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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在一日,就是他的娘,日子再艰难,都会养她。
李书看气氛又不对,仗着小,就在郑氏面前撒娇,“娘,这么晚了,你快去睡吧,二瘤我来看着。”
郑氏身体不济,现在这么久,她也撑不住,就点头同意,回了卧室。
魏三娘看得有些担心,郑氏因为李力的死,抑郁成疾,继续下去,掏空了身子,气血亏空,长此以往怎么补也不回来。
那等到时候病发,严重了,人就真的救不回来了。
临走前,魏三娘本来想嘱托李平和李书,郑氏现在身子虚,要多吃点营养的,可是看了看这屋里的环境……
想来也是没有银子,便没开口。
哎,郑氏是李泾之的干娘,他们家这么穷,李泾之肯定经常补贴,怪不得李泾之家也这么穷,一个人养这么多个人,日子怎么好得起来!
魏三娘真是愁死了,心中暗暗咬牙,要赶紧赚钱,努力暴富!
魏三娘和李泾之往回走的时候,时辰已经不早了,走山路习惯了,魏三娘居然习惯了不少,就是这具身体还胖,走久了就气喘吁吁。
但是就阿元一个人在家,魏三娘不放心,咬着牙撑下去,没开口喊停
眼看着快到家了,李泾之冲着魏三娘看了一眼,“什么时候学的医术?”
闻声,魏三娘心头颤了颤,炫技一时爽,圆谎火葬场。
连带着脚下的步子都颤了下,手指使劲的搅了搅衣角,冲着李泾之尴尬的笑了笑。
脑袋里正在飞速的旋转怎么圆过去,想着俗套的小说剧情,魏三娘嘴里就说,“啊……我,我是小时候在家里,跟着我们一个远方的亲戚,是个游走郎中,跟着他学的,就学了一点一点皮毛,啥也不是!”
说完,魏三娘就送了口气,远方亲戚,要是李泾之细问,就说死了!
完美!
“是吗?”李泾之嘴角扯了扯,“那算来也是我亲戚,住哪个村的?”
魏三娘:……
鬼知道什么村儿,魏三娘干笑,脚步加快,“哎呀,终于到家了,阿元一个人在家肯定害怕。”
说着,魏三娘就赶紧走进院子,如那日一样,阿元依旧在门口等着,只不过这次好歹知道在门后,挡着风。
魏三娘瞬间心疼了,抱起阿元就亲了亲。
“太黑了,怕不怕?”
阿元搂住魏三娘的脖子,埋在她的脖颈拱了几下,“娘亲回来,我就不怕了。”
魏三娘心花怒放,崽崽就会说好听的哄自己!
养了些时间,阿元终于养得白胖许多,脸颊上也有肉了,看着就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团子,眉眼精致。
不过不像李泾之,应该是像阿元的生母。
阿元长这么好看,也不知道他亲娘该有多美。
想着,魏三娘有些酸,也不知道阿元的生母怎么死的,原主的记忆力居然没有关于阿元生母的一点点记忆,见都没见过。
天快黑了,魏三娘想着快做饭,吃了好上炕躺着,这儿天,真的太冷了!
结果刚放下阿元,就见李泾之背着寒光泠泠的弓,外面穿了一层兽皮毛衣,手里拎着两只兔子,正往外走。
这天都黑了,李泾之背着弓箭干嘛?
“李泾之,这么晚了你还要出门?”
第29章 她开始慌了
李泾之点头,“嗯,最近是打了些猎物,但是都是些小家伙,撑不到过年,干娘家也没什么银钱和吃的,我再去山里一趟,看下运气如何。”
魏三娘哑然,男人突然这么拼干嘛?
这天黑了,还要进山?
还不待魏三娘劝,男人就已经往外走到院子了,魏三娘咬咬牙,在簸箕里拿了两块大饼,包好了后追上去。
魏三娘脸微红,“这是吃的,你带上。”
说完,魏三娘转身就回厨房。
结果到了厨房再回头,好家伙,这狗男人是飞的吗?人影都不见了!
不解风情,浪费她的春心荡漾。
魏三娘真是气死了。
甩开这些思绪,魏三娘去厨房前搭的架子上,看了下她这几天做的熏肉。
前几天李泾之打了个小野猪回来,想着小时候家家户户过年都有熏肉,魏三娘也做了些。
才挂在架子上风干了几天,熏肉的味道不是特别浓。
魏三娘切了一小块儿,就进去做饭。
将熏肉先煮熟,然后过一遍冷水切片,色泽鲜艳透亮,就这么煮了一下,熏肉的味道就煮出来了,整个厨房都是熏肉的香味。
太久没吃熏肉,魏三娘光是闻着味道,就流口水。
熏肉炒荠菜,荤素搭配。
然后有熬了一个南瓜浓汤,先将南瓜切片蒸熟,然后捣成泥,要是砂锅就好了,加点水,再熬一下,味道更好。
南瓜能促进发育,帮助消化,给阿元吃补补营养。
而且南瓜浓汤香甜可口,又相当于甜食。
而且清热解毒,对治愈自己脸上的纤维瘤也有帮助。
等南瓜汤熬好的空隙,魏三娘将自己配置的中药喝了,先将脸上的纤维瘤治好再说,吓别人不说,就连自己看着也害怕。
其实组织纤维瘤并不需要药物治疗,是皮下组织纤维结缔组织的良性肿瘤,需要饮食节制,避免生冷,饮食油腻辛辣等。
而原主之前什么都吃,荤素不忌,本身身体还胖,所以导致脸上的纤维瘤越来越严重。
她穿越后,就已经为自己查看了,现在饮食加上中药调理,已经遏制住了发展,只需要慢慢调理就会慢慢的消下去。
魏三娘借着盆里的水,摸了下脸上纤维瘤隆起的程度,两个月之内,肯定就会好了。
恰好,南瓜浓汤熬好,魏三娘将晚饭都端出来,看到阿元喝得小嘴巴一圈儿都是南瓜汤汁,可可爱爱。
阿元舍不得的舔舔嘴巴上的汁儿,“娘亲,这个南瓜汤好好喝!”
魏三娘扬眉,得意的笑,“我做的东西,哪一样不好吃?”
魏三娘看着阿元这萌的模样,忍不住就伸手过去在他的脸上掐了一下,小孩子的皮肤就是好,嫩滑嫩滑的,就像白面似的。
她的脸这么丑,也不知道这些年李泾之和原主在一起,到底是怎么忍受过来的。
吃完饭,魏三娘终于有时间忙自己的事儿,想着就把上次去集市买来的棉布拿出去,古代的一匹布为四丈,换算下来,四丈有十三米,做一身衣服很宽裕了。
上次给阿元买的衣服,正好,穿着像个白玉小团子。
只是没有换洗的,总不能每日都穿。
要是这布还有剩余的,可以给阿元再做一身。
魏三娘看了看,比了下桌面,应该有一米五宽,心中有了个尺寸的数据。
记忆中宁古塔十分苦寒,一年中,有半年都很冷,身体再好,这么冷的天【创建和谐家园】棉衣也扛不住。
每日李泾之出去得最多,魏三娘打算先给男人做意一件棉袄,练练手。
好在她当初练习缝合伤口的时候,迷了一阵的手工,给手办娃娃做了好几套小衣服呢,想来给李泾之做衣服,也不过是尺寸放大一些就成了。
没有买里子的布料,魏三娘就想着里外两面都用这个棉布,也厚实一些。
画了图纸后,魏三娘就在布料上画图案,然后裁剪下来,李泾之身形高大,她尽量留了多余的布料出来,免得穿着小了,改也不好改。
甚至要是可以,魏三娘想把被子的布料也给换了,太膈着人了!
作为一个天才医学生,魏三娘表示,不仅能看病动手术缝合伤口,手捏绣花针缝衣服也不在话下。
就是第一次做古代的衣服,可能糙点,但是李泾之从前过得就糙,现在衣服糙点也没啥。
将布料都裁了后,魏三娘将标记上号,免得乱了,然后放在针线篓子里。
时间不早,阿元还是个小孩子,早早的撑着下巴在炕上一点点的瞌睡。
魏三娘烧了水,给阿元洗了脚,就把阿元抱到炕上去了,床烧得暖暖的,阿元一到床上就睡着了。
这会儿外面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大概是十点钟的样子,魏三娘朝着外头看了一眼,还没有李泾之的影子。
也不知道李泾之啥时候回来,冰天雪地的,万一真碰上大家伙怎么办?受伤了怎么办?
想着,魏三娘就去厨房,做了摊饼,这东西能放,等会儿晚点李泾之回来了,就可以直接放在锅里蒸热就可以了,喷香软乎。
可是,魏三娘这边都把摊饼做好了,又等了好一会儿,还是不见李泾之回来。
快十二点了,他也没带多少吃的,不会在山里过夜的。
这么晚,还不回来,难道出什么事了?
想着看过的荒野求生记,森林里的东西可多了,又是雪天,难道失足踩到坑里了,像二瘤那样伤到了,还是被山里的大家伙突袭?
想着,魏三娘心里就开始慌了。
开了厨房的门,伸出个小脑袋往外看,好家伙,外面黑漆漆的一片,别说人影了,她连路都看不清。
瞬间,心里好慌,她在家都看不到,李泾之还去深山里,她不应该让李泾之去的。
就算赚钱,也不是这种不要命的法子。
思虑间,魏三娘忽然听到了声音,是冲旁边的林子里传来的。
“是谁?”
声音越来越近,很沉重,像个是很有分量的庞然大物。
她记得李泾之的脚步声,很稳很轻,带着威慑,这个脚步声虽然也带着沉稳的威慑,但是分量不对!
像是动物园狮子老虎那种野兽。
魏三娘想到这里,下一秒整个人都慌了。
下一秒准备转身就跑,结果就看到从黑暗里出现的人,是李泾之。
第30章 有一说一,馋他身子
他身后好像笼了一层黑色的庞然大物,显得本就高大的李泾之像个加了buff的怪物。
尤其是他每走一步,身后就是一个血脚印,跟地狱里闯出来的阿修罗似的,魏三娘没看清李泾之脸的时候,差点魂飞魄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