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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独家】墨染相思江南远-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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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殿下让你来的吗?快快免礼。”

        “谢将军!”阿霖也不客气,一【创建和谐家园】坐到了大将军旁边的草地上,阿鸢拍打着翅膀落到了她肩上,“无渊奉殿下之命前来助将军一臂之力,将军一路辛劳,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无渊定竭尽所能为将军分忧。”

        “殿下有心了,末将在此谢过。”大将军自从知道了无渊公子的真实身份,就对这个能驱使雪尾鸢的奇女子十分好奇,自是不敢怠慢。

        不一会儿,就有士兵为两人端来了酒肉。“荒山野岭,一切从简,还请无渊公子将就着用些吃食,末将是个粗人,照顾不周还请公子见谅。”大将军边说着边撕下一块肉,递给阿霖。

        “将军先请。”阿霖掏出墨染宸送她的匕首,“在下自己动手!”边就割下一块肉送进嘴里,喝了一口酒道:“将军豪爽之人不拘小节,不必对无渊客气。”大将军见她一个小女子也能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不乏男儿气概,哈哈哈大笑了三声,竖起大拇指道:“殿下好眼光,公子这性情末将也十分欣赏,来,喝——”

        阿霖喝了酒,又割了一块肉递给阿鸢,雪尾鸢叼了肉,兴奋地拍打着翅膀跳到了树上,几口吞下。吃饱喝足后,一行人继续上路。

        行到日头西沉,山林中突然传来了琴声,曲声悠扬,如辽阔的草原、呼啸的狂风、奔腾的马蹄……

        “是胡琴。”阿霖听着琴音曲调婉转,音色独特,喃喃道。

        “这个地方怎么会有人搞这玩意儿?”大将军立刻警觉起来,长刀立在马车前。

        琴声不绝于耳,拉琴的人却始终没有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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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开花落相关意,云去云来自在心。

        胡弦轻轧语星星,破入《甘州》便泪零。

        一种尊前沉醉客,解听争似不曾听。

        山林中确有一人抱琴而坐,那琴有梯形的琴身和雕刻成马头形状的琴柄,琴身木制,长约三尺,有两根弦,声音圆润,低回宛转。竟然是把马头琴,蒙古语称“潮尔”。

        相传有一牧人为怀念小马,取其腿骨为柱,头骨为筒,尾毛为弓弦,制成二弦琴,并按小马的模样雕刻了一个马头装在琴柄的顶部,因以得名。早在《元史》卷七十一《礼乐志》有载:“胡琴制如火不思,卷颈,龙首二弦,用弓捩之,弓之弦为马尾。

        至今蒙古国的西部也有人把马头琴叫做“勺形胡琴“。当时琴头不一定是马头,有人头、骷髅、鳄鱼头、鳖甲或龙头等,此外还有人说,这种琴的琴头有呈猴头或玛特尔头的形状。

        玛特尔形似龙,面似猴,象征一种镇压邪魔的神物。

        “大丈夫行事光明磊落,阁下为何躲躲藏藏,何不现身相见?”大将军朗声道。琴音骤停,复又响起,林中鸟雀和着琴声盘旋而上声震苍穹。此曲名曰《白翎雀》,声音时而激昂,时而深沉粗犷,有道是:锦瑟思华年,底用嘈嘈五十弦。两线清冰千万调,能传。句句分明字字圆,高艺擅华筵。多少新声出自然,更着赵娘歌宛转,相联,消得诗人。

        传说,马头琴最早是由察哈尔草原一个叫苏和的小牧童做成的。苏和是由奶奶抚养长大,婆孙俩靠着二十多只羊过日子。苏和每天出去放羊,早晚帮助奶奶做饭。十七岁的苏和已经长得完全像个大人了。他有着非凡的歌唱天才,邻近的牧民都很愿意听他歌唱。

        一天,太阳已经落山了,天越来越黑。可是苏和还没有回来。就在人们十分焦急的时候,苏和抱着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走进蒙古包来。人们一看,原来是匹刚出生的小马驹。苏和看着大伙惊异的眼光,对大家说:“在我回来的道上,碰上了这个小家伙,躺在地上直动弹。我一看没人收拾它,怕它到了黑夜被狼吃了,就把它抱回来啦!”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小白马在苏和的精心照管下长大了。它浑身雪白,又美丽又健壮,人见人爱,苏和更是爱得不得了。

        一天夜里,苏和从睡梦中被急促的马嘶声惊醒。他想起小白马,便急忙爬起来出门一看,只见一只灰狼被小白马挡在羊圈外面。苏和赶走了灰狼,一看小白马浑身汗淋淋的,知道灰狼一定来了很久了,多亏了小白马,替他保护了羊群。他轻轻地抚摸着小白马汗湿的身子对它说:“小白马呀!多亏你了。”

        一年春天,草原上传来了消息说,蒙古王要在喇嘛庙举行赛马大会,因为王爷的女儿要选一个最好的骑手做她的丈夫,谁要拔得头筹,王爷就把女儿嫁给谁。苏和也听到了这个消息,邻近的朋友便鼓动他,让他领着小白马去参加比赛。于是,苏和牵着心爱的小白马出发了。

        赛马开始了,许多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扬起了皮鞭,纵马狂奔。到终点的时候,苏和的小白马跑到最前面。王爷下令:“叫骑白马的上台来!”等苏和走上看台,王爷一看,跑第一名的原来是个穷牧民。他便改口不提招亲的事,无理地说:“我给你三个金元宝,马给我留下,赶快回去吧!”

        “我是来赛马的,不是来卖马的呀。”苏和一听王爷的话,顿时气恼起来。我能出卖小白马吗?他这样想着,不假思索地说出了那两句话。

        “你一个穷牧民竟敢反抗王爷?来人,把这个贱骨头给我狠狠地打一顿!”不等王爷说完,打手们便动起手来。苏和被打得昏迷不醒,还被扔在看台底下。王爷夺去了小白马威风凛凛地回府去了。

        苏和被亲友们救回家去,在奶奶细心照护下,休养了几天,身体渐渐恢复过来。一天晚上,苏和正要睡下,忽然听见门响。问了一声:“谁?”但没有人回答。门还是碰碰地直响。

        奶奶推门一看:“啊,原来是小白马!”这一声惊叫使苏和忙着跑了出来。他一看,果真是小白马回来了。它身上中了七八支利箭,跑得汗水直流。苏和咬紧牙,忍住内心的痛楚,拔掉了马身上的箭。血从伤口处像喷泉一样流出来。马因伤势过重,第二天便死去了。

        原来,王爷因为得到了一匹好马,心里非常高兴,便选了吉日良辰,摆了酒席,举行庆贺,要在人前显示一下自己的好马。他叫武士们把马牵过来,想表演一番。结果刚跨上马背,还没有坐稳,那白马猛地一踹,便把他一头摔了下来。白马用力摆脱了粗绳,冲过人群飞跑而去。王爷爬起来大喊大叫:“快捉住它,捉不住就射死它!”箭手们的箭像急雨一般飞向白马。白马虽然身上中了几箭,但还是跑回了家,死在它最亲爱的主人面前。

        白马的死,给苏和带来了更大的悲愤,他几夜不能入睡。一天夜里,苏和在梦里看见白马活了。他抚摸它,它也靠近他的身旁,同时轻轻地对他说:“主人,你若想让我永远不离开你,还能为你解除寂寞的话,那你就用我身上的筋骨做一只琴吧!”苏和醒来以后,就按照小白马的话,用它的骨头、筋和尾做成了一只琴。

        每当他拉起琴来,回忆起乘马疾驰时的兴奋心情,琴声就会变得更加美妙动听。从此,马头琴便成了草原上牧民的安慰,他们一听到这美妙的琴声,便会忘掉一天的疲劳,久久不愿离去。

        

      第十二章 白驹空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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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你别说,弹得还真好听!”大将军感叹了一句。“将军,胡琴不是弹的,是拉得好听……”阿霖纠正道。“哈哈,这有什么打紧,好听就行!”大将军干笑了两声,又正色道:“这人迟迟不动手,我们要怎么办?”

        “传音术,这人应该隔我们还有些距离,他的琴音能传那么远,定是个高手。我们先不搭理他,看他意欲何为。”

        “那我们要不要继续朝前走?”

        “这个,还是将军您决定好,我听将军的!”阿霖打了个哈哈——你问我我问谁去?

        “那还是继续走好了,大不了会会这神秘的拉琴人。”大将军琢磨了一下,万一这人只是单纯地想在林子里拉琴唱歌呢,毕竟这山清水秀的很适合抒发闲情逸致,他们会不会太大惊小怪了?

        再往前走,是一片茂密的林子,竹子长得很高,是普通树的几倍。竹杆子是一节一节的,杆子上长着许多细长的枝条,要是把它折断来【创建和谐家园】,那可是很痛的!细长的枝条上长着许多刀片一样的叶子,它还是一个巧夺天工的乐器呢!只要你把叶子放在嘴唇上一吹,就会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阿霖灵机一动,摘下一片翠绿竹叶吹起来——开门复动竹,疑是故人来。她倒要看看,是这琴音技高一筹,还是她的竹叶道高一尺。

        她这边声音乍起,那边突然传来一声爽朗的笑声。琴音和着竹叶声,别有一番情调。竹叶声虽然略显淡薄,但胜在清脆悠扬,胡琴声富于变化,刚好弥补不足。阿霖飞身上树,立在树梢上,口中竹叶一刻不停,时而婉转时而高亢,阿鸢蹲在她肩头,时不时叫上两声,一双血玉似的红眼睛映着竹叶的青光,更显犀利。

        每爱孙公子,风情不可禁。

        留宾开博具,呼妓合胡琴。

        杯泛忘形酒,囊存买笑金。

        别来嗟已久,绿鬓雪应侵。

        半白不羞垂领发,软红犹恋性车尘。皎皎白驹,在彼空谷,不露锋芒,与世无争。贤能之人在野而不能出仕,贤能者出仕而谷空。

        竹生空野外,梢云耸百寻,无人赏高节,徒自抱贞心。

        竹子,四君子之一,是君子之花,有着超凡不俗的品格。“岁寒三友”,竹子又在其中。每当秋风拂去,寒冬将至时,竹子,依然青翠不惊寒。这,是一种朴素的美。始怜幽竹山窗下,不改清阴待我归。

        “姑娘好雅兴!”随着清朗的笑声,阿霖终于看到了竹林中拉琴的人——那一身粗布衣裳虽然是中原人的装束,头上却绑着皮质的护额,垂下两根毛皮绳搭在一头略显毛躁的长发上,颈间戴着狼牙做成的项链,腰间扎着配套的皮质腰带,脚蹬一双鹿皮筒靴,整个人有着不属于中原人的粗狂和豪爽。

        “耕云种月,阁下兴致不是更高!”白衣公子一抬手,阿鸢扑扇着翅膀冲男子飞了过去,停在马头琴的琴头上——光听竹叶声就判断出她是女子,这样的耳力寻常人不花功夫是练不出来的,阿霖却知道这是草原对生活在那里的游牧人的恩赐,他们的眼力和耳力是天生的优势。

        “这只鹰不错!”那人对阿鸢有着自然的亲切感,任由他停在自己的琴上,抬眼和他对视了片刻就伸手顺了顺雪尾鸢光滑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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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霖足下一蹬,飘飘然落到了竹林中,缓步轻移,在十步开外停下脚步道:“看来阿鸢也和阁下有缘,他很少这么乖顺呢。”

        道院竹繁教略洗,鸣琴酌酒看扶疏。

        不图结实来双凤,且要长竿钓巨鱼。

        竹,在别人眼中,是一株清翠,但永远都无法蓬荜生辉的“朽木”,独自在变化万千的尘世中摇曳着自己那翠生生的光景,独舞在天光血日之下,挺着油绿的身板俯首眺望。

        阿霖和那人闲聊了几句,便坐在一旁听他拉琴,天色渐晚,大将军领着车队出了竹林,下到山脚扎营。

        “将军,今夜恐不安泰,还请将军小心行事。”来人一身普通士兵的打扮,说完话就退出去守在了帐外,确是一路尾随而来的欣羽。

        有些话搁在心里痛着,比说出来无人问津要好很多。

        欣羽守在帐外,不知想起了什么,从怀里掏出一块帕子——那帕子是墨染宸转交给他的,托他还给妹妹欣怡。那是用雪蚕丝绞成的丝帕,却是遗失不得的,丢了,世上就再没有第二条了。欣怡,远在京都相府的欣怡……他唯一牵挂的妹妹,她过得还好吗?

        笑着摇了摇头,他把帕子收进怀里——还回去,为什么要他来还?还回去,妹妹只怕会更伤心吧……

        他们都以为,他是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来帮忙的。

        感恩?真的好笑。如果有人把你家房子拆了,把你家财产抢了,然后你流离失所到那个人院子里不肯离开,那个人把你像狗一样收留然后给你点吃的,你会感恩吗?如果没有那个人……可惜没有如果……

        时间终究会让你明白,谁是虚情假意,谁会为你不顾一切。

        欣羽的思绪慢慢飘回从前,他记得,他三岁那年,桑黎国发生蝗灾,导致庄稼颗粒无收,桑黎的都城涌入大量的难民,那些人饿得面黄肌瘦,看上去十分可怜。为何灾民宁愿挨饿也不吃蝗虫?小小的他百思不得其解。他就曾和妹妹一起抓蝗虫来烤着吃,被父亲发现后狠狠地打了他一顿,妹妹还陪着他一起罚站。

        中华美食源远流长,比如现今不少人调侃:“广东人什么都敢吃!”不止是广东人,所有的国人在美食方面简直不带挑的,蝗虫就是我们所说的蚂蚱,今日我国几乎不曾发生过蝗灾,因为它们都上了餐桌!不过古时发生蝗灾时,为何灾民宁愿挨饿也不吃蝗虫?专家:想但不能吃。

        飞蝗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泛的蝗虫,不少国家都曾遭遇过蝗灾,目前已经发现的飞蝗有十个亚种,我国有三个亚种:东亚分布在东部季风区,亚洲飞蝗分布西北干旱半干旱草原区,【创建和谐家园】飞蝗分布在青藏高寒区。

        根据史籍记载,造成农业上毁灭性灾害的蝗虫就是飞蝗,并且飞蝗蝗灾与旱灾在同年发生的几率非常大,要么就是前一年旱灾,以及先涝后旱,飞蝗成片,由此可见,若是仅仅只有蝗灾,百姓不会太过担心,但因为旱灾、涝灾与蝗灾交替发生,便将老百姓们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记载最早的蝗灾发生在周朝,此后又发生了八百多起蝗灾,唐朝之前,虽有食用蝗虫的记载,但并不常见的事情,古时的人信神,蝗灾与旱灾同时发生,让受苦受难的百姓认为,是人惹恼了蝗神,它们便派出成批的虫子要惩罚无知的人类,百姓们甚至还修建了蝗神庙,祈求蝗神安生,莫要来残害百姓。

        唐朝贞观二年,京城长安一带发生蝗灾,京城有不少达官显贵的家庭,他们并不担心蝗灾发生后无粮可食,可怜的是京城的平民百姓,蝗虫席卷而来,他们辛辛苦苦积攒的粮食被一扫而空,无人不流泪叹息。

        一次唐太宗李世民到御花园散步,眼见到处都是蝗虫,气不打一处来,就把袖子一捋,抓起一把蝗虫就往口里送,一旁的大臣连忙阻拦,说会损害龙体,但李世民说:“朕就是要将这些蝗虫带给百姓的灾难,转移到朕一个人身上”,吓得大臣们脸色煞白。

        欣羽不觉失笑,他和欣怡……欣怡是父亲的掌上明珠,而他,从小就不受重视。如果没有欣怡,如果不是欣怡喜欢粘着他,父亲怕更是看都懒得看他一眼吧……

        往来的风停下了脚步,一种清新,一种恬淡的气息,沁人心脾,醉了柳叶眉弯。一路寻觅,思念的羽翼,轻盈而朦胧,在时光寂静处,在遥远的天边,弥漫成漫天缠绵的烟雨,轻轻挥洒着水墨丹青。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没有和最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后面碰到再好的人,也终会“意难平”吧!

        不如意事常【创建和谐家园】,可与语人无二三。

        心中有无限忧愁和悲苦,却无人能述说,只好打碎牙往肚子里吞。好多次,有些话就要冲口而出,当别人问的时候,却赶紧挤出个笑脸,故作轻松:没什么呀,挺好的。

        人生,太难了,有太多的意难平。他只是希望唯一的妹妹能一生顺遂,不要有那些意难平。很奇怪的,也许是因为陌生,欣羽对诗词歌赋一向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少有的几句也是出于技术层面的欣赏而非心灵上的触动。

        只有这一句是例外。一看见就顿时被打动,为那种深深的无力感而难过,当时只道是寻常。

        幼年时,光着脚丫满府撒欢,一根画笔,一根小鱼竿就能吊起所有儿时梦想,忘记未完成的课业,忘记背的诗文,和欣怡恼红了的脸才是那个年纪最大的忧愁。总以为只要天黑了回家桌子上就会有娘亲做好的饭菜,总以为明天过后永远有明天,总以为成长遥不可及。

        当时只道,是寻常。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那时还小,不懂。后来懂了,也长大了。

      第十三章 吾心安处

        记住生命中不期而遇的温暖,记得大雨磅礴、没有带伞的日子。懂得与陪伴,比我们口中说的爱更为重要。

        “姑娘,有没有兴致跟我去一个地方?”那人看阿霖听曲听得摇头晃脑,不觉有趣。

        这怎么一个两个都喜欢把人往家里请——阿霖想起她和墨染宸初遇时的情景,她就是这么莫名其妙栽坑里的!

        “姑娘……”

        “我为什么要跟你去?”

        “你我有缘,去去何妨?”

        “我……”你倒是直接!

        “她不能跟你去!”身后突然传来无比熟悉的声音,阿霖惊得猛然回头,瞪大了眼睛瞅着不请自来还来得悄无声息的俊朗公子——墨染哥哥,你什么时候变成属猫的了,想吓死人啊?!

        “墨染哥哥……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霖儿,你的有缘人挺多嘛!”

        “有缘人?我……”

        “姑娘,这位是?”那人收起胡琴,面带疑惑看着两人——他也没有察觉到墨染宸的到来,看来这人的轻功不弱,不过他并不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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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对,有缘人。既然都是有缘人,我们不如……”阿霖干巴巴笑了两声。

        “一起去吧!”一身布衣的墨染宸笑着接口:“我陪这位姑娘一起去,阁下不介意吧!”

        “啊……”

        啊???

        若求情语之新,必先用情深,若浅情辈,常情曾不能察,遑论其新乎?

        一路上,墨染宸都强行拉着阿霖的手,“为何一个人悄悄溜走!霖儿这么爱玩,为何不能带上我?”

        “墨染哥哥,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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