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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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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连李柱子送来红豆的时候,黎锦的第一反应就是给秦慕文炒红豆沙吃。而不是煮汤什么的。

        秦慕文喜好甜口,他从刚穿越过来那会儿就知道。

        红豆只有在煮烂后,混着饴糖,精心、一刻不停的炒半个时辰后,才能把所有的甜味都融合炒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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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一小袋就得二十文,黎锦如今还穷着,不能奢侈。

        他打算去镇子上买糖块回来,自己用水兑了煮上几遍祛除杂质,之后熬成颜色发黄的糖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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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慕文幼时吃过冰糖葫芦,一串八个,阿爹托丫鬟出去采买的时候带回来的。

        如今,他已经快要忘记冰糖葫芦的味道了。

        听到黎锦的话,他才恍然想起,还有这么个食物。

        秦慕文给小包子喂完米糊后,从黎锦怀里把小包子接过来,拉起襁褓保护着小包子不被山风吹到。

        他就坐在阿锦身边,但周围都是人,他也不好意思靠着黎锦的肩膀。

        秦慕文说:“阿锦,我有好多话想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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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少年虽然没有刻意隐瞒自己的出身,却也没有说明自己家在何方。

        黎锦根据村里人的说法和自己那零零散散的记忆,拼凑出一个大概的故事。

        但他并没有当面跟少年证实,毕竟以前就算再怎么富裕,那也全都过去了。

        以如今贫苦的生活跟以前做对比,无异于揭人伤疤。

        所以他一直在等少年主动告诉他。

        因为,当少年真正开口的那一刻,就代表他放下过去,代表他觉得现在比以前更加幸福。

        黎锦想,村里、包括镇子上,男人识字的都不多,更别提女人和哥儿。可他家秦慕文识文断字,而且对男女大防表现得更为谨慎。

        这都证明少年有良好的教养。

        “阿锦,我家以前在京城,很大,有很多族人。我爹是家里老大,剩下还有二叔和三叔。

        我爹是做官的,他很威严,娶了门当户对的妻子,又有几房妾室。我阿爹便是妾室之一。”

        少年声音很小,周围又十分嘈杂,黎锦凑近了,才一字一句听得仔细。

        “二叔、三叔跟我们住一起,家里的孩子也都按照辈分取名。女孩和哥儿的辈分便是慕字。

        但我也没过什么高门生活,因为家里孩子多,爹爹每日当值又忙,所以我小时候其实很不受重视。

        幸好有阿爹在,阿爹教我弹琴、识字,给我买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

        黎锦一直观察着他的面容,担心他说着说着就要哭出来。

        但少年却出乎意料的坚强,他抱着小包子,眼神中也满满的都是坚定。

        “后来在我十三岁的时候,阿爹重病去世。又过了一年,爹爹犯了错,被革职,株连九族。

        家里所有的男丁发配到很远的地方做苦力,女儿充入妓院。

        我是唯一一个哥儿,他们最后决定把我卖掉。”

        后来的事情不用秦慕文说,黎锦也全都知道。

        他看着秦慕文就算长了点肉但依然尖尖的下巴,很想亲吻上去安慰他。

        但这是在外面,而且还是白天,周围都是人,他连把人抱在怀里都得再三考虑。

        秦慕文抬头与黎锦视线相对,十分认真的说:“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阿锦。”

        黎锦没有吭声,他这人一向不喜欢提前做出承诺,因为就算现在说‘以后我会给你买大房子’‘以后再也不会让你受苦’,秦慕文现在依然得每天操持家务,照料他和小包子的衣食。

        这样假大空的话现在说出来未免太过讽刺。

        黎锦只说:“文文,让你受累了。”

        刚刚还坚强的秦慕文听到这话,再也忍不住,眼中出现莹莹泪花。

        他憋着声、担心周围人看到他哭会看过来,黎锦却突然把他和包子揽在怀里,说:“别怕,哭出来,没人看。”

        黎锦说的确实没错,重阳节本就是与家人一起登高祈福的节日。

        但一家人总不可避免会偶尔分离,所以每到这个日子,思念亲友的人想到什么事情、难过了,都会哭一场。

        周围隐隐约约也有哭声传来,秦慕文终于埋在黎锦肩膀处,让泪水打湿了他的衣服。

        小包子被阿爹的情绪感染,但他不像阿爹一样,只流眼泪不出声。

        小包子的哭讲究声音大,把爹爹和阿爹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至于能不能哭出眼泪,那就另说。

        黎锦赶紧把他接在怀里。

        说来也奇怪,黎锦这人不会做鬼脸,抱着小包子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最多算‘柔和’,但小包子就是不怕他,反而还挺喜欢他的。

        秦慕文这边的难过被小包子打了岔,也就散去一些。

        黎锦问他:“你之前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吗?”

        秦慕文仔细思考了一下,点点头,但又很快摇了摇头。

        “也不算特别要好,最多就是认识。但是从我家将散的那段时间起,就没有联系了。”

        黎锦点点头,对小包子说:“阿爹现在不开心,包子去给阿爹笑一个。”

        小包子不理解话里的意思,但他知道爹爹在跟自己说话,小脸上笑得特别灿烂。

        小孩子就是这样,喜欢大人的关注点在自己身上。一旦受到了足够的关注,就不闹腾了。

        随后秦慕文拿出吃食跟黎锦分了,趁着中午还暖和,就抱着包子下山回家。

        包子现在才三个多月大,不能吹风太久。

        回去的路上,小包子在黎锦怀里睡着了。

        秦慕文怀里的包裹已空,他看着着对待包子如此温柔的夫君,心也被渐渐填满。

        秦慕文记得自己小时候,拉着阿爹的衣角问:“爹爹为什么不来看文文,文文背了好多诗词。”

        阿爹总会把他抱在怀里,说:“背完这本,爹爹就来看你了。”

        但直到他把《三字经》倒背如流,爹爹也没来夸过他一句。

        后来他才知道,因为他身份是哥儿,所以根本不得尚书爹爹喜欢,再加上又是庶出,于联姻也没有助力……

        所以他之前在家里基本上没有存在感。

        秦慕文此前以为所有男人都不喜欢孩子是哥儿。

        但阿锦不一样,自打小包子出生以来,尿布他都洗了不知道多少。

        秦慕文心里不知道有多震撼。

        更别提黎锦给小包子一直订羊奶,半夜起来给小包子喂饭,哄他睡觉。

        黎锦自然能察觉到少年看他的目光,但少年今日把所有的心里话都袒露出来,他自然不会再去【创建和谐家园】他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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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则有感而发,去书房写了一首七言律诗。删改好几遍才作罢。

        其实他对自己的文采有心里有数,但吟诗作对这种东西,没有天赋就只能多练。

        黎锦作为过来人,已经猜到明日宋先生肯定要让他跟陈西然当场作诗,他这大概也不算……作弊。

        接下来,按照宋先生的说法,就是自己得把《四书》《五经》极其每一句的含义都过一遍,他没有时间给两人通篇讲解。

        宋先生说:“八股文虽然形势单一,但内容却需要你们对自己念过的书有足够理解,才能起承转合,用事实依据来印证自己的观点。

        接下来我会给你们主要讲八股文的写法格式,而不是其中内容。”

        黎锦知道,这就跟上辈子的高考作文一样,老师最多讲到作文得有精彩的开篇和收尾,至于内容怎么写,全看学生自己肚子里有没有素材。

        但八股文却要求更加严苛,每一句都得对仗、平仄整齐不说,还得引经据典后列出自己独到的想法。

        这也难怪每年能考上秀才的人那么少了。

        果然,第二日一大早,宋先生只留下‘以重阳为题,每人题诗三首’,就去隔壁讲课了。

        一个时辰后他回来,黎锦已经写完了三首诗,正在一旁默书。

        但这次默书的时候,黎锦在需要注意的地方都写了注释。

        宋先生看过去的时候,惊讶的都忘了捋胡子,他没想到,黎锦居然能下功夫到这个地步。

        宋先生想,要是他当年肯这么下功夫,指不定也有去考举人的实力了。

        随后,他又拿起黎锦放在一边的三首诗。

        黎锦分别写了两首七言律诗和一首五言绝句。那首绝句一看就是用了黎锦之前说的套路,但最后抒发感情的时候却十分悲伤。

        宋先生想到了黎锦家里的情况,父母尽丧,要不是恰好今年多了一个孩子,家里指不定得多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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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黎锦知道宋先生的想法,怕是会无奈的摇头。

        黎锦这首诗其实是用秦慕文的视角去写的,毕竟他天生感情淡薄,不管是最后想表达自己的宏伟志向(并没有志向),亦或者是对远方亲人的思念,他都觉得写不出那种感觉。

        古人能流传千古的诗,要么辞藻十分华丽,要么就抒发离别、贬谪、国破等情怀。

        第一点黎锦暂时做不到,第二点……他根本没有这些情怀。

        所以黎锦这次尝试换了个角度,没想到居然入了宋先生的眼。

        两首律诗也一改黎锦之前的风格,其中一首就是他昨天写的,之后改了好几遍,改的文采斐然,语句华美。

        另一首则尝试了平淡的田园风,文笔朴实,却让人读了诗就对那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农家生活产生了淡淡的向往。

        宋先生沉默了一下,心中已经被惊讶和震撼填满。

        他完全想不到,黎锦此前还是个总结套路来作诗的人。再往前,黎锦此前出上联还没有头绪……

        宋先生觉得,黎锦这个进步的速度,着实有些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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