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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热文】梦浮生:我做虐文女配那些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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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书教程第一步:冷静

      穿越一周后,我终于接受了自己被困在一本玛丽苏古言小说里的事实。

      这本叫《霸道王爷的小娇妻》的虐文,潇潇洒洒几十万字,掀起了一股全民 diss 男主的狂潮。微博甚至有个话题叫#杀死男主李维安的一百种方式#,一时还霸占了热搜第一。

      故事剧情十分俗套,男主李维安是文朝四皇子,为了皇位,各种利用加身心虐待女主,还害得女主家破人亡。两个人可以纠缠那么久,主要就是因为这个男主三观真的有点问题,占有欲强得要命,女主和别的男人对视一眼,他就杀了别人然后把女主关起来,精神和肉体双重虐待。放在现在妥妥就是渣男,是要遭受网络暴力的。

      男主的经典语录:「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你!」保护你个大头鬼啊。是我,我真的直接踹了你。

      可是我们的女主,【创建和谐家园】的女主,不管怎么折磨,都要留在男主身边。

      女主经典语录:「除了他,这辈子我都没法再爱了。可是......我们注定不能在一起。」

      而我,还没看完这本虐心虐肝的小说,就睡着了,接着就穿越了。

      但不是穿到女主沈灵茹身上,而是穿到了比女主更惨的女配沈玲玲身上。微博上说,她的结局是被男主一刀刀亲手凌迟而死,我的妈呀,这得多大仇啊。

      女配沈玲玲作为沈丞相的养女,和女主从小一起长大,嫉妒熏心,功能是被用来虐女主,技能是作死。幼年偶然在灯会碰到男主李维安,从此就是李维安最大的舔狗。

      太惨了,被心爱的人凌迟处死。

      我忍不住抖了抖,这局怎么破?根据穿书套路,一般是远离男女主,方可得一方平安。

      沈玲玲和沈灵茹关系还搞得蛮好的,但根据小说,沈玲玲是只绿茶婊,就是表面笑嘻嘻,心里嗯嗯嗯的那种。

      真正的沈玲玲应该在一周前就掉到河里淹死了,被捞上来后换成了我这个 21 世纪的大学生。每天的日常就是吃饭、睡觉、打豆豆,啊,不是,是学习。

      「咚咚」两声叩门,沈灵茹的声音响了起来:「妹妹,你怎么样?」

      我还没来得及说句话,沈灵茹就推门进来了,啊,我现在只想静静。

      「我听大哥说你醒了,就来看看。」沈灵茹此时看上去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模样,但依然是个娇滴滴的小美人,难怪难怪。她口中的大哥,是沈丞相的长子,在小说里并不待见这个养女妹妹。

      「玲玲,你都在家待了这么久了,今天姐姐带你出去玩玩呀。」沈灵茹狡黠地笑笑,明眸皓齿。怎么能让人不喜欢?我这个女配,长相其实也算不错,但整个人无精打采,看起来病歪歪的。看来男主选女主还是有道理的。

      见我没说话,沈灵茹继续说:「睡迷糊了吧?今天是端午节呀,街上可热闹了,猜灯谜,划龙舟,到处都张灯结彩的。」

      我刚准备说不去,脑子突然丁零一声:这就是沈玲玲和沈灵茹遇到李维安的灯会!十六岁的李维安在这场灯会上遇袭,一起长大的陪读书童为救他死于非命,李维安也就此彻底黑化。

      不行不行,我得去,如果能提前遇到李维安,改变书童为他死掉的事实,说不定引发一系列蝴蝶效应,彻底改变剧情,我就不用死了。想到这里,我赶紧翻身下床,走到门口,发现沈灵茹还怔怔地杵在原地,有些不耐烦地催促道:「干吗呀你,快点儿。」

      沈灵茹欢天喜地地跟了过来:「来了来了。」

      小说里把这场灯会写得盛大极了,实际身临其境时,我依然被这盛世华景震撼到了。整个上京灯火通明,明黄色的万家灯火映得黑夜都有了几分暖意。

      今天晚上,这上京所有世家、商户家的小姐公子都会出来凑凑热闹,泛舟听小曲儿,好不惬意。湖上漂浮着大大小小的各色船只,站在这湖边,也能听到船上的嬉笑声、奏乐声。

      仔细瞅瞅,还真能瞧见坐在船内,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商女,以及闭眼听曲的公子。旁边的商家阁楼上,也有品着小酒、吟诗作赋的诗人,连天上的明月仿佛都带上了几分诗意。

      「哈哈,玲玲,你若是在这灯会上看上哪家的公子哥儿,回去让爹爹给你说媒。」沈灵茹笑呵呵地对我说。

      我忍不住在心里翻个白眼,想不到女主还挺早熟的。不过,瞅了半天,我也算明白了,这灯会就是古代大型的青年男女社交现场。

      沈灵茹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扫过路过的少年们,眼里装满了少女的心事和期待。

      唉,我在心里叹了口气,此时女主还不知道自己和男主的虐恋深仇呢。

      想到李维安,我这才猛然清醒过来,差点忘了这茬!我也开始留意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里,身着华服的公子哥们。等我回过神来时,沈灵茹却被挤没了。我晕,李维安没找着,女主还丢了。

      其实小说开始于李维安十七岁封王之时,主角们少年时期的故事,大多是回忆,大部分被作者一笔带过,更别提这种和女配的回忆了。虽然看过小说的我知道什么要发生,但发生的时间,怎么发生的,如今身为女配的我却完全不知道。

      我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湖边有一群男男女女围在一起放孔明灯,灯忽地一下升起来,登时照亮了半边天空。人群中的欢呼此起彼伏,我顺着声响向湖中望去,忽然在万千升起的孔明灯中间,看到那站在对岸,一袭青衣的少年郎。周围微微闪烁的灯火映得他的脸忽明忽暗,少年眉头微蹙,给这满城欢愉的气氛添了一笔惆怅。

      真是有点孤傲美人的味道,没有一点烟火味。这是男主无疑了,这明晃晃的主角光环!我突然有点明白,女配为啥一见男主误终身了。

      但是我!21 世纪的新女性,绝对不会被美色蛊惑,于是赶紧穿过桥往对岸跑去。

      李维安有些疑惑地望着我,我也尴尬地回望他,完了,跑得太急,忘记想开场白了。

      「呃......那个,能认识一下吗?」我在说什么?这什么搭讪烂招啊,我突然明白了自己母胎 solo 的原因。

      「为什么?」嚯,这李维安声音还蛮好听的,简直要苏断腿。不愧是男主光环。

      「那个······我从没见过像公子你这样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男子,一看就气质不凡,日后一定大有作为。」彩虹屁,谁不会。

      李维安脸上没太多变化,本来微微皱着的眉心却舒展开了。

      我知道是这彩虹屁有效果了,连忙乘胜追击:「能在这灯会遇到也算是缘分,不如咱们到前面的酒楼里坐坐,喝酒赏月,再作作诗?」看他不说话,我连忙接着说,「包间!我请客!」说完还豪迈地拍了拍胸脯。

      我当然不会吟诗作赋,更不会喝酒,但是当务之急是要把他跟书童带进小屋藏起来,不让他们遇袭。

      身边的书童面露难色,在李维安身边耳语几句,我连忙说:「我区区一个弱女子,难不成还能害你俩不成!」

      李维安嘴角动了动:「好。」

      我欢天喜地,连忙一手拉着李维安,一手拉着小书童就冲进了最近的一家酒楼:「老板,最好的包间!」

      等真的在包间里坐下来,我们却大眼瞪小眼,傻眼了。毕竟我是真的不会活跃气氛,也不会古人吟诗作赋那一套。李维安也不说话,安静地看着我,那表情仿佛在说,我看你能搞些什么幺蛾子。

      太尴尬了,太尴尬了。简直比大学刚开学时,错入男厕所还尴尬。这一瞬间,我突然深刻领悟了什么叫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咳咳!」我抓了抓脸:「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举头往明月,低头思故乡。」我摇头晃脑,作诗我不会,背诗我还是可以的吧。对不起,李白【创建和谐家园】,盗用一下你的作品。

      李维安喝了口茶,忍俊不禁。

      小书童看了我一眼,慢慢开口:「姑娘,你背李仙人的诗做什么?」

      这本书不是架空背景吗?咋还知道李白?

      「才疏学浅,只能借诗仙的词句抒发胸中情感。」

      ……

      我决定闭嘴。我和男主没有共同话题。谁知道这些古人喜欢聊什么东西。

      「玲玲!」包间的门突然被打开了,沈丞相带着几个侍卫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沈灵茹。一看见我,沈灵茹立马扑了过来:「玲玲!终于找到你了!」

      我偷偷看了一眼李维安,他也正好朝我们的方向看来,想必是一眼就看到了女主,眼里闪过一丝惊讶之色。

      「臣参见四皇子!」沈丞相一眼认出了坐在对面的李维安:「小女年幼无知,如若有冲撞四皇子之处,还请四皇子多多担待。」

      看小说的时候不觉得,如今现场看见一个年过四十的大叔毕恭毕敬地参拜十六岁的少年,感觉这画面真有点不和谐。

      很明显,李维安非常习惯,脸上表情冷冷的,开口一股子大人腔调:「丞相多虑了。令千金天真烂漫,还吟得一首好诗。」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不对呢。

      苏灵茹此时也注意到了李维安,两人眼神对上的一瞬间,我仿佛听到了噼里啪啦的电流声。

      「天色已晚,不如让微臣送四皇子回宫。」

      我想到本应该发生的刺客一事,连忙说:「对对对!你看这大晚上的,多危险!让爹爹送你们回去吧!」

      沈丞相瞪了我一眼。瞪【创建和谐家园】吗!我是为了救命!

      李维安扫了我一眼,拱了拱手:「那劳烦丞相了。」

      「难为四皇子了,要委屈你和臣女挤同一辆马车了......」沈丞相难为情地开口。

      「我可以走路!我可以走路!」看了看那个确实不太大的马车,我就不当一百八十瓦的大灯泡了,赶紧让男主女主多联络联络感情。

      李维安意味不明地看了我一眼,接着便和苏灵茹进了马车,我和书童并肩走在马车两旁。我突然意识到,我还真是个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

      我觉得我应该已经搅和黄了此次的书童刺杀事件,想到这里,我愉快地哼起了小曲儿。

      桃花眼的诱惑

      中秋节后,日子过得平平常常,天气渐渐转凉。院子里有棵不知道什么名字的大树,一场秋雨后,树上的叶子落了一地。

      自中秋日后,沈灵茹便有事可忙了,开始学起了女红,以及一些大家闺秀的礼仪。因为是养女的原因,我的院子里冷冷清清,居然连个贴身丫鬟也没有。

      这我倒是早知道,小说里沈玲玲在沈府虽然没受到歧视虐待,但也过得不太如意。沈丞相一直对她客客气气的,在吃穿用度方面也没亏待这原女配。但其实这一大家子人,也没几个真待她如家人的。

      真实在这样无人在意,又不能随意出门走动的地方生活了一两个月,我觉得自己快抑郁了。这样想想,原女配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也难免作天作地。果然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

      这时我忽然想起,自己家楼下小区也有一棵老树,树干老粗了,一圈都抱不住那种。小时候学骑自行车时,就是老爸护着我,绕着院子里的老树转圈圈。

      我还能回家吗?这个破地方,没人说话,没人陪,关键没有 Wi-Fi!

      万幸的是,偶尔还能逛逛街。去各种裁缝铺、首饰铺买买买,还是能舒缓一下抑郁的心情。现在金钱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

      可是按照小说走向,这丞相府在李维安成为皇帝后,就会被毁。

      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差不多还有 5 个年头。丞相府倒台那天,我也因为之前各种欺负陷害沈灵茹,被捉去千刀万剐了。

      我现在是不可能因为陷害女主被李维安虐待了,但有可能直接跟着丞相府一起满门抄斩。唉,我这既没女主光环,也不清楚结局走向的穿越之子,怕是能成功跑路就不错了。

      想到这昏暗的前程,我有点郁闷。

      我这刚带上钱袋,正打算出门散散心,一想到这里,想到以后说不定得跑路呢,又折回去,把钱袋里一半的钱倒出来,装进了小盒子里。

      「老板,今个儿,这套和这套包起来就可以了。」我摸摸钱袋。

      老板认出我是上次血拼他们铺子的人,赶紧招呼人给我看茶,又让人去给我包衣服,还特意叮嘱不要弄皱了。

      「小姐,咱们这儿呀,新进了一批衣裳,你可看看?」还不等我说话呢,老板招招手,几个伙计就提了几件衣服出来,确实好看。我爱不释手地摸着其中一套,白底粉肩,轻柔曼妙,我喜欢。

      「这个多少银子?」

      老板笑而不语,伸出五个手指。

      「五十两?」我摸摸钱袋,有点囊中羞涩。

      「五百两。」老板悠悠报价。

      我差点吓昏过去:「老板,你这五百两,抢劫啊?不要了,不要了。」我连连摆手。

      「看您是常客,四百两怎么样?」老板连忙拉住我。

      我没再纠缠,提着买好的两件衣服,准备走。还没跨出店门,就有人挡住了我的去路。

      看这衣着和腰间的玉佩,想必是这上京的某个王公贵族吧。我忍不住抬眼看去,对上一双桃花眼。这!这真是张极俊俏的脸。我脑海里突然就想起一个非主流句子,这还真是有能装下星辰大海的眼睛啊。再仔细瞅瞅,脸蛋也生得极其俊俏,我真想大呼我可以!这要是放在 21 世纪,妥妥的顶流明星,光这双眼睛就不知道要电晕多少迷妹。

      「这衣服,我替这位小姐买了。」

      等等,这霸道总裁的剧情怎么说来就来,我还没准备好呢!穿书的好处,就是身边美男环绕,虽然都是女主的,但过过眼瘾也不亏。

      桃花眼,桃花眼,这眼前温润如玉的公子哥,难不成就是作者笔下的二皇子李【创建和谐家园】?我眼尖瞅见那块二皇子特有的玉佩,正在他腰间挂着,定是李【创建和谐家园】无疑了。说起来,这李【创建和谐家园】也是个狠人,笑里藏刀那种,皇位的有力竞争者,和李维安掐了整整 5 年,估计李维安当了皇帝后,应该会对他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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