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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们结婚吧
凌晨一点半,灯火阑珊。
一辆重达300多公斤的重型机车轰鸣着,穿过街巷,驶入公路。
有人好奇地落下车窗一看,震惊道:“【创建和谐家园】!现在送外卖的都这逼格?!”
沈策一路畅通无阻,把车开进了白家的【创建和谐家园】里。
停好车后,他拎着东西,进了别墅。
一楼大厅的水晶吊灯亮着,他换了鞋,把东西放在餐桌上,转身进了昏暗的厨房。
厨房里的冰箱门大开,暖黄色的灯光投了出来。
她坐在冰箱前,手里拿着一盒哈根达斯吃得正欢,宛若薄胎瓷的肌肤,刷上了一层暖色。
听到动静,她回头看他。
她如贪食的奶猫般,舔去唇上沾着的一点冰激凌渍,模样清纯,动作却妩媚诱人。
沈策看着,喉结滚动了下,低沉的嗓音添了几分沙哑:“少吃这些冰的,都二十岁的人了,一点都不懂得照顾自己。”
见她光着两只嫩藕尖般的小脚,他上前,俯身,轻而易举地将她从地上抱了起来。
“谁叫你这么晚才回来,我都找不到能吃的东西了。”她埋怨道,“再说了,你的职责,不就是照顾我吗?”
沈策自十三岁,父母双亡,无依无靠,进了他们白家的门开始,就像个侍从般,照顾着她的生活起居,至今已经十三年了。
沈策睨了她一眼,沉默无言。
两人面对面拥着。
白知施如一只玲珑小巧的树袋熊般,懒懒地挂在他身上,双腿箍紧了他精瘦的腰身,两只手臂搭在他肩头,手里还不忘捏着那盒哈根达斯。
他走一步,她就跟着颠一下。
她肌肤娇嫩,被他身上的机车服磨得生疼。
她不满地在他怀里扭了下,蹭着他硬实的胸膛。
“你的衣服怎么这么扎人?还有,你身上的味道好难闻啊……沈策,你怎么还没戒烟?”
她念叨了好一会儿,沈策漫不经心地“嗯”了两声回应她,将她放在饭桌旁,让她乖乖坐好。
“你慢慢吃,我去洗澡。”说着,他帮她打开外卖盒。
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尚且滚烫的骨汤麻辣烫还冒着热气。
白知施食指大动,也不顾会被他看到裙下春光,双腿盘坐在椅子上,毫无平日里端正优雅的名媛模样。
沈策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终于忍不住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离开了呢?”
白知施拿着一次性筷子的手顿了一下,却没抬头看他,满不在乎道:“离开就离开了呗,白家有的是钱,大可以再请一个人。”
沈策盯着她的发顶,沉默了两秒,径自上楼,准备洗个澡再下来收拾。
白知施用余光瞥他,见他那颀长挺拔的背影渐渐走远,她莫名失了食欲。
沈策洗完澡,只在下身围了一条浴巾,刚一走出浴室,就听到一声熟悉的尖叫。
他嫌刺耳,跨步上前,用手堵住了声源——
白知施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他房间里。
他速度太快,受惯性影响,她被他带着,躺倒在床上。
铺着藏青色床单的大床晃了晃,震得她头晕目眩。
两人挨得很近。
她忡怔地看着他,发现他的眼睛生得极漂亮,像是一个幽邃的漩涡,勾魂摄魄,叫人沉溺。
“怎么突然来我房里了?”沈策问她。
他没有起身,而是保持着床咚的姿势,伏在她上方。
白知施赧然:“你怎么【创建和谐家园】衣服?”
沈策笑了:“你又不是没看过。”
“……”她的确看过,不过那是在她小时候。他那时可没现在精壮魁梧。
“说吧,找我做什么。”
白知施嗫嚅着唇瓣:“我们结婚吧。”
“……”沈策愣了一秒,还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听,“你说什么?”
她做了个深呼吸,重复道:“我们结婚吧。”
“……呵~”他突然低声笑了出来,胸腔轻颤,惹得她心脏扑通扑通跳。
“大小姐,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你赶紧回房睡觉。”他说着,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瓜。
白知施小脸一垮:“我不想相亲……”
如他所言,她今年20岁,已满法定结婚年龄。
作为白家唯一的继承人,她的婚姻大事向来是引人瞩目的。
自打上个月,她父亲突发脑梗塞,导致全身瘫痪后,她的爷爷和母亲就开始给她介绍青年才俊,为她挑选一个能托付终身的人。
他的态度冷淡了几分:“不想相亲,那就找一个你喜欢的、可靠的人结婚。”
“你就是啊。”
第2章 指腹为婚
沈策的本名不是沈策,而是萧彻
十三年前,萧彻十三岁。
聪明早慧的他,在高二下学期的某个周末,陷入了人生最黑暗的低谷期。
父亲沾染黄赌毒,母亲被人囚禁折磨。
昔日在全国数一数二的软件公司,一夕宣布破产。
他从全封闭式学校回到家时,双亲已跳楼【创建和谐家园】,留下他一个人面对穷凶极恶的世界。
那个倦鸟归巢的傍晚,他被人迷晕,捆绑,丢进了车子的后备箱。
车子一路颠簸,从市区驶入了山区。
他想方设法逃了出来,却不知自己该何去何从。
后来,他想起父亲跟白家的交情,找上了白家。
他跟白知施之间,其实是有一桩“指腹为婚”的婚事的——虽然只是他父亲和白知施的爷爷酒酣耳热之际的玩笑话,不见得作数。
但白知施的爷爷白柯却对他青眼有加,还真有意将他留在白家,让他将来和白知施结婚。
可,白知施的父母并不待见他,更遑论将宝贝女儿嫁给他了。
想想也是,换做是他,他肯定也舍不得将掌上明珠,嫁给一个身家门第相差甚远的软饭男。
为了苟活于世,他改名换姓,随了曾祖父的本姓——沈。
他在白家待了没几天,白知施就出事了。
她被人绑架,对方要求白家拿出五千万赎金,否则就撕票。
接到绑匪的电话后,白家乱成了一锅粥。
见白知施的母亲哭得不能自已,她的父亲和爷爷愁眉不展,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表示自己能把白知施救出来,而且,他也愿意解除和白知施的婚约。
但他希望白柯能收养他,直到他满十八岁为止。届时,他会主动离开白家。
他不贪图白家的财产,只是,他有自己该做的事,赶着尽快完成。
白家是很好的跳板和捷径。他不是个笨蛋,不会傻到舍近求远,非得自己慢慢往上爬。
后来,他果真把白知施从绑匪手中救了出来,也顺利地成了白柯的养子。
白柯很是欣赏他,就算他已成年,也一直不想和他解除收养关系。他脱离白家一事,便这么耗着。
因此,从法律层面来说,白知施该叫他一声“叔叔”。
沈策时常觉得白知施这个千金大小姐的脑子里,少了一根筋。
小时候,她因为他偶尔给予的照顾,而分外粘他。
长大后,她因为不想相亲,于是说要跟他结婚。
她任性娇蛮,把他当成了对她言听计从的奴仆。
很可惜,她判断有误。
沈策:“你喜欢我?”
白知施略做思索,“相较于那些不认识的相亲对象而言,我更喜欢你。”
“我是个可靠的人?”
“姑且是吧,起码我每次找你,你都会回应我。”
“抱歉,我不想和你结婚。”他起身,给了她自由活动的空间。
白知施坐了起来,偷偷打量他的身体。
有别于他那一张清隽俊容,他有一身健壮硬实的腱子肉,每当肌肉紧绷,她总觉得充满了杀气。
白知施脸红心跳,羞答答地别开了视线,“和我结婚,保你一生荣华富贵。”
沈策无语:“我不缺钱。”
“没人会嫌钱多。”她道。
见他不为所动,她只好增加筹码:“那,你缺老婆吗?我怎么说,也是个才貌双全的大家闺秀……”
“才貌双全的大家闺秀?”沈策审视着她,表示质疑。
不过,有一说一,她长得的确甜美漂亮,就像个精致的洋娃娃。
一双纯澈灵动的眼睛,藏不住任何心事。只消一眼,便让人轻易看穿。
抛开白家千金的身份不说,只凭她出挑的容貌和身材,她的追求者向来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