吃饭没?”
迟初摇了摇头,“没呢,正准备出门吃饭。”
王大婶哦了一句,然后提醒她,“那你可以要小心点哦,最近我们这一片的治安不是很好,前两天还有人被抢劫了。”
迟初住的房子是租的,在江城的老城区。她才大学毕业一年,江城房价高昂,自然是买不起的。
她点了点头,礼貌的跟王大婶笑了笑,一双眼睛弯的跟月牙似的,“我知道了,谢谢王婶。”
王婶摇了摇头,挥着手里的扇子说道:“不谢,去吧。”
她穿着人字拖朝前走去,上面,是一双白皙瘦长的的筷子腿。依旧是简单的白色短袖搭配水洗蓝热裤。一头乌黑的长发被她利落的扎成了个高马尾。因为长期窝在家里,很少出来晒太阳的缘故,迟初的皮肤就被养的格外白了些。
斑驳的光影透过疏朗的枝叶,落在了迟初的侧脸上,勾勒出一圈淡淡金色的绒毛。
“夏夏,我发稿费了,请你撸串儿,出来么?”
清脆干净的女声通过听筒,传到了电话那头的温妍夏耳朵里。
温妍夏,迟初的闺蜜。跟她一样大,23岁。和她同网站,不过温妍夏是编辑,迟初是她手底下的作者。
从高中时期开始,迟初就喜欢上课的时候,躲在书堆后边儿,老师斗智斗勇看小说。高中毕业,进入大学后,迟初想挣点外快,让自己手头宽裕一点,自然而然的,也就跟着踏入了这深似海的网文行业。
电话那头,温妍夏呵呵笑了两声。笑的迟初鸡皮疙瘩差点起了满身。
紧接着,那句她这个月听的耳朵都要起茧子的话,从听筒那边清晰的传了过来。
“你要是这周五给我把稿子的开头交了,周末我就请你撸串……嘟嘟嘟。”
那个“儿”字,还没来得及脱口而出,迟初就开口打断了她的话,“请吃烧烤可以,催稿免谈!”
说罢,便迅速地挂断了电话。
迟初电话挂了没多久,屏幕上,便亮了起来熟悉的名字。是温妍夏。
夏夏:“迟初,你居然敢挂我电话!”
夏夏:“哼,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你要下个月一号之前,再不给我交稿子,我就去你家里蹲你!”
夏夏:“还要在读者面前曝光你的旧马甲!!”
前两条倒还没什么,最后一条才戳中了迟初的死穴!
看见这条消息,她的心底,顿时警铃大作。
迢迢星河:“??!”
迢迢星河:“别!夏姐,有话好好说!我月底就交稿子!!”
第2章:太监大王
屏幕那边的温妍夏,终于满意了这个结果。也跟着回复了她消息。
夏夏:“乖,吃完饭好好回去写稿子。”
迟初恨,却又不能拿温妍夏怎样,最终只能咬牙笑了笑,回复了温妍夏一个字。
迢迢星河:“好。”
迟初目光微垂,低头翻了眼手机日历。心底暗自心底盘算了下时间,“下个月一号……那从明天开始算,都还有整整十一天呢。”
十一天,够她写出开头了。
迟初长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明明还有十一天啊,干嘛催的这么急啊。”
迟初的书,在网站成绩还不错。所以,这旧书刚完结两个月,温妍夏就迫不及待的催着她开新书了。网站也得挣钱,迟初成绩好,自然,也就少不了被网站疯狂薅羊毛。
曝光马甲这种事情,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迟初就是觉得羞耻啊!!
她当初年少不懂事,写的都是霸总文。而且是,那种动不动邪魅一笑,“女人你是我的”,“女人,你这是在玩火”这种类型的!
或许是天生适合吃写作这碗饭,她处女作的成绩还不错。可是那时候的迟初马上要步入高三了,因为忙着学业,签约后勤勤恳恳更新没多久,就弃坑了。
等她高考完,想起来还有要更文这么回事的时候,评论区已经骂声一片了。再加上时间隔得太久,自己又记不起来密码,也就慢慢了这回事。
可现在不同了啊,现在再怎么说,她现在也是个在百科上拥有姓名的作者了。要是真让温妍夏曝光出去,她还要不要面子了。
晚上七点,小区附近的路灯,准时亮了起来。
迟初先去附近的银行取了点钱,然后才走到了自己常吃的那家大排档。
她的房东是个老太太,不会用智能手机。所以每个月月底,都是迟初先去银行取现金,然后等房东过来收。
或许是因为她出来的早,还没有什么食客。
老板给旁边桌上了一份油焖大虾。转身,便看见了迟初的身影。
这是个看上去敦厚的男人。人到中年了,微微有些发福,可是他们家的烧烤,在这条街上味道算是一绝。
他笑着说道,“唷,初初啊,最近很忙?可有些日子没看见你了。”
迟初微笑着说,“嗯,有点。”
老板没有问其他的,只是说:“还跟从前一样?”
迟初点了点头,“嗯。”
烤茄子,肉串儿,铁板豆腐,孜然土豆。再配上一杯冰镇的可乐。
她经常来这家撸串儿,老板自然也就熟悉她的口味。
耳畔是熟悉的蝉鸣声,樟树的枝干上,缠绕着小彩灯,一闪一闪的,宛如夜空中的星。天色慢慢的暗了下来,流云被染上了一层橘色,好似一匹色彩绮丽的锦缎。
等食物的空隙,迟初习惯性的点开了微博,准备看看,今天微博上,又发生了哪些有趣的事情。
微博热搜排行榜
Top5:你觉得最可惜的小说
抱着好奇而又八卦的心,迟初点进去了这条热搜。
第3章:掉马甲了
出现的第一条,是一个橙V的号。迟初点进去了那张图片,是一个粉丝的投稿。
“宝贝,我就忽然想问一下,你们有没有看到一半正精彩,作者就太监(写到一半,忽然不写)了的书,我今天看了一本,超级难过。所以想问一问,有没有跟我一样的小姐妹!”
迟初嗤笑一声,好奇了起来。“太监大王?到底谁会被提名啊?”
她抱着吃瓜的心态,点开了评论区第一条。
迟初点进去之后,唇角微微抽搐了一会儿,然后,整个人,瞬间石化了。
没错,被提名第一的作者,不是别人,正是迟初以前的账号——折仙。
“折仙。我永远记得她!”后面还带了个微笑。
现在其实很少人用微笑这个表情,因为大多时候带着挑衅的意思。
迟初心底咯噔一下,但是好奇心唆使着她,壮着胆子,点进去了这条评论的回复。
“天!竟然同样是《总裁霸爱绝色妻》的读者!整整五年了,我都没等回来折仙填坑!”
“这个作者已经被我加进黑名单了。[微笑]”
“五年了,我还是不知道,叶行止和迟初到底有没有和好。可惜,并没有人可以回答我。最好不要让我在现实遇见折仙,否则,我一定掐死她,一定![微笑]”
“最近正好书荒,听起来好像人气很高的的样子,求简介和安利!”
“回复楼上,大概就是霸总伪装成普通人和自己心仪许久的小白兔女主结婚的故事!不过作者弃坑了,谨慎入坑!”
仅仅是五条回复,迟初便已经感受到了浓浓的怨念。她不敢再看下去,迅速退出了微博。窘迫的恨不能现在就找个地缝钻进去。
《总裁霸爱绝色妻》这是她年少不懂事的处女作产物。叶行止,就是当初书里的男主角。迟初,是书里的女主角。
迟初这个名字,是她在纠结的要死的情况下,温妍夏随口给她提议的。因为有来源嘛,取自白居易的《长恨歌》。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当初她本来还觉得很羞耻,不同意的。后来温妍夏直接说了句,“反正是处女作,很多作者处女作都没成绩,那就随便取呗。”
她听了温妍夏的话,觉得有点道理,就随便用了这个名字。可是,谁知道这本书后来居然会那么红?!
而且,她刚才还跟温妍夏说,求别扒旧马甲。这会儿就在微博上被读者扒了出来。还喜提“太监”的称号!
迟初是真的没想到,这本书的影响居然这么大!明明都已经过去五年了,她都“改邪归正,好好做人”了,旧马甲竟然还要被人拉出来鞭尸!这得是有多深的怨念?!
关了手机,迟初舒了口气,她坐在塑料靠椅上,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开始觉得不对劲,满怀疑惑的转过头,打量了一眼四周,喃喃了一句,“奇怪,怎么好像有人在跟踪我?”
迟初望了下四周,却又没看见任何人。她郁闷的自语起来,“难道是我最近想新书的开头,用脑过度,又被夏夏催稿,被搞得精神高度紧张,所以,神经兮兮了?”
第4章:别以为长得帅就能为所欲为
“来了来了。烤茄子和孜然土豆和肉串儿,还得等会儿,你先吃铁板豆腐。”
老板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迟初的目光顺着老板的动作,落到了桌子上。
四四方方的乳白色的豆腐煎得微微焦黄,为了入味儿,每颗豆腐上,都划上了道口子。上面撒着一层孜然粉,点缀着青绿的葱花。光是闻着香味儿,就让人觉得食欲大振。
她笑了笑,“没关系,老板你先忙。”
老板点了下头,转身继续忙碌了起来。
迟初关掉了手机,喝了口可乐。这才拿起筷子,夹起块铁板豆腐送进嘴里。
眼前,突然就出现了一道黑色的身影。空气中,裹挟着清淡的香水气息,萦绕在鼻尖。
这是宝格丽大吉岭男士夜色香水的气息。迟初之前总在小说里见到有的作者这么描写,所以前段时间,因为好奇这香水到底什么味儿,也买过一瓶。
一开始,她并没有放在心上,直到半分钟过去了,迟初这才觉得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