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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高一七班的郑荟,郑成功的郑,芦荟的荟,很荣幸能够代表新生上台讲话。当然不仅是荣幸,还很奇怪,因为我的中考成绩没有特别靠前,至多应该在二十名左右。我苦思冥想了一阵子,都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我表哥就说,大概是我长得不错,一看就是乖学生,所以校方才选择了我,毕竟大家对长得好看的人都比较宽容,我想要是我长得实在有碍观瞻,被太阳晒得恍恍惚惚的各位高年级的学长、学姐和同年级的同学,估计会把我错当成什么妖魔鬼怪给灭了。天这么热,我还站在比你们离太阳更近的舞台上,所以大家不用担心,我肯定说得不多,因为我比大家都怕晒黑。”郑荟摊了摊手,“而且,我妈给我写的稿子,今早出来太急,我也没有带。不过要是真带了,我也不准备照着读,太多了,大概因为她也是老师的关系,总是害怕学生听不懂,一句话要掰成三句讲。其实我现在特别想下台,因为实在太晒了,但是既然学校给了我这个机会,我还是要讲一下的。那我就长话短说吧,人生苦短,但是高中漫长;成绩不一定好,但是作业肯定会多;我们学生苦,但是你们老师肯定也累。所以大家对彼此仁慈一点,互相体谅,共同争取美好的明天。”
宋桐生在S高见过很多聪明的女生,也见过很多漂亮的女生,但是从没有见过像郑荟那样有趣的女生。
他在掌声雷动的人群里,光明正大地看着她微笑着走下主席台,扎得高高的马尾辫随着她的动作上下飞扬,像是发梢都沾染上了主人的灵气。白色的袜子、白色的帆布鞋、天蓝色的裙摆,干净得如同从未有过环境污染的天空。
步入职场后的郑荟会因为那日她的飞扬跳脱而感到自豪,但是绝不会【创建和谐家园】当日的做法。在枪打出头鸟的时代里,个性太过鲜明、张扬,只会成为炮灰。她有趣的灵魂,也慢慢地在现实中被消磨得差不多了。可是她永远不知道,她的棱角,曾经刺破过一个少年的血肉,扎进了他的心脏,让那个少年记了好久好久。
郑荟讲完后,校长终于宣布了解散。宋桐生站在队伍的最后,看着前面徐向安和田洋像连体婴儿一般挤作一团。
“哎哎,向安,郑荟就是你常说的表妹吧,还别说,她真有意思。”
徐向安撇了撇嘴:“就是那丫头,我小姨家的女儿,我小姨要是知道她在学校里这么‘大逆不道’,估计得教训她。”
“有什么好训的,她说得多好啊,这妹儿的个性是真有趣。”
徐向安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没搭理田洋。但是田洋觉得他说得没错,又说道:“你妹妹确实有趣啊!你就不觉得?”
徐向安一副你太弱智的表情,愣是没给答复,想憋死田洋。
田洋气得没办法,只能寻求别人的认同,他一回头,就看到了宋桐生,他是自来熟,跟班里每个男生的关系都不错,所以也没有任何心理障碍,开口就问:“刚刚演讲的姑娘很有趣吧?”
宋桐生被问得愣了一下,然后很确定地回答田洋:“很有趣。”
徐向安的桃花眼弯了弯,笑着抱怨:“有趣什么,这丫头没别的爱好,就是爱折磨我。”
田洋还没来得及说话,童逍就跑了过来,硬生生挤进两人中间,张开双臂,勾住两人的肩膀,很不要脸地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两人身上,脚上不使力,嘴巴却合不上:“哎,刚刚那个白雪公主真漂亮,老徐,你不是有个妹妹在高一吗?帮我向她打听一下那个美女。”
田洋憋笑憋得难受,徐向安一把甩开童逍的手臂,嫌弃地道:“打听什么呀?她不是名字、班级都自己说了吗?至于身高、体重、三围,你没长眼睛啊?”
童逍想了想,还真是这个理,于是又问道:“兄弟,那你的意思是我直接到高一七班去堵人?”
别说田洋这种笑点低的,连宋桐生在后面“偷听”的都觉得异常好笑,徐向安则是被童逍气得哭笑不得,心里已经开始暗骂他“智障”了。
童逍瞪着一双大眼睛,满脸无辜和不解,本来就是娃娃脸,这么一看,更加显嫩,说他是初中生,绝对有人信。
徐向安想,童逍的智商大概也是初中甚至是小学水平吧,这么一想,他很快平静下来,实话实说:“郑荟也就是我的妹子,她看着文静、漂亮,但是性格绝对是霸王龙级别的。而且她爸妈都是老师,家教很严,所以我劝你,远观就好,千万别凑近了自讨苦吃。”
童逍垮了一张脸,不过也就几秒,就突然恢复了元气,大声承诺:“没关系,我等她高中毕业!”
徐向安和田洋肆无忌惮地嘲笑童逍,宋桐生看着童逍显得气急败坏的脸,只觉得他的同学果然年轻气盛,轻易就把承诺挂在了嘴边。
而他,从来没有跟谁说过承诺,包括自己,可他却是真真实实地一直在等着她。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所有【创建和谐家园】剩下疲乏的痛,再无动于衷……”
【创建和谐家园】响起的时候,宋桐生还沉浸在关于旧日的梦里,他慢悠悠地张开眼,没有像过往一样,【创建和谐家园】响起便从床上一跃而起,而是手撑着后脑勺,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他想着他姐说的话,想着他该如何面对郑荟。
他曾自以为是地认为能和郑荟保持合适的距离,一旦郑荟向他靠近,他就恶言恶语地将她推得远远的。后来他发现,这样对郑荟太不公平了,她那么好的人,不该受到自己言语上的攻击。于是他又把自己放在了她朋友的位子上。可是,她把他当成了朋友,他却再也无法假装什么都没发生,怀着对她的喜欢陪在她的身边了。
他用手搓了把脸,然后起床,想着再过几日,找个好的理由,慢慢地退出她的世界。
退出她的生活;退到没有她的地方;退到悬崖边上;退到退无可退。
郑荟今天上午为了一个继承案件,去了一趟【创建和谐家园】,当事人在庭上吵得不可开交。法官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制止了几次也没有请法警。
好不容易等到开完庭,签庭审笔录的时候,对方的老伯又开始骂骂咧咧,扬言要找人揍郑荟的当事人。
法官已经逃了,书记员是一个怯生生的小姑娘,郑荟也指望不上她,只能压下心底的怒火,好言好语地劝道:“大爷,您别冲动,现在是法治社会,【创建和谐家园】是犯法的,严重了还是犯罪。”
“法治社会,就是方便你们这帮律师骗钱。”那个老伯越说越气,声音拔高了好几度,“这是我们的家事,你懂什么,还在这里吆五喝六的,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你有什么资格指指点点?”
郑荟也不装孙子了,呵呵冷笑:“是啊,你吃的盐比吃的米还多,没关系,我读的书比你认的字多就行了,反正打官司也不比谁吃的盐多。”
“所以吃盐吃多了不起吗?”郑荟气呼呼地咬了一口鸡翅,“我看是工业盐吃多了吧,脑子中毒了。”
“你知道工业盐的主要成分吗?”宋桐生突然问道。
郑荟抬起头,睁大了眼睛看着宋桐生,摇摇头。
“亚硝酸钠。”
“嗯。”郑荟点点头,“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问完之后你就不记得那些烦心事了。”
宋桐生这么一说,郑荟发现还真是,她现在脑子里基本上就是亚硝酸钠和氯化钠了。
郑荟低下脑袋啃鸡翅的时候,觉得她不经意间又被宋桐生撩了一把。她偷偷地抬头看宋桐生,却对上了宋桐生那双深不可测的黑色眼眸。
她没来得及对自己的偷窥行为有所解释,就听见宋桐生开口说道:“你快吃吧,冷了不好吃了。”
郑荟点点头,吃了几口,不禁问道:“晚上吃什么?”
“你这顿还没吃完呢,就想着下一顿了。”宋桐生挑了一根薯条,蘸了一下番茄酱,扔到嘴里,然后皱眉,“也就你们这些小姑娘喜欢吃这些东西。”
“除了我还有谁?”郑荟假装漫不经心地问道。
“丫丫。”
宋桐生答得干脆利落,郑荟得到了满意的回答,心里雀跃,可面上却像怂包似的不敢表现出来。
工作狂郑荟自从得了宋桐生带她吃饭的许诺后,每天下班跑得比谁都快。
两个人每天都在梧桐饭店碰头,然后宋桐生带着她走街串巷,似乎要把老城区所有好吃的都吃个遍。
郑荟觉得她实在是挺有重色轻友的潜质,唐若这段时间不知道约了她几次,都被她拒绝了。
唐若问她是不是谈恋爱了,她含含糊糊、闪烁其词给糊弄过去了。
宋桐生的手已经完全好了。中午的时候,他给她送自己做的饭,但是晚饭的时候,却还是带着她在老城区各处觅食。
郑荟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她其实挺想问的,可是在宋桐生面前,她自作多情的次数太多了,多到她实在是有点害怕。她害怕自己问出口后,连最近好不容易构建起来的美好氛围都破坏了。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有像现在一样畏畏缩缩、束手束脚过。果然一物降一物,她是孙猴子,他就是如来佛。
她看着宋桐生很麻利地帮自己把一只大闸蟹大卸八块,然后放到了她的碗里。
“你想什么呢?”宋桐生抽了一张纸巾,细细地擦拭着手指。
“我在想从哪里吃起比较好。”
宋桐生倒了一小碟香醋,给郑荟递过去:“随意。”
郑荟难得有了自己实在是太懒惰的自觉,伸手给宋桐生倒了一小盅黄酒:“来来,我们喝酒。”
宋桐生接过酒杯,一饮而尽。郑荟巴巴地望着他,问道:“好喝吗?”
宋桐生点头:“好喝。”
郑荟扬起下巴,得意地道:“那是,我倒的酒就是好喝。”
宋桐生很给面子地把酒盅递过来,郑荟笑着又给他倒了一盅。
还没等郑荟问,宋桐生就先抢白了:“这杯更好喝。”
“确实,第一杯润喉,第二杯才是真品,所以滋味才更好。”
宋桐生搁下酒盅,却不再假手郑荟。
“你怎么不给我机会拍你的马屁了?”
宋桐生慢慢地抿了一小口黄酒,回道:“我怕你编不下去。”
郑荟被逗笑了,白净的脸上笑得粉扑扑的,在灯光下,她看着像一个诱人的水蜜桃。
宋桐生觉得他今天的酒量不行,还没喝上几杯就醉了。
两个人吃得太投入了,出去的时候才发现下雨了,而且下得还不小。
宋桐生向店员借了一把伞,刚刚撑开伞,准备跟郑荟一起走的时候,就看到了郑荟脚上一尘不染的小白鞋。
郑荟没有当事人或者不需要开庭的时候,一般都穿得不太正规。因为这两日天气降温,她翻出了碎花长裙穿上,外面披了一件长袖的开衫,搭配了半天,才穿上了脚上这双有点少女的小白鞋。
老城区的地下排水系统老旧,一下雨路上就容易有积水,宋桐生实在没法想象郑荟这鞋子踩下去会是什么惨状,于是他把伞递给了郑荟,自己半蹲到她的前面:“你上来吧。”
郑荟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像小兔子一样,一蹦就蹦上了宋桐生宽厚、结实的后背。
宋桐生的双手勾住郑荟的双腿,很稳地起身。
郑荟一只手撑伞,一只手搭着宋桐生的脖子,整个身体都贴在了宋桐生的背上。
“郑荟。”
“嗯?”
“你别勒着我的脖子。”
“哦。”郑荟把手慢慢地往下移,一不小心就碰到了宋桐生的锁骨,她仗着宋桐生后边没长眼睛,就起了坏心思,用手指轻轻地抠着玩。
宋桐生把郑荟往上托了一下:“别闹。”
“没闹。”
“我的锁骨上是谁的猪蹄?你看到了吗?”
“我没看到啊,哎,你看到我手上抓着的鸭锁骨了吗?感觉很好吃。”
郑荟的手被初秋的风吹得有点冷,她的手指依旧没有离开宋桐生的锁骨,宋桐生觉得他的身体和心里都爬满了小蚂蚁,那些小蚂蚁排着队,啃着他的肉,吸着他的血,不疼,却痒,难耐的那种痒,仿佛他需要抓住些什么,才能缓解这种状况。
那条路不长,郑荟很轻,可是宋桐生却像是艰难地走了半辈子。
终于还是走到了这里,该分别的时刻。
郑荟站在车前,心情愉悦地和他说再见。
“郑荟。”宋桐生叫住了准备上车的郑荟,“明天起,我不能给你送饭了,也不能带你去吃饭了。”
正在拉车门的郑荟的手一顿,皱眉问道:“为什么?”
似乎每一次都是这样的,每当她自以为和宋桐生的关系进了一步的时候,宋桐生总能无动于衷地随时抽身,顺便把她打入十八层地狱。
宋桐生看着郑荟脸上消失殆尽的笑意,和眼睛里透露出来的淡淡失望,终究没有硬下心来把话说绝,不过是挑了一个看似最合理的借口:“我和你哥要在城北开家饭店,会比较忙。”
本来下得很大的雨,慢慢地变小,郑荟打开车门,又关上,她咬着嘴唇看着宋桐生,想开口,却还是没有说出话来。
来来往往的人群不断地从街上走过,喧嚣声一片,只有他们两人像是静默的雕塑,彼此相望,却不发一言。
最后还是宋桐生轻轻地拍了拍郑荟的肩膀:“傻丫头,我帮你哥那个资本家赚钱呢。”
郑荟轻轻地翻了一个白眼:“又不是帮我赚钱。”
宋桐生帮郑荟打开车门,郑荟认命似的钻了进去,宋桐生等郑荟系上安全带后,便关上了车门。
郑荟发动了汽车,宋桐生却敲了敲车窗玻璃,于是她把车窗摇了下来。
“郑荟,好好吃饭。”
郑荟的车底盘低,宋桐生个头高,跟她说话的时候,深深地弯着腰,看着着实吃力,看得郑荟心里的郁气也消散了不少:“那你有空了一定给我送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