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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要宁宁跟她姓苏,而是跟了那个人的姓,姓肖。
因为,她已经欠了他们肖家一个孩子了,不能要这个孩子也不姓肖。
那个孩子就是肖以情的孩子,赵橙橙。
其实都发生了这么多事,各位看官也应该知道了,苏小染就是曾经的苏暖筝,七年前她改了名字,怀着孕回到了自己的家乡,S市。
成为了一名普通的民警。
半年后,她平安的生下了一个男孩,她给他起名叫做肖宁宁。
其实,必须要强调的是她平安生下了一个男孩不等于她生下了一个平安的男孩。
也就是说,肖宁宁不是一个健康的孩子。
大夫说,因为苏小染在怀孕期间吃了打量的避.孕药,而且心事重重,精神过于忧虑。
于是在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压迫下,她肚子里面的孩子受到了直接的影响。
肖宁宁先天性体质虚弱,比一般的孩子免疫力都低。
必须受到特殊的照顾,否则,很容易得上重病。
医生口中的重病是什么,苏小染心里是有底的。
也就是说,肖宁宁就像是一个炸弹一般,现在没有病是因为他还没有被引爆,一旦是引爆了之后,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所以,才有了如今苏小染对肖宁宁的关心程度。
当初对赵橙橙,苏小染也是很关心了。
可是,苏小染知道,他到底不是那个人的孩子,也不是自己十月怀胎的经历众多困难而保存下来的孩子。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赵橙橙一个健康的孩子,而不是这般弱不禁风,身.体瘦弱的孩子。
苏小染总是在想,也许正是因为自己作恶太多,所以才报复在了孩子的身上。
她之前从来不觉得健康有多么重要,总是在想大不了就死了算了。
反正,她是一个连命都不在乎的人。
可是如今,每当她看着肖宁宁,心里都很痛,就会不自觉的对他好。
可以说父母溺爱孩子,真的是天性。
反正肖宁宁的任何一句话,她都会做到。
哪怕是要天上的星星,她也会想办法摘下来。
不过,肖宁宁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他从来都没有提过任何要苏小染难办的事情。
比如说,很多单亲妈妈都会害怕被自己的孩子问起爸爸哪里去了,而肖宁宁从来不问。
肖宁宁是一个和赵橙橙截然不同的孩子,他很内向,有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不愿意说。
这也是要苏小染最担心的事情。
好在肖宁宁从来都不对她说假话,这要她多少还放心点。
洗完了手,母子两个人便坐在了沙发上,一起吃着肯德基早餐了。
看着肖宁宁幸福的样子,苏小染越来越觉得勒索吴笛的这顿饭很值得了。
时间还早,吃完了早餐,苏小染又拥着肖宁宁睡了一会儿。
七点半的时候,苏小染才把肖宁宁叫了起来,洗漱之后,给他找出了衣服,要他换上。
肖宁宁点头,拿着衣服回去房间了。
苏小染知道自己得要孩子自立,也知道肖宁宁很聪明,已经六岁了,足以可以自己穿衣服了,可是,苏小染还是每次都不放心。
她很想代劳的,她也越来越理解为什么很多父母把孩子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
她想,如果不是肖宁宁坚持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做,她一定会什么都替肖宁宁做好的。
肖宁宁长得很白,估计是像那个人了。
个子很高,估计也是像那个人了。
眼睛很大,估计还是像那个人。
反正,肖宁宁长得越来越像那个人了。
在外貌上,他几乎继承了那个人的所有优点。
不过,他很瘦,瘦的要人有些担心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走一般。
他也很忧郁,很喜欢安静。
有的时候,苏小染就后悔了,为什么要叫他宁宁,早知道就叫他乐乐了,这样,他就每天都能快快乐乐。
不然就叫他疯疯,每天都像是疯子一般无忧无虑。
五分钟之后,肖宁宁换好了衣服,穿好了鞋子走了出来。
此刻的他,就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王子一般,不但是长相气质很符合王子的特征,穿着打扮也十分符合。
肖宁宁的衣服鞋子,每一件每一双都是苏小染亲自挑选的。
她每天都会给他换一套干净的衣服和鞋子。
每次逛街,也都会给肖宁宁买衣服和鞋子。
苏小染很有审美眼光,每件衣服都很适合肖宁宁,而肖宁宁的衣服不说是三百六十五天就有三百六十五件的话,起码也是可以一百天就有一百件不重样的。
苏小染虽然自己在吃穿上不太讲究,可是,她什么都坚持要给肖宁宁最好的。
苏小染拉着他的手,送他去幼儿园。
虽然幼儿园就在小区里面,可是每天如果不是有紧急的案子,她都会送肖宁宁过去,到时间再准时的接他回家。
为了接送肖宁宁,别人是八点上班,苏小染是八点半上班。
别人是五点下班,苏小染是四点半下班。
每个警察都需要轮着值夜班,苏小染不用。
除非有重大案子,否则,她都会准时下班,绝不加班。
有的时候她也会带着肖宁宁去警局玩一会儿,她想要肖宁宁多接触一下人多的场合。
可是肖宁宁那种性格就是对谁都彬彬有礼的,却对谁也不亲近。
把肖宁宁平安的送到了老师的手里,苏小染便转身回走了。
看了一下时间,刚好八点,虽然局里要她可以八点半上班。
其实,每天八点送完肖宁宁她就会过去了,大约八点十五左右。
这里距离警局不远,步行十五分钟。
其实,苏小染是很喜欢她这十五分钟的,可以安静的思考很多事情,也可以回忆很多的事情。
走出了小区,苏小染到旁边的报刊亭买了一份报纸《都市晨报》。
这就是吴笛他们报社的报纸,吴笛第一责编。
第一版头条,一个硕大的标题引起了苏小染的瞩目。
第334章 :得像一支正规部队
当吴笛看到苏小染的时候,当时就愣住了。
原来是老熟人,早知道就不费那么多的精力了。
以至于后来,她经常用自己的奖金请苏小染吃饭,她就更加后悔了,都是开始打下的底子太不好了。
早知道她开始送礼接近这个苏队长干嘛,直接借钱就好了嘛。
人的一生中可能会交很多朋友,可是,学生时代的往往是最纯真的。
所以,苏小染和吴笛很快就熟悉了起来,而且,性格也越来越合拍,关系也越来越好。
记得后来,吴笛还特别问过苏小染。
“你为什么改名字啊?”“我说是因为我父母离异你信吗?”“少来,你母亲不早就过世了吗?”“那我说我父亲再婚呢?”“就算是你父亲是倒插门,你也应该是改姓不改名啊。
何况您父亲可是市长啊,市长会倒插门吗?”“那我就最后告诉你一个原因,你爱信不信。”“只要不太离谱。”“是我得罪了一个黑道老大,然后必须隐姓埋名。”“你这个借口……”“怎么?”“比我每天编的新闻更加【创建和谐家园】。”看吧,苏小染把吴笛逼得都承认自己每天都在编新闻了。
其实对于一个老熟人编造一些借口,还真的是挺困难的,因为,吴笛不但是知道苏小染过去叫什么,还知道她家里的情况。
父亲曾经是S市的市长。
当时苏小染念的是成才高中,那是一个私立高中,环境教学质量都是顶尖的,在国内都出名。
出了很多名人。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样,它的费用才高,也就是因为此,在那里上学的人都非富即贵。
而苏小染作为一个副市长千金,也还算是引人注目。
当然了,那个时候他们还小,不太计较什么官职的,反正同学的家世都差不多,老师待人也都不偏不倚。
那个时候,吴笛的理想就是当一个记者,替天行道。
而苏小染就想要做一个警察,主持正.义。
现在想想替天行道和主持正.义是如此的相像,也难怪于她们现在可以走在一起了。
如今她的生活过的很平静,很规律。
当然更重要的是踏实。
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需要多虑,不需要藏着掖着。
有什么说什么,不用违背心意,也不用瞒着任何人。
更加不会存在欺骗,存在心里的矛盾挣扎,活的真真切切,干干脆脆。
把手中的报纸看完,正好十五分钟,苏小染也就到警局了。
到了警局,同事们都到了。
显然,他们对于报纸的系列吹嘘,已经没有特别的感觉了。
何况,他们如今都在为了这个案子忙里忙外,自然也没时间八卦了。
而苏暖筝不用说,自然得先忙几个小时之前的案子了。
她先是叫胖子进来跟她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