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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敷衍了点了点头,根本没仔细看。
那时候,他还沉浸在跟白珍珍的热恋之中。
那时候,经常的三人行,大家都说顾瑜欢是不要脸的电灯泡。
而他,似乎根本没有感觉到她是多余的。
他欣赏过她的才情,她的个性。还有那一笑,就能除去所有烦恼的笑容。
他居然都忘了。
顾瑜欢是一名有天赋的设计师,她为了自己,婚后的五年,尽心付出,甚至将自己钟爱的事业给放弃了。
死后,她的作品居然得了国际大奖。
顾瑜欢,好一个傻女人!
两个月后。
城市的大洋彼岸。
一个年轻靓丽的女孩坐在街头画风景,风景画的角落下,是一对特殊的戒指,正是在全世界屡次得奖的作品——爱恒。
年轻的男人在远处静静的看着女孩,难以置信,然后激动的走过去,轻柔的喊了声,“瑜欢?”
顾瑜欢抬起头,挤出一个灿烂的微笑,“哥,你总算来了,你再不来,我可就要饿死街头了。”
“饿死街头?你可是爱恒的原设计师,只要你亮出身份,大把的钞票向你涌来。”顾修远亲昵的拉着女人坐下,仿佛怎么也看不够。
前几天的时候,他还欲生欲死的。
哪知道,一个神秘电话打来,告诉他,顾瑜欢还活着。
原来那天坠海,瑜欢幸运的没死,并且被好心人给救了,一直在医院恢复治疗,接着她果断的选择出国,选择遗忘这里的一切。
“哥,你知道的,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还活着,就让我活在他的回忆里吧,那样,他或许能留下一丝好感。”顾瑜欢怅然若失的看着湛蓝的天空,一行眼泪悄然滑落。
她可能一辈子都无法知道,靳黎明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瑜欢,他……”顾修远欲言又止。
“哥,他过的怎么样,今后都与我无关了。”
“什么时候进行胃部切除手术?我安排好时间陪你。”顾修远心疼的摸着她的脑袋。
“哥,别太担心。我现在还活着,已经是奇迹了。我很感谢上天这样的安排,让我死而复生。今后的我,会更加努力生活,为自己活一次。”
靳黎明,这辈子,我爱你,至死方休。
而今,我活过来了,请原谅我不能再爱你了,因为那样太累了,我失去了再爱你的勇气。
国内的某个城市。
有两个人此生对顾瑜欢这个名字产生了深刻的执念。
一个是白珍珍,她被关在精神病院里,每天嘶喊着顾瑜欢的名字,辱骂顾瑜欢毁了她美好的人生。
另外一个则是靳黎明。
连续打捞失败后,他整个人精神都错乱了。
他开车不小心撞上栏杆,一条腿残废了,后半生只能依靠拐杖正常行走。
他并不在乎身体的病痛,却日复一日的等着顾瑜欢回来的那天。
他从不在任何人面前提及顾瑜欢的名字,却将这个名字深深的刻在心底,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春去秋来,花开花落。
他终究没有等回心爱的女人。
顾瑜欢,我爱你?你听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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