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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家二老一直是希望江烨城离婚再娶,以江烨城的一表人才,家财万贯,再找个年轻漂亮知书达理的城里姑娘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奈何李惠惠就是死不要脸的赖在他们江家不让位,这怎能不让二老心中瘀滞,满身的火气只能往她身上发。
李惠惠天天受气,处处被挑却是一句话都不反驳,也不在江烨城面前说半句父母的不好,她这样一直隐忍,身体就出了问题。
第六十八章 命中注定的相遇
江烨城回家少,可是江家二老天天和李惠惠在一个桌上吃饭,她食欲不振,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难以进食,他们是看在眼里的,却是一句关心都没有。
直到李惠惠的双眼瞳孔都开始出现明显的黄色以后,江烨城才知道她已经病得很重了。
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感到疼痛的,没有人知道。
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做事情做不了多久就要停下来歇一歇的?没有人看见。
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快速的消瘦了下去的?没有人在乎。
李惠惠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是因为胃疼到无法忍受的地步了才到县医院里去做检查的,县医院在看了她的症状之后就让她转到市医院里了。
现在她已经在市住院里住了三天,她难受得吃不下饭,虽然整日打点滴,可是身上的疼痛却没得到缓解,她已经连下床上厕所都困难了。
江烨城拿到了李惠惠患肝癌的报告。
多年的心情抑郁,不顾身体,不做检查,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就是这样的结果。
江烨城在那一刻,心情很复杂,他只觉得:“她还这么年轻。”肝癌这种病,如果不是在常规体检的时候被提前发现的话,这种发病以后再住院的十有【创建和谐家园】已经是晚期了,这个病的结局来得特别快,基本上确诊以后就是数着天数过日子了,而结果也是毫无悬念。
当李惠惠知道她得的是肝癌的时候,她竟就那样自然的,绽放出一个如春花般明艳的笑容,她的胃部疼得厉害,这几天吃不下任何东西,她顽强的压抑着剧烈的疼痛,语气特别轻松的说:“这是我的因果,终于来了。”江烨城始终不是个绝情的人,面对一副瘦弱的身躯,一个重病的患者,他展现了这十几年来一直都存在的温柔,他说:“你还年轻,可以治疗的。”这是一句纯粹的安慰,可是李惠惠书读的不多,她不知道什么化疗,什么开刀,是不是真能治好癌症,她反倒是对有可能被治愈这件事生出了恐惧,她说:“烨城,这是我的因果,你就让我解脱了吧。”每个人都会以不同的形式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就像李惠惠,唯有死亡才能让她得到解脱,让她从这一世的污点里挣脱出去。
肝癌到了后期,特别的痛苦,不吃不喝,腹部肿胀。
病人在等死的过程中,受尽折磨,家人又不忍心放弃治疗,于是被延长的唯有折磨。
李惠惠死前肚子已经胀大到仿似怀胎九月的程度,死后医生将她腹中的积水抽出,她的身体其实已经瘦弱到不足九十斤。
明明生前是那么苦痛的折磨,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却面带释然的微笑,仿佛看到了天堂一般,欣然的去了。
就像她说过的那样样,她终于得到了解脱。
江烨城当时的事业已是如日中天,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几个合伙人都是赚得盆满钵满,大家劝慰他说人生三大乐事就是升官发财死老婆,他现在一下子占了两样,应该感到高兴。
其实包工头的队伍里鲜少有不乱搞的,小三小四小五都是正常,多的是工程干到一个地方妞就包到一个地方的人,少有江烨城这样一直坐怀不乱的男人,现在他的老婆也死了,简直可以名正言顺的炮打天下。
所有男人都在羡慕江烨城,名正言顺的摆脱了糟糠之妻,以后多的是年轻漂亮的姑娘随他选,可是只有江烨城不这样想。
在感情这条路上,他没有感受到过一丝一毫的幸福,对女人,他很失望,女人给他带来的只有伤害和屈辱,他因为责任和情义,守着一个女人直到她离世,不是他有多圣人,多伟大,而是他也没有想让谁来取代她的位置。
一个女人已经让他如此疲惫不堪,他对女人真的是避之唯恐不及,又怎么会走上炮打天下的路呢?江烨楼就连李惠惠的葬礼都没有出席,他是个狠绝的人,说了厌弃一个人,就算到那个人死了,他都依旧厌弃。
江烨楼不仅没有出现在灵堂上,还撂下了话来:“我没有被人戴了绿帽子还不离婚,那个【创建和谐家园】死了以后还花大钱给她办葬礼的弟弟。”江烨楼那样的人永远不懂一日夫妻百日恩这个道理,在他眼里,重要的永远都是面子和利益。
这些年,江烨城的事业发展的太好,好到扰了江烨楼的眼睛的程度,他无法接受一个渣滓一样的,朽木一样的弟弟竟然越来越有钱,社会地位也提高了。
江烨楼打心眼儿里就是看不起江烨城的,所以别说是被他超越,就算是要和他平起平坐,都是绝对不能忍受的。
可是江烨城的浩瀚集团就是像沙漠里的仙人掌一样,既能于环境恶劣的市场中立足,还能带着刺将江烨楼扎得浑身不舒服。
以前江烨楼对着江烨城什么时候客气过?什么时候拿正眼看过他?什么难听的话没有说过?在江烨楼的眼里,江烨城就是个没文化,没修养,没背景,什么都没有的不成气候的【创建和谐家园】子,是早晚得跪在他面前,求他大发慈悲接济接济的不成行的弟弟。
可是江烨城偏不如他的意,竟然还摇身一变成了地产大亨,这就想要他江烨楼改变态度了?不可能!他江烨楼可不会溜须拍马,跪舔有钱人!所以,随着江烨城事业开拓的越来越大,江烨楼和他的关系反倒是越来越差了。
在江烨城的老婆去世以后的这二十几年里,两兄弟依旧是除了为父母和子女的事情碰头以外,其他时间就跟忘记了世上还有这样一个兄弟一样,互相之间完全没有私下的联系。
几年前,江家二老也相继离世了,这几年来两兄弟之间更是完全断了联系,真当世界上不存在那个人一样了,关系极为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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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小婉和浩瀚集团的合作始于多年以前,当时这家公司的合伙人之一到市面上去找供应商,要说为什么会选中孟小婉的公司,并不是因为她的报价就是市面上最低的,而是因为她是所有店老板里长得最漂亮的。
当时那位合伙人也打过孟小婉的主意,不仅趁着职务之便调戏孟小婉,还真实的追求过她,不过被她优雅的婉拒了。
美丽且吃不到的女人,简直就是男人心中的白月光,所以那人虽然没有得到她,却也并未羞恼,后来和她的公司之间的合作也很顺利。
时光如梭,浩瀚从公司走向集团企业,连带着孟小婉的公司也越做越大了。
吃水不忘挖井人,她给浩瀚集团供应的耗材保证质量不说,多年来价格也非常的稳定,甚至还有低于同类行业的趋势。
合作这么多年,孟小婉接触得最多的其实是浩瀚集团的行政部和财务部,她每个月会跟浩瀚结一次账,需要她亲自过去财务部签字确认。
若要说缘分是什么,缘分就是孟小婉去了浩瀚的财务部几百次都没有遇到过一次江烨城,可是却注定了有那么一天,她要进入他的视线里,然后让他念念不忘,为她疯狂。
四年前的一天,浩瀚的行政部打电话给孟小婉让她马上送一些耗材到总裁办去。
总裁办的用纸和其他部门的不一样,那是一种浅黄色带底纹的特殊纸张,一直都是由孟小婉的公司在负责供应,平时总裁办的秘书都会备齐足够的用量,那天会接到行政部的电话是因为那位秘书因为之前犯了一个大错,被公司开除以后还没有人接手她的工作,以至于总裁办出现了缺耗材的情况。
那天赶巧是孟小婉公司里一个员工的婚礼,当时时间已经十一点多了,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提前下班,已经赶往了婚礼的会场。
平时送货的小伙子都走了,浩瀚那边又催得很急,孟小婉只好让她的司机搬了两箱纸,先送过去应急。
孟小婉还是第一次去总裁办,连在几楼她都不知道,还是和行政部的联系之后才得以乘电梯去到正确的楼层。
司机提着两箱纸跟在孟小婉身后,她拿着需要签收的票据,每次送货过来都是那位秘书负责点货签字的,她并不知道那位秘书已经被开除了。
总裁办里有很多人在开会,大家都是一脸严肃的模样,分分钟讨论着几个亿的事。
孟小婉叩门进去的时候,大家都没有留意到她,只在继续讨论着合同上的条款,她让司机把纸放在地上,然后轻咳了一声说:“您要的纸已经送到了,请问哪位负责签字呢?”在场参与讨论的都是浩瀚的高层人士,清一色的男性员工,对于忽然发出的那声女声,大家很是惊讶的望向了发声源。
月白的绸缎旗袍,半高领,旗袍上一副工笔的花鸟图,一切都很素净,唯有腰部以下的地方,那几只栩栩如生的红色小鸟,仿似在引吭高歌一般的欢快,很是醒目,墨色的镶边圈出她柔美的身体曲线,一双白皙纤瘦的胳膊露出在外。
第六十九章 请让我给你幸福
那是一个素净如兰的女子,更是一个典雅美丽的女子。
孟小婉见无人答话,只是望着她看,便又笑着添了一句:“请问,我要找哪位签字收货呢?”她这是第一次亲自上门送货,真不知道该找谁,无奈只好再次询问。
在场的人都是没有经手过这些杂事的主,第一反应当然是让她去找行政部,可是在他们发言以前,江烨城开口道:“我签。”大boss想要签什么字,当然没人敢开口提出异议。
孟小婉是个生意人,多年来早就习惯了要时刻笑脸迎人。
她轻笑着朝江烨城走过去。
那个男人的声音很沉稳,一副不苟言笑的模样,却是一直望着她,坦然的,直白的,欣赏的。
孟小婉长及脚踝的开叉旗袍在行走起来的时候轻轻翻飞着,露出一段洁白的小腿,纤细的脚踝上拴着一圈红绳,让人的视线就粘在了那里,挪都挪不开。
江烨城毕竟是孟小婉多年来的甲方大老板,她当然在看到他的时候就知道他是谁了,只不过以前是在电视和杂志上看到的,今天第一次见到本人,就觉得比在媒体上看起来要年轻许多,同时也更威严一些,气场很强。
孟小婉走过去,站在江烨城身侧一步的位置,将手上的单据递上去以后,平铺在会议桌上,弯腰为他按住了一角,然后指着右下方的位置说:“请在这里签字。”她的身上有清淡的香味,就像初春的白梅香,有冰雪的清冽和花朵的芬芳。
她戴的那对珍珠耳环荡过她漂亮的下颚,贴在她的脸侧,将她如花的笑靥映衬得更加明艳。
江烨城签下一个龙飞凤舞的名字,孟小婉以为签名是越看不懂就越是练过的,却不知道,江烨城从未将名字签得那般糟糕难看,那本是他书写了千万遍的三个字,却因为紧张,签得不成笔画。
孟小婉收起签好的收据,叠起来说:“谢谢江总,打扰你们开会了,不好意思,我马上就走。”直到她窈窕的背影消失在门后,江烨城都没能回过神来,他还能闻到馨香的白梅香味,她好像还在他的身边站着,微笑,低头,轻唤一声江总,柔柔软软。
任何人看到孟小婉都会认为她是一个美丽且雅致的女人,在江烨城的眼里却不仅如此,她更是一个阳光满室的美人,是她将光亮带进了他一片漆黑的心里,照亮了他这一生都未曾见过光明的地方。
那里虽然已经荒芜得太久,种子却是早已深埋其间,只需要春风和雨露的滋养,它就可以迅速的生根发芽,蓬勃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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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烨城追了孟小婉四年,他的手段是老旧的,嘴巴是笨拙的,行动是生疏的。
他就像个初次恋爱的毛头小子一样,一开始的时候还会紧张得连手都无处安放。
孟小婉一直以来也不乏追求者,就算江烨城是浩瀚的总裁,她也并未对他另眼相看过,着实是因为她对爱情,早已没有了憧憬,而她也不相信这世间会有一个男人,看上的不是她的外表,而是她这个人。
这个浮华的社会,多的是想要【创建和谐家园】她,推倒她,吃干抹净的人,却从没有一个人拿出真心来,想要和她白首偕老。
江烨城有些特别,他时常送花给她,经常请她吃饭,也会约她出去玩,就在孟小婉觉得所有的程序都走得差不多了,他也该亮出底牌来的时候,他却并没有像过去的那些追求者一样,拿出一张房卡来说:“我已经开好了房间。”取而代之的是,他带了江翙来见孟小婉,不仅郑重的介绍了双方,还诚恳的说:“什么时候可以让我见见你的儿子?翙翙比他要大几岁,不过年轻人在一起,总是比和我们大人玩要开心得多。”江翙喜欢美人,见到孟小婉的时候先是惊讶了一瞬,然后开心的笑道:“孟阿姨好,一直听爸爸提起您,今天终于见到了,很高兴见到您。”江翙本来想说您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美,可是孟小婉是他的长辈,虽然年龄不比他大多少,却是不能在她面前油嘴滑舌,所以将他哄女人的姿态收敛了许多。
江烨城第一次见到孟君的时候,他已经在读大学了,一个丰神俊朗的少年,站在孟小婉的身边,两母子就如画中人一般,那一刻所有的形容词都显得苍白了,那是言语不足以描述的美好。
江翙第一次见到孟小婉就很喜欢她,后来和她见了许多次,两人相处得很好,今天第一次见到孟君,他和江烨城都是一愣。
孟君长得很好看是给人的第一印象,再一细看就觉得仿佛似曾相识,尤其是他的眉眼,和江翙很像,两人站在一起,就像是亲兄弟一样。
江烨城是个沉着的人,可饶是如此,他也忍不住整晚都在看孟君,越看越觉得哪里都像他们江家的人,不得不说,这可真是注定的缘分啊。
孟君那天晚上过得不太开心,一直被人看也就算了,江翙真的好吵。
江翙从见到孟君的那一刻起就疯掉了,他不仅坐在孟君的身边,还一直对他问长问短,跟孟君交换了联系方式,又要跟孟君约着几时一起出去玩。
孟君根本就不喜欢应酬,也不喜欢社交,否则孟小婉也不会过了两年才带他来见江烨城。
可就是那一见,孟君就被江翙给缠上了。
江翙是独生子,小时候又数度搬家,朋友都流失了,之前的家庭气氛十分压抑,他过得很不开心,妈妈去世以后,爸爸对他疼爱有加,要什么给什么,于是开启了他浪荡公子哥的纨绔生涯。
江翙之前见过孟小婉多次,她的温婉和美丽让人喜欢,他很愿意和她成为家人,现在又见到这样一个和年纪相当的美少年,他为将要成为孟君哥哥的事感到发自内心的欢喜,所以才会热情得要命。
江烨城觉得很欣慰,两个孩子相处得这么好,对于他和孟小婉的关系发展是一种有力的支撑。
那次以后,孟君却有些回避和江翙见面,太过热情的人,他总是有些招架不住,疲于应对。
可是就算他躲着,江翙也没有放过他的意思,经常礼物就是通过孟小婉的手送到了孟君的手上,有这样一位直达的特快专递,孟君一直处于被江翙多方面惦记着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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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时间,不算长,可是对于一个年近五十的男人来说,却已经足够漫长了。
到了这样的年龄,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一天天老去的速度在加快,他的身体情况在走下坡路,他的白发已经隐隐约约,他眼角的皱纹,每一天都在渐渐加深。
江烨城向孟小婉求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几乎每年都会向她求婚一次。
他的身体里就像是有一个定时装置一样,到了他们认识那天的纪念日,他就会认认真真的跪在她的面前,希望她能够嫁给他。
最初的时候,孟小婉像是看到了特别好笑的事情一样,大笑了起来,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
第二年,江烨城跪下的时候,拿在手上的竟然已经不是去年那枚白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枚更大的粉钻。
孟小婉笑得直拍大腿说:“纪念日的礼物你已经送过了,这个太贵重,我不能收。”第三年的那枚黄钻也很美,像朵小小的向日葵,绽开在黑色的丝绒上,就像天上的太阳一般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