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全面升级。您可以访问最新站点。谢谢!
“进去谈。”
……
落雁山一事,说起来竟与太行山也有些联系。
原是太行山的山匪流窜到了落雁山,其中数人身上都搜出了北疆的信物。
收押起来审问,也没有问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这些人都是喽啰,信物是当家的赏赐下来的,戴在身边只是觉得值钱。
“不过,这些人,都来自一个名唤‘囚石寨’的帮会。”
拙赤站在书案旁,敛袖指在堪舆图上一处,“正是在太行山西峰。白将军与臣便想问问沈小将军,这囚石寨是何来头?”
“又是囚石寨!”沈策一听,立刻直起身,“最近闹得最狠的,也是这群人!”
¡¡¡¡ËûßÈÁ˿ڲ裬³ÁÁ˳ÁÆø£¬²ÅµÀ£º
“囚石寨原先的当家叫翟启明,去年上山狩猎时出事,被熊撕了,如今当家的是他的儿子,翟羽熠。之前翟启明在时,囚石寨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帮派,平日也只是打猎捕鱼,鲜少为恶。
“但自从翟羽熠当家后,囚石寨便开始做打家劫舍的营生,十里八乡不得安宁。加上年初那场洪灾,太行一带不少人无家可归,干脆就落草为寇,于是这囚石寨很快就壮大起来。
“……打家劫舍,强抢民女,无恶不作。”
¡¡¡¡Ëµµ½Õ⣬Éò²ßÓ¢¿¡µÄüÑÛ¼äÉÁ¹ýһĨìåÉ«£º
“若不是严国舅主张怀柔,正合了陛下祈福积德的下怀……封山放火烧了他们都不为过。”
北野陵蹙起眉,“囚石寨骤然发展壮大,很难说没有北疆在背后支持。”
沈策点了点头,却听拙赤在这时道:
“殿下,小将军,臣却以为,此时恐怕中原亦有人接应。”
北野陵抬起头。
拙赤笑了笑,从容道:“严国舅手段向来凌厉,却在剿匪一事上软下心肠,未免反常了些。”
“嗯。”北野陵沉吟片刻,“先生所言不无道理。”
“臣以为,若想及时查【创建和谐家园】相,最好还是去太行走一趟。”
“我觉得可以。”
沈策立刻响应,显然是苦那“怀柔”已久,手腕不得施展,憋屈得不行,“再这样下去,没事都要拖出事了。”
北野陵觉得要立刻采取手段。
于是三人又商议片刻,便将出发的时间定在了半月后的五月二十。
北野陵还要护驾皇帝回京,沈策也不放心沈逢姝,两人当即便要赶回去。
临行时,北野陵一边由着亲卫为他挂甲,一边漫不经心道:
“白将军身侧的军师祭酒之位空悬多年,能入拙赤先生囊中,今日一见,先生果然是不世出的奇才。”
旁边忙着往嘴里塞点心垫肚子的沈策闻言,不动声色抬了抬眼。
在寻常人听来,不过是一句惯常寒暄,可沈策知道北野陵这厮多疑,是在试探。
拙赤笑了笑,似乎猜出北野陵心中所想:
“臣年少失怙失恃,流落艽野,被狼群追至绝路时,是白将军救下了臣。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惟愿尽微薄之力,以作报答。”
他很坦诚,北野陵勾起唇,却未彻底打消疑心。
沈策瞧着北野陵沉沉的眸光,在心里“啧”了一声。
这厮从北疆回来之后多疑得像是孤狼,且这位军师祭酒也是一等一剔透的,两人打哑谜,不知还要猜到什么时候。
他干脆开门见山:
“舍妹前几日行猎遇刺,被一位与先生同名的人救下。”
“哦?那日臣所救之人竟是沈四小姐。”
拙赤适时端起恰到好处的吃惊,歉然欠身,“前几日带人追剿逃匪,碰巧听到了四小姐呼救。事发突然,小姐受惊了。”
北野陵笑笑,眸中稍有温度:“先生客气,孤与沈小将军感激还来不及。”
“殿下折煞臣了。”
拙赤又补充道:“殿下守林的四象阵十分精妙,但尚有一个很小的纰漏,臣着急救人,冒昧破阵。”
说到这,他从袖中拿出一个锦囊,双手呈给北野陵:
“臣斗胆,推演出一套改阵之法,只是才疏学浅,最后这几布还需殿下安排。若能对殿下有帮助,那是最好。”
北野陵闻言一挑眉峰,突然笑了。
“先生知我。”
知道他多疑,定然不会用别人呈贡的阵法,干脆就只是指出问题,做个点拨。
玲珑,而不逾矩。
眼前的人年纪轻轻,便坐上一品大将军身侧的军师祭酒之位,果然是有些手段的。
他接过锦囊,“多谢先生。”
拙赤敛眸:“殿下抬爱。”
过了一会儿,甲已挂好,便要出发。
沈策吃点心吃得口干,火急火燎往嘴里灌水喝,落在了最后。
拙赤送他出帐,突然笑了笑,道:
“小将军,臣这几日推演星象,您与身边亲密之人,最好不要近水。”
“嗯?好,多谢先生。”
沈策一怔,旋即点点头。
当真是位军师,夜观星象,推演阴阳。
若不是那张脸太过深邃英气,沈策觉得,再给他配个羽扇纶巾,也没什么问题。
……
“哥,你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太行山吧……”
“不行。老老实实给我待在家。”
“哥……我射箭比你还好,保证不添乱,就带我去吧,好不好嘛?”
“你保证是一回事,到那怎么做是另一回事。”
沈策转过头,严肃地望着身边并辔而行的妹妹,“上次带你去跑马,你也保证不添乱,结果呢?好家伙,差点掉进马厩里,万幸你什么事情都没有,可回来之后你哥我的膝盖差点在宗祠跪烂。”
提起那次意外,沈逢姝也有点不好意思:
¡¡¡¡¡°ÎÒÄÇÊÇ£¬ÄÇÊÇ÷Ê×ÅÁË£¬²»¾ÍÄÇÒ»´ÎÂï¡£¡±
她至今不知道那次是怎么回事。
起因不过是,沈逢姝软磨硬泡,要沈策带她去出去玩。
沈策被缠得不行,松口答应,地点选在京郊的一处跑马场。
沈策与他那些纨绔哥们儿平日常过去玩,都是一掷千金的主儿,场主已经晓得他的来头。
见今日小公子带了掌上明珠的妹妹来,场主更是前应后和地陪着,还专门挑了一匹通体朱红的汗血马:
“小小姐,您看,这是咱们这里最乖顺的汗血马了,稳当,背也阔,可还称心?”
“嗯。”
沈逢姝一身漂亮的玄色织金箭衣,伶伶俐俐端着臂,走在马厩里。
突然,她望向角落,旋即蹙起眉:
“这匹马……怎么回事,身上这么多伤?”
顺着她的视线望去,角落一个昏暗促狭的马栏后,卧倒着一匹马,正在吃力地喘息,嘴角泛起白沫。
“这,这……”
场主笑容一僵,没想到有人还会在意这匹马,只好解释道,“产了小马驹,有几天脾气不好,用鞭子稍教训了一下,下手太重。”
马场的规矩,向来是马驹断奶后,就与母马分开。
哪知这匹性子倔,不肯离开小马,马奴只能上鞭子训,下手太重,伤口感染了。
鬼使神差地,沈逢姝顶着若有若无的腥臭,慢慢走到马栏前。
伤痕累累的母马也在这时抬眼,静静望着她。
“王爷,她好可怜,我们救救她吧……”
耳畔突然传来一个小女孩软软的声音。
模模糊糊那边似乎有人温柔应了一声,又说了句什么。
“啊……这样吗。”
小女孩有点失望,“那,她的孩子,我们把它买回家吧,它瞎了一只眼,又没有妈妈,肯定会死的。”
另一个人似乎答应了。
因为,旋即沈逢姝听见小女孩欢呼一声:“王爷最好啦!”
她又道,“小马驹好可怜,王爷,我们给它起名叫宝音,沾沾福气,好不好?”
“……姝姝!”
沈策的声音突然响起,沈逢姝猛地回过神,却发现不知何时,自己已经伏在马栏上,几乎要掉下去。
那匹母马仍然静静望着她。
这时,角落里黑影摇晃,一匹小马在母马身后探出头。
它一只眼湿润剔透,与母亲无异,另一只却蒙着白翳,已然是失明了。
——“它瞎了一只眼,又没有妈妈,肯定会死的……”
——“小马驹好可怜,王爷,我们给它起名叫宝音,沾沾福气,好不好?”
——“宝音长大了,高大而温顺。你若还在,应该踮起脚才能摸到它的额头……姝姝,我好想再抱你一次,把你抱上马,带你去猎雁。”