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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真婚厚爱顾墨笙夏语》-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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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大哥让他出去磨练磨练。”慕白搭腔。

      苏锦川抿了口红酒,主动请缨,说道,“大哥,还是我回美国处理吧。”

      “罗德里格斯家族倒是嚣张。”顾墨笙美眸危险的微眯,冷哼道。

      “免得他们碍手碍脚的,我们也该出手了。”沈凌星动作优雅的倒了杯红酒给顾墨笙,神情温和,那摸样好像是在闲聊天气。

      “老二,准备明天飞美国的机票。”顾墨笙做出决定。

      “大哥,你要亲自出马?”慕白很是讶异。

      “不知为罗德里格斯家族,兰德需要我的帮助。”

      兰德是美国最大黑帮老大的私生子,也是顾墨笙在美国留学的时候认识的好朋友,慕白他们几人也认识的。

      顾墨笙决定的事情,作为兄弟的苏锦川他们,向来都是服从与支持的,而且他们也相当了解顾墨笙,朋友有难,重义气的他一定不会坐视不管。

      第二十九章:感动

      经过昨晚一场大雨的洗礼,锦城早晨的空气很是清新,天气也凉爽,让人感觉很舒服。

      此时,小语站在医院的走廊上仰望着蔚蓝的天空,贪婪的呼吸着雨后甜润的空气。沈凌星迈步朝她走来,漂亮的侧脸没吸引他过多的注目,但是一身纯净的气质,却促使他不由自主的多看了她几眼。

      “嫂子,早啊!”

      小语闻声转过头,沈凌星今天没有穿着白大褂,一件白色衬衫外面罩着一件无袖的深蓝色V领针织衫,这样的搭配不潮流也不花俏,可却很符合他的气质,衬得他越发面冠如玉。

      他笑容温润迷人,气质儒雅,依旧给小语一种名门贵公子的印象。

      “早,沈医生。”

      小语不再纠结于沈凌星对她的称呼,既然改变不了他,那只能改变自己了。不就一个称呼吗,他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

      “嫂子,你可以随大哥叫我老三,或直呼我的名字。”

      “我觉得叫你沈医生挺好的,很贴切啊!”

      小语也想要沈凌星体会一下她的无力感,如他坚持叫她“嫂子”一样,她坚持自己对他的称呼。

      沈凌星也听出小语是介怀自己对她的称呼,不由在心里暗叹,为了让大哥能早日抱得美人归,他等下是不是要在感冒药里加点别的药,好让他们生米煮成熟饭,以后他叫嫂子也名正言顺了!

      “大哥生病了,我现在过去看他,嫂子,你要不要一起去?”沈凌星缓缓说出他前来的意图。

      小语闻言,不由有些担心,问:“他怎么了?”

      “昨晚淋了雨,又熬夜加班,应该是感冒了。”沈凌星刚有事找顾墨笙,在电话里听他声音有别于平日里的低沉,嗓音沙哑,以他身为医生的专业和敏锐,他断定自家大哥百分之九十九是生病了。

      顾墨笙是因为接她回家才感冒的!担心、愧疚等情绪涌上心头,小语是想跟沈凌星去看顾墨笙的,但是白秀现在回家去了,一时半会不会回来。等下陈家父子醒来,需要有人在一旁照顾呢,她走不开。

      沈凌星顺着小语的目光朝病房看去,细心的发现她的忧虑,“放心,这里我已经安排看护过来照看的。”

      沈凌星话音刚落下,一名穿着白衣的中年女人走了过来。

      “院长好!”女人跟沈凌星问好。

      “嗯,请你照看好病房里的病人。”沈凌星点了点头,嘱咐道。

      “院长放心,我会做好本分工作。”

      陈家父子有专业的看护照看着,小语也放心跟着沈凌星离开。

      沈凌星开的劳斯莱斯不同于顾墨笙那辆霸气、奢华的迈巴赫,同样是名车,沈凌星的劳斯莱斯是低调的奢华,但却也贵气逼人,如沈凌星其人。

      什么样的男人配什么样的车子,就如女人要穿符合各自气质的衣服才能彰显出自身的魅力与眼光一样,男人选车子的品味,同样也彰显他们的眼光或好或坏。

      小语虽对名车没什么研究,但是欣赏事物的眼光还是有的,所以她很赞赏他们选车子的品味。

      “是不是开错方向了?”小语坐在舒适的劳斯莱斯里,见沈凌星在十字路口朝左拐进国道,忙出声提醒。

      先前,顾墨笙说顺路才接她上班,所以小语认为沈凌星应该朝城中村方向开,要朝右拐才对。

      “嫂子没去过大哥的住处?”

      “没有。”小语边摇头,边回答。

      沈凌星不免有些不解,她没去过,怎么就认为他开错方向了。

      接受到沈凌星疑惑的眼神儿,小语柳眉微拧,也纳闷了,难道顾墨笙家跟她住的地方不同一个方向?

      “大哥住在中山路的世纪豪庭。”沈凌星察觉到小语似乎误解了什么,于是报出顾墨笙的住处。

      世纪豪庭?!

      小语好歹也是建筑系毕业的,锦城名号最响,由盛世地产开发的住宅区——世纪豪庭,大三的时候,教授安排他们全班同学前去观摩过,虽然只是在门外逛了一圈就走人了,但是地理位置小语还是清楚的。

      以小语上班的公司——绿意地产为起始点,顾墨笙住的世纪豪庭是往左走,而小语住的城中村是往右走。从时间上说,世纪豪庭到公司要三十分钟,而公司到城中村开车要二十五分钟,以此计算,顾墨笙每天要开将近一小时的车到她家楼下,然后再花费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接她到公司。

      他那么忙,又掌管着企业的经济命脉,每天一个半小时足够他处理很多的事情,或许还能达成上百上千万的交易,但是他竟然心甘情愿的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

      他对她,是不是太过用心了。

      思此,小语的心弦被拨动,不禁又再一次被顾墨笙的贴心、用心感动了!

      第三十章:同眠

      领悟到顾墨笙的心意,小语心里筑起的高墙瞬间倒塌了一半,虽不能说心里的领地全部被他攻下,但对顾墨笙,她的内心里少了些抗拒,多了些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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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给大哥买早餐?”沈凌星问。

      “嗯。”小语大方的点头承认。

      看来自家大哥的用心付出还是有回报的!

      沈凌星眼眸亮光闪闪,没再多啰嗦,方向盘一转,银色的劳斯莱斯停稳在早餐店门前。

      小语率先下车,沈凌星随后也走下车,跟在小语身后走进店内。

      “小姐,要吃点什么?”见小语走进来,老板娘热情的招呼道。

      “请问你们店里有什么粥?”

      小语不知道顾墨笙喜欢吃什么,但是他感冒了,要吃清淡点,所有粥是最佳的选择。

      “有玉米粥、牛奶燕麦粥、青菜肉末粥和香菇鸡肉粥,这是菜单,你看看!”老板娘边报粥名,边把菜单递给小语。

      “那各要一份青菜肉末粥和香菇鸡肉粥,不要加葱花和香菜,还要一杯玉米汁,都打包。”说着,小语突然想起沈凌星在一旁,不由问,“沈医生,你吃早餐了吗?要不要给你买一份?”

      “我吃过了。”沈凌星剑眉微挑,有些讶异小语竟然知道自家大哥不吃葱花和香菜。

      老板娘的动作很利索,只三分钟,她便把小语要的东西打包好。小语接过东西,刚要开口问需要付多少钱,就在时候,一张红色的毛爷爷在她眼前飘过,随即一道温润好听的嗓音响起,“不用找了。”

      老板娘看着沈凌星手中的毛爷爷,双眼冒着金光,很是高兴的伸手接过红艳艳的人民币。

      太浪费了,一百块都可以买三份她买的东西了。

      小语本想叫老板娘找钱的,但见她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小语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嫂子,走吧!”

      小语跟在沈凌星的身后,挺拔的背影,一身贵气,他跟顾墨笙一样,都不缺钱!而她呢,一张百元人民币就能让她心疼上半天,单从金钱观这一方面,她跟他们就有天差地别的差距,更别说其他。她跟顾墨笙真的合适吗?

      小语心里多了个问号!

      世纪豪庭内分别墅区和单身公寓区,能在住里面的人,都是锦城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各方面管理都相当的严格,出入更是要出示住户证,而沈凌星则驾车一路畅通无阻,三五个保安站在小区门口,却没有一人拦他的车,要他出示证件。

      银色劳斯莱斯开进单身公寓区,沈凌星领着小语走进电梯,直上十二楼。

      叮咚,叮咚……

      沈凌星按响门铃,很快门被打开,顾墨笙的俊脸出现在小语的眼前。

      与以往不同,他此时不再是西装革服,他身穿着一套灰色的休闲服,帅气不减,更显年轻俊朗。

      “大哥,嫂子知道你身体不适,给你买了爱心早餐!”沈凌星提起手中的早餐在顾墨笙的眼前晃了晃,然后走进屋内。

      顾墨笙没想到小语会来,两人的眸光在空中相撞,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在两人的心里晕开,划过一道淡淡的印迹。

      “进来坐。”顾墨笙牵着小语的手,把她领进屋内。

      “听说你感冒了,我顺便跟着沈医生过来看看你!”小语站在沙发前,面对顾墨笙,她有些微的窘迫和害羞,解释道。

      顾墨笙闻言,向来严肃的神情柔和了些,伸手把小语轻按坐在沙发上。而后,他在小语的身边坐下,偏过头看向一旁的沈凌星,用眼神无声的问,怎么回事?

      “大哥,我给你带了些感冒药,等下你吃了嫂子给你买的爱心早餐再把药吃了,家里还有事,走了!”沈凌星掏出用封口袋装好的药片放在面前的桌子上,回了个顾墨笙能懂的眼神儿。

      大哥,人我给你带来了,好好把握机会!

      沈凌星自是知道顾墨笙不会把感冒这点小病放在眼里,但是大哥即将要出国了,要一头半个月才能回来,所以在临行前,他把小语带过来,让他们好好相处一下,增进增进感情。

      “沈医生,我跟你一起出去!”小语哪想到沈凌星凳子还没坐热就走人,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嫂子,不好意思,我们不顺路,你等会让大哥送你回去吧!”沈凌星一脸歉疚,可话一说完,他便大步流星走了出去,留了个无情的背影给小语。

      小语本是想跟着沈凌星前来探病的,现在被他扔在这里跟顾墨笙同处一室,她有些不自在。

      顾墨笙拉着小语坐下,道,“既然来了,陪我吃早餐。”

      小语目光落在桌子上的药片上,心里涌上一抹关心,不自在也一扫而光,“我吃过了,你快吃吧。”小语伸手解开袋子,然后把一次性盒的盖子揭开,拿起勺子递给顾墨笙。

      “怎么有两份?”顾墨笙问。

      “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你多吃点,别浪费粮食。”

      “嗯,粥我吃,这个你喝,我不喜欢甜的东西。”顾墨笙把插好吸管的玉米汁塞到小语的手里。

      顾墨笙也确实饿了,因为即将要出国,昨晚他通宵处理和安排国内的业务,一夜未眠。

      小语喝着玉米汁,看着顾墨笙直接端着一次性盒把粥倒进肚子里,不由瞪大双眼,心想,他是有多饿!

      “两份粥能吃饱吗?”小语问。

      “能。”顾墨笙把粥喝完,然后将一次性盒扔进袋子里。

      “顾墨笙,你等下记得把药吃了,我回去了。”

      “你有急事要做?”

      小语摇头。

      顾墨笙抓起沈凌星带来的药片,倒出两粒,然后放入口内,拿起小语喝过的玉米汁,吸了一口,把药吞下。

      “我一夜没睡,你陪我睡一会。”

      顾墨笙话音刚落下,小语还没反应过来,便被顾墨笙打横抱起。

      这是顾墨笙第二次用公主抱的姿势抱她,相比第一次,这次小语少了些抗拒,但是顾墨笙刚刚说的话,不禁让小语急红了脸,“顾墨笙,你耍流氓!”

      顾墨笙也不辩解,迈步把小语抱进他的卧室,然后将她轻放在深蓝色大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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