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璀璨的钻戒在闪光灯下折射着耀眼的光芒,但那光芒却比不上此刻顾征那澄亮的眼眸。
万众瞩目之下,陈新雨又激动又害羞,她轻轻捂住下半张脸,柔柔的惊呼一声:“顾征。”
顾征微微一笑,说:“我在。
新雨,我想再和你说一次,我爱你,一直都爱着你。
虽然我至今也不明白该怎么让你也能一直爱着我,但是我想请你给我一个机会。
未来的日子里,我想永远的守护你,想让你开心的笑,还想请你教我,该如何爱你,才能让你一直爱我。
新雨,你愿意嫁给我吗?”
现场的闪光灯不停的闪,把陈新雨眼里的泪花照的晶莹透彻。
也不知道是谁突然喊出了一声“答应他!”紧接着陆陆续续的又响起了几声“答应他。”
人们对这样的浪漫场景总是无法抗拒。
陈新雨也是如此,她看着顾征英俊的脸庞,心脏就像快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一般。
或许顾征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她心动。
陈新雨放下掩面的手,脸色虽红,却不再是那副慌乱的样子,她轻轻地说道:“顾征,我早就说过的,你总是让我不能自已的心动,我爱你,一直都会爱着你。”
人群中突然响起一声欢呼。
陈新雨伸出手,坚定的说道:“我这一生中有四个非常重要的选择题。
第一道题是在加拿大的小屋里,你问我愿不愿意和你交往,这道题我答对了。
第二道题是在加拿大的机场,你问我是走还是留,这道题我答错了。
第三道题是在医院里,你问我是选择回来还是不回来,这道题我答对了。
现在,你又给我出了第四道选择题,顾征,我选择嫁给你,以后,你要负责和我一起证明,我没有选错这道题。”
女孩的双眼蒙着一层薄薄的水汽,有些湿漉漉的感觉,她穿着白衬衫,高洁、纯美的不可方物。
顾征眼底的情愫翻涌上来,声音略微沙哑的说道:“好,我负责。”
顾征抓住陈新雨的手,轻轻的为她戴上那枚耀眼的戒指。
这戒指是他在加拿大时就准备好了的,他瞒着陈新雨偷偷的开始规划属于他们的未来,就连戒指都开始了挑选。
后来,陈新雨说了分手,他却鬼使神差的接着挑选戒指,或许那个时候,他就还是在期望着和陈新雨的重逢吧。
人群发出一声声的祝福声,顾征抱住陈新雨,贪婪的嗅着她身上的气味,在她耳畔轻声细语:“谢谢你,新雨。”
陈新雨眼里光彩流转,也轻声说道:“也谢谢你,顾先生。还有,你该称呼我为顾太太了。”
她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顾征顿时心上痒痒的,他握紧了陈新雨的手,说:“好,我的顾太太。”
那日,记者招待会刚一结束,顾征就拉着他的顾太太去了民政局。
等他们从民政局里出来,有关顾氏集团总裁表白的新闻已传遍了大街小巷。
非议并不多,大部分人都在祝福。
毕竟,这场爱情,来之不易。
毕竟,在历经百转千回之后,她和他都对彼此爱慕不减。
这场有关爱情的选择题,人们希望她们能一直对下去。
下一篇,青春伤痛文。 (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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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阮篇
高三那年的秋天,我和陆明在学校的篮球场上结识。
那时,艳阳高照,场上的男孩子们正在挥洒着汗水,观众席上的女生们则时不时的发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
所有的尖叫声只为了一个人——陆明。
看台上,女孩子们一边尖叫一边祈祷着陆明失手把篮球砸向她们,有的女生甚至特意提前去庙里烧高香了,只是可惜,这个篮球砸在了我身上。
那天的天气算不上炎热,我的美貌没有被汗水所影响,但你们是不知道这篮球砸的有多狠,我那精致的脸蛋差点破相了!
为了我的美貌,我当然同意了罪魁祸首陆明送我去医务室的请求。
哎,这个展开很狗血吧?后面还有更狗血的呢!
陆明,人如其名,明亮又干净,是全校的风云人物之首,不仅学习好,长得更是好。
据不完全统计,陆明是全校所有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只要你的性别是女,眼睛不瞎,那么你就无法抵挡住陆明的一个笑。
像我这种俗不可耐,耐不可俗的人,自然是不会眼瞎的。
为了这朵举世罕见的大桃花,我果断出击,凭着我精湛的演技成功的假装起了柔弱,并得到了陆明的口头承诺:在我彻底好起来之前他都会来看我。
自然,我也要到了陆明的联系方式。
那时,沾沾自喜的我根本就不知道陆明早就看穿了我的小伎俩。
也是,见惯了这种场面的人,怎么会看【创建和谐家园】我?
但他没有揭穿我,直到我向他表白后,他眼中的得意和愿望实现的兴奋让我起了疑心。
我问他是不是早就看上我了,他起初还嘴硬,后来在我无敌的软磨硬泡之下,终于是招了,他说,那天的篮球不是意外,他在上场之前就从观众席里找到了我,为了能送我去医务室,他还特意加大了投掷的力道。
我恼他,用什么办法不好,偏偏用这种危险的方式,万一我真的就破了相呢?
清清浅浅的时光里,陆明宽厚有力的手掌握住我的手腕,他眉眼弯弯,温柔的眼神潜入我的心中,让我静下心来听他说话。
陆明说:“阮阮,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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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阮阮,是个空有外表的笨蛋,我能上我们市的重点高中全是靠我妈的钞能力,班上的同学私底下悄悄说过,除了家世和外貌,我一无是处。
其实严格的来说,我的家世也是拿不出手的,因为有钱的只是我的继父,和我没啥直接关系。
我从小就没父亲,和我妈相依为命,小的时候邻居们都骂我是野|种,后来我妈破坏了别人的家庭并且上位成功后,我的身份更是尴尬了。
这片城镇上的人都说我是小狐狸精,学校里的人也大都对我指指点点的。
不过我懒得和这些八婆们计较,准确的说是我没胆子计较,也不知道该怎么计较。
我只能每天竭力做到吃好喝好睡好,还有撩陆明。
陆明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宛如黑曜石一般的眸子里有着这世上最璀璨的光芒,浅浅的酒窝蕴含着无尽的温柔,就只是一眼,便把我迷的如痴如醉,欲罢不能。
可他却很少笑。
古时,周幽王曾烽火戏诸侯只为博褒姒一笑,我想在这方面,我能够理解周幽王的心情,对我来说,陆明的笑就是这世上最温暖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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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逗陆明一笑,我使出了浑身解数,耗尽了洪荒之力!
我会用心钻研笑话书然后绘声绘色的给陆明讲笑话;我会偷偷观察其他女生如何撒娇然后依葫芦画瓢的模仿给陆明看;我会学着小说里的女主角们的样子耍宝卖萌;我还会自毁形象的扮鬼脸。
像我这种靠脸吃饭的人,自毁形象扮鬼脸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但幸好,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那些惊艳了时光的笑容被我牢记在了心底,如冬日暖阳般的酒窝成了我心间难以忘怀的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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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道: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对于陆明来说,是什么呢?
在我大学毕业的那天,我特意打电话问过他,如今的我是明月光还是朱砂痣。
幸好,他的手机号码没有换,还是那个我替他挑选的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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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我是一朵带刺的红玫瑰,那么苏莹莹就是一朵令人怜惜的白玫瑰,而且还是很多人心中的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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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苏莹莹转来我们学校之前,我是当之无愧的校花。
我知道女生们不喜欢我,男生们也大多表现的对我不屑,但这并不妨碍我美美的当上校花。
直到苏莹莹转学来。
人美心又善的苏莹莹在转学的第一天就把我拉下了神坛。
良好的家世,清纯的打扮,干净的笑容,甜甜的嗓音,亲切又不失礼貌的说话方式让苏莹莹瞬间成了人见人爱的小仙女,人送外号:白月光。
一群俗男俗女,就是这么的没眼光!
陆明自然是不俗的,在我和他吐槽白月光的时候,他会很认真的告诉我:“阮阮,这都不重要,对我来说,你是白玫瑰也是红玫瑰,是我唯一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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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她到来的第一天起,我就没有一天是不担惊受怕的。
她的背影,她的笑容,她的声音,包括她的眼神,都让我毛骨悚然。
那段时间,我经常做噩梦,十分逼真的噩梦。
我梦见小时候的自己,第一次被我妈带着来到富丽堂皇的苏家。
宛如城堡一样的苏家有个让人艳羡的小公主,那就是苏莹莹。
那时的苏莹莹不像现在这样待人亲切有礼,她很蛮横的把我推下了楼梯,让我吃了一星期的医院餐。
苏莹莹被她爸爸逼着来和我道歉,但我清楚的知道,苏莹莹十分的不甘心,她不会就此罢休的。
她趁大人都不在的时候愤怒的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小|贱|人,她说她会抢走我的所有,就像我妈抢走她的所有一样。
我妈姓阮,名小曼,一个让人忍不住联想到民国陆小曼的名字,而我妈也是一个十分浪漫的人,浪漫到心甘情愿为爱做小三。
我的妈妈,阮小曼女士,破坏了苏莹莹的家庭,让苏莹莹在10岁的时候随着她的妈妈离开了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