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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魔尊的残心送到天池封印。
走到半路我很清楚我被人跟踪了,而且一定是荆楚。
男二号,总是深情加上脑子缺根筋。不管温柔还是偏执,眼里都只有女主。
我有点绝望,因为我打不过他。
「【创建和谐家园】的竟然强行炼化元丹!」
「你怎么知道我有元丹?」他眼里闪过一丝阴狠,「你这个女人果然不能留!」
他好像陷入了痛苦的回忆。
「这些日子,思思日日以泪洗面,如果不是你她应该很快乐。」
我已经麻了。
「那你应该去找陆琰,把他打一顿,说不定他愿意当上门女婿。」
「我打不过他,所以只能麻烦你去死了!」
坠入悬崖的时候我忍不住一句国骂。
现在的情况很糟糕,山崖底下有很多石柱子,刚好把我捅了个对穿。
濒死之余我看到了原主,她唯唯诺诺地戳了戳我的脸。
「果然,还是无法违背命运,配角总是要死的。我是不是很自私,因为不想永远陷入轮回,所以召唤了你。以后也要辛苦你,一次次经历轮回了。」
我被她吵得头疼,有气无力地掀开眼皮。
「能不能闭嘴?」
原主还在絮絮叨叨。
「其实你做得已经很好了,陆琰心中已经有你了。可是天道不可违,我是注定要死的。强行逆天改命只会死得更早。」
我反驳我才不会死。
原主顿时惊讶得跳起来。
「不可以,不可以,如果成魔的话就再也没有人爱你了。钟灵山会剔除你的存在,你会众叛亲离,被所有人唾弃的!」
我说我不在乎。
我打开了封印魔尊残心的心脏。
「既然你选择让我继承你的人生那就不要指手画脚。我才不在乎什么众叛亲离,什么万人唾弃。我只要活下去,哪怕身为一个必死的配角。」
我眯了眯眼。
「在我这里,我就是主角!」
4
我现在是个小魔族,顶着两个初生的黑色小角在魔尊封煜身边当跟屁虫。
这不能怪我,封煜只剩半颗残心。我自愿献祭于他让封煜炼化了人身才捡回一条命。饶是如此,肚子上的大窟窿还是没堵住。
封煜被封印千年,力量所剩无几只能堪堪吊住我的命,需到魔域吸收纯净浓厚的魔气之后才可为我疗伤。
如果最惨魔族有排名,那一定是我和封煜。
他从村民手里抢了驴车,在上头铺满稻草,然后扯了根藤条赶驴。我躺在后头,碰到路不平的地方颠得我直吐血。
我的修为全都给了封煜,现在是最弱小的魔族。封煜又因为要修复心脏,修为只有筑基。我们两个还要找块布把头包起来,生怕被修真界的各位正义之士看见,那就真的小命不保了。
封煜举着藤条把驴【创建和谐家园】抽得啪啪作响,嘴里骂骂咧咧。我听了半晌总算听清楚了。
「千胥你个王八犊子,等老子打上天界一定活剥了你的皮。」
我哼哼直笑。
「你都快被人家打得神形俱灭了,还在那吹牛逼。」
封煜阴恻恻转过头来:「再多舌我就把你扔下去。」
「你就这么对待救命恩人?」
封煜噗嗤笑出来。
「谁救谁啊,没有我你早死了。等到了魔域给你把伤治好,趁早给我滚回你那修真界去。」
「修真界才容不下我呢。」
封煜摸摸鼻头。
「也是,那群老王八犊子最道貌岸然了。」他瞥了我一眼,「不过你根基受损,在魔族也只能做个不起眼的小魔物了。」
我赶紧拍起马屁。
「还要麻烦尊上多多照拂。」
封煜抖落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衰女。」
直男就是直男,欣赏不来绿茶妹妹的好。
封煜重新赶起驴车,顺带着把千胥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个遍。
到了魔域,看门的小魔族不让我们进。
封煜扶着墙,另一只手把头发往后抹去,做了个既油腻又潇洒的动作。
「把封集给老子叫出来。」
两个看门的小喽啰看他一身风尘仆仆,头上还挂着狗尾巴草的叶子。深感这孙子是拿他俩开涮,当即一人一脚把封煜踹得在地上滚了好几个咕噜。
堂堂魔尊哪里受过这等委屈,封煜一脸阴笑。
「好,很好,你们成功地惹怒了我。」
我真是看不下去了,都沦落到这地步了中二之魂还在熊熊燃烧,就这缺心眼的没被天界锤死都算上天有好生之德。
但这里毕竟是魔域,魔气充足。魔族跟修真界不一样,讲究继承。封煜又没留下个一儿半女的,搞得魔族后继无人。磅礴的魔气愣是没人能吸收殆尽,搞得魔域整天乌云蔽日,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地方。
封煜原地打坐,乌紫色的魔气逐渐打旋将他包裹。一刻钟后,一副颓势的封煜突然就神清气爽起来。他张嘴大喊:「封集老儿,给爷滚出来!」
我也试着吸收魔气,却发现根本无法凝聚丹田。怪不得封煜说我只能是最低等的魔族,只有天生魔族才可炼化魔气,后期成魔的只有寻些血腥的秘法。靠濒死之人的怨气以及血液修行,这也是为什么魔族人人得而诛之的原因。
无法吸收魔气,我岂不是任宰羔羊?
封煜在我身旁站着,那模样要多神气有多神气。我心中一片悲凉,想起陆琰来。这大腿抱得太不结实,不然怎么会被荆楚暗算呢,也不知道陆琰会不会发现我不见了。
我只觉得自己是需要找个东西依靠一下的,所以不由自主抓住了封煜的胳膊。也就是那一刹,魔气争先恐后地涌入我的身体,在丹田处汇集凝聚,涌向四肢百骸。而后融会贯通,让我的四肢重新充满了力量。就连腹部的伤口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修复,长出粉色的新肉。
「你对我做了什么?」
封煜惊恐万分,我看着我们相连的部位,果然手动不了了。
看这架势,不把他吸干誓不罢休。
我莞尔一笑。
「妾身爱慕尊上,不舍与您分开。」
封煜一边使劲拍我的手,一边捏了个手诀阻断了我继续吸收他的修为。但饶是如此也是脚步一软跌倒在地,好一副娇羞无力的模样。
我起身,动动躺麻了的四肢将封煜抱起。
他显然对这个动作很不满意,所以从我怀里跳下来,跑到一边继续打坐。
封集来的时候就看见自家主子一脸便秘的表情以及蹲在他身边笑眯眯的我。
我感觉生活充满了希望,全然不知有个人找我快找疯了。
5
众所周知,一个合格的甜宠文男主一定有着偏执、极度占有欲这种危险的边缘人格。不要问为什么,问就是一切为了剧情发展,为了让男女主爱得死去活来,难解难分。
陆琰当然也是其中之一。
原著里他对顾思瑶的爱到了疯魔的程度,可以说是不允许顾思瑶和他人有半点眼神交流,不然就要把人按在床上狠狠地欺负。
老实说,他很有当种马文男主的天赋。
陆琰找到我时,我正跟封煜纠缠不清。
我渴望他身上的魔气,尤其是接触时那种过电一般的酥麻,和飞速增长的修为。
封煜现在每天除了问候千胥的祖宗十八代之外,还会把我的族谱翻出来唾弃一遍。
封集乐得看他胡闹,作为封煜的叔叔,封集少了生为魔族的果敢。相反,他是个保守派。比起动不动就要力挑整个修真界,他更愿意休养生息以待最佳时机。
最起码不要像上次一样,冲地打上九重天,然后被一击打入万丈深渊。
况且虽然我吸了封煜的修为,但每次都只用到他炼化魔气的三分之一。剩下的在打坐八十一个周天之后会更加精纯,可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所以我希望封煜大方一点,不要每次都那么小气。
他又不是大姑娘,被占了便宜骂骂咧咧实在丢了老爷们的面子。
「变态!」
封煜拉开了我扒在他胸口的手。
不怪我不是人,实在是封煜的胸肌手感太好。上下两辈子加起来我都没碰过男人,孩子心里苦啊。
我把手移到他的手背上。
「尊上,再吸一口,就一口。」
封煜瞥了我一眼。
「你是不是把我当炉鼎?」
我眼含热泪。
「我们过命的交情你说这种话!」
他愣了一下,就是这一出神,源源不断的魔气就顺着我们相连的手输送到我体内。
封煜眨眨眼。
「女人,都是一样的说谎不眨眼。」
我灵敏的狗鼻子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是哪个女人骗了你,姐姐去收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