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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被旁边的那人无情地吐槽:“矮子。”
沈榆初不满,轻拍了把陆与的肩膀,“你高,你还不帮我看看?”
“我为什么要帮你看?”
“你你你……”
陆与把榆初拎出了布告栏,“走啦,不用看了。”
“不行啊,你去八班报道,那我?我还没看分班名册呢。”
来到八班门口,陆与才一指旁边的方向,说:“报道完来找我。”
榆初跟着陆与走,懵圈了,重复道:“我去哪儿报道?”
“隔壁七班啊。”
榆初努努嘴:“有毒吧,不早说,我都差点想跑下去再看一次布告栏了。”
原来,陆与早就已经帮她看了班别了,还在那里装不知道!
过分,好好说话会死似的。
榆初抬眸一看,陆与轻笑着看着她,过了会,他挥着手悠悠走远。
分班后的第一个月,趁着国庆假期,榆初和陆与同时从G市回老家。
两人是青梅竹马, 都在B市长大,寒暑假的时候都会一起搭乘汽车回家。
第21章 你的心愿我的志愿[二]
路上,两人正忙马不停蹄地赶作业。
榆初顺便抱怨了一句:
“这次国庆放假就七天,作业好像布置了快一个月的。光是要完成的卷子就有五张,议论文还有四篇就算了,还有练习册,觉得教语文的老张简直是疯了头。”
“快写吧,我都没时间抱怨了,理综直接布置了三本。”
陆与说着话,笔一直没停过,在草稿纸上演算。
榆初凑近,瞟了眼陆与正在算着牛顿运动学的练习题,说:“陆与,你们理科重点班好可怕啊。听说,平常晚上还有人在宿舍学到一点半啊?”
“正常,知道就好。”
陆与每次都会在回家前赶完作业,为了能和陆与出去走走,榆初也养成了这个习惯,每次回家都会和陆与同时赶作业。
等赶完了作业,将近六个小时,两个人也差不多回到B市了。
陆爸爸的司机停下车,回头看向陆与:“是送小初回家还是?”
陆与沉声道:“我去她家吃饭,一起走。”
“你又吃我家大米啊?”
榆初在一边听着,觉得陆与真的越来越过分了,每次都是理直气壮地去她家吃白食。
“餐费抵消车费,开诚布公,这很正常。”
陆与的理论永远胜上那么一筹。
榆初啐了他一句:“这点账你都要和我算?”
“怎么不算?这么快想和我成一家人?”
“你……”
榆初噎住,一张白净的小脸蛋立马就通红了,狠狠地哼了一声,撇过头去,面向车窗外。
到了榆初家楼下,陆与看着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脸都快贴到车窗的榆初,心里压不住这股得意劲。
他 眉眼一抬,好整以暇地看着榆初,说:“下车吧,一家人吃个饭,谈不上面壁思过的。”
“陆与你有病!”
谁说过要跟他做一家人……
榆初像是被戳中了心事,气呼呼地下车,还特潇洒地甩了车门。
她哪里有什么“过”,就算有,也肯定是陆与的罪过,哼哼!
陆与是故意的,目地就是想看她面红耳赤的样子。
瞥见榆初耳尖上的一抹绯红,陆与笑意渐浓。
至于老是去榆初家吃饭,这也不能怪陆与,谁叫沈妈做饭就是香呢。
而且陆家对沈家有恩,每次陆与来家里吃饭,沈妈自然也不会说什么。
出于母爱,沈妈杨春莲考虑到两个孩子在G市读书辛苦,难得回家一趟,还会做上一桌还不错的饭食。
和沈妈爱女如命,围着家庭转的性格不同,陆妈则是她的生活她作主,一声姐妹大过天。
陆妈酷爱打麻将,经常不回家,有时一个电话,她马上就飞出去和老姐妹聚一聚,自然也顾不上煮饭给陆与吃,有时还会随便塞个五十块钱让他出去吃就是了。
周末陆与怎么回家,几点回家,有没有晚饭吃,陆妈妈一律不过问,只顾着她自己玩得快活。
陆爸,陆昌宏是个传统的好男人,舍不得家里人饿着,便请了一个家政阿姨来家里帮忙。可陆与从初中开始一直在G市读书,很少回家,自然也不怎么回家吃饭。
有时陆与不说回家,家政阿姨就不会准备他的饭食。
基本每一次回家,陆与都会时不时去榆初家吃饭。
其实,陆与是喜欢榆初家的环境,沈妈杨春莲对他也很好,吃完饭还会问他要不要水果,甚至端进房间。有种被人照顾的感觉,很温暖。
不像他家,陆昌宏忙于事业,陆妈只顾她快活,家里永远冷冷清清,冷锅冷灶。
晚饭后,陆与说要借用榆初的房间。
榆初有些害羞,不让他进,好像房间从上一次去G市后,就没打扫过。
不住地推脱:“我房间有点乱,东西挺多的。”
“没事,我房间也乱。”
榆初无语,他明明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她去过陆与家,他的房间整齐得不行,每个学期的练习册和课本都摆放得整整齐齐不说,另外的书也排好顺序,甚至还做了一本分类记录本。
榆初嘴里嘟囔着:“哪有随便进女孩子房间的啊”,却让陆与径直走了进去,还默许陆与坐她的床。
在房间,陆与就坐在榆初旁边,用手机查历年Z大的录取分数线。
在不到十平方米的卧室,两人却像是处在两个世界。
一个像退休老干部在悠闲地看手机,另外那个写作业很慢的临时工在在呼哧呼哧地赶着没做完的作业。
“还差多少?”陆与问。
“这篇作文,差个小结尾就行了。你别老盯着我做作业啊,你的呢?”
“做完了。”陆与淡淡地回答,仿佛君主不知民间疾苦。
榆初苦着脸:“你怎么每次都写这么快……”
更气人的是,陆与还时不时催问几句:“写完了没,我爸问你,明天和不和我去农家乐钓鱼?”
陆爸根本没说过,是陆与想创造点机会带榆初出去玩。
榆初一点都不知道,还傻傻地觉得:这么得瑟,写完了就催她,可恶……
待写完作业,榆初忽然发问:“陆哥哥,你以后想念什么专业?”
“和我同一个专业,恐怕有些难度。”
陆与是喜欢人工智能的,信息工程之类的专业,他对高新科技的方面很感兴趣。
他决定还是先问问榆初喜欢的类型。
闷声半晌,陆与这才慢悠悠地开腔,“我都可以,你喜欢什么专业?”
榆初思考了下,认真地说:“我都选了文科了,最好就是念中文系吧,以后可以去编辑部工作。如果我是理科生,那学医超棒的,医生的白大褂好帅……可惜我读了文科,不能读医了。”
“不是还有护理专业?”
榆初摇摇头,“这个,还没了解过,我说的是能握手术刀的。”
陆与往椅背上一靠,声音懒懒的,“真那么喜欢医生啊?”
“对医生有点职业崇拜,也可能还有点制-服情结?”榆初开玩笑。
“【创建和谐家园】。”
榆初回头打量了下,点评道:“陆与哥哥穿白大褂一定很帅。”
陆与傲娇,“想夸我可以直说。”
喂,这个人!给点阳光就灿烂起来了。
千穿万穿,马屁【创建和谐家园】。
榆初做了一回狗头军师,瞎出主意:“要不陆与去学医吧,你穿上白大褂就是白衣战神,救死扶伤!”
她不知道那时她拍马屁说的一句话,竟然改变了他的想法。
后来她才从别人口中得知,陆与的梦想一直想去做游戏开发,喜欢的人工智能专业也和医学风马牛不相及。
只因为她喜欢医生,所以,他默默地实现了她的心愿。
第22章 针尖与麦芒相对
榆初正在写今天需要更-新的稿子,编辑杜米米会时不时检查她的写作进度。
杜米米这次交代给榆初的任务是完成一本约四十万字的青春小说,最好是结合榆初的成长历程,写出打动人心的文字。
榆初嘴角的笑微漾,一边回忆着和陆与的再遇,一边把回忆编进新写的小说里。
“装修还很新的咖啡餐吧,灰黑色的设计,沉静中带着些微微冷淡,却和现在的他出奇地相称。
站在咖啡餐吧外面,外面是黑丝绒般的夜色,头顶的灯光射下,将两人的影子映在下过雨的湿漉漉的街道上,有种雾蒙蒙的,缥缥缈缈的感觉。”
榆初停下笔,伸了个懒腰。
笔记本的鼠标停在了‘感觉’这两个字上,反应过来时,榆初看到漏写了一个句号。
还没结束的故事富有着旧时光的气息,适合慢慢去回忆。
今天就先写到这儿吧。
榆初埋头工作了许久,时间不知不觉到了晚上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