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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热文】重生八零:这个农媳有点辣沈半夏霍嘉树-第2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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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是笃定的口吻,说得楚含香浑身一颤。

      他……他是怎么知道的?

      那天薛媛跑回家也是来问了她这件事,气得她在警告了薛媛一番之后,就去找过秦艺玲了,可秦艺玲说自己只不过是听闻亲妹妹在师大上大学,一时想念就忍不住去看了她,不小心才说漏了嘴。

      楚含香想着,到底是姐妹情深,血浓于水。

      这孩子从小吃了那么多苦头,自己是再没有那个狠心去责备她了。

      可没想到,薛志国居然也知道了!

      难道又是秦艺玲?

      可是一想也不对啊,薛志国整天呆在家里,又怎么会知道?

      又或许,他只是在试探自己?

      楚含香下定决心打算先不承认,她皮笑肉不笑地说:“儿子,你在胡说什么啊,这只是我一个朋友的女儿。”

      薛志国已经见过秦艺玲了,自然是不相信她说的这些鬼话了。

      这照片上的人,可不就是那张长得极美的小美人吗?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骗我,有意义吗?”

      是了,他真的很生气。

      想到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明明不属于自己,想到自己从一出生就变成了这个女人为了得到荣华富贵的棋子,想到自己这么多年待的地方居然不是自己的家。

      他的心,就觉得很疼很疼。

      可是他不能否认的是,薛家这些年,他待得真的不错了。

      含着金汤勺出生,没吃过苦,年纪轻轻就凭着父辈的关系坐上现在的位置。

      这一切一切地荣耀,都是因为他是薛家人。

      楚含香看着他的反应,知道已经是满不下去了,他不是试探,而是真的知道了些什么。

      “既然你知道了,那我也告诉你。你现在所拥有的原本都不属于你,你最好给我守死了这个秘密,要是哪天被发现了,不止是我,你以为你这薛家大少爷的位置还做得了吗?”

      她的话,无疑给了薛志国一剂猛料。

      是啊,离开了薛家少爷这层身份,他什么都算不上。

      说不准,连他在部队的位置都保不住了。

      薛志国倒吸一口凉气,原本所以想责备的话,再也说不出口了。

      他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从一出生,就注定了和她们坐在一条船上。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他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楚含香的房间,落魄地往自己的房里走。

      楚含香站在门口,凝望着他那颓废的背影,紧紧地揪住了自己的手。

      果然是小偷和农村妇女的儿子,扶不起的阿斗。

      纵然养在豪门里,可是骨子里那卑贱和不堪一击的能力,真是一点薛家人的特性也没有。

      再看看薛媛,别看她性子泼辣,可是她学习好啊!

      而薛志国说白了就是靠着家里的软包草包。

      就那张脸还能看,浑身上下哪里有半点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啊。

      楚含香深深地叹息一声,既然当初选择了这一条,她如今就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薛媛下午没课,中午没吃饭就回了家,一进家门就看到薛志国无精打采的样子,追上去,“哥,你咋了?”

      虽然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不是自己的亲哥哥,可到底是相处了这么多年。

      她刚刚的反应纯属下意识的。

      薛志国放在扶手上的手顿了一下,回头看着眼前这小姑娘,这并不是他的妹妹啊。

      他心里油然升起一股厌恶感,冷漠地把她甩在了脑后,直接回了房,把门一锁。

      薛媛吃了个闭门羹,气得在原地跺脚。

      “什么人啊!一个冒牌货还敢跟本小姐甩脸!”

      她嘀咕了一句,很是不爽。

      但到底不敢大声喧哗,这事,可是秘密。

      如果他知道自己并不是真的薛家大少爷,看他还敢不敢这么拽!要不是母亲嘱咐了她,她真想把这件事直接捅了出来。

      第340章:天哥的心上人(四更)

      ——

      沈半夏下午没有课,据说某个老师请假了,嗯,那个老师就是沈钦州。

      至于老师旷课去干啥了,班上的同学不知道,她可是能猜到一二的。

      下午闲得慌,回大院又没事做,沈半夏决定去市中心逛逛,看看能不能找到个心仪的门面开分店。

      她一个人逛有点逛不下去,于是就特地跑去了霍思思她学校找她一起。

      巧的是霍思思下午也没课,两人相伴而行。

      “好久都没来看你了,也不知道你过得咋样,我现在搬去跟你大哥一起住了,今晚你也过去吃个饭吧。”

      霍思思也是很久没看到嫂子了,开心地挽着她的手臂,“可我明天有早课呢。”

      沈半夏说:“没事的,晚上可以让你大哥送你回学校,要不然你在那里睡一晚,大不了早上早点起来,我送你过来。”

      “这……太麻烦你们了吧?”

      “麻烦什么,就你这么一个妹妹,一家人还说这样见外的话。”

      “嫂子你真好!”

      两人一同去往市中心,路上沈半夏想着霍思思学校有点远,平时想见都不容易,就有了想给她也买辆自行车的想法。

      沈半夏带霍思思去买了两身衣服,出远门前婆婆刻意叮嘱她多多关照点霍思思,要是有啥事就给家里打电话。

      霍思思的学校离大院有点远,难得碰面,沈半夏就想多补偿她点。

      买好衣服后,沈半夏就把重点放在了找店面上。

      两人愣是逛了一大圈也没看到什么好铺子。

      眼看着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沈半夏就带她去菜市场买了点菜,谁知刚准备回去的时候,就被人意外地喊住了。

      “半夏!”

      这称呼,这声音,除了天哥,还能是谁?

      沈半夏惊讶回头,咦,还真是天哥!

      自打上次天哥回凤凰市给她治眼睛后,就再也没见过他了,来了B市也一直忘了联系他,没想到今儿在这里碰面了。

      比起前段时间的他,现在的他,消瘦了很多。

      除了他之外,身后还有一个——熟人!

      陆天池!

      那个帮她在凤凰市找门面的小正太!他怎么也来了?

      一群人走近些,沈半夏这才惊呼,“小弟弟,你怎么在这里?”

      陆天池一张呆萌的脸蛋上写着委屈,“沈姐姐我都说过无数遍啦,不要喊我小弟弟!我一点也不小好不好!”

      沈半夏回想起那时在凤凰市的时光,眉眼带着笑意,“好好好,你不小,小弟弟。”

      陆天池:“……”

      他好不容易从家里跑出来玩,没想到先是逮到了钟天淳,现在又遇到了漂亮的沈姐姐,简直运气不要太好。

      于是乎,四个人相互打过招呼后,就一同找了家馆子打算聚聚。

      霍思思是认识钟天淳的,但是并不是很熟,但她的第六感告诉她,钟天淳对沈半夏的好已经超出了朋友的范围。

      更超出了一个哥哥对待妹妹的范围。

      点菜点的都是沈半夏爱吃的,吃饭前,他会先给沈半夏把筷子和碗给用热水泡一下。

      吃饭间更会给她夹菜!

      这些,她大哥可没对她做过!!!

      难道这就是亲哥和名义上的哥哥的区别么!?

      那她也想来一打这样的名义上的哥哥!

      吃饭的氛围还是挺好的,有陆天池这个小活宝在,一点也不尴尬。

      吃饭前是陆天池付的,这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就是人傻钱多,还说不让他付钱就是看不起他,可把这几个哥哥姐姐给雷住了。

      “哟,下雨了。”

      结账完,四个人刚走到门口,发现下雨了。

      沈半夏苦恼地歪了歪头,“这可怎么办?”

      既没有雨伞,又不能像前世那样还可以打车。

      “只能等雨停了,正好这几天也闷得慌,下点雨可真凉快。”霍思思站在屋檐下,伸手去接住落下来的雨滴。

      沈半夏幽幽地仰头,“我最不喜欢的就是下雨天了,阴雨绵绵的,弄得人心情都不好了。”

      闻言,钟天淳奇怪地蹙起眉头,他依稀记得,沈半夏曾说过,她最喜欢下雨天了,因为下雨了就不用上体育课了。

      还有一个原因。

      她说,下雨天撑着雨伞走在雨中的那种感觉很惬意,让她感觉到很安心。

      可为什么现在,她说她最讨厌下雨天?

      一个人的喜好是有可能改变的,可唯独喜欢下雨天这件事,他觉得沈半夏改变得有点奇怪。

      殊不知,沈半夏之所以讨厌下雨天是因为,那天她难产,就是个下雨天。

      那个下雨天,也是她女儿的忌日。

      从她知道那天女儿就被害死之后,她重生之后就很讨厌下雨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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