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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笑说:“这个人很奇怪欸,非要纠缠不放。”
郁慕明脸色沉下:“司先生,我们这里不欢迎你,以后有什么工作上的往来可以继续合作,但是私底下就算了吧,我想我们的客人也不愿意看到一个作风下流的人出现在这里。”
我站在一边不说话。
司夜寒恼怒:“她只是一时被你迷惑,郁家又能护住她多久?”
“只要我活着一天,就会保护她一天,绝不容许别人伤害她。”
我挑唇,“郁家和叶家联手,不是一个司家能够对抗的,你还是省点力气吧。”
司夜寒看着我,嘴角有点抽搐,“我们之间的感情,你都打算舍弃了是吗?”
我看到他被纱布抱着的手腕,以前那么注意干净的一个人,现在胡子都不刮就出现在人前,心里升起一丝报复的【创建和谐家园】。
“司先生您还是走吧,咱们好聚好散,没必要弄的这么难堪。”
司夜寒死死瞪着我,“你真要这么绝情……”
我忍俊不禁:“你这也太有意思了,谁会把爱情当成自己生活的全部呢,何况我那时年轻不懂事,爱错了人。”
司夜寒只是死死看着我,半晌,好像一下子失去了力气。
他低声说,好不卑微:“阿绾,你最后再抱一抱我,我就再也不纠缠你了。”
我冷冷地看着他,这个高大的男人身上,没有一丝一毫我爱的那个人的影子。
我以前对他真的只是迷恋,他身上那种特别的气质吸引了我。
我说:“司先生,我喜欢你的时候,你做什么我都喜欢。”
“可是我不喜欢,甚至厌恶你的时候,我只想你永远从我的世界消失。”
司夜寒的身体晃了晃,好半天才艰涩地说:“好,我消失。”
司媛媛怨恨地瞪了我一眼,追上男人的背影,“哥等等我。”
我低声叹息,我真的绝情吗?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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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当断则断,如果你不这样做,他只会再次纠缠,得寸进尺。我知道你不喜欢伤害别人,但是在这种事情上绝对不能心软。”
“谢谢你站在我的身边。”
郁慕明笑,“跟我见外什么。”
婚礼上,我穿着洁白的婚纱,戴着蓝色水晶冠,走向我的王子。
前世结婚的时候,我说我想要那顶蓝色的水晶冠,不是因为它有多贵重,而是因为我喜欢。我跟司夜寒说了,却被拒绝,因为司媛媛稀罕蓝色,所以我的婚礼上不能出现蓝色。
可是那个时候,司媛媛明明活蹦乱跳的,却骗我说她死了。
我说我想要粉红色的玫瑰,他答应得好好的,后来出现在婚礼上的,却还是红玫瑰。
他解释,一早就准备好了,再换太麻烦。
我知道司夜寒不是抠,他只是没那么在乎,而且喜欢接手我的事,令人毛虎悚然的操控欲。
当初我是怎么跟他把恋爱谈下去的,我自己都不知道。
所以至今为止,我的婚礼一直是一个遗憾,今天,郁慕明却全都帮我圆满了。
阳光下的肆意奔跑,海浪翻滚,粉红色的玫瑰铺满红毯,所有浪漫的一切他都给了我。
郁慕明骨节分明的手轻轻将我拉起,将戒指一点点套进我的指上。
这场盛大的婚礼终于将我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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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我喝醉了,靠在他的肩膀上,一直傻笑。
他对大家说,“不好意思,我老婆喝醉了,小心地搂着我回到房间。”
我笑着摸摸他的嘴角,“我没喝醉。”
他将我不安分的手按好,给我擦了擦脸,想将我塞进被子里。”
我摇摇头,眨眼看他:“你能不能唱首歌给我听?
他皱眉:“我唱歌你又不是不知道,不好听的。”
我在床上滚了起来,“不好听我也要听。”
郁慕明叉着腰,像是拿我没办法了,索性用被子将我裹成一团:“嗯,想听什么,星星……小星星?”
“儿歌啊,你好幼稚。”
他“嗯嗯”一声,“对啊,我就是幼稚,才娶了个幼稚老婆。”
我不满,郁慕明取下墙上挂着的乐器,我以为是装饰用的,原来不是。他抱着那把吉他,坐在我身边,拨动几下,低声唱了出来。
他确实不擅长唱歌,跑调得厉害,低头间却有种不易察觉的温柔。
也许,这就是成熟男人的魅力吧。
一曲结束,我扑上去:“我要爱上你了,怎么办?”
他接住我,抿唇露出一个腼腆的笑:“谢谢你,回到我身边。”
他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十年前,第一次见面?”
我说:“记得啊,当时看了一个电视,就模仿里面的土匪呗。”
那时我还是个小胖妞,扎着羊角辫,突然从大马路上杀出来,拦住一个倒霉蛋,叉腰在他面前大喊:“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我就是随便嚷嚷,谁知这个秀气的小哥哥,真的从裤兜里掏出了五十块钱。
他是不是傻啊,我嘀咕着,拿着钱,跟小伙伴一起去买了冰棒。
几个小霸王一点不客气,你一根我一根。
期间小哥哥一直跟着我们,我以为他也想吃棒冰,就分给他一块。
结果他一边吃一边掉眼泪,说这是他回家的钱,要坐公交的。
我瞪大眼睛:“你是不是没坐过公交啊?”
他愣愣点头,我掏出硬币,带他去坐公交,但我没想到,小哥哥竟然跟我一个小区,更没想到,我们还是邻居。后来,我还知道他的名字叫,郁慕明。
我奶奶告诉我说,郁慕明是军人的儿子,让我别欺负人家。
我当时就觉得,一定不是,他家应该是卖豆腐的,不然小哥哥怎么像一块豆腐一样,【创建和谐家园】嫩,水灵灵的?
奶奶听了我的形容笑得不行。
后来两家熟了之后,我经常跟着他到广场上面喂猫。
他还喜欢喂鸽子,等他长高一点,就有很多人给他拍照,还问是不是童星,他有点腼腆,不太愿意跟人交谈,匆匆拉着我就走了。
我学画画时,画的第一幅画,就是他在喂鸽子。
我觉得那幅画面特别美,神都构造不出那样的图景。
清晨睁开眼睛,我揉揉乱糟糟的头发,看到郁慕明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我走上去:
“今天我们吃什么啊?
”他围着围裙,说:“三明治,有你最喜欢的溏心蛋。”
香气飘出,我馋得口水直流:“你不该当医生,应该当一个大厨,我肯定天天都去照顾你的生意,把你送上热搜。标题我都想好了,神级美食,神颜大厨,颜控吃货的顶级盛宴。”
他乐了:“我才不去,我只想做给你一个人吃。”
我哇了一声:“你对我这么好啊,那我要奖励你一个亲亲。”
他睫毛一颤,闭上眼。我哈哈哈哈笑了,“你怎么这么好骗啊,你有三十岁吗?”
“三十怎么了,三十就不能要老婆的亲亲了吗?”郁慕明郁闷地说。
我噗嗤:“可以当然可以了,”在他的嘴唇上飞快地啄吻一下。
他摸了摸,不满地看着我,我看着他深邃的眼睛,有点无奈,贴上去,认真地亲了一遍。
在外人面前那么强势,怎么在家里就这样黏人,偏偏我无法抵抗。
他抱住我,埋在我的脖子前蹭了蹭:“万一这一切只是梦怎么办,真的害怕失去你。”
我摸了摸他的脸:“不会的哦,我们会永远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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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女儿一周岁了,非常黏糊我,我去哪儿都要跟着,要么就抱住我的腿不让我走。
小祖宗,她爸就是大祖宗,我经常用这件事来讥笑郁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