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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表演恋人》-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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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曾经立下心愿,要记录这个世界所有珍贵场景的摄影师,此时我生出了自己的私心,只愿意眼前这一切都只为我所有。

      半晌,我对着他也露出笑容,然后轻声开口:「喂,凌霄,你知道吗——

      「我喜欢你。」

      凌霄一愣,收敛了笑容,沉默地转过头,看向遥远的雪顶。

      不答应便是拒绝。

      突然,从远方吹来一阵狂风,阳光渐渐地越移越远,整个世界又陷入山顶的阴影中,渐渐地,便没有什么太阳了。

      突发奇想的雪山之旅,就此结束。

      24

      回去后,我又变成了一个赶着上课和实习的繁忙大学生,在不间断地打工里度过了大学剩下的两年。

      每天的感受除了忙,完全生不出任何其他的心思。

      感谢黎一主任,在我毕业后,直接推荐给了一个时尚杂志社,让我免于四处投 offer 的奔波。

      告别前,他语气很是感慨:「我一直以为你会像你妈一样,走向纪实摄影的路,没想到最后两年却突然转型——这几年看你一直在接各种商业单,怎么突然这么缺钱?」

      我随便打个哈哈搪塞了过去,离开学校时,我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校园,心中轻轻叹气,再见,我的青春,以及一切。

      进入杂志社后,我被分给了《LSIR》杂志主编,成为一个到处跑报道的摄影记者。《LSIR》杂志是国内三大刊之一《薇薇》旗下的子杂志,没有《薇薇》那么多高大上的资源和活动,上的明星也基本都是一些演网剧或选秀节目出道的新人。

      按道理来说,我是不应该有机会再遇见凌霄的。

      两年前,凌霄虽然在《春城》里票房失败,但在年底时,却接到了另一位名导楚缘的作品。

      名导名制片人、优秀的宣发、有钱的出品公司,以及仿佛为他量身定制般的男主角,让凌霄在电影上映那年的冬天,年仅 20 便捧回了最佳新人奖的奖杯,也在电影圈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这几年,他参演的电影越来越多,票房也越来越高,咖位自然也水涨船高。

      简单地说,以凌霄现在红得发紫的咖位,《LSIR》完全不配。

      但意料不到的是,凌霄接了《LSIR》的访谈,虽然只有三十分钟,但已经是非常珍贵的机会。

      毕竟是金象奖评选期间,那么多大牌杂志等着他,他倒好,似乎闭着眼睛随便挑了一个。

      主编亲自出马采访,主要问题还是集中在他的新片能否夺奖上。我戴着渔夫帽站在摄影机后,大部分时候都如同海边一块沉默的礁石,只偶尔才按动一下快门。

      我不知道凌霄还记不记得我,但是隔着镜头打量他,往日熟悉的感觉又涌上心头。

      还是那张好看到让人词穷的脸。

      更难得的是,这份皮囊的好看并没有被娱乐圈的浮华所侵蚀,眼睛反而一如既往地澄澈,就像那年在雪山遇到的那片无名湖泊。

      他总是有自己的屏障,能隔绝一切外界的侵蚀。

      哦,也包括我的。

      结束采访后,主编带我去不远的咖啡厅处理稿子和图片,争取下午就能在公众号发出。

      写着写着,他就开始夸赞我沉稳,说上次带出去的摄影记者一直在瞎按快门,快门声把采访声音都掩盖了,让被采访的明星发了好大一顿火。

      语毕又问:「不是号称凌霄是所有女性的杀手吗,怎么感觉你看见他一点也不激动?」

      我还没回答,他就自己接道:「看来你是那种不看脸的类型。」

      主编估计没料到能在时尚杂志社里,遇到我这么「淳朴」的一个人,当晚就非拉着我去酒吧喝了几杯。

      也许是难得遇上旧人,一贯不喝酒的我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手。

      无论是什么人,总会有想借酒精来遗忘一些事情的时候。

      也许是喝太多,我不记得那晚我具体怎么离开酒吧,具体怎么回到酒店的,总而言之,等我再醒来时,我发现自己的床上多了一个男人。

      他有张我怀疑自己见鬼了的脸。

      凌霄。

      25

      他闭着眼睛躺在我枕头的另一侧,半边脸都陷进柔软的枕头里。

      如果这是一个梦境,未免高清逼真得太可怕。

      与此同时,某些片段从我脑海中一闪而过。

      昨晚喝了太多,回到酒店路过音乐喷泉,我为了抓住喷出的水流而一脚跌进了池子,意识里最后的画面,是凌霄的脸。

      下一个片段,我躺在自己的床上,而凌霄全身湿透地坐在旁边,费力扒拉下我攥紧他袖子的手。

      再后来呢?

      到底怎么过渡到睡一起的啊?

      那些可以打马赛克的关键部分呢?

      可恶,网上可是搜不到国民弟弟任何一张大尺度照片啊。

      正当我内心无限悔恨自己睡觉太死时,凌霄睫毛轻轻动了一下。

      他睁开眼,似乎有些茫然地看着我。

      我紧张地眨眨眼。

      凌霄呆了片刻,转动眼睛,巡视了周围一圈,目光了然。

      看来他也看出来现在是什么场面了。

      我企图以一些高情商的话语,来掩盖尴尬的场面和内心。

      伸出手,拍了拍凌霄的肩膀。

      「这种事很正常啦,大家出了门,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话音刚落,凌霄便定定地抬起眼望着我,在他的眼神中,我感觉自己成了一个穷凶极恶的负心汉。

      他问:「你不对我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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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自己大脑暂时死机了,只能机械地穿裤子。

      「昨晚是你把我拉上床的。」凌霄的语气非常地陈述事实,「把我衣服脱了的也是你。」

      我听得满头流汗,只能硬着头皮道歉:「对不起……我喝太多了,意识不是很清醒。」

      阔别三年,再度重逢,我感觉自己是能对故人做出这种事情的人。

      唯一可惜的是我的大脑还在宿醉的混沌之中,什么画面也回想不起来。

      「你可以拒绝啊。」

      凌霄顿了顿:「你力气很大,何况……」

      「何况什么?」

      「我也不想推开你。」

      我一愣。

      凌霄继续道:「你说你喜欢我,然后对我又亲又摸。」

      「停!」我连忙开口,「那都是在我没有意识的情况下——」

      凌霄看着我,只说:「那现在你清醒了,还喜欢我吗?」

      我沉默片刻,答道:「喜欢过。」

      「过」字被我咬得很重,毕竟,那样的情愫已经是三年前。

      遇见凌霄,向他表达好感,我并不后悔。

      这几年,每次在网络上看见他,我都觉得凌霄像一株根正苗红的树。

      我在青春里路过这棵小树苗,出于手痒想折下它新生的绿枝,但看着他努力伸展枝桠向上生长的认真模样,最终还是选择给他浇浇水。

      即使小树苗可能永远不会喜欢上给他浇水的人,但那又怎么样呢,只要看见小树苗在阳光蓬勃的天空下生长,浇水的人就能感到幸福。

      好吧,这只是舔狗式的精神胜利法而已。

      「很多人喜欢我,但他们都只是喜欢我的外表而已,如果把我的心挖出来,人们只会头也不回地离开。」凌霄轻声道。

      「我也是啊——」

      凌霄充耳不闻,低下头,一双眸子定定看着我:「虞粥,和我在一起吧。」

      27

      我精神恍惚了一整个星期。

      主编一直看着我:「stop,虞粥,别再给徕卡机身套尼康的镜头了。」

      我只好放下水杯,问:「Jason,你觉得……养一个明星要花多少钱?」

      「至少身价八千万吧。」主编漫不经心地回答,「看你看上什么咖位的。」

      「呃,比如……凌霄那样的呢?」

      旁边的文案妹子本来在喝咖啡,闻言呛声道:「你疯了?」

      主编努努嘴: 「你先看看凌霄官方中的女朋友,再去自己照照镜子。」

      我心一跳,只见电脑屏幕上,凌霄一身黑色西装,脸色冷淡地和一个金色长裙的美少女并排站着。

      那美少女笑容很灿烂,两个人一静一动,反而有着反差的萌感,两人都直视着镜头,看着格外光彩夺目。

      「这不是何家的小公主富二代吗?」文案妹子问,「这是在干吗?哦,是演一部综艺啊,这两人好像很多 cp 粉啊。」

      我盯着图片正出神,手机微微震动了片刻。

      低头一看,是凌霄发来的信息,问我今晚要不要一起吃饭。

      本来就沉重的心情莫名更烦闷,敲屏幕回:不吃!

      凌霄:?

      我熄灭屏幕,开始专心工作。

      九点,我拖着疲惫的身体下班。

      插入钥匙,打开门,室内冰凉得像冰箱的冷藏室。

      我脱掉大衣,钻进被窝,把头埋进枕头底下。

      也许是气温骤降,回来路上被风吹了一个多小时,连带着脑子也昏昏沉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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